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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综同人)末代帝王求生记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晋江银牌vip2015-03-08正文完结)-第1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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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间,关我屁事?本太子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被恶来一语提醒,自觉非死不可的罗小受打定了主意,决定要一个……历史的评价会是“昏君”还是“暴君”这个真得很难说。
    在死之前,罗小受最后还去挣扎了一把,他特意找了一趟闻仲,“听说太师当年曾上仙山,拜入仙人门下学艺?”
    无非满心都在弹屏“说‘听不懂’、‘没这事’”的罗小受,闻仲一摸胡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时曾有幸拜入截教金仙圣母门下学艺,只是吾乃凡人之资,终成不了神仙,故下山助商。”
    罗小受捂着心口,但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再抢救一下,遂又继续说道:“听说太师精通‘金木水火土’五行变化;有坐骑墨麒麟,能须臾千里;手执雌雄双鞭,可战万人;另额中有一神目,可以放射出数寸白光,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我能……见识一下吗?”
    看着表情萌萌哒的罗小受,闻仲以为小太子年轻好奇,便将各路神通一一在罗小受面前演练了一遍,看得罗小受表面惊叹不已,内心已经是被人插了千刀万刀。
    果然如此,劳资跟丫天道拼了,有种你丫现在就打个雷劈……不好意思,你的雷部正神现在在我身边,负责打雷的人还没有。
    时间流转,罗小受又当了几年乖太子后,当了三十年大王的子羡,终于在众人或悲或喜的心情之中,因为久病不治,撒手人寰了,后世称为“帝乙”。
    临死前,子羡将罗小受托给了闻仲和比干这两人,希望两位老臣子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好好照顾自己这个小儿子。
    而自幼看《封神榜》长大,知道这两位以后都是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比干还会因为自己挖心而死的罗小受,更是声泪俱下的对着两位老臣,一拜再拜,希望两位万万不要离弃自己,就算离弃自己,只要能保住成汤六百年的江山,那么自己不在了也没所谓。
    现代人的脸皮一向是很厚的,罗小受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自己很轻松的就赢得了,本来就对自己好感度挺高的两位老臣的忠心。
    罗小受上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家老爹安葬了。
    办丧事的时候,罗小受一边说老爹一向悲天怜悯人,不愿意让那么多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长得高,相貌威猛,有力气能保护妻儿的原始之美,因此现在的罗小受可是大商第一黄金单身汉。
    听到他选妃,各地诸侯立刻送来不少女儿,就算没有女儿的,也会临时养个女儿什么的。
    按照《封神榜》上的说法,罗小受还是选了包括姜王后、黄贵妃在内十来个美女,其他女人就多嫁予宗室或者有功之臣了。
    这么干到也不是说罗小受不好色,而是……现在可是石器时代,连青铜时代都不知道进入没进入,在封建社会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但是在原始社会,大王收三千后宫他有病吗?年轻健康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多宝贵的人口资源,怎么能留在宫里独守空闺呢?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别跟我说黄帝后宫三千这回事,估计这三千是他约完就甩的那种,绝对不是后宫常驻人口,否则也他特么浪费了。
    接着,罗小受又干了他早就想干的事,发明了造纸术,然后顺利将笔墨砚印刷术以及书籍,特么一口气发明了出来。
    但是转头又想了想,发明了以上这种东西,却没有发明配套的文字,怎么对得起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呢?不能让秦始皇专美于前。
    在强权的推动之下,罗小受又顺手把文字给统一了——当然是简体字。
    这年头儒家还没有出现,没有人哭着喊着说“祖宗之字不能动”,再加上文盲居多,大家对文字统不统一也没有太多意见,因此文字统一的相当顺利。
    因为有土豆玉米在后面为自己打气,除了在文化上强国之外,罗小受对军事建设也没有放弃,不但率先让商部落进入铁器时代,还采用了一些比较现代化的方法来练兵,极大的提高了殷商军队的战斗力。
    养精蓄锐几年之后,在大商的社会生产力和人口都提高,国力增强了之后,罗小受开始对外用兵扩张,而且每到一处就立下石碑,以纪念自己的武勇。
    至于周人会不会将这玩意当成自己穷兵渎武的证据,罗小受可就没空去管了。
    穷兵渎武就穷兵渎武呗,难道大吃货国从黄河流域一个小小的部落,变成后来的九百六十万,就是靠得是读你们周人的《周礼》吗?
    就算在后世,你们周人的官方意识形态会在长期成为主流,并且成为正史,但我们商人的历史记录,也不能在你们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我一定要顽强地在各种史料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在这种思想之下,罗小受频频出击东夷,一口气将商的疆域从黄河流域,推到了江淮流域。
    所谓的东夷,在历史、地理上来说,占据了江淮之间,南及江汉,西南达巴蜀的周人就是东夷。
    虽然知道杀不了姬昌,但罗小受依旧借口说姬昌对商室不轨,将姬昌抓进朝歌大牢关了起来。
    就在罗小受琢磨下一步要怎么办时,北方传来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北海作乱。
    按照《封神榜》的说法,自己的定国柱石闻仲太师必须离朝远征北海了。

    作者有话要说:飞廉大儿子恶来,恶来生子女防。女防生了旁皋,旁皋生了太几,太几生了大骆,大骆生了非子,非子即是战国七雄里秦国的开国祖先。

    飞廉小儿子季胜。季胜生了孟增。孟增受到周成王的宠幸,他就是宅皋狼。皋狼生了衡父。衡父生了造父。造父就是战国七雄里赵国的开国祖先。

    秦国先祖因为参加了纣王儿子的武庚之乱被赶到西边去放马,而赵国先祖造父因为善驾车而被周缪王得封赵城,从此改氏赵……

    然后非子抱造父的大腿,也归入赵氏一宗……

    秦赵都是嬴姓而且都是赵氏……不过后来秦国成为正式诸侯了,你也可以叫他嬴姓秦氏(古人的姓反映血统,氏反映地位之类的东西……比如商鞅又叫卫鞅,又叫公孙鞅,商是他的封地,卫是他的国籍,公孙是他的姓)……反正秦始皇肯定自称为“秦政”的

    所以战国七雄里,秦国和赵国从来不通婚,不仅仅是因为同姓不婚的关系,而且还因为他们是同一个祖宗。。

    基本上,如果你在看言情小说或者电视剧,说赵国公主和秦始皇or秦始皇之父子楚的狗血爱情……那么不管作者和编剧说自己翻了多少历史资料,基本上这句话你半个字都不用相信,可以完全当架空看了……

    因为但凡有点常识的作用都知道,秦赵已经不是都是同姓不婚的问题了,他们根本就是同祖同宗


第211章 迷惑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罗小受回过头,看了一眼紧跟在自己身后的恶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指着墙上的大字,开口说道:“我写的?”
    恶来拼命点点头,看着墙上的字,一脸追忆的说道:“一气哈成,混然天成,毫无半点停滞,好诗真是一首好诗啊!”恶来试图在自己十分贫瘠的字典里,找几个词来精确形容罗小受写诗时那份潇洒和帅气的模样,“说起来,认识大王这么多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大王竟然还写得一首好诗。朝闻道,夕可死,恶来忽然觉得自己前半生真是白活了。”
    “我都是才知道,你能不是在才知道吗?今天之前,我也不知道我竟然会写诗。”罗小受白了恶来一眼,开口说道:“来人,将这墙上的诗,给寡人粉刷干净!”
    “别啊,这么好的诗,大王干嘛要粉啊?”恶来不解的看着罗小受问道。
    “因为……”罗小受看着墙上几行大字,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刚才到底是什么人,又或者是什么仙法,让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在墙上写上这几行字呢?
    这些年来,每到女娲宫祭女娲的日子,罗小受就特别紧张和害怕,虽然他不想也没那个文才去写小黄诗,但鬼知道会不会有人借他之手,将小黄诗写出来?
    为此,罗小受每年来女娲宫祭女娲之时,就一定会带上闻仲。
    原因无他,《封神演义》上说闻仲已经至地仙级别,而且有一只神眼可以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也不比二郎神的神目差多了。
    而且按照小脚盆那本漫画《封神演义》的设定,纣王之所以会变坏就是被人迷惑,失去了本来的心智,只有在闻仲身边时纣王才会正常,所以妖怪们千方百计想把闻仲赶到北海去打仗。
    没想到,现在的情况还真是这样,闻仲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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