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校注 [晋]郭璞注-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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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因有所恋,不即返国。次四句写上甲微兴师伐有易,灭其国家,肆情于妇子,使国土成为一片荆榛。末四句谴责王恒既与兄并淫,复以诈术危害其兄,其后嗣反而繁荣昌盛,足见天道之难凭也。诗中有扈、有狄,即有易也,昏微即上甲微也(说见吴其昌卜辞所见殷先公先王三续考)。易大壮六五爻辞云:“丧羊于易,旡悔。”旅上九爻辞云:“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说者亦以为是王亥故事云。
7 珂案:经文“河念有易”,王念孙于“河”下校增“伯”字,是也。
8 郭璞云:“言有易本与河伯友善,上甲微殷之贤王,假师以义伐罪,故河伯不得不助灭之。既而哀念有易,使得潜化而出,化为摇民国。”
9 珂案:此言摇民除有易所化之一系而外,复有一系是由帝舜之裔戏所生。此乃摇民传说之异闻,故附记于此。其实有易即戏也,易、戏声近,易化摇民即戏生摇民也。
海内有两人1,名曰女丑2。女丑有大蟹3。
1 郭璞云:“此乃有易所化者也。”郝懿行云:“两人盖一为摇民,一为女丑。”珂案:郭、郝之说均非是。经文“海内有两人,名曰女丑”之间,文字当有阙脱,未可强为解释。
2 郭璞云:“即女丑之尸;言其变化无常也。然则一以涉化津而遯神域者,亦无往而不之,触感而寄迹矣。范蠡之伦,亦闻其风者也。”珂案:女丑之尸已见海外西经;女丑盖女巫也,郭释“变化无常”云云则无非臆想之玄说耳。
3 郭璞云:“广千里也。”珂案:大蟹及郭注已见海内北经。经云“女丑有大蟹”,又云“十日炙杀女丑”(海外西经),则女丑之为女巫而被暴益无可疑矣。说详海外西经“女丑之尸”节。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孽摇頵羝1,上有扶木2,柱三百里,其叶如芥3。有谷曰温源谷4。汤谷上有扶木5。一日方至,一日方出6,皆载于乌7。
1 郝懿行云:“吕氏春秋谕大篇云:『地大则有常祥、不庭、歧母、群抵、天翟、不周。』高诱注以不周为山名,其余皆兽名,非也。寻览文义,盖皆山名耳。其群抵当即此经之頵羝,形声相近,古字或通。”
2 郝懿行云:“扶木当为榑木。”
3 郭璞云:“柱犹起高也。叶似芥菜。”
4 郭璞云:“温源即汤谷也。”珂案:汤谷已见海外东经。
5 郭璞云:“扶桑在上。”郝懿行云:“说文(六)云:『日初出东方所登榑桑,?木也。』即此,?通作若。”
6 郭璞云:“言交会相代也。”珂案:海外东经云:“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其居上枝之日,疑即淮南子天文篇所云“登于扶桑,爰始将行”,亦即此经所云“方出”之日也。
7 郭璞云:“中有三足乌。”珂案:楚辞天问云:“羿焉彃日?乌焉解羽?”淮南子精神篇云:“日中有踆乌。”高诱注云:“踆,犹蹲也,谓三足乌;踆音逡。”
有神,人面、犬耳1、兽身,珥两青蛇,名曰奢比尸2。
1 珂案:海外东经作“大耳”,王念孙据以改此经“犬耳”之“犬”作“大”,宋本正作“大”,作“大”是也。
2 珂案:奢比之尸已见海外东经。
有五采之鸟1,相乡弃沙2。惟帝俊下友3。帝下两坛,采鸟是司4。
1 珂案:大荒西经云:“有五采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鸾鸟,一曰凤鸟。”
2 郭璞云:“未闻沙义。”郝懿行云:“沙疑与娑同,鸟羽娑娑然也。”珂案:郝云“沙疑与娑同,鸟羽娑娑然”,近之矣,而于弃字无释。弃疑是媻字之讹。媻娑,婆娑,盘旋而舞之貌也。五采之鸟,盖鸾凤之属也。山海经屡有“鸾鸟自歌、凤鸟自”(海外西经、大荒南经、大荒西经、海内经)之记载,此经五采之鸟,相乡媻娑,盖亦自歌自舞之意也。
3 郭璞云:“亦未闻也。”珂案:“惟帝俊下友”者,言惟帝俊下与五采鸟为友也。帝俊之神,本为玄鸟(说见前“蒍国”节注),玄鸟再经神话之夸张,遂为凤凰、鸾鸟之属。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嘉(嘉原作喜,据闻一多楚辞校补改)?”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凤鸟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同一作者记同一神话,或为玄鸟,或为凤鸟,可见玄鸟即是凤鸟。此帝俊之所以“下友”于五采鸟也。
4 郭璞云:“言山下有舜二坛,五采鸟主之。”珂案:郭注径以舜释帝俊者,盖在彼心目中,帝俊与舜已是二而一也。
大荒之中,有山名猗天苏门,日月所生1。有埙民之国2。
1 珂案:此猗天苏门山,为日月所出山之五也。类聚卷一引此经作猗天山、苏门山,日月所出。御览卷三作苏门日月所出。
2 郭璞云:“音如諠哗之諠。”
有綦山1。又有摇山。有(鬲曾)山2。又有门户山。又有盛山。又有待山。有五采之鸟。
1 郭璞云:“音忌。”
2 郭璞云:“音如釜甑之甑。”
东荒之中,有山名曰壑明俊疾,日月所出1。有中容之国2。
1 珂案:此壑明俊疾山,为日月所出山之六也。
2 郝懿行云:“中容之国,已见上文。诸文重复杂沓,踳驳不伦,盖作者非一人,书成非一家故也。”
东北海外,又有三青马、三骓1、甘华。爰有遗玉、三青鸟2、三骓、视肉3、甘华、甘柤,百谷所在4。
1 郭璞曰:“马苍白杂毛为骓。”珂案:尔雅释畜云:“苍白杂毛,骓。”是郭注所本。然大荒南经又云:“有赤马,名曰三骓。”则与“苍白杂毛为骓”之说抵牾,所未详。疑此经三青马、三骓均大荒南经首节所谓“双双”之兽,详该节注。
2 珂案:遗玉,已见海外北经“平丘”节。三青鸟,已见海内北经。大荒西经亦云:“有三青鸟,赤首黑目,一名曰大鵹,一名少鵹,一名曰青鸟。”然彼乃为西王母取食之三青鸟,此则疑当是“双双”之鸟之类,详大荒南经首节注。
3 郭璞云:“聚肉有眼。”珂案:视肉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郭注。
4 郭璞云:“言自生也。”郝懿行云:“海外北经云:『平丘甘柤、甘华,百果所在。』海外东经云:『嗟丘甘柤、甘华,甘果所生。』皆有遗玉、青马、视肉之类,此经似释彼文也。”珂案:郝说非也。荒经已下五篇,本“进在外”或“逸在外”之古经,未经整理,与以上各经,内容或有相同,但“文多凌杂,漫无统纪”(郝懿行语),自不能以此释彼。
有女和月母之国1。有人名曰鹓2,北方曰鹓,来之风曰(犬炎)3,是处东极隅以止日月4,使无相闲出没,司其短长5。
1 郝懿行云:“女和月母即羲和常仪之属也。谓之女与母者,史记赵世家索隐引谯周云:『余尝闻之代俗,以东西阴阳所出入,宗其神,谓之王父母。』据谯周斯语,此经『女和月母』之名,盖以此也。”
2 郭璞云:“音婉。”
3 郭璞云:“言亦有两名也;音剡。”珂案:经文“来之风”准以大荒东经“来风曰俊”、大荒西经“来风曰韦”文例,当衍“之”字。又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云:“大荒东经之古本当为『北方曰鹓,风曰(犬炎)』,庄子书中亦有坚证:其天地篇有曰:『谆芒将之大壑,适遇苑风于东海之滨。苑风曰:“子将奚之?”曰:“将之大壑。”』苑风,当即大荒经所谓『来之风曰(犬炎)』。”说亦可供参考。
4 珂案:经文“处东极隅”疑当作“处东北隅”,“东极隅”不成文义,一也;经文前节言“东北海外”,后节言“大荒东北隅中”,知此亦必位在东北,二也;大荒西经云:“有人曰石夷,……处西北隅以司日月之长短。”石夷亦四方神之一,既曰“处西北隅”,与之相对之鹓,亦必当曰“处东北隅”,三也。有此三者,以知此经“东极”当是“东北”之误。
5 郭璞云:“言鹓主察日月出入,不令得相闲错,知景之短长。”
大荒东北隅中1,有山名曰凶犁土丘2。应龙处南极3,杀蚩尤与夸父4,不得复上5。故下数旱6,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7。
1 王念孙云:“御览十一作东荒之北隅,卅五同。类聚灾异部(卷一百)作东荒北隅。”珂案:影宋本御览卷卅五作东荒之北隅,卷十一仍从类聚作东荒北隅。
2 郝懿行云:“史记五帝纪索隐引皇甫谧云:『黄帝使应龙杀蚩尤于凶黎之谷。』即此。黎、犁古字通。”珂案:唐王瓘轩辕本纪(见云笈七签卷一百)云:“(黄帝)杀蚩尤于黎山之丘。”说本此。然蚩尤被杀之地,或又传在南方。大荒南经云:“有宋山者,有木生山上,名曰枫木。枫木,蚩尤所弃其桎梏,是谓枫木。”郭璞注云:“蚩尤为黄帝所得,械而杀之,已摘其械,化而为树也。”或又传在东方。初学记卷九引归藏启筮云:“蚩尤出自羊水,八肱、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黄帝杀之于青丘。”青丘,东方地名也。或又传在中冀。周书尝麦篇云:“蚩尤乃逐帝(赤帝),争于涿鹿之河(阿),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用名之曰绝辔之野。”中冀盖即大荒北经所记冀州之野,亦即涿鹿之河(阿)也。然路史后纪四云:“(黄帝)传战执尤于中冀而殊之,爰谓之解。”解者,宋之解州,今山西之解县也。沉括梦溪笔谈卷三云:“解州盐泽,卤色正赤,俚俗谓之『蚩尤血』。”则解州虽不必如路史所附会之中冀,后世固亦有蚩尤被杀于其地之神话也。蚩尤被杀之地,于不同之诸说中,要以冀州之野即涿鹿之阿为近正。至此经之凶犁土丘固应龙所居之地,未必即蚩尤夸父被杀之地,云黄帝使应龙杀蚩尤于此丘者,亦由误读经文而生之附会也。
3 郭璞云:“应龙,龙有翼者也。”珂案:广雅释鱼云:“有翼曰应龙。”郭说本此。又经文“应龙处南极”,盖谓处凶犁土丘之南极也。
4 郭璞云:“蚩尤作兵者。”珂案:管子地数篇云:“葛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雍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雍狐之戟、芮戈。”吕氏春秋荡兵篇云:“人曰:『蚩尤作兵。』”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龙鱼河图云:“蚩尤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大荒北经亦云:“蚩尤作兵伐黄帝。”此郭注所本也。此经“应龙杀蚩尤与夸父”,又见于大荒北经,云“应龙已杀蚩尤,又杀夸父”。应龙杀蚩尤与夸父者,盖夸父与蚩尤同为炎帝之裔,在黄炎斗争中,蚩尤起兵为炎帝复仇,夸父亦加入蚩尤战团,以兵败而被杀也。说已见海外西经“形天”节注。
5 郭璞云:“应龙遂住地下。”郝懿行云:“初学记三十卷引此经云:『应龙遂在地。』盖引郭注之文也。今文住字当作在,下字盖衍。”珂案:王念孙校与郝同。
6 郭璞云:“上无复作雨者故也。”
7 郭璞云:“今之土龙本此;气应自然冥感,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