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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人文主义批判-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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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是好的;人最初亦即生活于乐园之中。直到现在,传教士仍时以人之有机体构造之灵巧,及种种万物之足以养人,来证明上帝之存在,及其对人之恩典,与此世界原始之善。譬如说,人与生物,皆生于地球,今假定地球,如再近太阳一百里,则人类与生物皆将热死;再远一百里,则人与生物皆将冷死又人与生物之有机体之构造如此灵巧,其中如丧失一部,人亦即不能存在此岂不证明上帝造世界之原始之善。此上所论上帝之一名,如改换为自然,结论仍可以一样。即自然中所生出之人与生物,能与其所在之地球之气候环境等相和谐。”(一一二九─一一三O页)他把“上帝”当作“一名”,故可“改换”为“自然”,认为“仍然一样”。是则宇宙万物,既无造物之主;世界人类,亦无生命之主,一切都是块然混然,‘自然’的产品!失诸毫厘,谬以千里;这便使他的人生哲学发生偏差;把人生的本末,根本“颠倒”。(语本唐氏)第一,他这一个颠倒,乃在‘天’‘人’之际,重人道而不重天道。他不但把天道人道,等量齐观,认为“天人之际,相对相望,相辅相成,相依并进;”而且认为“天道不足,须由知人道以知天道;人生除一切知天道之事外,仍另有其立人道之事实之本身,以补天道之所不足。”(氏著哲学概论,一O四四──四五页)殊不知即依照孔子的教训,天道乃为人道之本,“思知人,不可不知天,”“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其二,他的颠倒,乃在混淆‘生’‘死’之道,“敬死者”,而不敬真神。他把生命之主,复活之主,道成肉身,永生神子,耶稣基督,列在‘死者’行列;所不同者,仅在其“情在于下万事”,“故孝子贤孙,以其诚敬,祭其祖宗,则其祖宗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乡之人,以其诚敬,祭其乡贤,则乡贤之鬼神情得其寄;天下之人,以其诚敬,祭仁心悲愿及千万世之圣贤,即圣贤之鬼神之情得其寄。而凡一家之人,一乡之人,一国之人,天下之人,一切足以直接间接上应合乎死者生前之所愿望者,亦皆足以成死者之志,而遂死者之情,足以慰其在天(力生按:恐非“在天”之灵。是皆非徒文学上渲染及姑为之说之词,皆为彻通幽明死生之道路之实理与实事,而为吾人之直下依吾之性,顺吾之情之所知,而可深信而不疑者也。”因此,唐氏主张“敬死者”,“敬鬼神”。(力生按:他把公义圣洁的永生真神和鬼并称)人“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人类崇拜的对象,乃为死人,不是永生真神。其三,他的颠倒,乃在昧于‘祸’‘福’之辩,并斥罪人悔改,皈依救主,乃为一种“人生观之高级颠倒”。唐氏认为“视人之生命心灵与精神所求之无限无穷之真理美善神圣之价值,皆全部推让于超越而外在之天国或上帝或神,而为人之自性中所本来无有者,此乃原于人之将其自性中本来具有之无限无穷之价值,皆全部推让于超越而外在之天国或上帝或神,而为人之自性中所本来无有者,此乃原于人之将其自性中本来具有之无限无穷之价值,皆全部推让于超越而外在之天国上帝与神而生之颠倒见。”“而不知由自觉其内在之光明之源泉,直接求超化其内在之黑暗,以自开拓其光明,此即为一高级之颠倒。”这乃显然是一种扬己抑神的强烈的‘自我神化’思想(Selfdeification),或变相的无神主义。其四,他的颠倒,乃在昧于‘恩’‘义’之分,‘圣’‘罪’之别;徒尚慈悲,不讲公义,要使天堂地狱,互相妥协。唐氏说:“西方有诗人柏来克者,尝作诗名天堂与地狱之结婚,盖谓此人间,即天堂与地狱结婚之所。?谓天堂如父,地狱如母;地狱生子,还以天父为姓,以住人间。然天父若不能如佛之住地狱,而起大悲,又乌能能生子?唐氏藐视基督圣道,妄事讥评,而对圣经,却不先研究,毫无常识。殊不知惟独天父上帝,才是‘恩’‘义’兼备,他爱世人,道成肉身,降世为人,为众生之罪,被钉十架,受死,埋葬,降在阴间,代受地狱之苦;但第三天复活,使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不受地狱永刑,反得永生福乐。我们本为可怒之子,死在过犯之中,却因信奉他的名,就有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叫我们与主耶稣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参看约三16;一12;腓二6~8;弗二3~6)唐氏认为:“人如何可致自身之清净,由邪以成正生,由枉生以成正生,此其道无他,即去一切人生之颠倒见,颠倒相,而拔一切颠倒性之根,以使人之具无限性这心灵生命之自体,复其正位。”但如何去其颠倒,“复其正位”,唐氏并未提出有效的办法,而却说:“去其一切颠倒,实难乎其难。”此乃自证其乃“虚空的妄言”(西二8)。诚以壮士不能自学其身,罪人深陷罪中,力难自拔其“颠倒性之根”;祗有圣父自己道成肉身,为我们舍身,流出宝血,洗净罪孽,才能使众生“因信称义”,“去其颠倒”,“复其正位”从“可怒之子”,成为“神的儿女”。关于此义,须待专书,兹勿深论。惟有一言,不胡不警告世人者,诚如唐氏所言:“由人生之颠倒,以观人生,实大皆为邪生而非正生,亦枉生而非直生。此亦即人生之所以可厌,可悲,可怜之故。”“人生于世,实无往而不可自陷于颠倒,而实亦时时处处,皆生活于种种颠倒之中,于颠倒者视为正,则此本身,实已是颠倒;面世之学者,更多不能免此!”“人之欲免于颠倒者,乃恒才出于此,又入于彼;前门拒虎,后门进狼。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危微之几,一念而天旋地转,上下易位,诚哉其难也,至于人之颠倒相,亦至繁而至迹,愈强而愈烈。”此当为人类应知废然而返,向神认罪悔改之时机。惜唐氏仅知其病,不肯求医,明知“去其颠倒,实难乎其难”,反斥知病求医,悔改皈主者,为“高级颠倒”;把他自己“颠倒”之见,偏“视为正”。卒至以伪乱真,以是为非,以祸为福,敬鬼渎神;重人道,薄天道;甚至以地狱与天堂合流,以地狱与天堂,可以“相代,相错杂,而更无一念知其分别。”是乃因罪恶侵犯人生,所生之根本颠倒相。此诚如英儒柏克莱氏(Berkeley)所云“哲学家(唐氏)撒尘天际,自陷迷罔,”反斥他人“陷于颠倒”。郎布罗梭尝举“无数西方天才的生活,来证明天才与疯狂同根,”“此诚古今天才哲学家之悲剧!”(以上所引俱见唐著人生之体验续编)作者有爱唐氏,雅不欲与其有所论辩,(以语论辩,当待专书)兹仅引其自道之言,以自证其言之乖谬,不能自圆其说,而“自陷迷罔”,从而促其反省,平心检讨耳。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终至成为死亡之路。”(箴十四12)“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3~14)人生的大道,“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十一25),愿今之学者,谦卑痛悔,始能“去其颠倒”,认识真道;找到生路,认识天父。日夜祷之!

    〖六、基督教的人生观〗

    1。人类的本真与原罪

    人类的生命,从何而来,究将何往,可说是人生最应探究的大问题,而芸芸众生,却类都对之不求甚解,甚至以为无关痛痒,漠不经心。而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宗教家和科学家,虽著书立说,汗牛充栋,惟他们的思辩和假说,却都不能提供圆满的答案。圣经里面记载:“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这乃是我们的造物主自己的启示和见证,乃是对这个问题最可信的答案。我们从他而来,还要回到他那里去。我们人类,本有上帝儿女之尊荣与自由;宇宙万物,莫与伦比。乃近代进化论者,‘认兽作父’,竟把人类当作猿猴的后裔,以神子的尊荣,沦为一般的畜类。而事实上,我国学者,如胡适之先生等,确实教导国人,把人类当作“动物之一种”,“与狗猫并无种类的不同”。(见上节引)事之荒谬,孰逾于此;乃我国人,犹复尊若圣贤,台湾犹为他建造铜像,宁不可怪!这并非我们仅从宗教立场,固事抨击胡氏;即近代著名科学家,如培根,牛顿,赫胥黎,凯柏勒(Kebles),汉勒台(Faraday),凯尔文(Kelvin)诸氏,皆已一致斥进化论之谬妄。而达尔文本人,到了晚年,也读经后悔,恨不得收回其著作。诚如赫胥黎说,人与禽兽,各有其截然独立,无可混淆的分界。(经云:‘各从其类’创一21)氏又谓人与猿猴之隔,乃无限量,仅就灵性道德而言,人类乃永居万物之上。进化论者,虽遍游寰宇,欲觅一动物,可列于人猿之间,以为媒介,却终不可能;此即所谓‘缺少之环’(MissingLink)。实足证明,圣经记述,信而有征;‘各从其类’,无可混淆;人兽分际,永难泯灭也。

    人类之本真,原有上帝的形像。此所说的上帝的形像,乃是指上帝的公义,圣洁,仁爱,良善的本相而言。析言之,人类在堕落犯罪之前,乃原有灵性,有智力,有天良,有道德,有宗教信仰,此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特性。人类的受造,奇妙可畏;即就躯体而言,其五官百体,已令人不可思议。(参看诗一三九14~15)上帝在伊甸园中向始祖显现,后向众先知显现,最后藉主耶稣基督在肉身显现,都是人体,而不藉其他物类(而不像神怪小说,有猪精,猴精,蛇精各种奇形怪相),当有其无限神圣奥秘的深意。故人类虽有肉体,但恶的根源,非在肉体;人之大患,并非“为吾有身”;(道德经十三章)而人的身体,亦非如佛家所说是甚么因缘和合的幻相,更非三界流转六道轮回的产品;而乃是“圣灵的宝殿”,“公义的器皿”。所以人类不当妄自菲薄,咒诅其身。语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何况这乃是我们天父的形像。诺斯底派(Gnosticism),以物质为万恶之源,认为我们这属地的身体,乃是痛苦烦恼的根源,因此认为脱离肉身,乃是人类得救的要道,实为一个严重的异端。基督徒乃是天上的国民,我们的灵,魂,身子,乃都蒙保守,在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我们这卑贱的身体要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参腓三20~21;西三4;帖前五23;约壹书三2)使徒约翰所写的福音,虽是强调主耶稣的神性;但他的书信,却有另一个任务,乃在斥责那否认“主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约壹四2),乃是敌基督者。(详见拙著‘基督论’)

    关于人性善恶问题,世人论辩,不得要领,乃以不知问题的关键,在始祖之堕落,人类既是照上帝形像造的,始祖堕落以前,其本性乃是纯善,其仁爱,圣洁,公义,良善,概与上帝相似。上节所举的有些学者,认为“人类自性中本来具有无限无穷美善神圣之价值”,应指始祖没有堕落以前的境况而言。那时人类的灵性肉体,相洽无忤,灵命健全,绝无不良的情欲;在伊甸园中,与神交契,同居同行(创二15~16),真是“顶天立地”,‘俯仰无愧’;不必藉裙遮体,不必躲避神面(创三7~8),那时真是名副其实,实为万物之灵,全地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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