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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利维坦-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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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说来,这种分配便是任意决定的。一个民族因战争而获得
土地时,虽然并不永远都像犹太人以往那样消灭旧居民,而
是许多人、大部分人以至全部人的财产都留给他们,但以后
这些人占有财产时显然是把它作为战胜者的分配物而保有
的,就像英格兰人民从征服者威廉手里得到自己的一切财产
一样。
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推论出,臣民的土地私有权是排斥
所有其他臣民使用他的土地的一种权利,但却不能排斥主权
者,不论是会议还是君主都一样。因为主权者作为国家人格
的代表者,其所作的一切都应当是为了共同的和平与安全;于
是这种土地的分配便也应当是为了这两点。这样一来,他所
作的任何分配如果违背了这一目的,便是和那些把自身的和
平与安全付托给他、由他按照自己的决定与良知处理的每一
个臣民的意志都相违背,因之,根据他们每一个人的意志说
来便都应当认为是无效的。诚然,一个主权君主或主权会议
中的大部分人可能违反自己的良知因追求私欲,而下令做许
多事情,这是破坏臣民对他的付托和自然法的,但这却不足
以使任何臣民有权对他开战或控诉他不义,或是对主权者发
出任何怨恨;因为他们已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而且在授与
主权时就已经使这些行为成为自己的行为了。至于在什么情
形下主权者的命令就违反了公道和自然法,往下将在另外的
地方加以讨论。在分配土地时,我们可以设想国家本身也分
配一份,由其代表者具有并利用;这一份土地可以使之多得
足以维持公共和平与防卫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如果我们能想
象任何代表者可以免除人类的情欲和弱点,这样做就是完全
正确的。但人性既然已经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了,拨出公共土
地或任何一定量的收入给国家都是没有用的;一旦主权落到
不慎重对待公帑或轻启战端、将公共钱财冒险使用于持久或
耗资的战争的君主或议会手中,便会使政府解体,并陷入单
纯的自然状况和战争状况之中。国家是不能经受任何禁食规
定的,因为国家的开支并不受本身食欲的限制,而只能按外
界偶然事件和邻邦的食欲规定其限度;于是公共财富除了紧
急情况的需要以外,便不能加以其他的限制。在英格兰,征
服者威廉除开把许多林地和猎区供自己游乐狩猎和保存树林
外、还把许多土地留为己用,并在他赐与臣民的土地上保留
各种不同的徭役,但看来这些保留都不是用来维持他公务身
分方面的经费,而是用来维持他自然人身分方面的经费。因
为他和他的继承者都不顾这一切而在自己认为有必要时从全
体臣民的土地上任意征收税款。或者,如果这些公共土地和
徭役当初被规定作为维持国家的充分经费的话,便和立国之
约的范围相违背,因为根据往后追加的赋税可以清楚地看出
这是不够的,而且从后来王室收入微少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
这种资财是可以出让和减少的。因此,划拨一份资财给国家
并没有用,因为国家可以把它出售或赠送给他人;而当它的
代表者像这样做时,资财便实际上售与或赠给他人了。
正象国内土地的分配一样,臣民进行对外贸易的地点与
商品种类的划定问题也由主权者掌管。因为如果在这方面由
平民自己决断的话,其中有些人就会为了牟利而为敌人提供
危害国家的手段并把有害的或至少无益于国人但能满足欲望
的物品输入进来为害国人。因此,批准或否定对外贸易的地
点和项目的问题只能由国家掌管,也就是由主权者掌管。
此外,要维持一个国家,单单是每一个人对一分土地或
少数商品享有私有财产权、或是对某些有用的技艺享有天赋
所有权是不够的,何况世界上的技艺也没有一种不是几乎对
每一个人的生存或福利说来都有必要的;因此,人们便必需
能通过交换和共同订立的契约将自己所能拿出来的东西分给
别人,并互相让渡其所有权。因此,臣民之间的买卖、交换、
借贷、租赁、雇佣等等一切契约应按什么方式订立,以及根
据什么文字和形式可以认为有效等事项,便应当由国家加以
规定,也就是应当由主权者加以规定。关于营养物质及其对
国家成员的分配问题,从本书全部体例来考虑,以上所说的
已经够了。
根据我的理解,一切物品的调理就是将目前不消费而留
待将来营养之用的一切商品变成价值相等而又便于携带、以
致不妨碍人们往来各地的东西,其目的是使人们在任何地方
都能具有当地所能提供的营养。这种东西不是别的,就是黄
金、白银和货币。原因是这样:黄金和白银实际上几乎在世
界各国都极为人们所贵重,所以便是各国之间其他一切物品
的一种方便的价值尺度;而主权者无论用什么原料铸成的货
币,在本国臣民之间又是一切其他物品的充分价值尺度。通
过这些尺度,一切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商品便都可以伴随人
们离开通常的住所,到他所到的一切地方去。它在国内人民
之间周流传用,并在传渡过程中营养各部分。其情况很像国
家的血液流通:因为天然的血液也同样是由土地的产物构成
的,而且在流通过程中一路营养人体的各部分。
黄金和白银的价值是由于其本身的质料而来的,所以它
们首先就具有一种特性,即作为各地区商品的共同尺度而言,
其价值不可能由一个或少数国家的权力加以改变。至于贱金
属货币则容易有涨落。其次,金银还有一种特性,能使国家
在有必要时运动臂膀并伸到外国去;它们不但能使在外旅行
的臣民百姓获得供应,而且也能使整个的军队获得给养。但
铸币并不是因其质料而是因当地的印字获得价值的;由于不
能经受环境的变化,便只能在国内有效;而且在国内也会因
法律的变化而受影响以致减少其价值,在许多时候使持有者
吃亏。
将货币输送给公众使用的渠道和道路有两种,一种是送
交国库,另一种是从国库中重新发放出来作公共支付之用。前
者包括征收人员、保管人员与出纳人员,后者也有保管人,再
加上被指派发款给各个公私大臣的官员。在这里拟制的人和
自然人也相类似,自然人的脉管从身体的各部分接受血液送
到心脏,在这里充实生机以后再由心脏经动脉管送出,使各
部分充满活力并能运动。
国家的后嗣或子女就是我们所谓的移民区或殖民地;这
是由一个指挥者或总督领导、到一个原先无人居住或因遭兵
燹而人烟稀少的外国去居住的一群人。拓殖已定的殖民地有
两种:一种自成一个共和国,解除了对于派出他们的主权者
的服从关系,像古代许多国家的情形便是这样。在这种情形
下,他们所自出的国家便称为母国,母国对殖民地的要求正
像父亲解除子女的家庭管辖关系后对子女的要求一样只是一
种尊重和友好的关系。还有一种情形是仍旧和母国联合,就
像罗马人民的殖民地一样。这时他们便不能自成国家,而只
是行省,只是派出他们的国家的组成部分。因此,殖民地的
权力除了尊重母国并和母国结盟以外,还要完全取决于主权
者批准他们拓殖的特许状。




第二十五章 论建议(咨议)
根据日常变化无常的用字法来判断事物的性质是极为荒
唐的。这一点从命令与建议的混淆中看得最为清楚,这种混
淆的产生则是由于提供建议和发出命令以及在其他许多情形


下,说话的方式都是命令式的。因为“做这事”一词不仅是
命令者的语词,而且也是提供建议者和劝说者的语词。很少
有人会看不出来这些说法性质完全不同。而且在察觉说话的
人是谁、说话的对象是谁和在什么情况下说的以后,也很少
有人不能加以区别。但他们在书面上看到这些语句后,由于
不能或不愿深入考虑客观情况,于是便按照怎样最适合于他
们想作出的结论或想赞成的行为,有时把提供建议者的话误
认为命令者的话,有时则恰好相反。为了避免这种错误,并
使命令、建议和劝说的词句获得其明确的固有函义,我提出
定义如下:


当一个人说“得如何如何”或“不得如何如何”时,如
果除了说话者的意志外别无其他理由,便是命令。根据这一
点就显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说:命令者发出命令时代表的只
是自己的利益,因为他发出命令的理由只是他自己的意志,而
每一个人的意志的目标则是自己的某种利益。


当一个人说“得如何如何”或“不得如何如何”时,如
果其理由是从说话的对象因此而得到的利益上推论出来的便
是建议。根据这一点就显然可以看出,提出建议的人不论其
内心意图如何,他代表的只是听取建议者的利益。
因此,建议与命令之间便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存在:——
命令是为了本人的利益,建议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从这一点
上又产生了另一区别:——人们有义务要执行命令,正像他
订立信约要服从的情形一样;但他却没有义务要做别人建议
他的事情,因为不采取建议所受到的伤害只及于他自己;要
是他订立信约要服从时,那么建议就变成命令的性质了。两
者之间的第三个区别是:——没有人能声言有权当别人的建
议者,因为他不能声言自己在里面有什么利益;他只能以自
己有意知道别人的计划为理由,要求别人给予提供建议的权
利或为自己求得其他的利益;这中间自己的利益,正像我在
前面所说的,是每一个人的意志的固有目标。
建议的性质中还有一点是:征求建议的人不论所问得的
是什么,根据公道说来不能加以控告或惩罚,因为征求旁人
的建议就是让他提出自己认为最好的意见。因此,向主权者
(不论是君主还是一个会议)提供咨议的人,如果是由主权者
咨询而提出的,那么根据公道说来就不能因此而受惩;因为
他的意见无论是否符合于大多数人的意见,总是符合于辩论
中提出的提案的。因为会议的公众意见如果在辩论终结前可
以看出来,那么他们就不应当征询、也不应当接受任何进一
步的建议,理由是会议的公众意见就是辩论所得的决议和一
切审议的目的。一般说来,征询建议的人就是授权人,所以
便不能加以惩罚,而主权者所不能做的,其他人也就没有人
能做了。但如果一个臣民对另一个臣民提出建议,叫他做任
何违法的事,那就不论这一建议是出自恶意还是仅仅出自不
明法禁,国家都可以施加惩罚;因为在每一个人都应注意自
己所服从的法律的地方,不明法禁不能作为充分的口实提出。
劝说与劝阻是提供者强烈地表示希望得到遵从的建议;
更简单地说,这就是强压给他人的建议。因为劝说者并不会
向对方推论他所提议的事情后果如何,并在这里面运用真正
说理的力量,他只是鼓动他所建议的对象采取行动。劝阻别
人采取某种行动时,情形也是这样。因此他们在说话时更注
意人们的公众情绪与舆论,并运用直喻、隐喻、例证和其他
讲演术的武器,说服听众相信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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