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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认识神-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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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又因为是有罪的被造物而污秽不洁,故必须学习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承认过错,在神面前贬黜自己,用感恩的心把自己隐藏在神怜悯的应许中,并专心致意的避免犯任何妄为的罪。旧约三番四次的强调,人在圣洁的神面前,必须安分守己,不越本位。这个教训使其它教训显得黯然无光。

    但新约却不同了。神和宗教的重要并无递减;从头到尾都假定了旧约所启示的神的圣洁,以及对人谦卑的要求。但却加上别的。一种新的因素出现了。新约信徒与神交往的时候,是以他为父。“父”是他们用来称呼神的名字。“父”现在成为盟约的名字了——把他和他子民缚在一起的盟约,经新约的启示,现在已是家庭的约了。基督徒是神的儿女,是他自己的儿子和哲嗣。新约所强调的,不是亲近圣洁的神是多么的困难和危险,却是信徒亲近神的勇气和信心;这是直接从相信基督,认识他救赎的工作而来的勇气。“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的面前。”(弗三1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就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十19等节)属于基督的人,圣洁的神的慈爱的父;他们属于神的家庭;他们可以坦然无惧的就近他,常常确实享有他做父亲的关怀和看顾。这是新约信息的中心。

    谁能明白呢?我曾听说过人煞有介事的辩论说,神的父性这个概念,对那些有不完全,没有智慧,没有慈爱(或两者都没有)的地上父亲的人,以及对自小不幸丧失父亲的人,都毫无意义。我也曾听人为罗宾逊会督(BishopRobinson)辩护说,他在《对神诚实》(HonesttoGod)一书中完全不提神的父性,在家庭生活大部分瓦解的现代,是传福音的明智之举!这是多么可笑。第一个原因:如果说在人际关系的范畴中,正面的观念不能用比较去产生(这正是某些人所说的),这根本就不对。很多青年人结婚,就决心不要像父母一样,把婚姻弄到一塌糊涂。这难道不能成为正面的理想吗?当然是可以的。同样,创造者成为完美的家长——有信实的爱和照顾,慷慨,为我们着想,对我们所做的一切有兴趣,尊重个人的自主权,很有技巧的训练我们,有明智的引导,常常在身边,帮助我们在成熟,梗直,和端正中找到自己——这思想对任何人都应有意义,无论我们的体验是:“我父亲好棒,我看神也好棒,而且更棒!”或是:“我父亲这件事那件事使我失望,但赞美神,他是多么不同!”或甚至是:“我从来不知道在世上有一位父亲是什么滋味,但感谢神,我现今在天上有一们父亲。”事实是:人皆对父亲有正面的理想,可以用来判断自己和别人的父亲;可以这么说;世上根本没有一个人,会觉得神完美父性的思想是毫无意义,甚或拒绝这想法的。

    第二个原因,无论如何,神没有用人间父性的比方,去让我们瞎猜他的父性究竟达到什么程度。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自己道成肉身的儿子,神一次过启示了这关系的全部真义。“天上地上的一切父亲名分”(直译腓力斯〔Phillips〕意译本英文圣经弗三14,15)如何从神得名,我们也如何从神所彰显做“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这活动中,学习到神和我们属基督的人父子关系的全部意义,而这也应成为普世性的标准。因为神定旨,爱信徒的生活反映和繁衍耶稣本身和神自己的交往。

    从哪里学习这些?主要是从约翰福音和约翰壹书。约翰福音提到第一个福音性的福分是认养(一12),而第一次主复活显现的高潮,是耶稣所说“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二十17)这句话。约翰壹书的中心思想包括:儿子的名分是神的爱无上的赏赐(约壹三1);爱神(二15;参五1一3)和基督徒彼此相爱(二9一11;三10-17;四7,21)是儿子名分的德行,与父相交是儿子名分的特权(二13,23等节);公义和逃避罪恶是儿子名分的证据(二29;三9一五18);看见耶稣并且像他是儿子名分的盼望(三3)。从这两卷书,我们非常清楚的学习到神的父性对耶稣的涵义,以及现今对基督徒的涵义,究竟是什么。

    根据约翰福音中我们的主自己的见证,神和他之间父子的关系有四种涵义:

    第一是权柄。父命令和指使;他要他儿子运用的主动,就是主动绝对的顺服父的旨意。“我从天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神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六38;十七4;五19;四34)

    第二是爱。“父爱子。”“正如父爱我一样……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五20;十五9等节)

    第三是相交。“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十六32;八29)

    第四是尊敬。神定意把他儿子升高。“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十七1;五22等节)

    这一切都可伸延到神所认养的儿子的身上。在他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藉着他,并在他的权柄之下,他们都由天上的父管治、爱护、同在、尊敬。耶稣顺服神,他们也必如此。“我们遵守神”一一那“生”我们的神——“的命令,这就是爱他了”(约壹五1,3)。神如何爱他的独生儿子,也如何爱他认养的儿子“父自己爱你们。”(约十六27)神如何与耶稣相交,也如何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神如何荣耀耶稣,也如何荣耀跟从耶稣的人,成为一家的弟兄。“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父阿,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得看见并分享耶稣所享受的荣耀(约十二26;十七24)。圣经就用这些话,教导我们明白,那把耶稣的父和耶稣的仆人维系在一起的父子关系,其形状和本质是什么。

    至此,似乎要给得名分的意义来个正式的定义和分析。下面这个定义很好,录自惠斯敏特信条(WestminsterConfession)第十二章:

    “凡被称为义的人,上帝便在他的独子耶稣基督里,并因他加以笼锡,使他们得儿子的名分;藉此他们被接纳作选民,享受上帝儿女的自由和特权;有他的名写在他们上面;领受圣灵;有胆量进入施恩的宝座前;得以呼叫阿爸,父;蒙怜悯,受保护,得供给,并受他如父的管教;永不被撇弃,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并承受应许,和永远的拯救。”

    这是赐给信徒神圣的儿子名分的本质,是下面要研究的。

    二。

    有关得名分的第一点是:它是福音所提供最高的特权;甚至高过称义,这话或会令人瞠目结舌。因为称义是自路德(Luther)以来福音派基督徒最强调的神的赏赐,我们已惯于几乎不假思索的说,白白的种义是神赐给我们罪人至高无上的祝福。无论如何,小心思想一下,就会领悟上述这话的真谛。

    称义——指神赦免我们的过去,同时接纳我们的将来——是福音主要和基本的福分,这是毋须讨论的。称义是主要的福分,因为它满足我们主要的属灵需求。我们本站在神的审判之下;他的律法定我们的罪;罪咎啃噬我们,使我们不安、可怜、恐惧、悚然;我们里面没有平安,因为我们没有与造我们的神和好。因此我们需要赦罪,确保与神恢复关系,比需要世上任何其他东西更甚;而这是福音在提供任何其他事物上前提供给我们的。使徒行传所记载最早的福音讲章,就引进对一切悔改并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主宰的人赦罪的应许(参徒二38;三19;十43;十三38等节;五31;十七30等节;十九21;廿二16;甘六18;路廿四47)。保罗在他对福音最详尽的阐述的罗马书——此书被路德(Luther)誉为“最清楚的福音”——先申述藉基督的十字架称义(一至五章),使这成为一切的基础。保罗经常说,公义、除罪、称义都是基督的死所带来第一和立刻的结果(罗三22一26;林后五18一21;加三13等节;弗一7等经文)。称义是主要的福分,也是基本的福分,即是说救恩的一切,包括得名分,都要先肯定它,且根源于它。

    但这并不说,称义是福音最高的福分。得名分更高,因为它牵涉到与神更丰富的关系。有些基督教教义的教科书——例如巴可夫(Berkhof)——把得名分放在称义的题目之下,只成为次要,这是不适当的。这两个概念都泾渭分明,但得名分却更崇高。称义是法庭观念,从法律构思出来,视神为审判者。在称义中,神宣告悔改的信徒不会,也永不再会受他们的罪所应受的死刑,因为他们的代替者和挽回祭已在十架上为他们尝了死味。这个用加略山的代价赢取的、免刑和平安的白白恩典,说良心话,是够奇妙的——但称义本身并不意含任何与神这位审判者更亲密、更深入的关系。无论如何,你可以被神称为义,而不必因此与神有何亲切的相交。但拿他和得名分比较一下吧。得名分是一个家庭观念,从爱构思出来,视神为父亲。在认养当中,神带我们进入他的家庭和团契,册封我们做他的儿女和后嗣。亲切、爱护、慷慨都在这关系当中。与神这位审判者和好,固然了不起,但被神这位父亲疼爱和关怀,就更伟大了。

    这一点,没有别人比布坎南(JamesBuchanan)在《称义的教义》(TheDoctrineofJustification)一书中说得更好了。

    谨节录如下:

    “根据圣经,赦免、接纳和得名分都是特殊的权利,是根据上列的次序,后者高于前者……前两者刚好属于(罪人的)称义,因两者都建基于同一关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第三种却与前两种截然不同,因它建基于更亲密、更柔和、更宝贵的关系——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仆人和朋友的地位,大有不同——仆人和兄子的地位亦然……圣经说,基督和他的子民之间,有比主人和仆人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十五15);圣经又说,得名分的结果,益且产生更紧密、更亲切的关系;因为‘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就靠着神为后嗣’(加四7)。得名分的特权,先肯定了赦免和收纳,却比这两者任何一个更崇高;因为‘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不是内在的力量,而是权威、权利、或特权——‘作神的儿女’(约一12)。这是一种比称义更崇高的特权,建基于更紧密、更宝贵的关系上——‘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三1)。”(参上引书第二七六页)

    我们不会充分感觉到重生时从死亡进入永生的奇妙,除非我们把它看为一个过渡的阶段,不单从被定罪进入被接纳,乃从捆绑和贫穷进入“安全、可靠、和享乐”的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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