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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10中国通史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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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资治通鉴》卷二○九,睿宗景云元年。
  ② 《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
  相,贬为申州刺史。宋璟也同时被贬。“自是纲纪紊乱,复如景龙之世矣”①。此后,姚崇又历任徐州、潞州刺史,迁为扬州长史、淮南按察使等职,后又迁同州刺史。在地方任职期间,他忠于职守,政法简肃,吏治较为清明,人们曾为他建立德政碑,颂扬功德。在他离任时,“阖境民吏泣拥马首,遮道不使去,所乘之马鞭、镫,民皆截留之,以表瞻恋。新牧具其事奏之,褒诏美焉”②。可见其政绩卓著,深得民心。
  “救时之相”
  开元元年(713)七月,唐玄宗平定了太平公主的谋乱,就想到姚崇是个人才。十月,乘在新丰进行讲武检阅军队之机,召姚崇入朝议论国是,欲加重用。姚崇侃侃而谈,针对当时弊端向玄宗建言“十事”,大意是:实行仁政,不贪边功,法行自近,宦官不参与朝政,拒绝租赋外的贡献,戚属不任台省官,对朝臣要以礼相待,纳谏从善,杜绝营造佛道的寺观,以两汉外戚专权为鉴戒等③。唐玄宗听完这十项建议,欣然接受。次日,便正式拜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又迁紫微(中书)令。
  姚崇当宰相后,没有辜负唐玄宗对他的信任。他辅佐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从整伤制度入手,罢去冗职,选用官吏,各当其才;并抑制皇亲国戚和功臣的权势,注意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故杜牧称赞姚崇“首佐玄宗起中兴业”①。
  张说与姚崇有私怨,他曾试图阻止姚崇入相,未能得逞。姚崇为相后,张说心里不安,就私自到岐王家“申款”,以求内助。在一次退朝时,姚崇诈称有足病,行动缓慢;当玄宗询问病由时,他又说心中有忧虑,痛不在足。接着便说:“岐王陛下爱弟,张说为辅臣,而密乘车入王家,恐为所误,故忧之。”②唐玄宗忌讳宰臣与诸王交通,恐谋不轨,遂将张说贬为相州刺史。唐中宗以来,贵戚争先营造佛寺,滥度人为僧尼。有些富户强丁也乘机削发为僧,借以逃避国家徭役。开元二年(714)正月,姚崇上奏提出裁减僧尼,减少寺院的办法,得到唐玄宗的支持。还俗者共一万二千多人。接着,又下令禁止滥造佛寺,规定自今以后“毋得创建佛寺;旧寺颓坏应葺者,诸有司陈牒检视,然后听之”③。这就抑制了中宗以来滥度僧人和大肆营建佛寺的弊风。
  姚崇严格要求官吏,他撰有《五诫》,向官吏提出了在道德规范上的具体要求。其中在《持称诫》中,他要求官吏像持称那样,“不差毫厘,使锱铢不惑,轻重无疑,智不能矫,愚不能欺,存信去诈,以公灭私”。在《辞① 《资治通鉴》卷二一○,睿宗景云二年。
  ② 《开元天宝遗事》卷上;《唐语林》卷一。两书皆云此事在荆州任职时。但考姚崇生平,并未在荆州任职。《大唐新语》卷六载:“历牧常扬,吏并建碑纪德”, 当为扬州。
  ③ 《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司马光以为天下事“须因事启沃,岂可一旦可邀”,“难以尽信”。故《资治通鉴》不取。王鸣盛等认为“此乃所谓新书滥采小说不可信则非”。见《十七史商榷》卷八七。按姚崇前已两任宰相,明了社会弊端,建言十事,似无不可。
  ① 杜牧:《樊川文集》卷十二。
  ② 《资治通鉴》卷二一○,玄宗开元元年。
  ③ 《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金诫》中,他极口称赞了“昔子罕辞玉,以不贪为宝;杨震辞金,以四知为惧”的为政廉慎的高贵品质,要求官吏廉洁:“尔以金玉为宝,吾以廉谨为师;尔以夜昏可纳,吾将暗室不欺。”他告诫官吏贪赃受贿必将暴露,“欲人不知,莫若勿为;欲无悔恡,不若守慎”。在《冰壶诫》中,他赞扬了冰清玉洁、表里如一的为政者,抨击了“当官以割剥为务,在上以财贿为亲”的卑鄙龌龊行径,并规劝官吏说:“在位禄厚官尊,当耸廉勤之节,塞贪竞之门,冰壶是对,炯诫犹存。”①姚崇主张行法公正,不避权贵。开元二年,薛王李业的舅舅王仙童骄横不法,仗势欺压百姓,遭到御史的弹劾,将依法治罪。李业闻讯后,立即到唐玄宗那里去求情,玄宗念舅甥之亲,下令重新审理此案,旨在宽免。姚崇知道后,与另一宰相卢怀慎联名上奏:“仙童罪状明白,御史所言无所枉,不可纵舍。”姚崇坚持法行自近,即便是皇亲、近臣犯罪,也决不宽贷。玄宗只好同意依法惩治,“由是贵戚束手”②。
  另一件事是申王李成义私自把本府中的录事(流外官,从九品)阎楚珪破格提拔为府中参军(正七品上),唐玄宗已批准。姚崇和卢怀慎闻讯后,即刻上奏表示反对,说:“先尝得旨,云王公、驸马有所奏请,非墨敕皆勿行。臣窃以量才授官,当归有司;若缘亲故之恩,得以官爵为惠,踵习近事,实紊纪纲。”姚崇坚持任人唯贤,终于迫使玄宗收回成命,“由是请谒不行”③。
  五月,姚崇又以荒年为口实,赞助唐玄宗罢免了中宗以来的“斜封官”,如员外、试、检校官等一律免职;并规定自今以后,非有战功及别敕,不得注官。由于大力整顿吏治,结束了长期以来任官驳杂、冗官滥吏充斥官府的局面。
  有人告发太子少保刘幽求、太子詹事钟绍京因居闲职而有怨言,唐玄宗命紫微省下狱审讯,刘幽求表示不服。姚崇等人对玄宗说:“幽求等皆功臣,乍就闲职,微有沮丧,人情或然。功业既大,荣宠亦深,一朝下狱,恐惊远听。”①玄宗听了姚崇等人的建议,停止下狱审查。不久,把刘幽求贬为睦州刺史,钟绍京贬为果州刺史,紫微侍郎王琚也因同党被贬为泽州刺史。姚崇既保全了功臣的名誉,又抑制了功臣的权势,对于稳定政局,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
  这年五月,黄门监魏知古因与姚崇有私憾,在知东都选举时,向唐玄宗告发了他的两个儿子受人馈赠,搞私人请托,干扰选举之事。在一次朝会时,玄宗问姚崇儿子的才德如何。姚崇马上揣测出玄宗的意思,回答说:“臣有三子,两在东都,为人多欲而不谨;是必以事干魏知古,臣未及问之耳。”唐玄宗满以为姚崇会袒护自己的儿子,没想到他却毫不隐讳。姚崇又解释说:“知古微时,臣卵而翼之。臣子愚,以为知古必德臣,容其为非,故敢干之耳。”玄宗听后,反倒以为姚崇大公无私,而魏知古却忘恩负义,于是要罢免他。姚崇又坚决请求说:“臣子无状,挠陛下法,陛下赦其罪,已幸矣;苟因臣逐知古,天下必以陛下为私于臣,累圣政矣。”②在姚崇的一再请求① 《五诫》包括《冰壶诫》、《执镜诫》、《持称诫》、《辞金诫》、《弹琴诫》。全文载《文苑英华》卷三六八或《全唐文》卷二○六。
  ②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① ②《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下,玄宗这才应允。
  开元初年,唐玄宗的兄弟们仍然主典禁军。宋王李成器为左卫大将军,申王李成义为右卫大将军,岐王李范、薛王李业也分掌左、右羽林军。因此姚崇等人上奏,请将诸王出刺外州。玄宗等人依从了姚崇等人的奏议,次年六月,命宋王兼岐州刺史,申王兼豳州刺史,豳王兼虢州刺史。后又命岐王兼绛州刺史,薛王兼同州刺史。①同时还规定:诸王赴任后,只是总领大纲,其余州务,皆委州上佐主持。此后,凡是诸王兼都护、都督、刺史的,一律照此行事。从此,诸王被解除了政务与兵权,从而失去了兴兵作乱的把柄,消除了长期以来导致政局不稳的隐患。
  十月,唐军与吐蕃军在武街展开了激战,大败吐蕃军。姚崇与卢怀慎上奏:“顷者吐蕃以河为境,神龙中尚公主,遂逾河筑城,置独山、九曲两军,去积石三百里,又于河上造桥。今吐蕃既叛,宜毁桥拔城。”姚崇等人维护唐朝疆域完整的奏议,得到了唐玄宗的批准。②开元三年(715)正月,姚崇遇有子丧,请假十几天,结果案牍积压。宰相卢怀慎迟迟不能处理,心里有些害怕,就到唐玄宗那里谢罪。玄宗听后说:“朕以天下事委姚崇,以卿坐镇雅俗耳。”姚崇假满复职,十几天积压的政事,不一会即裁决完毕,自觉很得意,对紫微舍人齐澣说:“余为相,可比何人?”齐澣一时没有回答。姚崇又说:“何如管(仲)晏(子)?”齐澣听后说:“管、晏之法虽不能施于后,犹能没身。公所为法,随便更之,似不及也。”稍停了片刻又说:“公可谓救时之相耳。”③可见当时人对姚崇明于吏道,“剖断若流”的推崇。
  捕蝗救农开元四年(716)山东地区发生严重的蝗虫灾害。在“天命论”和崇佛思想的影响下,老百姓对蝗虫无能为力,在路旁烧香磕头,乞求上天开恩,眼看着蝗虫食禾苗,不敢捕杀。满朝文武也都一筹莫展。唯独姚崇上疏积极主张捕杀蝗虫。他引经据典,极力说服玄宗:“《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谊也。”他又提出了灭蝗办法,“且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①他建议派遣御史,名为“捕蝗使”,分头督促各地灭蝗。
  当时朝议鼎沸,众口一词蝗虫是天灾不宜捕,唐玄宗也一时犹豫不定。
  姚崇力排众议批评说:“庸儒执文,不识通变。凡事有违经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适权者。昔魏时山东有蝗伤稼,缘小忍不除,致使苗稼总尽,人至相食;后秦时有蝗,禾稼及草木俱尽,牛马至相噉毛。今山东蝗虫所在流满,仍极繁息,实所稀闻。河北、河南,无多贮积,倘不收获,岂免流离,事系① 《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按诸王出刺外州,此处说是群臣所请,未明言姚崇。汪海Э级ㄋ担阂Τ缭陬W谑痹ㄒ橹钔跬獯蹋种钔跬獯糖『迷谝Τ绲比ㄓ檬率笔敌校笔且Τ缧凇<锻艉'隋唐史论稿》。今从其说。
  ②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一,玄宗开元二年。
  ① 《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
  安危,不可胶柱。纵使除之不尽,犹胜养以成灾。”最后,姚崇还表示:“陛下好生恶杀,此事请不烦出敕,乞容臣出牒处分。若除之不得,臣在身官爵,并请削除。”②玄宗也认为,蝗虫是天灾,“诚由不德而致焉。卿请捕蝗,得无违而伤义乎?”姚崇则回答:“捕蝗之术,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古人行之,所以安农,陛下行之,所以除害。臣闻安农,非伤义也,农安则物丰,除害则人丰乐,兴农去害,有国之大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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