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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代议制政府-第24章

小说: 代议制政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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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支持无记名投票的理由是不可抗拒的。少数寡头年复一年地变得越来越富、越来越暴虐,人民则变得越来越穷、越来越失去独立性,就有必要设置越来越强大的障碍以抵制把选举愈益变成肆无忌惮的重要人物手中的单纯工具的滥用。同样无可怀疑的是,就无记名投票曾经存在过的情形来说,它在雅典的政体中曾起过有益的作用。甚至在最稳定的希腊共和国里,自由可能一时被一次用不正当手段所获得的民众选举破坏掉。雅典的选民虽未沦于习惯地被强制的地步,但他可能被收买,或者受到一伙人的非法暴行的威胁,如即使在雅典的有钱有势的青年人中也并不罕见的那种人。在这些情况下,无记名投票是秩序的重要手段,并有助于雅典人借以在古代共和国中出名的那个司秩序的女神。 
 
  但是在现代欧洲比较先进的国家里,特别是在我们国家里,强制选举人的权力已经减弱和正在减弱;现在对不正当投票的担心不是来自选举人受到别人的影响,而是来自选举人(个人或作为阶级成员)自己的有害的利益和可耻的感情。为了保证选举人不受别人影响而以解除对选举人的有害利益和可耻感情的一切限制为代价,就会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关于这个题目,以及一般地关于这个问题,对当前英国的适用方面,我在论议会改革的一本小册子中已经表示了我的意见,其中的说法我感到不能有所改进,因此冒昧地将它抄录于下。 
 
  “在议会议员的选举中应该防止的主要弊病,即地主、雇主和主顾施加的强制,是无记名投票要加以排除的,在三十年前这样认为仍然是对的。而现在,我认为产生弊病的一个大得多的根源是选举人本身的自私自利或利己的偏心。我确信,卑鄙而有害的投票现在更常常起因于个人利益,或者是阶级利益,或者是选举人自己心中某种卑劣的感情,而不是由于害怕受他人摆布,而对于这些影响无记名投票使他能完全屈从,而没有任何羞耻或责任感。 
 
  “在不久以前的时代,上等阶级和富有阶级完全掌握着政府。它们的权力是这个国家的主要不平。按照雇主或地主的命令投票的习惯已经如此牢固地确立,以致除了只有在正义事业中才会有的强大的群众热情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动摇它。反对这种影响投的票,因此一般说来就是正直的、热心公益的票;但无论如何,也不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它几乎肯定是好的投票,因为它是反对寡头政府的统治势力这一巨大祸害而投的票。假使那时选举人能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自由地行使他的特权,即使既不正直也不明智,也会是改革上的一大进步,因为它将打破当时的国家统治权力的羁绊,这种权力是造成并保持国家制度和行政中一切坏事的权力,也就是地主和市镇商人的权力。 
 
  “无记名投票未被采用;不过情况的发展在这方面已经并正在越来越多地做着无记名投票的工作。无论是国家的政治状态还是社会状态,由于它们影响着这个问题,已经大大地改变了,并且每日每时都在改变着。上等阶级现在已不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一个人竟以为中等阶级还象四分之一世纪以前那样对上等阶级卑躬屈节,或者劳动阶级还象以前那样依赖于上等和中等阶级,那么他一定是看不到时代的一切信号。那四分之一世纪中发生的种种事件不仅教会每个阶级了解它自己的集体力量,而且使地位较低的阶级的人处在对地位较高的人显示出远为大胆的态度的地位。在多数场合下,选举人的投票,不论是违反还是符合其上级的愿望,现在不是强制的结果(已不再有实行强制的手段了),而是选举人自己个人的或政治上的偏爱的表现。当前选举制度的弊病本身证明了这一点。引起群情愤懑的贿赂公行,而且蔓延到原先并无此恶习的地方,证明地方势力已不复是至高无上的;证明选举人现在投票是凭自己的高兴,而不是讨好别人。诚然,在郡和小市镇里,仍然存在着大量奴役性的依赖关系;但是时代的趋势是和这相反的,而且时常发生的事件正不断地有助于减少这种关系。一个诚实的佃户现在能感到他和他的地主一样有价值,正和他的地主和他一样有价值一样;一个买卖兴隆的小商人足可以感到不依赖于任何特定主顾。每次选举中投的票越来越是选举人自己的票。现在需要解放的远远不是选举人的个人情况,而是他们的思想。他们已经不再是别人意志的消极工具——将权力转入处于支配地位的寡头政府手中的单纯工具。选举人自己正在变成寡头政府。 
 
  “选举人的投票愈是根据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根据他的主人的意志决定,他的地位就愈是和议会议员的地位相类似,因而就必须是公开的。只要社会的某一部分没有代表,宪章运动派反对和有限制的选举权相联系的无记名投票的论点就是无懈可击的。目前的选举人,以及任何可能提出的改革法案所要增加的选举人中的大多数,是中产阶级,他们和地主或大工厂主一样,有着不同于工人阶级的阶级利益。假使选举权扩及到所有的技术工人,甚至这些人也仍然将具有或可能具有不同于非技术工人的阶级利益。假定选举权扩及到所有的男子——假定以前被误称为普遍选举权而现在用成年男子选举权这一可笑名称称谓的东西成为法律,选举人仍然会有不同于妇女的阶级利益。假定在议会中有特特别涉及到妇女的问题,如:妇女是否应被允许在大学毕业,对天天把妻子几乎打得要死的恶棍所加的温和的刑罚是否应改为某种更有效的刑罚;或者假定有人在英国议会建议实行美国各州一个接一个地不是用单纯的法律,而是用州宪法的修正条款正在制定的决定——已婚妇女应有权享有她们自己的财产。难道一个人的妻子和女儿无权知道这个人究竟是投票赞成还是投票反对支持这些建议的候选人吗? 
 
  “当然有人会反对说,这些论点所具有的力量来自选举权的不公平状态这种假设;还说,如果非选举人的意见可能使选举人的投票比随他自己去投票更公正、更有益,这些非选举人就比他更适于当选举人;凡是适于影响选举人的人就是适于当选举人的人;选举人应当对其负责的那些人,他们本人应该是选举人;以及作为选举人就应该受到无记名投票的保护以免受到他们不应当对之负责的强有力的个人或阶级的不当影响。 
 
  “这一论点好象是有道理的,我还曾一度认为它是无争论余地的。但现在我看来它是错误的。凡适于影响选举人的人并不因此他们自己就适于当选举人。后一种权力比之前一种要大得多,而那些还不能可靠地委托以高级政治职能的人们,对低级政治职能也许是胜任的。最穷苦和最粗野的劳动阶级的意见和愿望,作为对选举人以及议会意见的一种影响来说,可能是很有益的;但是在他们目前的道德和智识状态下,让他们充分行使选举权,从而给他们以压倒一切的影响,就可能是极端有害的。恰恰是没有选举权的人对有选举权的人的这种间接的影响,通过逐渐的发展,使得向每一次新的扩大选举权的过渡变得比较容易,并且,当时机成熟时,成为和平地实现这种扩大的手段。但是存在着在政治思辩中决不能不考虑到的另外一种而且是更深入一层的考虑。下述想法本身是没有根据的:除非公众有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开诚布公和对公众的责任感都是没有用的。认为公众舆论只有当它能强求一致时才是有效的,这是对公众舆论的效用的极肤浅的看法。必须当着别人的面为自己作辩护,这对那些行动违反别人意见的人来说是再重要不过的,因为这使他们必须具有他们自己的可靠理由。任何事情都不象顶着压力做事具有那样坚定的力量。要不是在一时的感情冲动的情况下,任何人将不做他估计会受到很大非难的事情,除非是出于他事先考虑好的和确定不变的目的;这种目的经常是一种不轻率的、深思熟虑性格的证明,并且,除了在极坏的人的情况外,一般地产生于真诚的和强烈的个人信念。甚至单单是必须对他们的行为作出说明这一事实,就是遵从至少能提出某种适当理由的行为的强有力的诱因。如果有人认为单纯保持适当的责任对权力的滥用不是多大的限制,他是根本没有注意过那些不感到有必要遵守那种限制的人的行为。甚至当公开性只不过是防止不可能作出似乎有理的辩护的事情,即只不过是使人不得不考虑,使每个人在他行动之前不得不决定如被要求说明其行为他将说些什么时,公开性是不值得重视的。 
 
  “但是,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不是现在,至少在将来,当所有的人都适于有投票权,并且当所有的男子和妇女由于他们(或她们)适合于有投票权而被允许投票的时候,那时就不再存在阶级立法的危险了;那时选民是全民族,也就不会有不同于普遍利益的任何利益了;因为即使个人仍然按照个人的或阶级的动机投票,大多数人将没有这种动机;并且由于那时不存在他们必须对之负责的非选民,无记名投票排除的只是不正当的影响,其效果将是完全有益的。 
 
  “甚至在这一点上我也不同意。我不能认为,即使人民已适于并得到普遍选举权,无记名投票就会是值得想望的。首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不能被认为是需要的。我们试想一想这种假设所包含的事态吧:人民普遍受到教育,每个成年人都有投票权。如果,甚至当只有一小部分是选民,居民的大多数几乎是未受教育的时候,公众舆论象每个人现在所看到的那样,就已经是作为最后手段的统治力量,假定在一个所有的人都能阅读并都有投票权的社会,地主和有钱的人能违反人们毕竟难以抛弃的倾向行使权力,真是奇谈怪论了。但是尽管这样一来不需要秘密性作保护,但公开性则仍旧是需要的。如果说,作为社会的一员,并且不处在与一般公众利益显然相反地位这一单纯事实,就足以保证在没有来自公众舆论的鼓励或限制的情况下履行公共职务,则我们对人类的普遍观察就一直是极为谬误的了。即使一个人可能没有私人利益把他引向相反的方向,他在公共利益中的特定的一份通常是不足以使他在没有其他外部诱因的情况下履行他对公众的义务的。同样不能承认,即使所有的人都有选举权,他们在秘密的情况下会和在公开的情况下一样公正地投票。当选民组成社会全体时他们在选举中就不会有和社会的利益相反的利益这种说法,经过考察是听起来响亮其实是无甚意义的。尽管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不能有(如该语所暗含的)社会的集体利益以外的利益,但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每一个人则可以有其他的利益。一个人的利益由他对之有兴趣的一切事物构成。每一个人有许多不同的兴趣,正如他有许多不同的感情一样;有各种的爱好或厌恶,不论是出自私心的还是比较不坏的。不能说任何一种兴趣单独构成‘他的利益’;他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是按照他选择这一类兴趣还是那一类兴趣决定的。在家里是暴君的人往往同情暴政(当不是对他本人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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