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档案-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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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底,曹绍纯与他的哥们丛日光、朱力凯,瞄上了私自兑换外币人员,预谋抢劫他们的钱财。曹绍纯指使丛日光为抢劫准备交通工具。这个期间,曾两次入狱的丛日光正与胡某经营一家汽车维修服务部,而且认识多次前来维修车辆的王某,丛日光偷配了王某的捷达车钥匙,并带曹绍纯指认了该捷达车的颜色、车牌号及停放位置。
2000年12月20日夜间,曹绍纯使用丛日光偷配的汽车钥匙,将王某的灰色捷达车(车牌号:CS2637)盗走,并挂上了同样盗窃来的京CY5351车牌号。
一周之后,也就是2000年12月27日,曹绍纯伙同丁某二人驾驶这辆盗窃的捷达车,携带枪支等作案工具,来到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一条胡同口伺机作案。这时候,33岁的张庆新正在胡同内等候朋友,一辆灰色捷达轿车停在他面前。丁某下车,持左轮手枪顶住张庆新的腹部,往车上推。两人在推搡中,丁某把张庆新推到了车门口,但张庆新极力反抗。这守候,驾车的曹绍纯恶狠狠地说:“崩了他。”丁某一边开车门一边扣动了扳机,张庆新情急之下推开丁某的手,一枪未打中。张庆新与丁某扭打,抢夺丁某的枪。曹绍纯打开车门下来,张庆新一看自己对付不了两个歹徒,急忙掉头向南跑,途中遇到朋友驾车前来,曹绍纯和丁某一看无法得手,驾车逃走。
第六部分第122节 实施抢劫
这次抢劫未果,曹绍纯没有停手,而是为实施抢劫再次与朱力凯预谋,并分别与朱力凯或指使丛日光多次驾车到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附近,寻找、跟踪并确定了经常在该处私自兑换外币的冯瑞钢为抢劫对象。在此期间,曹绍纯准备了自制小口径手枪和左轮手枪各一支等作案工具。
2001年2月26日下午,曹绍纯、朱力凯携带自制小口径手枪、左轮手枪、面罩、手套等作案工具,在东城区和平里对冯瑞钢实施了抢劫,就发生来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作案后,两人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将车扔弃在东城区地坛南门附近。曹绍纯分得赃款7000美元,朱力凯分得赃款5000美元,丛日光分得赃款1000美元。曹绍纯作案后,将抢劫使用的枪支、弹药交给丛日光,丛日光将枪支、弹药送往其岳父万某居住的北京市怀柔县家中藏匿。然后,丛日光藏匿在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一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为:曹绍纯结伙抢劫3起,抢劫数额共计人民币70。76万余元,共同抢劫中致1人死亡;结伙盗窃2起,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16。3万余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10余发。
持枪入户抢劫、敲诈勒索,朱力凯无恶不作
朱力凯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8年出狱后,朱力凯反而更加猖獗地犯罪。除了伙同曹绍纯持枪抢劫外,朱力凯还多次持枪入户抢劫、敲诈勒索。仅法院认定的朱力凯抢劫、敲诈勒索就有多起。
1992年底的一天,朱力凯听说有几名东北人赌博时“抽老千”,就租乘一辆面包车与扈某等人到顺义区一户人家,同数名东北人赌博。可惜朱力凯他们手气不佳,带去的7000余元都输了。输红了眼的朱力凯刚走出门外,觉得非常窝火,掏出随身带的手枪和尖刀,重新返回,闯入室内威胁那几名东北人。那几个东北歹徒哪见过这阵势,不仅奉还了朱力凯他们的赌资,还外加了1000元茶水费。这一次,朱力凯他们抢走赌资人民币8000余元伙分。
在这之后,只要有人赌博输了钱,都纷纷来找朱力凯去讨要。有一次,朱力凯的一个的哥们找到朱力凯,说跟人赌博时一下输给东北人二三万元,朱力凯拔枪就跟哥们去找那几个东北人,在顺义区的一户人家,朱力凯持小口径手枪威胁赌博的五六个人,将桌上的赌资全部抢走。当然,朱力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自己的“辛苦费”。
朱力凯入户抢劫、敲诈勒索一直延续到案发前。2000年4月,朱力凯的一个朋友李某对朱力凯说了自己赌博被骗输钱的事,朱力凯当即表态说带人去要钱。李某以为朱力凯说说就算了,就把跟自己赌博的那几个人说了出来。没过几天,朱力凯到刘某家,将刘某带上一辆桑塔纳轿车,开到海淀区兰锭厂附近,给李某戴上头罩推进一个黑洞洞的房间里,朱力凯和其他三个同伙将李某狠狠地打了一顿,责令李某限期把赌博赢的钱退回,并逼李某书写一份欠条,之后朱力凯到李某家取走3000元。得手后,朱力凯给朋友李某打电话说:“我找到刘某了,并让刘写了字据,钱给你要回来了。”李某很生气,怨朱力凯招事,断绝了与朱力凯的联系。但朱力凯并没有停手,接着带人找到跟李某一起赌博的杨某,逼杨某拿出2000元。接着,朱力凯找到孙某,将孙某带到一个果园里,持刀顶住孙某的大腿,逼迫孙某退钱,孙某乖乖地给朱力凯1500元。
后来,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的朱力凯感到这样去替朋友讨债,不但来钱太慢,而且很不过瘾,就伙同曹绍纯、丛日光他们在北京的街头持枪抢劫,走上了他的不归路。
北京的治安状况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像曹绍纯这些敢在光天化日下持枪抢劫、袭击警察的人还比较罕见。笔者想说的是,对待那些多次犯罪的累犯,法律和社会怎么去对待他们?他们的行为已经呈现出心理变态、人格改变,在曹绍纯、朱力凯怀着变态心理报复社会的时候,我们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让他们领教法律的威严。对于邪恶势力的忍让和躲避,就是一种纵容和包庇,只能助长他们的暴戾之气,只能纵容他们更加猖獗,我们社会的大多数人以及我们的法律,对于邪恶和犯罪,都需要有这样的威严和震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