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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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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增也。
  从此第五。漏无漏分别。论云。此三十七。几通有漏。几无漏耶。颂曰。
  七觉八道支  一向是无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于二种
  释曰。七觉支。八正道。唯无漏也。三四者。一四念住。二四正断。三四神
足也。五根力者。谓五根。五力也。此四念住等。皆通有漏无漏二种也。
  从此第六。明依地。论云。此三十七。何地有几。颂曰。
  初静虑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静虑除寻  三四中除二
  前三无色地  除戒前二种
  于欲界有顶  除觉及道支
  释曰。初静虑一切者。依初静虑。具三十七故。言一切未至除喜根者。依未
至地。唯三十六。除喜根故。以近分地励力转故。于下地法。犹疑虑故。无有喜
也。二静虑除寻者。依第二禅。亦三十六。彼除寻故。无正思惟支也。三四中除
二者。三四谓第三。第四静虑也。中谓中间禅也。此三四中。各三十五。谓除前
二即无喜寻也。前三无色地除戒前二种者。前三无色。除戒三支。及除前二。即
是喜寻。总除五种。故三无色。各三十二也。于欲界有顶除觉及道支者。欲界有
顶。无无漏故。除七觉支。及八道支。有余二十二也。
  从此第四。明证净。论云。觉分转时。必得证净。此有几种。(第一问也)
依何位得。(第二问也)实体是何法。(第三问也)有漏无漏耶(第四问也)颂
曰。
  证净有四种  谓佛法僧戒
  见三得法戒  见道兼佛僧
  法谓三谛全  菩萨独觉道
  信戒二为体  四皆唯无漏
  释曰。前两句答初问。次四句答第二问。次一句答第三问。后一句答第四
问。经说证净总有四种。一于佛证净。二于法证净。三于僧证净。四圣戒证净
也。见三得法戒者。且见道位。见前三谛。于一一谛。各得法戒二种证净。证三
谛法。缘彼起信。有法证净。道起之时。无漏戒俱。有戒证净。见道兼佛僧者。
道是道谛也。见道谛位。兼得佛僧。兼言谓显亦得于法及戒证净。佛无学法。是
道谛摄也。缘彼起信。名佛证净。成声闻僧。学无学法。亦道谛摄。缘彼起信。
名僧证净。故唯道谛。有佛僧也。见道谛时。若约现行。唯有法戒二种证净。言
有佛僧。约得修说。以于此时。修得未来缘佛僧信故。见道谛具四证净。法谓三
谛全菩萨独觉道者。此所信法也。谓苦集灭三谛全。名法也。于道谛中。菩萨
道。及独觉道名法。以菩萨与独觉。唯有一人。不成僧义。名为法圣所受戒与现
观俱。故一切时。无不亦得(解云。此明法戒通见四谛也)信戒二为体者。出体
也。由所信别。故名有四。实体唯二。三实证净。以信为体。圣戒证净。以戒为
体。故唯有二。四皆唯无漏者。四种证净。唯无漏法。以有漏法非证净故。问为
依何义。立证净名。答证四谛理。故名为证。正信三宝。及妙尸罗。故名为净。
离不信垢信名为净。离破戒垢。戒名为净。由证得净。立证净名。此四次第者。
信佛如良医。信法如良药。信僧如看病者。由信心净故。发圣戒。是故尸罗。说
为第四。要具前信。此戒现前。如遇三缘病方除故。
  从此第五。明正智解脱。就中四。一明二支。二明解脱时。三明断障时。四
明灭断离。且第一明二支者。论云。经言。学位成就八支。无学位中。具成就
十。(加正解脱及正智支)何缘不说有学位中。有正解脱。及有正智(一问)正
脱正智。其体云何(第二问也)颂曰。
  学有余缚故  无正脱智支
  解脱为无为  谓胜解惑灭
  有为无学支  即二解脱蕴
  正智如觉说  谓尽无生智
  释曰。初两句答初问。后六句答第二问。学有余缚故。无正脱智支者。学位
中。尚有余缚。无解脱支。由解脱支无故。亦不立正智支也。解脱为无为者标
也。解脱有二。一是有为。二是无为。谓胜解惑灭者。释上也。谓无学胜解。名
有为解脱。一切惑灭。名无为解脱。有为无学支者。有为解脱。名无为支。以立
支名属有为故。即二解脱蕴者。即此有为解脱。经说有二种。谓心解脱。及慧解
脱。此二解脱。五分法身中。名为解脱蕴也。正智如觉说谓尽无生智者。出正智
体。如前觉说。谓即前说尽无生智。为正智体。
  从此第二。明解脱时。论云。心于何位。正得解脱。而言无学心解脱耶。颂
曰。
  无学心生时  正从障解脱
  释曰。无学心生时者。谓初无学心。于未来正生时也。此正生时。从烦恼障
正得解脱。名正解脱若现在世。名已解脱。非正解脱也。
  从此第三。明断障时。论云。道于何位。令正生障断。颂曰。
  道唯正灭位  能令彼障断
  释曰。正灭位言。显居现在。道能断障。唯正灭时。余位定无断障用故。此
言道者。即金刚喻定也。
  从此第四。明灭离断。论云。经说三界。谓断离灭。以何为体。(第一问
也)差别云何。(第二问也)颂曰。
  无为说三界  离界唯离贪
  断界断余结  灭界灭彼事
  释曰。初句答初问。下三句答第二问。无为说三界者。断灭离三界。以无为
解脱为体也。言离界者。约但离贪。言断界者。谓约断余瞋等八结也。言灭界
者。谓灭贪等。所随增事。前言离断。约断烦恼。此据灭惑所缘境事。
  从此第六。明厌离通局。论云。若事能厌。必能离系耶(问也)不尔(答
也)云何(徵也)颂曰。
  厌缘苦集慧  离缘四能断
  相对互广狭  故应成四句
  释曰。厌缘苦集慧者。唯缘苦集。所有忍智。名苦集慧。此慧名厌。厌苦集
故。离缘四能断者。缘四谛境。能断惑道。皆名为离。离烦恼故。下两句者。厌
离相对。广狭有殊。故成四句。有厌非离。谓缘苦集。不令惑断。所有忍智。此
忍即是先离欲染。后入见道。苦集法忍也。智是见道。苦集法智。及修道中。加
行解脱。胜进苦集智也。此位但名厌。缘苦集故。忍不名离。惑先断故。有离非
厌。谓缘灭道。能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未离欲染。后入见道。灭道法
忍。及诸所有灭。道类忍也。智是修道中。无间道摄。灭道智也。此但名离。是
断道故。不名为厌。缘欣境故。有厌亦离。谓缘苦集。能令惑断。所有忍智。此
忍即是未离欲染。入见道者。苦集法忍。及诸所有苦集类忍也。智是修道。无间
道摄。苦集智也。此名为厌。缘苦集故。亦名为离。能断道故。有非厌离。谓缘
灭道。不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先离欲染。后入见道。灭道法忍也。智是
见道中。灭智道智。及修道中。加行解脱。胜进道摄。灭道智也。此不名厌。缘
欣境故。亦不名离。非断道故。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五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六
  释曰。决断名智。此品广明。故名分别。就此品中。大文分二。一明诸智差
别。二明智所成功德。就明诸智差别中。一明忍智见别。二明十智相殊。三明十
智行相。四诸门分别。此下第一。明忍智见差别。论云。前品初说诸忍诸智。于
后复说正见正智。为有忍非智耶。为有智非见耶。颂曰。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见
  余二有漏慧  皆智六见性
  释曰。初两句。及第三句。余二两字。明无漏慧。有漏已下。明有漏慧也。
圣慧忍非智者。圣慧忍。谓见道中八忍也。忍非智性。决断名智。忍起之时。与
疑得俱。未成决断。故不名智。尽无生非见者。尽无生智。不名为见。推度名
见。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见。余二者。谓余无漏慧。皆通智
见二性。已断疑故。推度性故。有漏慧皆智六见性者。谓有漏慧。皆智性摄。于
中唯六。亦是见性。谓身见等五。及世间正见。如上圣慧。及有漏慧。皆择法
故。并慧性摄。
  从此第二。明十智相殊。就中四。一明渐增至十。二明尽无生别。三明建立
为十。四明法类智别治。就明渐增中三。一明二智三智。二明三增至九。三明九
增至十。旦初明二智三智者。论云。智有几种。相别云何。颂曰。
  智十总有二  有漏无漏别
  有漏称世俗  无漏名法类
  世俗遍为境  法智及类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谛为境
  释曰。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者。一世俗智。二法智。三类智。四苦智。五
集智。六灭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尽智。十无生智。如是十智。总为二种。
一有漏智。二无漏智。有漏称世俗者。前有漏智。名为世俗。多缘瓶等世俗境
故。无漏名法类者。前无漏智。分为二种。谓法智类智也。世俗遍为境者。谓世
俗智。遍缘一切有为无为之法。为所缘境。后三句者。明法类智境也。若法智。
缘欲界苦等四谛为境。若类智。缘上界四谛为境。
  从此第二。明三增至九。论云。即于如是三种智中。颂曰。
  法类由境别  立苦等四名
  皆通尽无生  初唯苦集类
  释曰。初两句者。谓明法智类智。缘四谛境。有差别故分为苦集灭道四智
也。皆通尽无生者。此上六智。至无学身。非见性者。名为尽无生。故此二智。
以六智为体也。初唯苦集类者。尽无生智。初起之时。唯苦集类。以缘有顶苦集
二谛。作六行相。观有顶蕴。为境界故。初起之时。唯苦集类。后起时。方能遍
缘四谛。故通六智。问何缘初位。唯缘有顶苦集为境。答有顶苦集。从无始来。
未能全断。今时初断。故先缘彼。自在庆喜。
  从此第三。明九增至十。论云。于前所说九种智中。颂曰。
  法类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  去来世不知
  法类不相知  声闻麟喻佛
  如次知见道  二三念一切
  释曰。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谓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此之四
智。成他心智。若知他无漏心。以法类道他心智知也。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
心智。知故由四智。成他心智。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者。明他心智。不知上地
心也。不知于胜地胜根胜位及去来心。皆不能知。不知胜地者。谓下地他心智。
不知上地心也。不知胜根者。谓信解。时解脱。钝根他心智。不知见至不时解脱
心。不智胜位者。谓不还声闻。无学。独觉。大觉。他心智。前前不知后后者
心。不知去来心者。谓唯现在。他心心所。为境界故。法类不相知者。法智所摄
他心智。不知类品心。类智所摄。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谓法智。他心智。以欲
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若类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故。此二智
互不相缘。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二三念一切者。声闻知见道二念心。谓知苦法
忍及苦法智也。麟觉知见道三念心。谓知初二念。及第八集类智心也。佛知见道
一切心。问声闻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类忍耶。答初二念心。是法分
心。第三念等。是类分心。法类不同。所缘境别故不能知。若为更知类分心故。
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经十三念。(声闻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加行
方满。彼已度至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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