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面纱(尸棺血咒)-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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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是杀死黄宏涛后自杀的。”何队边走边向小高提出自己的疑问。
“我看,很有可能林森是一时想不开,为情杀人再自杀的。”
“不,我觉得这不是简单的情杀。通常,因失恋而杀人或自杀的人,都有一个特定的不稳定阶段,在这个时段内,他们只相信自己遭到遗弃和背叛,觉得自己一无所有,生不如死,所以才会采取极端的行为。可是,刚才从白阿姨的回忆看来,林森已经在案发前的半个月左右就走出了感情的误区,而且情绪越来越好。那么,怎么可能回一趟老家就再次陷入失恋的绝望中呢?”
小高咬了咬嘴唇:“有可能他先前的好转都是假象,在母亲过世的打击下他的精神彻底崩溃了。新仇旧恨交织在一起,他才痛下杀手,夺去了情敌和自己两个人的生命。”
何队猛一击掌,双目放光地望着小高说道:“对,新仇旧恨!就是新仇旧恨!林森绝对不会仅仅因为黄宏涛夺走自己女友这个旧恨而起杀心的。之所以让他痛下狠手的,一定是因为他和黄宏涛之间的某个新仇。是什么新仇呢?这就一定和林森回家探母有关。看来,我们还要去一趟林森的老家。”
第二十三章 调查(9)
“何队,我们回来了!”何队和小高刚刚回到警局,迎面就碰上被派去元阳查案的两名队员。
“怎么样?有没有好消息?”何队拍着其中一名队员小李的肩膀,笑容满面地问道。
“当然有,而且还不止一个。”小李志得意满地回答。
“太好了,走,到咱屋说去。”何队立时来了精神,用力一拍小李的后背,迈开大步向前走去。
刚刚坐定,何队就急不可耐地问了起来:“有什么新发现?快点说说。”
小李却没有急着回答何队的问题,而是拿了两个杯子,跑到饮水机前接起水来。一边接水,一边对着何队诉苦:“今天我们查完案子就急着往回赶。这一路马不停蹄,到现在都没顾上喝口水呢。我这嗓子都冒烟了。”
另一名队员也随声附和。
何队尽管已经是心急如焚,却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挥挥手:“你们先喝,你们先喝。”
小高在一旁看得好笑,忍不住笑出声来。
小李一口气喝完了满满一杯水,这才一抹嘴巴,面向何队坐了下来:“唉,这一趟我们收获还真是不小。你都猜不着,那座黑棺里的白骨究竟是谁的?”
“是谁?”何队的眼睛瞬间瞪圆。
“就是荒宅灭门案中那个到处通缉的嫌疑犯的!”
“什么?是那个失踪的男主人?”何队的眼睛差点要瞪出眼眶。
“不错。而且据尸检的结果看来,该名死者骨骼上并无明显伤痕,排除外伤致死的可能。很可能是被毒杀。由于骨骼没有发黑变色的迹象,初步判定致死毒药是有剧烈神经毒性的毒药,比如‘毒鼠强’。同时,我们又在荒宅背后不远的林间空地上发现了一处被挖掘回填的土坑。清除浮土后,可以确定,这个一米多深的大土坑就是曾经掩埋死者尸体的坑穴。我们将坑穴里的泥土对比在死者尸骨上发现的粘附着的细微泥土,最终发现,二者完全吻合。而且,根据死者的尸骨来推算他的死亡时间,恰好是三年左右,与灭门案发生的时间完全吻合……”
何队听得眼中锐光闪烁,不等小李说完,便抢先说道:“如此看来,极有可能三年前当地警方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荒宅的男主人很可能在母亲和女儿被杀的时候就已经被毒杀了,那么,又是谁杀害了死者的母亲和幼女,最后又劫持女主人而去呢?”
小李得意地从包里取出一个透明的证物袋,在何队和小高面前晃了几晃,嘿嘿笑道:“凶手就在这里!”
“什么?小李你怕是疯掉了吧。”小高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
“你们看,这是什么?”小李把袋子举到何队的眼前。
第二十四章 调查(10)
“银镯子?哪来的?”何队诧异地问道。
小李收起袋子,安静地坐了下来,缓慢而有力地说道:“就在埋尸的那个土坑里找到的。”
“什么?”何队险些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他吃惊地问道:“镯子是谁的?”
“就是那个失踪的女主人的。”
“不会吧?”小高惊得张大了嘴巴。
“不会错的,当地有好几个人都能作证,他们说看见女主人戴着一个这样的银镯子。因为上面的图案很特别,所以就记住了。”小李肯定地点头道。
“难道说,毒杀和掩埋男主人的就是失踪的女主人?不可能,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制造出这么疯狂的灭门惨案呢?”小高连连摇头。
小李苦笑道:“别说你们不相信,连我们两个也都不信呢。直到……我们发现了这个。”
说话间,小李又从包里取出一个一尺左右的物件,尽管隔着外面的一层袋子,大家还是一眼认出,那是一把锈迹斑斑的菜刀。
“菜刀?难道这就是那把杀人的菜刀?”何队惊问。
“不错,这把菜刀上边的血迹证明是三个人的,分别属于被害的祖孙俩,还有失踪的女主人。而菜刀上的指纹,则分属于两个人,一个是男主人的母亲的,一个是失踪的女主人的。根据现场残留女主人血迹这一事实看来,当时女主人在杀害祖孙俩时,曾遭到那位祖母的强烈反抗,甚至因此导致女主人受伤,但老太太终因年老力衰,最终被年轻的儿媳活活砍死。而杀人的凶手在制造惨案之后,则一个人趁着夜色愉愉地逃走了。”
“不对呀,如果真是女主人干的,那么当时现场应该会留下很多她的脚印啊,那为什么当地警方还会认定是男主人行凶杀人呢?”何队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这就是凶手的狡猾之处。我们在埋尸的土坑里只找到一双女式的布鞋,却没有发现男主人的鞋子,很显然,女凶手在毒杀丈夫后,又换上丈夫的胶鞋,跑回家里去行凶。所以杀人现场到处都留下了踩满鲜血的男主人的胶鞋印迹。”
“天哪,竟然有这么可怕的女人!连自己三岁的小女儿都不放过。她是不是疯了?这个女主人目前还在逃吗?”小高吸着气说道。
“是的,不过当地警方已经发部了通缉令,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被捉拿归案。”
“你们两个倒是厉害,去了一趟元阳就把一个搁浅三年的积案破了。可是,这对我们目前的‘血面纱’杀人案并没有任何帮助啊。”
“谁说的?我们发现,荒宅里那座黑棺装订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年,而根据尸骨身上的泥土干燥程度判断,尸骸被挖掘出来的时间也不会超过五个月。那就是说,挖掘尸骨的人一定是知道埋尸地点的人。”
“你是说那个失踪的女主人?”小高忍不住插了一句。
“不排除这种可能,而且,我们在黑棺的底部还发现了几根宝贵的女人头发。我想,这一定是那个躺在棺木里在男主人白骨下操纵尸骨的人留下来的。而且,她还是一个女人。”
“好小子!干得不错啊!马上把头发送鉴证科检验。”何队腾身而起,亲切地敲了小李一记老拳。
小李灵活地避过拳头,嘴里笑嘻嘻地嚷道:“这就叫‘强将手下无弱兵’!”
第二十五章 调查(11)
10月9日,星期五,天空中的云朵似乎比前日又增添了几许,不过,太阳的光芒依旧****,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来一场酣畅淋漓的秋雨。
何队与小高站在林森家的老宅面前时,两个人的心里都不由得涌起一股酸意。
低矮的平房,漏洞的破窗,长满荒草的屋顶,严重变形的门板。
可想而知,住在这里的人们曾经是怎样的艰辛与困苦。
“你们找人吗?”隔壁人家的窗子探出一张黑瘦的脸,那是一个年逾五旬的妇女。
“哦,大嫂,这是林森的家吗?”小高连忙笑着走过去打招呼。
“是啊,是啊,可他们家早就没人了,十年都没人住了。”探出窗外的那张脸有些诧异。
“我们知道。”小高继续陪笑。
“你们是……是警察?他们家出事了?”何队和小高身上的警服引起了那位邻家大嫂莫名的紧张。
“大嫂,您别害怕,我们是做户籍管理的,来了解一下这家人的情况。”
“哦。”邻家大嫂的脸色舒缓了一些。
“大嫂,林森的妈妈叫什么名字?”小高温和地问道。
“她姓林,我们都叫她林子,她的全名好象叫林冬梅。”
“哦,原来林森是随母姓的,那他的父亲叫什么名字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从林子搬过来开始,就没见过她有男人。”
“那林冬梅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呢?”
“大概是1978年夏天,当时小林森还在怀里抱着,只有两个月,正吃奶呢。”
“那林冬梅搬过来十几年的时间,难道从来没跟您提起过她爱人的情况吗?”
邻居大嫂摇摇头:“就是呢,我们街坊邻居的聊闲天,问过她好几次,可她总是一个字都不提。有一回小林森被几个不懂事的坏孩子骂成‘没爹的野种’,他就跟那几个孩子打架,打不过就哭着回家找她妈妈要爸爸,结果他妈妈很粗暴地抓着他的手,大声叫着‘你没有爸爸!记住你就是没有爸爸!’话没说完,他妈妈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后来,懂事的林森就再也没有问过他爸爸的事。以后再有坏孩子骂他野种的时候,他就躲开,被人家欺负也一声不吭,就一个人跑到河边扔石头,唉,原来挺活泼的一个孩子,一下子就变了样了。真是可怜哪。”
大嫂边说边用衣襟擦试眼角的泪花,而小高的眼睛也不由得潮湿起来。
邻居大嫂继续说:“我问过林子,她是哪年结婚的?她当时什么也没说就找借口走了。后来我们几个街坊私下里议论,林森一定是林子的私生子,她是没结过婚的。”
何队和小高对望一眼,表情都是大为惊异。
小高好奇地问道:“那陈小乔,也就是林森的妹妹怎么后来又出生了?他们是同一个父亲吗?”
邻居大嫂摇摇头:“不是的,林森的妹妹,也就是你们说的陈小乔,那是她后来随她养父改的名字,她原来叫林美。其实啊,她并不是林森妈亲生的,是她在外面抱来的,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我们邻里邻居的都知道,只是瞒着林美这孩子。我们都说,林子这人心太好了,自己拉扯个儿子都够艰难的,还去养活别人的孩子。”
第二十六章 调查(12)
何队听到这话,急忙向那大嫂询问:“那么,林冬梅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工作?”邻居大嫂一愣,摇摇头道,“她没有固定工作,开始的时候就给人打点零工或者拾点破烂过活。不过后来她家的日子就好过一些了,因为她有一手刺绣的绝活,专门绣梅花,各种各样的梅花,就跟真的一样。上门收绣品的小贩一眼就看中了,以后她就在家收刺绣的活儿,靠这个赚钱养家。”
何队心念一动,随口问道:“那个林冬梅是农村妇女吧?”
“谁说的?她书读得不少,好象是高中文化呢,说话也斯斯文文的,我们几个家庭妇女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