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2005读者合订本-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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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我爱过的男人,这就是那个让我在18岁里就把一生托付给他的男人,
他一直没有辜负我的信任。他为一家人的生计努力工作着,这样,我才能如愿地
做全职妈妈。或许,现在轮到他做些他想做的事了。‘好吧,里克,“我说,”
我同意了,为了你!“
“为了我们。”他纠正我。
“为我们。”我说。
我们去了一家原木加工厂,定下了房子的模型。3个星期后,我们收到了建
筑设计图。我把它拿出来,竭力想看懂它,可是看不懂。“这些交叉的线条怎么
就能构成一座房子呢?”当里克从店里回来时,我差不多哭了。
他冷静地把设计图展开,告诉我每一间房子的公交车。“我将去掉这第三间
卧室,”他说,“在这儿加一个电脑室。看见了吗?”
“没有。”
“你会看到的。”里克自信地说。
原木公司的人运来了木头,到春天房屋已基本成形。现在,真正辛苦的劳作
开始了。里克常常是从店里回来,三下五除二地吃完饭,就赶到木屋那边,有时,
不到凌晨两点他不会回来睡觉。他一定累坏了,但是,我从没见他这么高兴过了。
星期六,他和托马斯组成一个父子建筑队。我留在家里,竭力不去想建筑木
屋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个周末,里克把我拉到了装修用品店,“让我们用这些岩石作厨房的地板
吧。”
“里克,那得经常打磨它们。用板岩怎么样?”我问,“既有乡村特色,又
易于清洗。”
里克点点头,“我想我们应该实际些。现在去选卫生间用品。”
“看那个浴盆!”我惊叫道,“就跟我奶奶用的一样,我太喜欢了!”
“那我们就要这种浴盆吧。”
“真的?”
“当然。它也是你的房子啊,朱莉。”
可我怎么就高兴不起来呢?虽然看着房子一天天地建好——装好框架、铺好
地板、安好管道、埋好电线——我仍克制不住地担心:如果我们现在的房子卖不
出去怎么办?如果卖掉了,但价格却不够支付我们的装修费用怎么办?
在修建了大约10个月后的一个星期六,我做好午餐,送到工地。我发现丈
夫正站在高高的梯子顶端粉刷天花板。
“里克!”我说,感觉就像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
“不要担心,我很小心的。”他爬了下来,“我带你看看!”
他带我看了厨房、烧木柴的火炉、楼梯上的鹿角栏杆,还有我选的浴盆将放
的位置。
“太神奇了,里克。你把这一切弄得这么了!”
“我不是向你许诺过吗?”
“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想我当时没当真。”
我铺开一张毯子,和里克在地板上吃起了午餐。我是多么希望里克和我能像
过去那样亲密无间啊,我把丈夫定义为沉默寡言的那一类,但是,他难道不是一
直在以他的方式告诉我他心中有想吗?不是用语言,而是用行动展示给我看。修
建这个房子不正是他选择的交流方式吗?或许,是我陷入了陈规。交谈是重要的,
而倾听也同样重要,让我更多地理解丈夫吧。
2月份我们卖掉了房子,就在情人节前一天搬进了小木屋。里克带着我走上
门廊的阶梯,带我去看另一个地方。在三楼,我们走进一个阁楼,俯瞰着客厅。
“这是给你的。”他说。
“什么意思啊?”我们才意识到这是里克曾经跟我说起的电脑房。
“这里足够放你的书和电脑,而且这儿有一个窗子,你可以看得到外面的树。
这是给你的写作室,朱莉。”
眼泪不自觉地涌上来。或许里克从没有问地我,我最在乎什么,但他一直在
关心我。“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开始计划的?”
“从一开始。”他说。
我握着丈夫的手。他的手因为劳作而变得粗糙了。
“谢谢你,里克,谢谢你修好了我们梦想的房子。”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女孩
佬:'美'杰梅卡。金凯德
星期一洗白色衣服然后晾在石头上;
星期二洗带色衣服然后晾在绳子上;
不要在烈日下光着脑袋走来走去;
要在滚烫甘美的油里炸南瓜片;
内衣脱掉后要立刻泡在水里;
如果你想买棉布自己做一件漂亮上衣,请别把口香糖黏在上面,那样洗一水后就会发皱;
做咸鱼前要在水里泡一个晚上;
你真的在周日学校唱本纳歌(土著音乐)吗?
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让别人感到不舒服;
星期天要学着像个淑女那样走路,别像现在这样越来越像个荡妇;
不要在周日学校唱本纳歌;
绝对不要跟码头的坏小子们说话,指一下路也不行;
不要在街上吃水果——苍蝇会跟着你的;
可是我根本就没有在周日学校唱过本纳歌,而且也从来没有上过周日学校;
所以要学会缝纽扣;
所以要学会为你要缝的纽扣做纽扣洞;
所以要学会看到衣服边掉线了尽快补上去,这样你就不会显得像一个荡妇我知道你已经差不多快变成荡妇了;
所以要学会熨你爸爸的裤子别让它们出现褶皱;
所以要学会种秋葵英——离房子要远一点,因为秋葵英树容易招红蚂蚁;
当你种芋头时,一定要多浇水,否则你吃它的时候会让你喉咙发痒;
所以要经常打扫角落;
所以要经常打扫整个屋子;
所以要打扫院子;
所以要对你不喜欢的人微笑;
所以来重要客人要摆一张饭桌;
吃午饭的时候要摆桌子;
吃早饭的时候要摆桌子;
当着不了解你的男人的面行为要规矩,这样他们就不会很快觉得你是一个我警告要防止变成的荡妇;
记住每天都洗脸;
不要蹲下身子玩石子——你不是男孩子,你要知道;
不要拿别人的花——你会传染上什么的;
不要用石子打黑鸟,因为那可能根本就不是黑鸟;
要学会做面包布丁;
要学会做辣布丁;
要学会做胡椒粉;
要学会治感冒;
要学会捕鱼;
要学会放回你不喜欢的鱼,这样厄运就不会光顾你;
要学会制服男人;
要学会让男人制服你;
要学会爱一个男人,如果这样做不管用,再找别的办法,如果都不管用别因为感觉不好而放弃;
要学会对着空中吐唾沫如果你愿意的话,还要学会敏捷地躲开以防它又落在你身上;
要学会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要经常捏捏面包看看它是不是新鲜的。
可是如果做面包的师傅不让我捏怎么办呢?
你是说你真得像做面包师连面包都不让你碰的那种女人吗?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人的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
作者:高一飞
人的某些方面可以成为他人的手段,但是,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不仅对生命如此,对人的身体也应当如此。除非该当或者自愿,身体也只能是目的。
在法律规则中,有没有一种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认为人吃人是正当的呢?很难想像这样一种情况。然而,1884年,英国大法官劳德·科勒里奇审理的杜德里和史帝芬被
控于1884年7月5日谋杀理查德·帕克一案,就是一个这样极端的案例。
1884年7月5日,托马斯·杜德里、爱德文·史帝芬和另一位船员布鲁克斯以及后来的被吃者,一位17—18岁的男孩帕克,都是一个英国注册船只的海员,由于风暴,船只沉没在距好望角1600英里的海上,他们被迫进入了一条属于这只船的小艇上。除了两罐头萝卜,他们连续3天没有足够的水和食物。
不久后的一天,杜德里和史帝芬对布鲁克斯说,如果救援还不来,他们中必须有人牺牲以拯救其他的人,但是布鲁克斯没有同意,那位男孩,显然是他们所指的牺牲者,当然没有参与商量。时间到了7月24日,杜德里建议通过抽签决定谁来作出牺牲以求其余的人活下来,但是布鲁克斯拒绝同意。第二天,杜德里在史帝芬的同意下,杀死了男孩。三人吃了男孩的血肉后又维持了4天。就在第4天,经过的船只发现了他们,他们得救了,但正如大法官劳德所说,他们“活在一种最低下的姿态中,他们被从福尔茅斯港口带到了爱克斯特受审”。
事后查明,如果没有那位男孩的血肉,他们等不到救援时,在第四天就会死于饥饿。而那个男孩也处在非常虚弱的状态,当然也会在他们之前死亡。在他们杀人时,没有任何船只出现,没有获救的可能。这时,惟一能救杜德里和史帝芬的就是杀了那个男孩。
这个案件可以说是无巧不成书:一是必须有一个人死才能使其他人得救;二是死的这个人即使不被杀死也很快就会在其他人之前死去;三是这位最终被杀死的人是一个单身汉,死了以后引起对生者的伤痛和震动较小;四是这个人的死最后也确实使其他人得救了。但对这一在极端特殊情况下杀一个即将死去的人的行为,是不是应当赋予其正当性呢?120年前的陪审团在发现和证实了他们杀人的事实后,法官据此确认杜德里和史帝芬构成了杀人重罪。至于那位没有参与杀人、但没有制止杀人又吃了人肉的布鲁克斯,也被定了罪。
英国的普通法通过这个案例确认,人的生命不能成为他人幸福、或者生存下去的手段。康德说,人只能是目的,永远都不能是手段,这一点被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部分推翻了,因为作为社会的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然而我们至少可以说,人的某些方面可以成为他人的手段,但是,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不仅对生命如此,对人的身体也应当如此。除非该当或者自愿,身体也只能是目的。最近有报道说,因嫌弱智少女经期“麻烦”,江苏省南通儿童福利院将两名年约14岁的弱智少女送到医院切除子宫。涉事医院院长及医生认为他们是“在做一项公益事业”。
智障少女之所以被切除子宫,其情况与那位被吃的少年何其相似:一是这样做对社会和他人是有用的,“因为来月经之后,弄得乱七八糟到处都是”,管理和看护起来很麻烦;二是对她们自己没有什么损害,因为“反正她们也不能结婚生育”;三是她们是不自愿的,在法律上对于智障人,除非是为了他们的利益,否则推定他们是不同意的。
就像那位船上的少年一样,生命无论高贵与卑*、愚钝与智慧、有用与无用、短暂与长久,他们是平等的,对他们本人而言都是最重要的。身体也一样,无论健全与残疾、有用与无用,都不可侵犯。就像智障女孩的子宫,即使永远也没有用,但它是身体的一部分,不能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