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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权证(warrant)-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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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投资人以每股9分钱的价格买进1股代号为9908的中国移动备兑认沽证,投资人就可在2004年10月26日以每股21港币的价格沽出0。1股中国移动的股票。在10月26日收盘时,如果中国移动的收市价高于每股21港币,投资人可放弃沽出的权利,完全输掉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9分钱;反之,如果中国移动的收市价为每股19港币,投资人就会行使这一权利,以赚取20分的行使利润。扣除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9分钱本金,投资人可净赚11分的净利润(不考虑行使费用),投资回报可达122%。   
    从表面上看,投资人买卖认股权证,好像是在和发行商对赌股价走势。实际上,发行商一般都会采取一种叫“对冲”的办法,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市场。假设某投资人从发行商手上买入一批中国移动备兑认购证9769。如果中国移动股价上升,9769的价格就会往上升,投资人就会赚钱,发行商就要亏钱。发行商为了回避这种风险,就会在卖出9769的同时,在市场上买入一定比例的中国移动股票进行对冲。这样,如果中国移动股价上升,发行商在9769上确实会亏钱,但会在股票上赚回钱。发行商只要进行科学的对冲,就能做到盈亏相抵略有盈余。   
    购买认股权证,犹如四两拨千斤,具有很大的杠杆作用。一般来说,认股权证绝对价格的变化会小于对应股票(正股)的价格变化,但相对于其自身低廉的价格来说,其升跌百分比可以是正股的几倍到十几倍。因此,发行商在进行对冲操作时,需要在市场上买入(或卖出)相当于认股权证金额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股票。   
    明白了这个道理,投资人买卖认股权证时就应该特别注意:千万不要把认股权证看做一个独立的证券,单纯为买卖认股权证而买卖认股权证。买卖认股权证时,投资人应该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对应的股票上。只有投资人认为正股便宜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备兑认购证;认为正股偏贵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备兑认沽证。如果投资人只分析单只认股权证的价格走势,不论正股价格的平贵而进行买卖,那就变成本末倒置的纯投机行为。   
    理论上讲,认股权证的合理价格和正股的价格之间有着紧密关联,投资人只要把正股价格、正股价格百分比波动的标准差、当前的利率水平、权证的行使价格和行使期限,输入到一个叫Black…Scholes的模型中,就能算出某只认股权证的合理价格。不过,香港市场上大部分认股权证的价格,都远高于理论价格。因此,投资人就要衡量,自己愿不愿意为了获得一定量的杠杆作用,而额外支付一定的差价(可能是认股权证价格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   
    需要特别提醒读者的是,发行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会发行一些非标准的认股权证,或在发行条款中加入一些不利于投资人的条款。从法律上讲,发行商在招股书中都已经对这些认股权证的条款进行了足够的披露,因此不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此,要保护自身利益,投资人必须充分理解,才能考虑是否介入认股权证。  
引入认股权证 重建估值体系   
2005年06月13日 09:04:02 中财网    
  建议引入权证产品,将A股含权中的“权”,用权证这种衍生工具剥离出来,通过认购流通权证的行使价格,来体现对流通股东的补偿,以动态确定权证行使时换购除权股票的比例,来保护流通股东的权益。可能是解决股本权分置的有效工具。 
  通过权证产品引入,解决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对价未来利益的平衡问题,最大优点能使流通股东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在权证行使价格确定的情况下,股价越低,流通股股东通过权证行使所换购的股票也就越多,反之亦然。 
  改革股权分置改变了原有以流通股东为基础的估值体系,原有的价值投资体系呈现被颠覆的迹象,旧的估值体系被打破,将引发市场估值标准和价值体系的重新构建,带来资产价值重估再发现的机会来临。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5年,当初是根据国情建立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股市给企业输送了大量的资金,有力地支持了企业股份制改制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可是股权分置制度的缺陷,却成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绊脚石,使其资源配置功能、价值发现功能、投资和融资功能、国民经济晴雨表功能,都不能有效发挥甚至被扭曲,直接影响了资本市场发展,因此要破解股权分置问题。现在解决股权分置试点序幕终于拉开,而且是开弓没有回头箭。 
  市场疑惑“劣币驱逐良币” 
  股权分置解决积极作用,在于确认了流通股含权的预期,理论上提升了流通A股的投资价值。但是上市公司部分股票流通与全流通定价是不一样的,全流通实质是改变市场供求关系,从而改变了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和价格结构体系。当打破原有的框架模式,股票走向全流通预期,直接加速大量股价仍然高估品钟的定价回归过程,股权分置改革导致估值体系中的定价水平下降。优质公司具有估值优势,股票可能会出现“优质优价,劣质劣价”,意味着优质公司非流通股东支付流通权溢价,必然小于劣值公司非流通股东支付的流通权溢价,优质公司让利补偿相对较少,绩差公司让利补偿相对较多,从四家试点公司透露出这样的迹象。 
  那些股价虚高的滑坡绩差垃圾股,即使有10送20,也不会对公司内在估值发生实质性影响,也难得到市场投资者的接受和认同,反而会出现补偿越多,套现欲望越强,股价调整方式将更为惨烈,预期成为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减持变现的主要对象。象清华同方利用公积金向流通股东拟10送10,非流通股东放弃,这也是流通股份100%的扩容,虽然流通股东股份增加了,不可否认摊薄了每股权益,复牌将自然产生除权效应,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就会越来越廉价,除权后一旦股价走出跌权行情,流通股东权益还会进一步被吞噬。这样非流通股东获得流通权,对市场影响预期导致流通股东得不到任何实惠,反而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利局面。 
  另外,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发生内幕交易和寻租行为的假法人,其非流通股份套现权益阴谋得逞,导致国有资产和流通股东权益流失,流通股东当初从非流通股东获得的补偿权益再次被稀释和侵犯。尤其股价在每股净资产值附近,以及股价跌破净值的“破净”股票,意味着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价值全部跌失,支付对价的基础将丧失或部分丧失,非流通股东就几乎没有能力给流通股东予以补偿,这部分上市场公司恐怕拿不出合适的解决股权分置方案。 
  《通知》中还有选择适当时机实行“新老划断”,其方向明确与具体划断时间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市场发展预期。一旦未来新股全流通发行,多数老股票股权分置依然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在市场作用下其股价必然向全流通股价接轨,多数公司股价将呈现整体重心下移格局,尤其是股价虚高的滑坡绩差垃圾股,将以惨烈的方式继续调整,流通股东亏损面进一步加剧,所以当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爬行流通”的方式,让市场投资者有些不解。 
  据统计,截止2005年4月底,非流通股数为4572.21亿股,流通A股2017.61亿股,按《通知》规定,非流通股东承诺出售公司总股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若从理论上按平均10股送2.5股计算,规定第二年和第三年,将有价值1288.31亿元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第四年将有价值13328.51亿元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由此可见如此大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是随着时间后推上市流通市值量是呈现明显放大,在非流通股份可流通三年内的第二和第三年,数量相对来说还不够大,第四年非流通股份可流通市值是巨大的,给股权分置解决所面临中长期资金需求压力是不能小看的。目前上市流通还处在试点准备阶段,将来股票市场带来的股票供给压力,就可见一斑了。市场为此有疑惑。 
  市场观望存在贬值可能 
  解决股本权分置问题,不会改变上市场公司投资价值,但相关股票局部的相对价值差别是非常明显的,尤其目前深层次问题是A股上市公司,70%左右已经没有配股、增发、可转债发行再融资的资格和条件了,再融资能力的减弱或者丧失,对这些上市公司将是致命的打击,它们平均负债率将超过60%以上,有的高达90%,加之企业本身缺乏“造血”功能,如果没有证券市场给其不断“输血”,一些上市公司连生存都面临着威胁,还谈什么企业改制和发展,预示着非流通股份的帐面价值纸上富贵,日后逐步被贬值的可能性越来越明显。这方面上市场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多,积重难返地造成非流通股份的国有资产将受到缩水或流失,有损失面扩大和损失额度增大的可能,还将增加银行贷款回收难度和回收率,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贷款率双双升高的危险,直接威胁着金融系统的健康稳定和发展。 
  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国有资产大面积的缩水或流失,减少银行贷款损失率,创造条件尽量使银行收回不良贷款,降低金融系统的风险系数。所以趁现在市场呼吁要求解决股权分置制度性缺陷时,顺势通过非流通股份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东支付相应代价(对价)的方式,将帐面价值纸上富贵的非流通股份资产获得流通权,而体现出真正的价值。非流通股份在流通中变现,有了活资金利于盘活不动产,所取资金可能一部分给企业自己“输血”用于生产自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不排除变现抽逃资金的可能,因为非流通大股东,比流通股东要清楚本公司是“那块料”,那时候流通股东的二级股票市场的虚拟价值,和持有股票的企业实际价值有同时被贬值的可能,流通股东所得的对价再度贬值。因此引起了市场的观望。 
  引入权证促使试点成功 
  现在有1500家上市公司,符合试点条件的有560家左右,首批4家试点公司因代表性不强,而产生市场议论认为:滑坡的级差公司股权分值改革积极性高,篮筹股积极性则较低,民营企业热情较高,国有企业相对较低。这种市场预期在于试点企业的对价,是企业目前的静态指标,而忽视了未来两年后,非流通股份按规定比例上市流通时,企业的动态指标,一旦上市公司业绩滑坡,将引发股价下跌,那么当初非流通股东给流通股东的对价就会缩水贬值,流通股东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则会受到打击,如此市场预期产生,就可能形成解决股权分置不利的市场氛围。 
  因此建议引入权证产品,将A股含权中的“权”,用权证这种衍生工具剥离出来,通过认购流通权证的行使价格,来体现对流通股东的补偿,以动态确定权证行使时换购除权股票的比例,来保护流通股东的权益。可能是解决股本权分置的有效工具。权证本身是一种期权,是非流通股东无偿分配给流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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