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沙自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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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选中这样一位老妪。母亲总是说:“自从姆妈到这儿来后,我就再也没有为你操过心,因为你有位能人照料。”姆妈不知照看过多少孩子——我是最后一个。
五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礼物——一只小狗。这真使我喜出望外,兴奋得手舞足蹈。我简直不敢相信,高兴得连句话也说不出来。当读到字条上人们惯说的那句话“收到此物必会惊呆”的时候,我想我当时真的惊呆了。我兴奋得连句谢谢都不会说了,几乎都没顾上看一眼那只漂亮的小狗,就躲开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常常这样做。不知道人为什么这么迟钝。记得当时我一下子钻进了卫生间。这是一个让人反省的好地方,谁也不会跟着你进去。当时,卫生间干净、舒适,几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红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托基地图,让自己恢复一下理智。
“我有一只狗———只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只约克夏狗——我的狗——归我所有!”
此时,那只才四个月的约克夏小狗郁郁不乐地溜达着,来到院子里,投靠了我们家的园丁,一位叫戴维的脾气粗暴的男人。小狗曾经由某个做临时工的园林工人喂养,一见到插在土里的铁锨,就以为那或许是它的落脚之地。它坐在院里的小道上,神情专注地观看园丁挖土。
我及时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起初双方都有些腼腆,只是试着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难舍难分了。
它的大号是父亲给取的,叫乔治·华盛顿;小名托尼是我起的。对孩子来说,托尼是只极好的小狗——它温顺,充满了柔情,能勾起我许多遐想。姆妈也减去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缎带和装饰品不再被我强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赠给了托尼。
它对这些东西是来者不拒,表示赞赏,偶尔还咬上几片,送给它穿的那双拖鞋。我还特许它进入我编造的故事中。托尼以勋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只叫戈尔迪的金丝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哥哥留给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姐姐待我极好,而哥哥却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鸡儿”。尽管如此,只要一有可能,我还是跟他套近乎。我记忆最深的是他养过一窝白鼠。他向我介绍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们全家。姆妈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动物。说它们身上有怪味。它们散发的气味的确难闻。
哥哥对我来说是那么富有吸引力,我简直离不开他。他当时正处于傲睨小妹妹的年龄,觉得我特别讨厌。有时他发了点善心,允许我走进他的”车间”,那里有一台车床。他让我抱起许多小木块和工具递到他手里。可是过不了多久,这只“小瘦鸡”就被赶了出来。
4
我第一次受惊吓是在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姆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越过铁路来到存放船具的大院,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啦?”
那大汉看上去像个巨人,气势汹汹地满脸涨得通红。
姆妈辩解说我们没有做什么错事,只是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领地还不知错?快滚开,快点从那扇门滚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我死死地扯着姆妈的手向外走,姆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快走,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垮了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姆妈转过头来发现了这一切。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说到做到?要把你给煮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一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妈宽慰我,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唬唬的。
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粗鲁,讨人嫌,但他决不会真就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也总有点毛骨惊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惊吓。
我四岁的时候爱情的种子萌发了。这是一场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这由他激起的情爱一无所知。他朋友的这位“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扭向一边。母亲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得讲点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一跟你说话,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唉,谁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呵。它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的壮丽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被死亡所围困的兵营去护理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
或用身体挡住向他飞来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喜剧的结局。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者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所做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菲利普当上海军后补生调离了英国。在他走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脑海中,后来渐渐地淡漠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正在向姐姐求爱。
如果说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的话,那么伊林算得上是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的情趣。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之一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张富丽堂皇的红松木坐椅。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左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御椅”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吻,就这样一直坐到来解手的人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从便池上拽下来!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的侄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母,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我父亲的爸爸,母亲的姨夫)晚年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位“传奇式人物”。他原来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由曼彻斯特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三代的时间里,从穿小汗衫到坐旋转椅”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父亲把它交给同事代理,财富在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哥哥手中的时候,就被闪电般地挥霍殆荆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买下一幢房产。当时他已病人膏肓。不久,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时还算年轻,在柴郡住了一段时间,受了一两次盗贼的侵扰后,就在伊林买下一幢房子住了下来。当时那儿还算是乡下,正像她说的那样,房子四周都是农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到处都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有无尽的魅力。我把幼儿室分割为几片“领地”,靠前的部分是一个向外凸出的窗户,下面铺着一条漂亮的条格台毯;靠后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我把各式各样的蒲席和一块块亚麻地毯配备给各个“领地”,神情庄重地在各“领地”巡视,口中念念有词地嘟囔着。姆妈安详地坐在一旁织毛线。
姨婆的大床是令人迷恋的地方。床的四角镶嵌着四根粗大的红木床腿,四周是大红的锦缎床围,上面铺着羽绒被褥,每天清早,我还没穿上衣服就跑过来,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点钟就醒了,总是高兴地把我拥进她的被窝。客厅在楼下,摆满了镶嵌着五光十色装饰品的家具和德累斯顿出产的瓷器。由于窗外就是花房,屋子里总是光线阴暗。客厅仅用于聚会。隔壁是起居室,里面总有一位女裁缝坐在那儿。姨婆在餐室里心满意足地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全套家具都是笨重的红松木的。屋子正中是一张餐桌,四周摆着靠背椅。窗上挂着精细的钩织窗帘。姨婆有时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大师椅上写信;有时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天鹅绒软椅上烤火。桌子、沙发以及几把椅子上都堆满了书籍。
姨婆从未间断过买书,有的是留着自己读,有的是赠送他人。后来书籍越来越多,以至于连她也搞不清哪些书是准备送给哪些人的。有时甚至发现某某人的那个逗人喜爱的小男孩已转眼十八岁了,而她从前为他买的《圣人古尔德雷德的孩子们》和《蒂莫西老虎历险记》两本小人书一直还没有送给他。
姨婆很喜爱孩子,常常搁下手头还未写完的字迹潦乱的长信,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维特利先生和小鸡”的游戏。不用说每次都由我充当小鸡。姨婆到商店里买小鸡,挑中了我,询问售货员这只小鸡的肉是否细嫩,然后回家把小鸡捆绑好,串起来(这时我总是忍不住大笑起来),放到炉灶上烧烤,翻个个儿再烤另一面,然后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闪闪的霎那,小鸡突然复活了,欢蹦乱跳,“这是我!”——游戏至此进入了高潮。我和姨婆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游戏。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就到伊林来吃午饭,常常是带着两位舅舅一块来。这是最快乐的一天。鲍爱莫外祖母是我母亲的生身之母,她通常在十一点钟到达。她比姨婆还要矮一些,由于身材矮小,一路走来难免有点气喘吁吁。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要倒几次火车和汽车。她到达后的一件事就是脱掉脚上那双长筒靴子。她的女佣海丽特通常跟着她一块来,跪在她面前帮她把靴子脱掉,换上一双松软的羊绒拖鞋。外祖母深深地叹一口气,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于是,姐妹俩就开始了周日上午的例行“公事”,谈起一长串纷乱复杂的账目。外祖母在维多利亚大街上的军人商场为姨婆置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对这姐妹俩来说,军人商场就是她们心目中的宇宙中心。俩人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一串串数字,一条条账目,一张张表格,讨论着所购买的物品的质量。军人商场实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账和维修费用都当面了结。姨婆每次多付给外婆一些钱,作为辛苦的酬谢,姐妹俩关系很亲热,但相互间也小有妒忌。时而拌嘴,一有机会就互相抬杠、逗趣。外祖母自认为曾是她们家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