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刂饕栈绞墙袒嵛ㄒ坏脑住S墒蔷涂扇分嬲慕袒幔奕丝捎腥ㄗ孕杏胨掷搿!乖诟慕淘硕院螅恼谏裱Ъ乙泊灿行谓袒岷弦坏牡览恚欢崭窭忌裱Ъ叶源擞燃又厥印;袷希╓alker)说:「基督的教会只有为着暂时方便的理由,彼此有分开的组织,否则乃为苏格兰神学家所绝对不能容忍的。」在荷兰,由于教会的多形化,教会合一论,曾湮没一时。教会之所以分化,乃由两种原因,一则由于地区和方言之不同。此则无碍于合一。一则由于教义的偏差以及圣礼之妄用。前者乃由于上帝护理的引导,后者乃由于罪恶的影响,以致心地昏黑,昧于真道;或则由于心地刚硬,作私意斗争,教会对此应当为真道竭力争辩,加以克服。但是一个无形的教会乃无需一定要藉一个单一的组织把他表现出来。且事实证明,把所有教会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庞大的外形的组织,并不会产生好的结果,仅是一种拘泥虚套的外表主义、礼仪主义和律法主义。复次,倘使由于上帝护理引导的多形性的教会,此乃基督教的本质,而又合乎变异法(Lawofdifferentiation)的道理,照这个法则,一个机体在他发展的时候,就从同种的(Homogeneous)变成异种的(Heterogeneous)。因是,教会的机体固有的丰富,很可能在其多形性中比在一个单一的外在组织里有更美善与更丰富的表现。但这又并非说:教会不应当努力求其更臻于合一的境界。现在且有一种强大的教会联合运动。他们大声疾呼,奔走呼号,但倘无内在的合一,此乃舍本逐末,恐将劳而无功。至若为求合一,妥协迁就,牺牲真理,则尤不合圣经的教训;虽或可获工作上一时的功效,却于灵性上不能得到实益,此乃得不偿失。巴尔德氏(KarlBarth)说:「关于教会合一的问题,和关于主耶稣基督的问题,乃是相同的。合一的祝福,不能和赐福的主耶稣基督分开。因为在他里面,有祝福之渊源和真实,此乃藉着他的话和灵,使我们得着启示,而又藉着我们的信心,成为我们的真实。」
乙教会的神圣性一、天主教的概念罗马天主教关于教会神圣的概念根本也是外在的。这不是藉着圣灵成圣的奇工,使教会成员有内在的圣洁;而乃把教会外表神圣的礼仪放在首要的地位。照第范神父(FatherDevine)之见,教会第一要先神圣,这才可以「在她的教义上,在她的道德观念上,在她敬拜上,在她的纪律上」,「都是清洁,无可指摘,……这才可胜任除去罪孽邪恶,且能助长崇高的德性。」第哈比神父(FatherDeharbe)也说:「教会是神圣的,因为教会里常有圣徒,他们的神圣,乃由上帝用神迹和特殊超凡的恩典,予以证实。」
二、基督教的概念可是基督教关于教会神圣性的概念,乃和天主教完全异趣。他们一反宗教的主观主义,而乃从一种客观的意义来讲。教会绝对神圣,这乃完全从主耶稣基督来讲,由于他救赎的恩功,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他中保性的义,使教会在上帝面前,算为神圣。在相对意义上,也认为是主观的神圣,此乃谓在其生命内在的性能上,乃真是神圣的,且要臻于完全神圣的境界。因此她乃称为圣徒的团体。神圣一义,首先乃为内心的(innerman),但也在其生活上,形之于外。职是之故,神圣也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教会的神圣,其意乃指,要与世界分开,全心皈向上帝,为上帝所用。而在伦理的意义上,又要和主耶稣基督有神圣的交契。有形的地方教会乃由信徒和他们的子孙所构成,则所有不信的和邪恶的分子,自当加以排除,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圣徒的教会。
丙教会的普世性一、天主教的概念罗马天主教把教会的普世性(Catholicity)归属他们,似乎只有他们才有权称为普世教会,故天主教又称为公教会(CatholicChurch)。像其他教会的属性一样,他们把普世性应用到他们的有形组织上面。并且他们还认为唯独天主教会乃为真正有普世性的教会。他们自称这乃是因为他们的教会乃遍满普世天下,且能适应各种国家和各种政府的制度,又因他们乃从最初即已存在,其他的教派盛衰无常,但是他们的教会乃始终有其「臣民」与忠心的「儿女」。这乃是因为他们乃有完善的真理与恩典,且要把真理与恩典传给普世人类,又因他们会友的总数乃超过一切分裂的宗派之总和。
二、基督教的概念基督教乃把普世性主要的归属于无形的教会,无形教会的普世性乃远较一切现存的有形的组织,更为真实,天主教也不能与之相比。他们不满罗马天主教妄自尊大的态度,把这个属性拿来为他们的「教职阶级制的组织」所用,而把其他教会一概排除。基督教坚决主张,无形教会在根本上乃是真正普世教会,因为她乃包含普天之下无论任何时期的信徒在内,没有一个人除外;又因她乃有福音传到的世界各国教会的会友;复因她乃对于世人整个生活无论在那方面都有统御的感力,所以乃有普世性。其次,他们又把普世性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我们在上文讲论有形教会合一性的时候,已经显明看到改教者和改正宗信条已经表明他们对普世有形教会的信仰;而这个信仰,荷兰、苏格兰和美国改正宗神学家又一再加以表达。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现在这个学说,乃发生许多难题,尚待加以解答。这一个普世性的有形教会究竟何在,乃不易确切指出。除此以外,还有如下各种问题:(1)对于宗派主义,是否应照范大克氏(Dr。HenryVanDvke)的主张,要加以完全驳斥?(2)这是否指某一种宗派是真教会,而其他宗派则乃属虚妄?(3)从那一点可以决定某一个地方教会或宗派不再构成一个有形教会整体的一部分?(4)有形教会的合一是否必需只有一个单独的制度或组织?这些问题,尚待作更深入的研讨。柒教会的特征
教会的特征,可从两方面说,一为从一般而言;一为特征的认辨。兹分论之:甲从一般而言一、特征的需要
当初的教会乃单纯合一,没有觉得有何特征的需要。可是后来异端猖獗,于是就必须指出若干特征,俾能确认究竟何者是真教会。在初期教会的时候,已经有对比需要的意识,中古时候,变得不甚显明;但是到了改教时期,对此需要就大为加强。在那个时期,不仅整个教会,分成两大部分,而且基督教会自己也分了几个教会,且又分了许多宗派。职是之故,结果对于教会特征的需要,就越发觉得要加强,俾可明辨教会之真伪。改教运动即为事实证明。改教家一方面不否认上帝保守他的教会。一方面教会却易趋于偏差,离弃真道,以致完全堕落;但上帝的道,却永远常存,所以教会当谨守遵行,永矢勿渝。二、神学家之见改正宗神学家对于教会特征的数目,乃有不同的意见。贝才氏(Beza)、阿斯特氏(Alsteds)、阿梅修氏(Amesius)、海但纳斯(Heidanus)、马尔秀士(Maresius)认为只有一种,就是纯正福音的道理。有些神学家如加尔文、浦霖兀氏(Bullinger)、尚基斯氏(Zanchies)、琼尼斯氏(Junius)、戈马罗(Gomarus)、马斯屈利氏(Mastricht)以及阿马克氏(amarek),认为乃有两种:一为传扬纯正的福音,一为施行各种的圣礼。还有些神学家如哈泊理士(Hyperius)、马底尔氏(Marty)、郎新纳士(Ursinus)、屈尔卡修士(Trelcatius)、海特格氏(Heidegger)、温特林纳士(Wendelinus)等则认为乃有三种,除了上列二者以外,还要忠实施行纪律。西敏斯德信条(WestminsterConfession)说:唯一不可少的(特征),乃为信奉真道。荷兰神学家凯伯尔氏(Dr。AbrahamKuyper)认为传扬圣道以及正确施行圣礼,乃为教会真正的特征。纪律与此二者并非对等的。凯氏并非否认忠实施行纪律为特征之一。可是这三种特征,不可等量齐观。严格地讲,宣扬真道,乃教义与生活的准则,实为教会真正的特征,如果缺乏这特征,那就没有教会,施行圣礼以及执行纪律,都应以此为决定的标准,乃为教会圣洁绝不可少的要素。
乙特征的认辨一、正确传扬基督圣道此乃教会最重要的特征。真确传扬基督圣道,乃为维系教会主要的方法,藉以使教会成为信徒之母。这乃真正教会特征之一,经文乃有显明的指示。例如约翰福音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二、四十七节:「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出于神的,必听上帝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上帝。」主耶稣又在约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三节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壹书四章一至三节说:「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上帝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上帝的灵来。」约翰贰书九节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上帝;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把这个特征归属教会,并非说一定要能够把基督圣道传讲得完完全全,那教会才能算为真正的教会。因为我们在地上乃不能达到这种理想完美的程度;所以只能以相当完美纯全之道理归属于教会。一个教会若能传讲相当纯正的道,就不失为真正的教会。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乃是有限度的,否则就要谬讲或竟离弃真理的道,那就要变成假的教会。所以,如果否认了真道基本的信条,教义和生活不受上帝圣言的约束,那个教会就要名存实亡。
二、正确施行各种圣礼圣礼和上帝的道乃不可分离。因为圣礼本身没有内容,而乃得自上帝的道;圣礼乃可说是把上帝的道用有形的方式传讲出来。所以必由合法的教牧遵照神圣的定制,对信徒施行。如果离弃了福音的重要真理,那就要影响圣礼的真确施行,罗马天主教即犯此病,他们偏离了正确的模式,照神学家柏可夫(L。Berkhof)说:他们有必要的时候,甚且容许助产士施行浸礼。他们的圣礼乃离开了上帝的话,反说乃有一种神秘的果效。圣经里面,乃有许多经文晓谕我们正确施行圣礼乃真正为教会的特征,并和圣道的传扬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例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十六节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一至四十二节说:「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二至三十节更详细的说:「……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