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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一卷台湾新文学之父--赖和 作者:刘红林-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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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希望破灭的结局;《可怜她死了》中,阿金的娇媚、温柔静淑、处处为父母婆婆着想,与阿力的粗俗、丑陋、品德低劣、为一己私欲不顾别人死活,更是形成强烈的反差。 
  《惹事》则是在小说结构中暗寓对比。这篇小说分前后两个部分,用青年知识分子丰“惹事”的行为串连起来。 
  前一部分写丰毕业即失业,家里的活干不动,也还没有堕落到有闲阶级与麻将为伍的地步,成天无所事事,闲极无聊,终于想到用钓鱼排遣寂寞。他颇费心思地作好了准备,找到鱼塘抛下钓钩。原以为这鱼塘的主人和他有“面识”,不怕嫌疑,哪知跳出来个自称是主人的少年不准他钓,两人起了争执,继而动手打了起来,少年还两次被推落池中。 
  丰扫兴地回到家里,少年的父亲来向丰的父亲告状。丰与之争辩起来,说少年泼他一身泥水,他是替其父教训儿子,这样乱来,若没有教训,碰到别人,一定会大大地吃亏,等等。丰的父亲假意训斥儿子,丰却“看见他在抑制着口角的微笑”。少年的父亲火冒三丈,嘴里叫着,“竟握紧拳头立了起来”。看到气氛这样紧张,门口围观的人中,忽然钻出了几个,走进厅里来。丰一看都是和自己家较有交情的人,而且是“万一相打起来,很可助我一臂的健者”,胆子壮了许多,反唇相讥。丰的父亲赶紧批评儿子,向对方道歉,众人也打圆场,风波总算平息下来。丰知道免不了要受一番教训,及时溜到外面去,“父亲只有向着我的母亲去发话”,母亲代替丰承受了叱责。 
  后一部分是小说的主干,写一群母鸡小鸡祸害人家的菜园子,脚抓嘴啄,把蔬菜毁坏不少,赶走又复来。园主只是拍手跺脚地呼喝轰赶,不敢用土块掷砸。母鸡好生了得,威风凛凛地护着仔鸡,还“啯啯地要去啄种菜的脚”。直到种菜的拾起一根竹梢,轻轻向母鸡的翅膀上一击,才“挫下它的雌威”。群鸡走出菜田,一路叫着,“像是受着很大的侮辱,抱着愤愤的不平,要去诉讼主人一样”。这群鸡身世不凡,是统治这一地区的警察所养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通往菜田的路,就在衙门边上,与衙门围墙相对的,有一间破草房,住着一个中年寡妇,靠给人洗衣服、做针线养活一对幼小的儿女。鸡群进了这草房里,把放在桌下准备喂猪的饭抓了满地。母鸡还啯啯地招呼小鸡来吃,尚不满足,又跳上桌子。桌边放着一只空篮子,盛有几片破布。母鸡在桌顶找不到什么,便又跳上篮去,不想篮子翻落到地面,把一只正在啄饭的小鸡给罩在篮里。母鸡由桌顶跌了下来,“拖着翅膀,啯啯地招呼着鸡仔,像是在讲:‘快走快走!祸事到了。’匆匆惶惶地走出草厝去”。 
  “大人”(警察)正在院子里浇花,看到鸡群惊慌地走来,就晓得一定有事故,待一数,少了一只仔鸡,知道这一群鸡常去毁坏蔬菜,又相信他养的鸡无人敢偷,便怀疑是种菜的打死了,气势汹汹地前去责问。种菜的矢口否认。“大人”一路寻找,到了寡妇门口,听见里面有小鸡叫,走了进去。屋里并无人,鸡在篮子底下叫。他遂认定寡妇是贼,又想到有一晚,自己要向寡妇买春,竟被拒绝,还差点儿弄出事来,那未消的余愤,一时又涌上心头。天赐良机,“哈,这样人乃会装做,好,尚有几处被盗,还未搜查出犯人,一切可以推在她身上”。于是,他并不去放出仔鸡,先搜查屋子,没发现有什么可以证明寡妇犯案的证据,“大概还有窝家,这附近讲她好话的人,一定和她串通”……心里打好了主意,就让邻居去找她来。 
  那寡妇早晨起来,忙完了儿女,正在圳沟洗衣服,听见“大人”传唤,惶惑不安。回到家,“大人”劈头就问她偷了几次鸡,出于意外,她一时竟答不出话。面对“大人”咄咄逼人的追问,无辜的她当然要否认,对方甩手就是一耳光。她连呼冤枉,“大人”又打又骂,不由分说地抓她去衙门。 
  儿童们呼喊着看偷鸡的,惊动了“我”——知识青年丰。丰不相信这妇人会偷鸡,问明了情况,仔细查看了现场,推断出真相,讲给众人听,种菜的又证实寡妇去洗衣在先,鸡仔被赶过去在后。丰一面替寡妇悲哀不平,一面对那“大人”抱着反感,想起他的种种劣迹:“捻灭路灯,偷开门户,对一个电话姬电话姬:电话接线小姐。强奸未遂,毒打向他讨钱的小贩的悲剧,和乞食乞食:要饭的。厮打的滑稽剧。”丰愈发憎恨这个警察,“这种东西让他在此得意横行,百姓不知要怎受殃”,冲动之下,“一时不知何故,竟生起和自己力量不相应的侠义心来”,想要赶走他,却又不知用什么方法。正巧保正奉了“大人”的命令,来召集甲长会议,丰决定利用这个机会。他先让极端信赖官府的保正明了寡妇的冤情,然后建议赶走这个歹徒。他设想让这次会议开不成,就一定能达到目的,并大包大揽自负责任,保正似是被说服了。丰觉得活动的结果得到出乎预期的成绩,大家都讲这是公愤,谁敢不赞成?对丰的奔走,有人夸奖,这使丰感到欣慰,同时也受到鼓舞,也就再花费一天工夫,调查“大人”的更多劣迹,准备在其上司面前揭露出来。 
  到了开会的那天晚上,丰从外面赶了回来,要看看大家的态度如何。他走到会场前,意外地发现里面坐满了人,正讨论给“大人”修理浴室和床铺的费用,各保摊派多少。“我突然感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失望羞耻,有如堕落深渊,水正没过了头部,只存有朦胧知觉,又如赶不上队商,迷失在沙漠里的孤客似的彷徨,也觉得像正在怀春的时候,被人发见了秘密的处女一样,腆腼,现在是我已被众人所遗弃,被众人所不信,被众人所嘲弄,我感觉着面上的血管一时涨大起来,遍身的血液全聚到头上来”。他再没有在此立脚的勇气,正想转身走开,忽被保正看见,招呼他进去坐并提供意见。丰觉得受了很大的侮辱,怒不可遏,立在门槛上不顾一切地揭露“大人”的劣迹,并连保甲长们的不近人情、卑怯骗人也一并骂到,说完调头就走。回到家里,晚饭也没吃,一夜没睡着。 
  第二天一早,保正来到他家,让他承认讲的是醉话,告诉他“大人”很生气,栽他三四条罪:公务执行妨害,侮辱官吏,煽动、毁损名誉,还说众人都替他说情,让他去向“大人”赔不是。父亲埋怨他,骂他,逼他随保正一同去。丰看到形势对他很不利,恰在这时候,关于他就职的问题,学校有了通知。他便向母亲要了旅费,行装也不带,就走向“岛都”。 
  主人公丰的两次惹事,父亲与乡邻们是两种态度。第一次,丰的确有点无事生非,欺负弱小,不经人家同意,便在人家的鱼塘里钓鱼,还把个十三岁的孩子推下塘去。人家上门理论,他浑不讲理地倒打一耙,父亲并未真心教训他,轻描淡写地说两句做给人看,邻人也拉点儿偏架。之所以有这种不公平,恐怕与丰惹的是个养鱼的、身份地位比较低不无关系,尽管是他自己做错了。可是,当他仗义执言,抗议强权,为民请命的时候,却遭到乡人的背弃、父亲的责骂,最后不得不离家出走。因为他这回惹的是“大人”,是“不知死活,生命在人手头”。通过这种对比,作品向读者揭示了:这世道是没有是非的,只有利害。 
  这种种对比,更突出了人物的性格,使作品的主题思想得到了升华。 
  赖和小说更突出的艺术手法是讽刺,而且运用得相当高明。他一般不从作者的角度去看讽刺的对象,也不借故事中其他人物之口去明示讽刺对象的可笑,而是让丑角们自我表演,在权力与愚蠢之间摆荡,自行暴露其短处,出够洋相。《不如意的过年》中,“查大人”对年礼的减少甚为不满,闲坐在办公室里,愤愤地想:“这些狗,不!不如!一群蠢猪,怎地一点聪明亦没有?经过我一番示威,还不明白!官长不能无些进献,竟要自己花钱吗?”他把收受贿赂视为理所当然,还理所当然地认为这钱应该由辖区的人民出,这就是自诩“伟大”、“勤敏能干”的“查大人”的卑鄙龌龊的心态。本来在休息日,他是“万事不管,虽使有人民死掉,若不是在办公时间,要他书一个字以便埋葬,那是不可能的。纵放任到腐烂生蛆,他也不顾”。可是,这回的新年,他就特别了,在默许赌钱的日子去抓赌,没抓着,竟施虐于一个无辜的孩子,叙述者还不动声色地说:“查大人为公心切,不惜牺牲几分钟快乐。”这种不动声色中所含的嘲讽意味特别强。 
  赖和的小说比较喜欢夹叙夹议,用议论交待时代背景、社会现状,并对人情世态作出深入的分析,往往是在议论中展开故事情节。《不如意的过年》、《蛇先生》、《雕古董》、《棋盘边》、《辱?!》等,都是“用洗练、传神的笔触刻画人物的音容笑貌,行文中又抑制不住自己发表议论。虽是夹叙夹议,读来却动人心弦”。(蔡美琴:《台湾现代文学的奠基者赖和》,《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第112页。)例如,《辱?!》说到乡亲们看戏,忍不住加入了作者的主观评价议论: 
  戏是做侠义英雄传,全本戏,日夜连台,看的人破例地众多。我想是因为在这时代,每个人都感觉着:一种讲不出的悲哀,被压缩似的苦痛,不明了的不平,没有对象的怨恨,空漠的憎恶;不断地在希望着这悲哀会消释,苦痛会解除,不平会平复,怨恨会报复,憎恶会灭亡。但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没有这样力量,只茫然地在期待奇迹的显现,就是在期望超人的出世,来替他们做那所愿望而做不到的事情。这在每个人也都晓得是事所必无,可是也禁不绝心里不这样想。所以看到这种戏,就真像强横的凶恶的被锄灭,而善良的弱小的得到了最后的胜利似的,心中就觉有无上的轻快。有着这种理由,看的人就难怪他特别众多…… 
  接下来几段,议论和叙述交替进行,对警察的“滥肆权威”作了较为透彻的揭露和愤怒的抗议。不过,议论用得太多,影响了作品的形象性,不够生动,这是赖和小说的一个缺点。 
  赖和小说在艺术上另外的缺点是早期创作细节描写不够,也粗糙,比较侧重于事件的展开,没能向纵深挖掘,没能把所描写的事物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去考察,多数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刻画还嫌粗浅,比较类型化,个性差别不太明显。在这方面,赖和自己肯定也有认识,他以不懈的努力加以克服,后期作品就有较大进步。1931年的《可怜她死了》、1932年的《惹事》,技巧已较前成熟很多,“已具备相当现代的手法”梁景峰:《赖和是谁?》,台湾《夏潮》1卷6期,1976年9月1日出版,转引自《赖和作品选集》第316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7年4月版。了。 
  四、白话行文,穿插方言:个性化的语言特色 
  赖和的小说都是两万字以内的短篇,基本上是平易的白话文,而且后期的作品比早期的更通顺,更口语化。他的作品不卖弄花哨,也没有华丽的词藻,多是日常生活用语,文字浅显,多用常见字。他不用长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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