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经-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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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露遮婆罗门,致问世尊之无病、无恼、气力如常、轻安而住耶?又如是言:“世尊与比丘众俱,明日受露遮婆罗门之请食。””
'尔时'世尊默然受请。
六
时,剃头师背西卡,如世尊之应诺,从座起立,敬礼世尊,行右绕之礼,而到露遮婆罗门之处,至已,如是言露遮婆罗门曰:“然,尊者!我等以卿之言告世尊曰:
“世尊!露遮婆罗门致问世尊之无病、无恼、气力如常、轻安而住。”又如是言:
“世尊与比丘众俱,明日受露遮婆罗门之请食。””
七
如是露遮婆罗门,翌日于自宅,备美味之嚼食、啖食已,告剃头师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诣沙门瞿昙之处言:“瞿昙!时至,食膳已备。’”
剃头师背西卡,应诺露遮婆罗门言:“唯然,尊者!”而诣世尊之处,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剃头师自世尊曰:“世尊!时至,食膳已备。”时,世尊于晨早,着下衣,持上衣、钵,与比丘众俱,往裟罗婆提村。
八
尔时,剃头师背西卡随世尊之后,而白世尊言:
“露遮婆罗门生如是恶见:“于此,沙门、婆罗门证知之善法,不从所证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能作何'饶益'乎?”愿世尊为露遮婆罗门,除此恶见。”
“背西卡!或如是,背西卡!或如是。”
九
尔时,世尊至露遮婆罗门住处,坐于所设之座。如是露遮婆罗门以美味之嚼食、啖食,亲手供养佛陀并比丘僧伽。世尊食已,手离钵,行澡水已,时,露遮婆罗门,取一小座,坐于一面。世尊对坐于一面之婆罗门露遮曰:
“露遮汝真实生起:“沙门、婆罗门证知之善法,不从所证知之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之恶见耶?”
“瞿昙!唯然!”
十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汝领住裟罗婆提村耶?”
“世尊!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云:“露遮婆罗门领住娑罗婆提村,娑罗婆提村之生产,唯有露遮婆罗门独享用,不分与他人。”依汝生活之彼诸众,不成为障害否?”
“瞿昙!成为障害。”
“露遮!障害之作者,为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瞿昙!不为彼等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之恩惠者,于彼等现起慈心或现起害心否?”
“瞿昙!现起害心。”
“起害心是耶见或是正见耶?”
“瞿昙!是耶见也。”
“露遮!我说邪见者之'生趣',地狱或畜生二道中一道也。
十一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拘萨罗国王波斯匿,领住迦尸及拘萨罗耶?”
“瞿昙!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人言:“拘萨罗国王波斯匿,领住迦尸及拘萨罗,迦尸及拘萨罗之生产,唯拘萨罗国王波斯匿独为享用,不分与他人。”依拘萨罗国王波斯匿生活之汝等自己及他人,彼是件障害否?”
“瞿昙!是作障害者。”
“作障害者,于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瞿昙!非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益之恩惠者,于彼等现起慈心或现起害心耶?”
“瞿昙!现起害心。”
“现起害心者,是邪见或是正见耶?”
“瞿昙!是邪见。”
“露遮!我说邪见者之'生趣',地狱或畜生二道中之道也。
十二
露遮!若有人云:“露遮婆罗门领住娑罗婆提村,娑罗婆提村之生产,唯露遮婆罗门独为享用,不与他人”者,是为依汝生活彼等之障害者,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者,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则是邪见。
十三
如是,露遮!言:“沙门、婆罗门证知善法,不从断证知之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其他之新缚,于是,我
说此为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如是语者,是障害彼等:依如来之教法、律而证预流果、证一来果、证不还果、证阿罗汉果之良家诸众,到达殊胜地位,以及积生天行之生天界诸人。作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则是耶见。露遮!我说邪见者之生趣,于地狱、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十四
如是,露遮!若有人言:“拘萨罗国王波斯匿,领住迦尸、拘萨罗,迦尸及拘萨罗之生产,拘萨罗国王波斯匿当独享用,不分与他人。”如是言者则障害彼等:依拘萨罗国王波斯匿为生活汝自己及其他诸众。作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则是邪见。
十五
如是,露遮!言:“沙门或婆罗门证如善法,不从所证善法为他人宣说,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实如断故缚,更作其他之新缚,于是,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饶益'乎?”如是言者则障害彼等:依如来之教法、律而证预流果、证一来果、证不还果、证阿罗果之良家诸家,到达殊胜地 位,以及积天行之生界诸人。作障害者,则无利益恩惠;无利益恩惠者,则现起害心;现起害心者,则是邪见。露遮!邪见者之生趣,我说地狱及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十六
露遮!世间有应责难之三师,凡责难如是师者,其责难是合于真实而无罪。三师者何耶?
露遮!于此有一师,彼虽出家修行,而未证得沙门果,则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也。”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彼应如次受责难:“尊者出家修行,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犹如热中于回身逃走女子,而拥抱背向之女子。如是作为我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露遮!此为世间应责难之第一师,其责难真实、无罪。
十七
露遮!于此,更有一师,彼虽出家修道,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闻、倾听彼言,坚立般若,不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彼应如次受责难:“尊者出家修道,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闻、倾听彼言,坚立 般若,不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犹如舍弃自己之田,而思去除他人田草。以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L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露遮!此为世间应责难之第二师。其责难彼师,是合于真实而无罪。
十八
露遮!于此,更有一师,彼出家修行,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之教而行'自己'之道2。彼应如是被责难:“尊者出家修道,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此犹如断故缚,而更作他之新缚,于是,说此是贪欲之恶法。是故,他人能为他人作何'饶益'乎?”
露遮!此为世间应责难之第三师。其责难彼师,是合于真实而无罪。露遮!彼等三师,于世间应受责难,凡责难彼师,是合于真实而无罪。”
十九~五三
如是言时,露遮婆罗门白世尊言:
“然者,世间有不应责难之师耶?”
“露遮!世间有不应责难之师。”
“然者,瞿昙!于世间不应责难之师者,是如何'之师'耶?”
“露遮!今如来出现于世,是阿罗汉、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也……乃至……'广说如沙门果经四0~七四节。'
五四
彼观察时,已舍离此等之五盖而生欢悦;已欢悦者,则生喜悦;怀喜悦者,身则轻安;身经安者,则觉受乐;有觉受乐,心则入三昧。彼舍诸欲,远离不善法,有寻、有伺,由离生喜、乐,达初禅而住。彼实以离所生之喜、乐,浸润、周偏盈溢,充满其身。以离所生之喜、乐,无不普洽其全身。'同经七五节'。
五五
露遮!犹如熟练之助浴者或助浴者之弟子,撒洗粉于铜盆,以注水而搅绕,使浸湿而至周偏内外不渗出。露遮!以离所生之喜、乐,无不普洽其全身。'同经七六节'。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于真实而有罪。
五六~六一
露遮!更有比丘灭寻、伺,内心安静、心专一性,无寻、无伺,由定所生喜、乐,达第二禅……乃至……第三禅……乃至……第四禅而住。'广说如沙门果经七七~八二节。'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真实而有罪。
六二
如是心寂静、纯净、无烦恼,远离随烦恼,柔软、堪任、住立不动时,比丘之心倾注于智见。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真实而有罪。
六三~七五
……乃至……'广说如沙门果经八四~九六节。'
七六~七七
如是心寂静、纯净、无烦恼、远离随烦恼,柔软、堪任、住立不动时,比丘之心倾注于无漏智。彼如实证知:“此是苦”……乃至……证如……“……不更来此生。”'同经九七~九八'。
露遮!凡任何师,于其下之弟子,证得如是殊胜之果位者,其师于世间,为不应被责难之师。凡责难彼师者,其责难不合真实而有罪。”
七八
如是说时,露遮婆罗门白世尊言:“瞿昙!犹如有人正要堕入地狱者,则把捉其头发,拉救起安立地上;如是正堕狱者,依世尊瞿昙救起安立地上也。微妙哉!瞿昙!微妙哉!瞿昙!犹如扶起倒者,揭露覆盖者,迷路者示之以道,暗中持来油灯,使有眼者见诸物。世尊瞿昙!以种种方便宣示法。我今归依世尊瞿昙、法及比丘僧。愿世尊瞿昙!摄受我自今以后至命终,归依为优婆塞。”
注:1 原语anna cittam日本版为“得罗汉果”之意义,而改译为“菩提心”。依水野博士之巴利辞典,anna…citta是了知心、知解心,依此而译为“坚立般若。”
十三 三明经
本经相当于汉译长阿含卷第二六之三明经(大正藏一)。三明者,详细是指利俱、沙磨、耶输之三种吠陀,但现在一般为吠陀之意义,三明经是解述关于婆罗门奉信此吠陀,佛应二青年婆罗门之请求,甚自然地说法,使彼等满足;佛之教法,是如何比婆罗门更殊胜乃由自己之证悟的。于此经,诸婆罗门之古仙以外,亦提出奥义书诸派之名,为知佛世时代婆罗门诸派之一斑的重要经典。佛典中亦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