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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菩提道次第心论+宗喀巴大师造论-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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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
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
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
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
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
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
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
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
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
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
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
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
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
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
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  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
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
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
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
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
是以上士道摄纳馀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
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
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
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
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
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
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
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
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
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
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
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
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
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
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
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
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
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
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
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馀皆不难。又复最要
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
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
次追究追寻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一终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二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显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摄持正行之方法,分别三
士道修行之次第也。已一、明与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内分三科:庚一、
正修下士意乐。庚二、发生意乐之量。庚三、破除邪执。
  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无常道理之过失。谓吾人内自思维过去未来,外观山
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续,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来时季变迁悉有定序。
然而静观此之存在与定序等。又非实有存在与定序,反是不实无常之
证明也。
  复次,有情必死之理虽知,而未常念观修对治之故,久之乃成不
死之惯性,随起现法之计执,眼前求乐避苦,不遑念及将来后世,何
况解脱正真之道,及大义利他成佛之事,更属难知难行。
  又虽近教法,时趣闻思修学,而以注心目前苦乐之故,致令所修
善力微弱,复有恶行罪犯杂沓而转,正行反成恶业恶趣之因。
  又不修无常,虽说必修来世。而因现前苦乐取舍之计,必致修行
推延缓怠,不能精进,废忘大事,驰入倒境迷途,邪业邪命终成退堕。
  又若不修无常之念,希望身命长住之心,谋取生存久远之方,遂
于利养恭敬等事起猛利贪。或于贪不遂欲,转起嗔恚,不见贪嗔过失,
蒙味痴愚,而自以为是更复随增我慢嫉妒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犹如
瀑流,日夜相继不息,由此能引身语意摄十种恶行,乃至成就无间随
近谤正法等诸恶业行。
  又复由此渐渐弃舍正法甘露,断绝现生增上生缘及决定解脱之命
根。死后为诸恶业之引导,令赴粗猛燃烧苦痛非爱之诸恶趣中。
  癸二、多修无常道理之功益云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决定
今后当死,于诸上妙五欲受亨广胜大财势力、乐意眷属朋党依重等,
必能息心正念。
  于可施物遇缘能舍不生悭执,虚荣恭敬毁谤欺辱,其心平等,不
受八风,遮止诸罪诸恶行必能具力精进。
  于诸善法集修,如归依净戒等,必能不顾身财虚名,了知以不坚
身易坚固身,以败坏财易不坏财,由是速能增长果地行位,由是复能
引导众生,有大义存焉非属细小。
  复次,涅盘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象迹
第一。一切想中,无常第一。”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之大椎。是能
作转依顿辨成就一切胜妙事专修之大门径。反此执心不死,则是一切
衰败之门。依止胜衰之理,恒时决择修心,则是一切圆满成就之门。
  癸三、畏死不畏死,以慧心决择。此无常想,初修之人不应坚执
恒时专修,应于初中后三,思维此理,引发定解而趣正道可也。
  何以故,或有坚著亲属财货等,增上力习,生起爱别离等怖畏之
苦,于道成障致生远离,不问生死仍堕痴迷。
  若尔,救济云何,应当思维此我惑业增上之身,决定不免于死亡
坏灭,然有殊胜解脱之道,能遮诸有生死,但有遮道之敌,即是是常
心,愚不畏死。
  是故智人,应怖愚不畏死之常心。更当思维生死未了,恶趣因在,
善生不定,道业未成,若是即便死亡,救我依谁。以此勤修正道,则
于亡没舍受之时,无怖无悔无苦无恨,是为畏死不畏死。名曰善逝。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于中分三
  子一、思维有情决定必死。
  子二、思维死无定期。
  子三、思维死时除佛法而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
  子一、所谓有情决定必死之思维者。如无常集颂云:“若佛若独
觉,佛子诸声闻,尚须舍此身,何况凡夫人。”任何死亡必至者:“若
空若海中,若山间城市,何处死不来。”又:“已生及当生,数数作
取舍,始终悉坏灭,当住正法行。”又佛教胜光王经云:“譬如有四
大山王,坚硬隐固,不坏不裂,精纯实密,无诸陨损,大力运行,触
天磨地,从其四方会合而来,研坏一切草木根斡枝条,乃至一切有情
命等,悉皆研磨坏碎。无能独存。非是速走藏避可得逃脱,或以自力,
或以财道,或以诸物及咒药等令彼退却。此大山王,即是世间无常,
大力无能敌对,决定为彼所坏。又诸缘起诸法,随时随缘涣散,正如
风吹烟云,无法系聚,使不散灭,入行论云:“人寿无常,昼夜不停,
有减无添,何能不死。”馀则喻如织布,如赴刑埸,如牧杀羊,如射
如泻,如流不返。四序迁流,如牧人驱畜,如是经喻极多,应善思寻。
又如险崖下坠,未触地碎身之时,勿可以此空坠之间,为安乐无损。
又此百年之中,除去童顽衰老,体弱病羸、奔赴求活、愁思倦疲、爱
别怨逢、往返酬应、杂话饮食、息劳眠睡,而于清净修行正念摄心,
一身能有几时。应熟思之。
  子二、思维死无定期者。如人念欲于此久住。自然计较久居之事。
念欲他往,则必筹计将来之事。如死期无定,于日日中筹备死事。自
然阻止无义,多能成办后来义利。又南洲之人寿量不定,增至无量,
减至十年。死缘极多,生缘无凭,四大失调,四大斗争,一滴之毒可
以杀身。芒刺之锋可以害命。有心无心之害。魔及非人之损。内有嗔
恚利刀、欲贪毒水、嫉妒火烧、五欲怨敌、八风之患。外有王贼水火、
刀兵饥馑、夺命杀人、软贼系执等。劳形苦心,死缘众多。随缘生死,
自无主宰。
  子三、思维死时除佛法而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者。若人死
时,虽有亲属怜爱围绕救护,然终有谁同死者去,古有殉身同死,然
业果不同,异途各驰,不能自主。(死后能自主者须待修行。)所有
悦意宝物田园资具无量之多,而不能携去一尘之微,虽可爱之自身,
亦难留他共住。现前一切乐意圆满之情境,难舍难离。然而偏要舍离,
无法可以持护。复次,思维今得有暇之身,幸逢佛法,了知三宝常住
自性不灭,只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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