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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白鲸-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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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人说,捕鲸业不大体面。


  这大概要看一下捕鲸者所捕的鲸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了:在古代的英国,鲸鱼是皇族崇尚的“钦定鱼”。这我们将在后面详加论述。


  还有,我记得史实中有这样的记载:在为一个罗马将军进行的欢迎仪式上,摆着一架特意从叙利亚运来的鲸骨,以示隆重。


  又有人说了,捕鲸吗,总归是不大威风吧!


  噢,天知道,人们除了捕鲸还有什么可以称为威风的事呢?


  鲸座是天上的一个星座,捕鲸者是何等的威风也便可想而知了。如果你对沙皇脱帽的话,那么我相信你也会对魁魁格脱帽的!一个一生中捕到过三百五十条鲸鱼的捕鲸者,远比占领过同样多的城池的将军威风!


  我个人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我的生命中还有什么闪光之处的话;如果我在这个纷纷攘攘的世界上还配有一点我并不追求的名望的话;如果我还为人类做了一点有益的事情的话;或者说我的继承人——也许叫债权人更合适——在我的抽屉里还能找到一部什么手稿的话,那么所有的这一切都应归功于捕鲸业!


  捕鲸船就是我的哈佛大学!


  捕鲸船就是我的耶鲁大学!



  

  



















25.捕鲸者说(之二)



  为了维护捕鲸者的形象,还有些未尽之言需要陈述,虽然只是具体的事实,但是事实胜于雄辩。


  众所周知,国王在加冕仪式之前,是需要梳妆打扮一番的。在这番梳妆打扮之中,往头上抹油大约要算很重要的一项了。


  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那些把自己的头发抹得香气逼人的“油头粉面”之辈一向为人们所不齿,人们视其为浅薄和无聊。


  事实上,这些“油头粉面”之徒中,有些人大概是因为医疗上的需要才如此的,诸如要对付头上的疮、癞之类。


  总之,百姓和国王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或是出于习惯或是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往头上抹油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


  但是,很显然,国王在加冕仪式上所用的油肯定不同于百姓日常生活中所用的头油。那么那是一种什么油呢?


  橄榄油?


  蓖麻油?


  熊油?


  鳘鱼肝油?


  亦或普通的鲸鱼油?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国王或者女王在加冕时所用的头油,必须出之于自然,未受污染未加人工、最高尚最纯洁,那就只有抹香鲸油了!


  噢,想一想吧,你们这些国王的子民们,你们的国王在加冕时用的,惟一可以使用的,就是捕鲸者才能搞到的抹香鲸油啊!



  

  



















26.斯达巴克



  斯达巴克是“裴廓德号”上的大副。


  他是地道的南塔开特土著,一个桂克的后代


  斯达巴克身颀体长,肌肉发达,一块块的硬得像回炉的面包。然而他身上却透着一种先天的瘦削,好像他出生在饥荒年份,或许是禁食的日子里。


  他的这种瘦削,既不是体力不支的羸弱,也不是精力衰退的疲惫,而是一种成年男人所特有的精力与体力的浓缩。


  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人,像古埃及人那样有感染力。仿佛他会以这副模样永生!


  他不怕北极的冰天雪地,也不怕热带的烈日骄阳,他有超强的适应能力,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也能泰然处之。


  他的生活是一连串丰富多彩的哑剧,他以行动回答一切。


  他为人诚挚,有虔诚的信念和坚定不移的信心,海上既紧张又孤独的生活使他常常进入一种迷信状态。不过,这种迷信更多的是出之于智慧而不是愚昧。


  这个有着与众不同的容貌和纤细敏感的心灵的人,如果说他心中还有那么一个软弱的角落的话,那就是为他远在故乡的妻子和孩子所保留的。


  “没有谁不怕鲸鱼!”


  斯达巴克这句话透露着两层意思:坦然地承认现实,才称得上真正的勇敢;和这样一个人一起出海,比和一个懦弱的人一起出海更危险。


  “啊,像斯达巴克这样的细心人,在捕鲸业中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的。”


  这是二副斯塔布的评论。


  很快,我们就可以看到发表这样的评论的人和他所谓“细心”在捕鲸业中的真面目了。


  斯达巴克并非莽撞的十字军骑士,他认为勇敢主要的不是一种感情色彩,而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从自己的身上召唤而来的一种行动的力量。


  和船上的淡水、面包之类的东西一样,勇敢也是一种必备品,不可随意浪费。落日西沉以后,他从不下海、打鲸鱼和普通的鱼他都不干,他认为没有任何必要做无谓的牺牲。


  人们打鲸鱼是为了自己的生活,如果让鲸鱼给“打”了,岂不是反而成了满足鲸鱼的生活要求的食物了吗?他父亲和他兄弟在冰冷黑暗的大洋中的命运是他永远不能忘记的。


  斯达巴克就是这样一个人,既往的经历使他一往无前的勇气显得丧失了锐气,变得老谋深算。


  这并不是说他丧失了一般意义上的魄力,诸如与海、与风、与鲸、与人世间一般的不平作斗争的勇气。但是,面对更大的、精神上的恐怖,他也感到是一种威胁了,因为精力过度集中。


  当然,写一个人丧失勇气,是一件于人于己都很难为情的事。不过,我们人类虽然确是有些缺点,有恶棍,有凶犯,也有傻瓜,也还有像联合证券公司以及国家那样让人憎恶的面孔,但我们最终还是没有丧失那高贵的理想的。


  人类的理想是那么光辉灿烂,如果他们发现谁身上有了阴暗的缺失以后,就会立刻与其分道扬镳。


  人类的心中永远激荡着一种恢宏的大丈夫气概,这种气概也许已经与他们如今的外在形象有了些距离,但他们也还是不能容忍一个失魂落魄的可耻之徒的。


  丧失了尊严的人,连天上的神仙也会不齿的!


  我这里讲的“尊严”不是帝王将相的尊严,而是平民百姓的尊严,这尊严表现在他们有力的臂膀上,表现在他们手中投枪的闪光上。


  平民的尊严来自于上帝光芒的照耀!


  独来独往的上帝是人间的民主与平等的起源,他无所不在的神通,造就了万千人类子孙的尊严。


  上帝啊,请您原谅我吧!


  我也许要将人类的一些高贵品质归之于一些最卑贱的水手和异教徒身上,在他们之中挑选出感人的悲剧人物来;我也许还要写到您的灵光在他们有力的臂膀上的闪光,写到彩虹一样的五彩之路接续了他们充满厄运的命运之路……


  万能的上帝啊,拯救我于迷途吧!


  您既然可以拯救诗人兼罪犯班扬,您既然可以用金箔去包裹塞万提斯那只残臂,您既然可以把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重新扶上战马,那么,您为什么不可以拯救我于迷途呢?



  

  



















27.斯塔布及其他



  二副斯塔布是科德角人,是个地道的科德角佬。


  他是个无忧无虑、无惊无惧的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他也不会惊慌失措。他驾上捕鲸的小艇,哼着小曲儿,好像不是去打鲸鱼,而是去吃晚餐。


  他像车夫珍爱自己的车一样珍爱捕鲸艇,总是把小艇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


  每当小艇逼近大鲸时,他便会很随意地拎起那杆标枪,嘴里哼着曲子,像个悠闲的铁匠那样,动起手来。


  他究竟是如何让自己能把鬼门关视为安乐椅的呢?他自己可能也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即使偶尔心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他也会像遵命爬上桅杆顶去瞭望一样,机械地去完成任务的。


  我想能让斯塔布处变不惊、悠哉游哉的一定是他那只烟斗。因为那柄又短又黑的烟斗已经和他的鼻子一样,成了他脸上的一个器官。


  每天他起床时,你首先看到的都是他嘴里的烟斗,而不是他的鼻子。他的床边上放着一溜装好了烟叶的烟斗,每天睡觉前,他都要一支支地抽完,然后再一支支重新装好烟叶。早晨一起来,不是把胳膊先伸进袖子里,而是把烟斗先插到嘴里。


  我琢磨他这样抽烟也许是有道理的:人间死于各种各样的病患灾难的人太多了,他们吐出来的气弥漫在空中,随时可能污染别人的呼吸,所以有些人在走过这样的人身旁时,总是用手帕掩住鼻子。


  斯塔布的烟斗的作用大概就相当于那个手帕了,他把它当成抵御人间灾难的屏障了。


  船上的三副是弗拉斯克,他是蒂斯伯里人,生得短小精悍,永远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他好像生来就和大鲸们有仇似的,只要一见面,分外眼红。他完全把捕鲸作为一种荣誉了。


  他眼中的大鲸完全没有庞大的恐怖和致命的威胁,他只不过把它当成了一只大个儿的水老鼠,与之格斗时,完全沉浸于一种捕杀的快乐之中,全无恐惧。


  弗拉斯克的大无畏精神或许多少包含了一些愚昧的味道。这使他视生死之搏击为儿戏,三年或者再长些的航程对他来说也不过是稍微长一些的儿戏。


  这样,弗拉斯克在船上就起到了一种“中坚”的作用,他或多或少地成了船上的人们心目中的依靠。


  大副、二副和三副——斯达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是“裴廓德号”上的三艘捕鲸艇的头领。如果亚哈船长亲自去对付大鲸,那他们三人便在船上联合执政;而当他们三个手执标枪时,又成了最优秀的标枪手。


  按照惯例,他们三个每人都配有自己的掌舵人和标枪手,他们负责在搏击中策应他的进攻。


  现在,大副斯达巴克挑了魁魁格做他的标枪手,二副挑了塔斯蒂哥,弗拉斯克挑的是“大个儿”。


  魁魁格我们已经很熟悉了,现在介绍一下塔斯蒂哥和“大个儿。”


  塔斯蒂哥是该黑特的印第安人,他们那地方有向南塔开特输送标枪手的传统,在捕鲸者中都称他们为该黑特佬。


  塔斯蒂哥有东方人的那种魁梧的身材,有北极人那种闪闪发光的面孔,有这样的身材和面孔的他的祖先们在山川原野上追猎麋鹿,而他却跑到海上来猎取大鲸来了。


  塔斯蒂哥使用手中的标枪比他的祖先们使用手里的弓箭更为熟练,他娴熟的战斗技巧和他浑身茶色的肌肉总让人想起魔鬼的形象来。


  “大个儿”是个巨人似的黑人,耳朵上挂着两个大金圈儿,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像只威猛无比的狮子。


  还在他是个少年的时候,他就跑到了捕鲸船上。所以他除了去过捕鲸船所去过的几乎一切地方以外,没有到过任何别的地方。


  他在捕鲸船上干了这么多年,任何一个最挑剔的船长也没有的对他说过一个“不”字。他在甲板上雄赳赳地走来走去,像长脖鹿似的昂着头,让任何一个跟他站到一起的人自惭形秽。一个白人在他面前,都只像一面投降的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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