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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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退现法乐住。颂曰。
应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后 利中后钝三
释曰。退有三者。一已得退。谓退已得殊胜功德法故。二未得退。谓约未得
殊胜功德。即名为退故。三受用退。谓已得功德。于受用时。不现在前。名为退
也。佛唯有最后者。佛唯有后一受用退。以具众德。无容一时顿现前故。利中后
者。利谓不动罗汉。有中后二退。中谓未得退。后谓受用退。以利根故。无已得
退。钝三者。钝谓退法等五。此具有三退也。经言不动法。退现法乐住者。约受
用退。非余二退。故无有退。
从此第六。明退果相。论云。诸阿罗汉。既许退果。为更生不。诸住果时。
所不作事。退时作不(问也)不尔(答也)何缘(徵也)颂曰。
一切从果退 必得不命终
住果所不为 惭增故不作
释曰。一切果退。须臾必得。无有命终而不得者。若命终者。修梵行果。应
非安隐。可委信处。又住果位。所不作业。于果退时。惭愧增故。亦必不造。譬
如壮士。虽蹶不仆。
从此第七。明练根不同。论云。如上所说。有练根得无学有学。正练根时。
各几无间。几解脱道(第一问也)何性摄(第二问也)何所依(第三问也)颂
曰。
练根无学位 九无间解脱
久习故学一 无漏依人三
无学依九地 有学但依六
舍果胜果道 唯得果道故
释曰。初三句答初问。第四句无漏两字答第二问。依人三已下答第三问。练
根无学位九无间解脱久习故者。此明练根。于无学位。退法等五。转一一性。各
九无间。九解脱道。犹如初得阿罗汉果。以九无间九解脱道也。彼钝根性。由久
串习故。须九无间九解脱。学无学道。所成坚故。名为久习。学一者。有学位
中。转一性。各一无间。一解脱道。非久习故。犹如初得预流果。以一无间(道
类忍也)一解脱道(道类智也)无漏者。明练根道唯无漏性。以增上故。依人三
者。依身门也。唯人三洲。能修练根。天趣中无。谓无退故。无学依九地者。依
地门也。谓无学练根。依未至中间四禅三无色也。有学但依六者。有学练根。但
依六地。于前九地。除后三也。舍果胜果道唯得果道故者。明有学依六地所以
也。夫转根者。容舍果道及胜果道(向道是也)所得唯果。非是向道。必无学果
无色地摄。故学练根。但依六地。
从此第八。明九无学。论云。诸无学位。总有几种。由何差别。颂曰。
七声闻二佛 差别由九根
释曰。无学有九。谓七声闻。退法等五。不动分二。一名不退先利根故。二
名不动。后修得故。言二佛者。谓独觉大觉也。此圣差别。由下下等九品根异。
故成九圣也。
从此大文第二。明七圣人。就中二。一建立七圣。二明慧俱解脱。且初七圣
者。论云。学无学位。有七圣者。一切圣者。皆此中摄。一随信行。二随法行。
三信解。四见至。五身证。六慧解脱。七俱解脱。依何立七(一问)事别有几
(第二问也)颂曰。
加行根灭定 解脱故成七
此事别唯六 三道各二故
释曰。初两句答初问。下两句答第二问。依加行异。立初二圣。谓先加行。
随信他语。及自随法行也。依根不同。立次二种。钝根名信解。利根名见至也。
依得灭定立身证名。依解脱异。立后二圣。谓由慧力。离烦恼障。名慧解脱。兼
得灭定。离解脱障(即灭定障。名解脱障。不染无知为体)名俱解脱。离定慧
障。名之为俱。此名虽七。事体唯六。谓三道各二故。且见道立二。谓信法二
行。修道立二。谓信解见至。无学道立二。谓时解脱。不时解脱。故约三道。事
唯有六。
从此第二。立俱慧解脱者。论云。何等名俱及慧解脱。颂曰。
俱由得灭定 余名慧解脱
释曰。六种罗汉。得灭定者。名俱解脱。先由慧力。解脱惑障。又得灭定
。解脱定障。故名为俱。余名慧解脱者。余谓未得灭尽定。阿罗汉也。此名慧解
脱。唯由慧力。于烦恼障。得解脱故。未离定障。不得名俱。
从此大文第三。明学无学满。论云。如世尊说。五烦恼断(五下分结那含断
也)不可牵引(不为欲惑牵引)未名满为(已上经文。下依经问也)学无学位。
各由几因。于等位中。独称为满。颂曰。
有学名为满 由根果定三
无学得满名 但由根定二
释曰。有学名满。具由三因。一由根满。谓是利根。二由果满。谓得不还。
三由定满。谓得灭定。有有学者唯由根满。谓诸见至。未离欲染。由见至故。名
为根满。未离欲故。无余二满。有有学者。唯由果满。谓信解不还未得灭尽定。
是不还故。名为果满。谓是信解。不名根满。未得灭尽定。非定满也。有有学
者。由根果故。亦得满名。谓见至不还。未得灭尽定。由见至不还。故名根果
满。未得灭定。不名定满。有有学者。由果定故。亦得满名。谓诸信解。得灭尽
定。非见至故。不名根满。有有学者。具由三满。谓诸见至。得灭尽定。夫得灭
定。必是不还。故具三满。无学名满。但由二因。一谓根满。二谓定满。无学位
中。皆是无学。无非果满。故无由果。名为满也。有诸无学。唯由根满。谓不时
解脱。未得灭尽定。有唯定满。谓时解脱。得灭尽定。有具二满。谓不时解脱。
得灭尽定。思而可知。
从此大文第三。明诸道差别。就中分六。一明四道。二明四通行。三明菩提
分法。四明证净。五明正智解脱。六明厌离通局。且初明四道者。论云。广说诸
道。差别无量。谓世出世。见道修道等。略说几道能遍摄耶。颂曰。
应知一切道 略说唯有四
谓加行无间 解脱胜进道
释曰。加行道者。谓引无间道。前之加行也。无间道者。谓诸断惑道也。解
脱道者。无间道后。名解脱道。谓已解脱所应断障。最初所生。胜进道者。除前
三外。所余诸道。渐胜进故。即解脱道。后所起诸道也。问道义云何。答谓涅槃
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又解道者。谓求所依。依此寻求涅槃果故。
从此第二。明四通行。论云。道于余处(余经处也)立通行名。以能通达趣
涅槃故。此有几种(第一问也)依何位立(第二问也)颂曰。
通行有四种 乐依本静虑
苦依所余地 迟速钝利根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经说通行。总有四种。一苦迟通
行。二苦速通行。三乐迟通行。四乐速通行。道依四根本静虑。名乐通行。以摄
受支(十八禅支也)止观均平。任运转故。名之为乐。非乐受也。若依无色未至
中间。名苦通行。以不摄支。止观不等。艰辛转故。名之为苦。非苦受也。谓无
色界。止多观少。未至中间。观多止少。名不等也。颂言所余地者。即此无色等
也然此乐苦。二通行中。钝根名迟。行稽迟故。利根名速。通境疾故。
从此第三。明菩提分法。就中六。一举数释名。二明出体。三明念住等。四
明觉分增。五明漏无漏。六依地分别。且举数者。论云。道亦名为菩提分法。此
有几种。名义云何。颂曰。
觉分三十七 谓四念住等
觉谓尽无生 顺此故名分
释曰。经说觉分有三十七。谓四念住。身受。心法。四正断。勤断二恶。勤
修二善。四神足欲。勤。心。观五根。五力。信。进。念。定。慧。也。七等觉
支。一择法。二精进。三喜。四轻安。五念。六定。七行舍。八正道支。一正精
进。二正念。三正定。四正见。五正思惟。六正语。七正业。八正命。是名三十
七菩提分法。菩提者此云觉。无明睡眠。皆永断故。尽无生智。为此觉体。三十
七法。顺趣菩提。名菩提分。
从此第二。明出体。论云。此三十七。体各别耶(问也)不尔(答也。体唯
有十。故言不尔)云何(徵也)颂曰。
此实事唯十 谓慧勤定信
念喜舍轻安 及戒寻为体
释曰。名虽三十七。论实体唯十。一慧。二勤。三定。四信。五念。六喜。
七舍。八轻安。九戒。十寻。三十七中。且慧摄八。谓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
觉支。正见也。此八以慧为体。勤亦摄八。谓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
觉。支正精进也。此八以勤为体。定亦摄八。谓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
定。此八以定为体。信但摄二。谓信根信力。以信为体。念唯摄四。谓念根。念
力。念觉支正念。此四以念为体。喜唯摄一。谓喜觉支。以喜为体。舍亦摄一。
谓舍受支。行舍为体。此言舍者。非是舍受。是大善地中。行舍名舍也。轻安摄
一。谓轻安觉支。以轻定为体。戒但摄三。谓正语。正业。正命。以戒为体。寻
唯摄一。谓正思惟。以寻为体。上来所明。慧勤定三。各摄八种。三八二十四
也。信摄二。足前成二十六也。念摄四。足前成三十也。喜摄一。舍摄一。轻安
摄一。戒摄三。寻摄一。此七足前成三十七。故体唯十也。毗婆娑师。说有十
一。谓戒分二。以身语业不相杂故。分身业语业为二也。余九同前。
从此第三。明念住等。论云。念住等三。名无别属。如何独说。为慧勤定
(解云。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此三名无别属。如何念住独说为慧。正断独
说为勤。神足独说为定也)颂曰。
四念住正断 神足随增上
说为慧勤定 实诸加行善
释曰。四念住等三。随增上义。说慧勤定。若论实体。三位遍摄诸加行善。
谓念住等。相应俱有五蕴。名加行善也。且四念住位。慧为增上。于正断位。勤
为增上。于神足位。定为增上。问何缘于慧。立念住名。答萨婆多释。慧由念
力。持令住故。依论主解。理实由慧。令念住境。如实见者。能明记故。问何缘
于勤名为正断。答于正修习。勤断二恶。勤修二善。此勤力能断懈怠故。或名正
胜。于正持策身语意中。此最胜故。问何缘于定立神足名。答神谓神变灵妙德
也。足即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发。定为神足。故名神足。
从此第四。明觉分增。论云。当言何位。何觉分增。颂曰。
初业顺决择 及修见道位
念住等七品 应知次第增
释曰。初业者。谓修别相总相念住位也。此初业位。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
用胜故。说念住增。顺决择者。暖等四位也。且暖位中。能证异品。(决择分
也)殊胜功德。勤用胜故。说正断增。顶法位中。趣无退位。定用胜故。说神足
增。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说五根增。世第一位。非世惑
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说五力增。及修见道位者。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
觉胜故。说七觉增。见道位中。速疾而转。通行胜故。说八正道增。有余师说。
于见道位。建立觉支。如实觉知四圣谛。故于见修二位。建立八道支。以此二
位。俱通直往涅槃城故。念住等七。品应如次第增者。结上初业等位。有念住等
七品增也。
从此第五。漏无漏分别。论云。此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