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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六门教授习定论要义-第1章

小说: 六门教授习定论要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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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思鹏
前 言

  在佛教中“定”与“戒”、“慧”合称“三学”,此三学是如来妙智实证圆满法界大悲平等流出的,清净无染,远离过恶,能除众生迷惑,启迪智慧,令其解脱出离,所以又称“三无漏学”。三学之中,定学是核心,是枢纽,它起着上承净戒、下启觉慧的殊胜作用,因而在佛弟子中一般都重视对定学的修习。不过学人虽知定学的殊胜及修定的重要性,但还是有不少初学者对定学了解得不够,也不知修定的入门方便,总想着修定是在禅堂,或是在深山,双目紧闭,长坐不卧,甚至是禁语不言,不食人间烟火,本着“依戒生定,依定发慧”的修习次第,抱着只要有定,自然能够生起智慧的美好愿望,于是排除外缘,或数月,或数年,乃至一生,而拘身静坐。但这些人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认真苦修,其心并未得定,纵或得点小定,而烦恼并未减轻,智慧也并未生起。有的知道此修不如法,便随即舍去;也有个别人终不回头,其结果每多得病吐血而死,或入魔疯癫而亡。这些人从表面上看,好似勤苦用功,精神可嘉,若实际静观,他(她)们完全是桎梏形骸,蹉跎岁月,对成道无补,于解脱无益,纯粹成了“邪加行者”。
  《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卷第三中释迦牟尼佛告诉慈氏菩萨,学人欲修止观(止即定,观即慧)者,应当依住于大菩提愿及菩萨藏法闻缘熏修,发起加行,而后才能获得定慧。也就是说在修定之先,必须要发起坚固不坏的大菩提愿,使修行人的身心安住在大菩提愿中;同时还要对佛陀所说的一代圣教,尤其是“菩萨藏法”,须“善听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寻思,见善通达”,而后持此教法,独处空闲,作意思维,相续不断,方可获得身轻安、心轻安的止(定)。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对此正法“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才能获得“若忍、若乐、若慧、若见、若观”的大智慧。这就是晋译《华严经?净行品》卷第六所说“深入经藏,智慧如海”'1'的道理。绝无不发大愿、不依正法而能获得解脱出离的正定正慧的。因为正定正慧来源于正见,而正见又来源于对正法的如法熏修,对正法的如法熏修更来源于坚固的菩提大愿及真正的大善知识。象上面所说的那些“邪加行者”,试问坚固的菩提大愿是否已发?殊胜的如来圣教是否已学?无大愿则无有正确的修学目标,犹如航海航空无有指针一样;无圣教则无有殊胜的所观境。所谓定是以所观境——圣教,专注一趣,心不散乱,而又如理简择(作意思维)诸法性相而获得的。除此两点以外,还有其它一些得定的辅助条件。若无愿力及所观境等条件而修定,不仅是盲修瞎炼的邪加行者,甚至还会入魔疯癫。笔者有鉴于此,故不揣浅陋,特本无著作颂、世亲释义的《六门教授习定论》的习定方便,结合其它有关经论的习定理法,对修定者如何才能获得正定正慧,而不致迷茫,甚或误入歧途,作一探讨,相信对初学者会有一定的帮助。当然文中也有不足的地方,恳请海内外大德不吝予以指正为感!
  《六门教授习定论》是唐朝义净三藏所译,论中无著菩萨从“意乐(求脱)、依处(集积)、本依(于住勤修习)、正依(得三圆满)、修习(有依)、得果(修定人)”六门来概括定学的本末,从而教授习定学人如法修习和成就正定,使其最终解脱出离。论首有一总颂,就是标举六门的,如云:
求脱者、集积、于住勤修习、
得三圆满已、有依、修定人。
  论末无著菩萨又有一颂以结释论首总颂所标举的六门。如云:
                显意乐、依处、本依、及正依,
世间定圆满,并了于出世。
  世亲释此颂云:“求脱者:为显意乐圆满。集积者:依处圆满;如经中说:佛告苾刍,汝等先当依定能尽有漏,是我所说。若欲求出生死海者,离于正定,无别方便。得三圆满者:显正依圆满;明师资承禀决定可依。有依修定人者:此显修习圆满;诸有智者如前所说,远离放逸正修行时,世间诸定悉皆圆满,及出世间咸能证悟;显得果圆满。”'2'
  以下根据上举六门的思想内容,略述习定的入门方便。

一、发胜意乐 欣求解脱
  
欲习正定者,首先应该发起殊胜欣求解脱的意乐。解脱有二:一、相对解脱,二、绝对解脱。谓修十善业道可生人天,能够解脱三途之苦;或修厌下趋上的色无色定,而后生于远离饮食男女二欲的色界中,或生于远离物质色法的四无色界中,亦可解脱下界的粗重。此种解脱,统称“相对解脱”(上界报尽,又得下堕,解脱不究竟,故称相对解脱)。若发出世三菩提心,亲近善士,听闻正法,法随法行,或证我空真如断烦恼障,而出三界;或证我法二空真如,断烦恼所知二障,既出三界,证圆满佛果,又不舍三界,广度众生,如是解脱,统称“绝对解脱”。而本论所说的解脱,则偏重于两种解脱中的绝对解脱。发起殊胜解脱的意乐,就是一般学佛人所说的立大志向,发菩提心。如果不发大心,哪有意乐和兴趣去习定呢?故习定者,首应发心。发厌下趋上的心,则所修之定属世间定;发唯求自了的出世之心,则所修之定属出世间的二乘定;发上成下化、自他俱度的大菩提心,则所修之定属出世间的上上大乘定。故定的差别大小,首先决定于所发心的差别大小。除发心不同能导致定有差别外,还有两个最重要的条件亦能决定着定有差别,那就是菩提种姓和所缘境的佛法。人天无姓有情不能修出世定,定姓二乘不能修出世间上上大乘定,所以随种姓有别,而定亦有别。在所缘境方面,也有世间法、声闻相应契经法及菩萨相应契经法的不同,而使所习之定无形之中也就有世间定、出世间定、出世间上上定的差别。这就是因种姓、愿力、所缘境三方面的不同而使定也就有三方面的差别了。
1、 解脱的人:
《六门教授习定论》(以下简称“习定论”或“论”)中说,解脱者谓三乘,如云:
                 于三乘乐脱,名求解脱人。
  三乘是:声闻乘、独觉乘及如来乘。《增一阿含经》卷第四十一云:“佛告阿难:如汝所言,吾恒说三乘之行。过去、将来三世诸佛,尽当说三乘之法。”'3'故三乘乃为佛陀所说。前已说过,本论所说的解脱偏于出世间的绝对解脱,当然能获得此种解脱的人,一定是出世三乘有情,而非人天无姓有情了(不定种姓者摄在三乘有情中)。乘是运载义,犹如车乘,能运载众生由此处而到彼处;又如船筏,能渡众生从此岸而至彼岸。小乘惟能自度,不能度他;大乘能自他普度,摄受众生同归觉岸。声闻独觉同称小乘,前者成道必闻声教,故称下根;后者自悟证果,胜过声闻,故称中根;如来乘者,根利智大,解悟敏捷,故称上根。众生出离,虽有三乘,但最初习定,必赖发起正愿、生起意乐才可成办。若无意乐正愿,是不会成办的。所以颂有“求脱者”三字,也就是希求解脱的人。
2、 解脱诸障:
一切诸法,本自解脱,为何众生要求解脱呢?原因是众生不明一切诸法本自解脱的道理,于是自生颠倒,起我法二执,生烦恼所知二障,作茧自缚,不得解脱。若欲解脱,则必须转变认识,远离颠倒,既应去我法二执,又应除烦恼所知二障。只有彻底除遣二执二障的人,才可称为彻底自在解脱的人。
所以论中有颂云:
二种障全除,斯名为解脱。
  二种障,也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烦恼障者:烦谓烦扰,恼谓恼害,烦扰身心,恼害有情,使自他不得安隐,故名烦恼。烦恼有根本烦恼及随烦恼两类,《百法》说有二十六种,《瑜伽师地论》、《成唯识论》说有一百二十八种。何故名障?因有烦恼而造业,由业而感果,流转生死,障碍圣道及与涅槃,故总称烦恼障。《成唯识论》卷第九云:“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4'“所知障”者:所知是法,众生由于对法的依名取相,分别执着,故尔内障智慧,外覆法性,使智慧与法性不能相应,由此不得转依,障碍菩提。《佛地经论》卷第七云:“覆所知境,无颠倒性,令不显现,名所知障。”'5'同论卷第四又云:“所知障者,于所知境,不染无知,障一切智,不障涅槃,虽有此障,见声闻等得涅槃故。”'6'此处所说的所知障不障涅槃,主要是指不障二乘涅槃,非指不障无住大涅槃。所以欲得解脱者,必须断除二障才行。《成唯识论》卷第一云:“由我法执,二障俱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断障为得二胜果故。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7'这就是不断二障,则不证二果;不证二果,则不得解脱;欲得解脱者,则必断二障的所以然之理。
3、 赖耶为二障体:
阿赖耶识中恒有烦恼所知二障种子,此二障种子,依止赖耶而恒相续,故称赖耶为二障体。烦恼障种又名惑种,缠缚声闻,令不解脱;所知障种名一切种,缠缚菩萨,不证佛果。因此,欲断二障种子而证佛果者,则必须止恶修善,达法实相,集积福慧,方可对治和断除阿赖耶识中有漏杂染二障种子,也就是最终应转阿赖耶识为无垢识和大圆镜智。《摄大乘论本》卷中说:“念念中销融一切粗重依止”'8',就是指修习止观,广积福慧,刹那刹那便可对治和销融阿赖耶识中二执二障的粗重种子。无性释云:“销融一切粗重依止者:阿赖耶识名粗重依止,损坏彼聚名为销融,如大良药销诸病块。”'9'也只有销融了粗重依止,才可解脱成佛。所以《习定论》中云:
        应知执受识,是二障体性,惑种一切种,由能缚二人。
        已除烦恼障,习气未蠲除,此谓声闻乘,余唯佛能断。
  断烦恼障者,名为声闻;一切障者,唯佛能断。
  又声闻人只能断烦恼障的现行,不能尽断其种。何以故?微细最微细的烦恼障种,必于证金刚喻定,异熟识空,转阿赖耶识为无垢识及大圆镜智时,方可顿断其烦恼障种。《解深密经》卷第三佛告慈氏菩萨曰:“于如来地对治极微细、最极微细烦恼障及所知障,由能永害如是障故,究竟证得无著无碍一切智见,依于所作,成办所缘,建立最极清净法身。”'10'同经卷第四中佛又以同样的道理告观自在菩萨曰:“永断最极微细烦恼障及所知障,无著无碍,于一切种所知境界现正等觉,故第十一说名佛地。”'11'而小乘人不能转识成智,成就圆满清净的法身,故俱生微细烦恼障种,终不能除,纵证无学圣果,动作威仪仍有前生习气所招的惑相现前。如无性《摄大乘论释》卷第九解“拔除习气”一颂云:“谓声闻等虽尽烦恼,犹有习气,随缚所作掉举等事。如彼尊者大目犍连,五百生中常作猕猴,由彼习气所缠缚故,虽离烦恼,而闻乐时作猕猴跳踯。有一独觉,昔多生中曾作淫女,今余习故,时妆饰面。如是等类,非一切智所应作事。”'12'因此,只有彻底除二障体,转识成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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