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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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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夺理。兹分两点,加以批判:第一,亚当倘未犯罪,便不至灭亡。此派不读圣经,上帝明明对亚当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上帝的话,是带能力的,何况他还加重语气说「必定死」,而亚当偏加藐视,乃自取灭亡!罗马书六章二十三节又明白宣示:「罪的工价乃是死」。可见死非由于人体的构造,也非由于自然的历程。易言之,亚当倘未犯罪,故意违反上帝的话,人乃不必死,也不致死。此其一。其二,很多教父说,亚当在人间的乐园(伊甸园),乃是他的考验时期,倘使他能遵守上帝的话,他便可进入天堂,天上的乐园。照圣经的教训,世人倘能悔改,信靠主耶稣为救主,便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一五52一54)观此则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的谬论,也被推翻了!叁中国的哲学

    于此,我们还要就中国哲学,孔孟及道家等学说,来看他们对于人类本性的意见。一、孔子的学说孔子乃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的学说,可说是以人为中心。关于人的本性,一般人都以为儒家倡性善之说,严格言之,未可一概而论;而且儒家之说常有自相矛盾之处。《大学》开宗明义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可见人性未必尽善,尚须照大学之道,做一番明德的工夫,方能止于至善。更就「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及「人皆可为尧舜」;「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诸说而论,则仅指人性可使为善,成为圣贤;但未必为善。再就「礼连大同篇」而说「人藏其性,不可测度,恶在其心,不见其色;欲一以穷其心,舍礼又何由哉?」则可见人心乃有恶,故须用礼,以去其恶。此与「人之初,性本善」之说,乃自相矛盾。

    二、孟子的学说所谓「性善」之说,乃由孟子强调。他说:「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复以孟子善辩,故奉为儒家正宗;而其性善说,亦占优势。但孟子性善之说,其论据实未必充实。《大学》第六章说:「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擒其不善,而著其善。」朱熹注云:「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掩之,并非不知善之当为,恶之当去,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此正可推翻孟子之说,人性之善,并非「如水之就下」。复可证圣经真理,「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三12、23,七18一19)孟子之说,乃为与事实不符的违心之论。

    三、荀子的学说所以荀子一反孟子之说,主张「性恶论」。他说:「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贱贼生而忠信亡焉。……是故必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洽。用是观之,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故拘本必待隐栝蒸矫然后直;纯金必待袭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故隐栝之生,为枸也;绳墨之起,为不直也;立君上,明礼义,为性恶也。」(《荀子》,「性恶篇」)因为人性之恶,故需刑政礼法,此乃所以防微杜渐,使人不为非作恶,「以矫饰人之性情而正之,以优化人之性情而导之。」可证孟子之说,不能成立;且正相反,人性之恶,正「犹水之就下」。四、其他儒家的学说

    其他儒家学者对于人性问题,立说各有不同。例如告子,则主张「性无善恶说」。扬雄主张「善恶混合说」。而唐之韩愈,则谓:「性分上中下等差」。宋儒则谓:「性是未动之心;情是既动之心。静心是善,动心便恶。」此外复分「理」「气」之说,从理来说,人性原无差别;特以气的侵蚀,始有善恶之分。以是提倡「去人欲,存天理」,用「存心养性」的工夫,以求「止于至善」之境。关于人性善恶问题,不但儒家学者,没有定论;而世人论辩,也都不得要领。这乃是因为没有摸到问题的关键,那便是人类始祖的堕落。此须待以下各章详为论列。儒家「去人欲」,「存天理」的动机,未尝不善。基督圣徒,「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加五16);而且圣经严重警告我们:「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罗八6-7)但是这不能靠儒家「存心养性」之功,此乃伯拉纠自救论的异端。因为「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因为肢体中另有个「犯罪的律」,「把我掳去」!(罗七18一24)甚至儒家学者也承认「并非不知善之当为,恶之当去,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见上文)所以自救论,乃为自欺欺人的空想。唯有靠主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功,圣灵大能默化的奇功,始能结出圣灵的果子(参加五19一23)。

    

卷六 救恩论 第叁章  罪的性质与理论

    壹绪论一、人类的悲剧上帝照他的形像造人,把他安置在伊甸乐园,与上帝同行,本为一种极乐的境界。不幸始祖违犯上帝的命令,致被赶出伊甸园(参创一至三章)。此乃人类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悲剧!因为原罪的遗毒,滔滔天下,蚩蚩者氓,「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11、23);而且「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一七9)。此乃人类古今中外共有的悲惨的现象,苟非故意闭目无视,乃为无可否认的事实。以是自古以来,悲天悯人之士,都想救偏补弊,设法挽救人类的厄运;但历史证明,他们的企图与努力,仅是「扬汤止沸」,不能「釜底抽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扶得东来西又倒」;甚且变本加厉,治丝益紊。前中国共产党创办人之一,张国焘痛定思痛,深自忏悔。卒乃接受著者多年的见证,和他夫人一同受浸皈依基督。然而中外古今的学者,却是违反历史的铁证,醉心人性本善之说,如上章所论,孟子曾强调:「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但其说似是而非,即儒家学者,亦难苟同;荀子且提反论,倡性恶说。此于上章已加详论,兹不复赘。西洋学者,亦不乏性善之说。例如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的「天赋人权论」,便是以人性本善为基础。流弊之大,已为识者公认。启蒙运动以后,理性主义,风靡一时,支配人心,以为人性乃有其「无穷之完善性」,流弊所至,遂崇尚人的理性,不信上帝的启示,反对固有之教义,提倡所谓「合理的神学」,以及「理性的宗教」;一切学问,偏于「经验论」、「感觉论」,及「唯物论」;遂致摧毁心灵,成为无神唯物论之厉阶。当时启蒙运动健将之一休谟(DavidHume),承陆克(JohnLocke)「经验主义」之余绪,首倡「怀疑论」,力斥超自然的信仰,否认人类心灵之存在,其说敌挡基督圣道;迷信「理性万能」,自炫「人性万全」;从而无视上帝的权威,否认灵魂的不灭;遂为「唯物论」与「无神论」张目,而成为今日共祸泛滥,世界祸乱之厉阶。

    二、哲人的空想圣经教训我们,哲学乃是「虚空的妄言」(西二8,译作「理学」,英文乃为哲学philosophy)。哲学家关于罪的本质,立说纷殊,其学派之多,乃和其哲学派别的不同一样。神学家的学说,乃和哲学家不同,他不能徒凭主观的空想,而须根据两大重要的基准:一为上帝无限的完善(infiniteperfection),二为人类对上帝应负的责任。任何关于罪的本质与根源的学说,倘使不合这两大基准,则都非真理。易言之,欲明罪的本质,首应以上述两大基准为前提,始能得到正确的答案。主耶稣基督,在登山宝训中宣称:「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这乃是人类对上帝应负的责任,却是无人能够「及格」。甚至我国朝野上下一致崇拜的「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也是力不从心,甚至慨然长叹:「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所以「知行不能合一」,乃是中国哲人无法解答的难题。甚至提倡儒教,敌挡基督圣道最烈的牟宗三教授,也坦白承认:「圣贤人格,……无论升到如何境界,其所体现的毕竟不可能是天道或上帝的整全,毕竟只是部分,这是所谓『圣人的悲剧』!」此乃证明圣经的真理,人的自义,在上帝面前,「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我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世上的哲人、智慧人、文士和辩士,徒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参林前一20),不读圣经,不信圣经,甚至所谓「新神学家」,也高抬人的理性,藐视上帝的启示,不照上文所指两大基准,徒作主观的空想。哲人的方法,虽曰根据理性,实乃最不合理,无怪得到谬妄的结论。

    三、罪人的拯救人类的罪恶,乃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上帝虽是慈爱,而且乐意饶恕,但必以为罪忧伤、灵性痛悔为绝对条件。上帝乃是至圣至善,和罪不能两立。以赛亚先知说:「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上帝隔绝。」(赛五九1一12)罪和上帝,乃是水火不容。卫斯理(JohnWesley)日记里面,有惊人的记载,那些敌挡圣道的罪人,当场被上帝击倒在地。本人曾收到中外激烈反教的青年,读了中英拙著后写给我的信,例如其中有一位台湾顽强反教的大学青年,偶尔翻阅拙著,即有一神秘大力,对他迎头痛击,使其倒地痛哭,忧伤痛悔,竟献身传道。又有美国青年,迷信异教,参禅着魔,如堕深海,黑浪滔天,震恐万状;忽忆英文拙著《西方心灵没落》,开卷以后,突见白光,引其从黑暗进入奇妙光明。遂读神学,弘扬圣道。世人对罪没有真切的认识,以为仅是偶尔行为的失检,苟未盗窃奸淫,亏负他人,便可问心无愧。若能「每日三省吾心」,希圣希贤,便可成为完人。本人皈主以前,在书齐自题「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二语,用以砥砺自勉,从中学时期,即已被号为「圣人」。易言之,世人对罪的观念,乃仅从人和人的关系而言,而不知人和上帝的关系,没有如圣经里面:「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4-5)的痛切认识。上帝圣善的灵,动其善工,要世人认罪悔改,重生得救;世人要想出死入生,得蒙救恩,必以认识其罪状为绝对的条件。「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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