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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无止境的杀人-第3章

小说: 无止境的杀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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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为什么说谎?”主人好不客套地直接问。

  “当时我和别人在一起,”幸惠小姐低声回答。“我和他的关系是不能曝光的。”

  “不,不是那样的,不是那种单纯的外遇。”

  幸惠小姐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生气。

  “我们考虑结婚。可是他有老婆……要是不能顺利离婚就糟了。不能被他老婆知道我,要不然就——”

  “对方有意思要和你结婚不就好了?用不着躲躲藏藏的。”

  “要是他老婆知道我,就会意气用事,不肯离婚。那样我会很为难的。”

  “我不是很清楚,不过不是有审判或调停等方法吗?”

  “有责配偶是不能申请离婚的。这样就得登上几十年——”

  “所以你当时才会隐瞒有两个人在场?”

  “是的。”

  不久之后,幸惠小姐战战兢兢地问:“刑警先生,你怎么知道我说谎?”

  “当时你的鞋子一点都不脏。”

  我想像幸惠小姐纳闷不解的样子。

  “如果你走过你所说的那条路,鞋子应该沾上污泥才对。”

  沙、沙、沙——那是一条会发出那种脚步声的路。

  “但是你的鞋子就像刚擦过一样。不过,你因为发现尸体,人不舒服而呕吐了,所以你的鞋子上有污渍。不过,我认为你被卷入事件之前是处于不会弄脏鞋子的状况,所以应该是坐车子来的。”

  “然后,你认为女人宁愿说谎也要隐瞒的事大都是为了男人。”幸惠小姐低声说。

  “你在那里看到了什么?”主人直接问道。

  “我什么都没看到。请你当作我没看到。”

  主人没有回答。

  “我们商量过,要支付你一笔钱。所以我才请你给我时间。我们做个交易吧!我说我不会亏待你,指的就是这件事。我想你应该也明白。”

  主人的心跳加快了。

  “就是因为明白,你当时才没有告诉别人我说谎的事吧?对吧?”

  主人缓缓地回答:“是啊。”

  我想起了太太的话(把房子卖了吧……)

  “这里有一百万。不够的话,我可以再出一百万。他很有钱。他有自己的事业,而且很成功。”

  响起了“卡沙卡沙”的声音。

  “你会收下吧?这样一来,我们就什么也没看见,他人也不再那里,对吧?”

  “你看见什么了吗?”

  “如果你愿意收下钱,我就不能说了。因为我什么也没看见啊!”

  “我会保密的。”

  “我不信任你。要是我说出我看到的事,你就会呈报上去吧?说你取得了这样的目击证词。你们会根据证词展开调查,而且也不可能只有你一个人单独去调查吧?这么一来,我们是目击证人的这件事就会曝光。”

  幸惠小姐的这番话确实碰到了主人的痛处。

  “我们并没有好心到愿意与他人扯上关系而葬送自己的幸福。就算是再小的危险,我们也不想冒险,只要能够避开危险就会不择手段。所以即使是这么一大笔钱,也在所不惜……你是要收下钱接受我的谎言,还是当作没这回事?哪一个?”

  我在心中默念。尽管觉得不可能传达得到,却依然默念。

  主人啊,不可以收下那笔钱。不能用那笔钱养胖我。

  森元隆一或许是因为保险金而被杀的。幸惠所目击的或许是破案的线索。

  不能为了钱就视而不见。

  主人站了起来,可能是因为这样吧,幸惠小姐“呵呵”地笑了。主人在原地站了一会,不久便跨步走了出去。

  两人来到外头。

  “那么,就这样。”幸惠小姐说道。声音里带着共犯的笑意。

  主人依旧无言。

  我被背叛了。我能做的就只有希望主人不要让我抱着那笔钱。

  主人默默地站在原地。

  一会儿之后,远方传来幸惠小姐的叫声。

  “可恶!”

  她的的确确是这么说的。主人笑了出来。

  他笑了。

  “我改变心意了。”他大声说。

  幸惠小姐跑了回来。主人静静地说:

  “我或许明天会前往拜访侦讯。你没有试图收买我,我也没有听到这样的提议,对吧?这件事我们互不相欠,忘了它吧!”

  我感到莫名其妙。但是,主人以轻快的脚步离开了。然后那天晚上主人回家了。

  主人是在演戏吗?为了确定幸惠小姐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吗?

  但是,他不是收下钱了吗?

  主人脱下放着我的外套,挂在衣架上,然后他对太太这么说:

  “金天我差点被收买了。”

  “收买?”

  “我是抱着这个打算出门的。”

  我听见太太的叹息声。

  “最后关头,我改变主意了。”

  明明收了钱啊?

  “幸好,对方穿的是连帽外套。”

  听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幸惠小姐以为事情说妥了,安心地与主人分手,待她转过身去,主人将整个钞票偷偷丢进她的外套帽子里。

  发现这件事的她大叫“可恶”……。

  “把房子卖了吧!”主人说。“我开始害怕我自己。不晓得自己在想些什么。”

  “你是说真的吗?”

  “我这个人没办法为家人做什么,所以想至少给你们一个家。”

  “我不是说过你有这份心意就够了吗?”

  太太的话听起来很令人窝心。

  “我告诉凉子你把买这个房子时三个人在玄关拍得照片宝贝地收在钱包里带着,结果凉子说‘爸爸真是纯情’呢!”

  收在我的夹层里,像厚纸般的东西,原来是张照片。

  数日之后,三津田幸惠小姐在侦讯时说出了一切。当然,同行的男性也和她一起。

  他们两人目击到一辆轿车从森元隆一倒卧的现场逃逸。

  是一辆白色轿车。

  “可是,白色轿车到处都是啊!”

  主人的同事呻吟地说道。

  没错,尽管这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却是一个开端。侦查将朝这个方向展开。侦查本部决定约谈森元法子,将她列为重要关系人。

  不过,我的主人应该不会侦讯她了。主人现在人在车站,他和为他作好住院准备的太太约在这里。

  但是,我没有忘记主人离开侦查课办公室听见的那个年轻声音,主任应该也不会忘记。那个声音说:

  “组长,请好好休养,但是请你早日回来。我总是有种不好的预感,觉得这个案子不会就此结束——”

  第二章  勒索者的钱包

  我老是抽到下下签。

  可是刚被买走的时候,我也是新颖得光亮动人,非常漂亮的。

  “哦,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颜色呢!”也有人这么称赞我,让我心花怒放。

  不过,那是个错误的开始。

  我似乎是个非常花俏的钱包:外面装饰了许多闪闪发光的亮片,还有个巨大的金属扣。每次我一进去手提包或口袋里,其它家伙就会抱怨“挤死了、挤死了”。例如,我前任主人那里的一个眼镜盒,那家伙还说:“你啊,太占空间啦!明明肚里空空,外表却夸张地跟什么似的。”老是欺负我。哼!我是不晓得这么说的他以为自己算老几啦。

  那家伙啊,其实是个老花眼镜盒。我前任主人是小酒店的妈妈桑,年龄整整短报了十岁。虽然是没有被拆穿啦。

  所以老花眼镜盒那家伙是见不了人的,绝对不会在人前被拿出来。他的性格乖僻得要命,一张嘴巴啰嗦得要死。终于可以和那家伙分道扬镳,我真是爽死了。可是啊,这次的主人总是带个大得过火的化妆包,而这家伙的态度就跟她的身材一样,嚣张得要命,老是找我碴……

  唉!讨厌啦,我的口才实在很差呢!要是不好好从头说起,大家是不会了解我是个多么不走运的钱包的。

  说起来,打从我出厂就是个落伍的钱包了。

  我去不了百货公司,而皮革制品的专卖店也看不上我。

  他们说我“没品”,可是那不是我的责任吧?是制作我的人缺乏“品味”吧?虽然我是不晓得是不是这样啦。

  所以啊,愿意陈列新品的我的,我忘也忘不了,那是一家叫“一夜情”的店。

  我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从看店的女孩讲话的口气,还有店长接电话给人的感觉等等。那个时候,我还没这么刁滑,却也觉得“有些粗鄙耶”。

  可是“一夜情”这个店名,我也不觉得它有那么糟啊。如果问我的话,我是蛮喜欢的。不过,我也实在笨透了。

  我终于了解自己身处的立场——这种时候,说是立场也可以吧?当然,我是没办法站立啦——是三个像是国中生的女孩站在陈列我的展示柜前哈哈大笑的时候。

  “哎唷!”

  “竟然叫一夜情耶!”

  “好下流唷!”

  她们红着脸,一边笑闹一边跑开了。

  我得声明一下,她们可不是在笑我唷!是在笑和我陈列在一起的什么东西。

  不久之后我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因为我是和那家伙一起被买走的——被一个喝醉了的大叔。

  大叔带着一个走路异常大声地女人。她可能穿着三寸高跟鞋吧?偶尔也会传来锵啷锵啷的声音。

  “这个送给小纪。”大叔肉麻地说,然后买下了我。

  被叫做小纪的花枝招展女说:“那,人家买这个送给你。”她买了我隔壁的不晓得什么东西。大叔很高兴地说:

  “买多一点也没关系唷!要是不够就伤脑筋了!”

  接着两个人咯咯地笑了起来。

  他们说那天是圣诞节,要交换礼物。然后买了什么东西的“小纪”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大叔。

  “小纪”到底买了什么,大家都了解吧!

  我陷入绝望。我竟然和那种东西摆在一起!这就是我沉沦的开始。

  “小纪”用我用不到三个月,当然大叔可能也步上了相同的命运。真是大快人心。

  “小纪”虽然厌倦了我,却也没有把我丢掉。她把我给了认识的人,那个人就是我刚才说的小酒店的妈妈桑。

  做那种生意,似乎不怎么轻松呢!妈妈桑一个人独力打理整个店,手头却总是很紧……。所以就算是人家用过的钱包,她也会收下。那个妈妈桑啊,不管别人给她什么东西,她都收,但是就算是流出来的鼻血,她也不会给人。

  会和那个妈妈桑分开,是因为她把我弄丢了。

  她真是个没有财运的女人——当时我的怀里装了十二万元的大钞。

  她被客人带去洗温泉,奢侈了一番。“太幸运了!”她可能是兴奋过头,在途中把我弄丢了。

  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并不晓得,只知道是在室外,有很多行人。

  妈妈桑可能也不知道她是在哪里把我弄丢的吧。或许她回到家才发现钱包不见了。

  真是个粗心大意的女人。我被人捡到,送去了派出所,但是她始终没有来领我回家。她现在怎么样了呢?有时候我会想起她来……

  当时捡到我的人就是我现在的主人。她在那个温泉町当“女佣”,大家都叫她“路子”。

  她非常珍惜我。这是当然的,因为托我的福,她平白得了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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