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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当代-2005年第5期-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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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默默无语,怒视着他们。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气急败坏?我一没偷,二没骗,三没耍流氓。仅仅为申请入团写血书就这么拳打脚踢,打得我耳朵呜呜响。革命老人徐特立就曾当众断指,难道也是江湖习气? 
  那时我已15岁,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含泪给周总理写信,诉说我为申请入团,惨遭父亲毒打,母亲在旁当帮凶。并揭发父亲在家里大搞法西斯独裁,家长制统治。因为我看见过父亲的委任状上写着周恩来的名字,就给他写信,请他严肃处理马建民。 
  14路汽车上的人,素不相识,对我都那么同情,而自己的亲生父母,却这么狠打一个鲜血浸透一条裤腿的孩子。而且,他们不是没文化的老粗,一个是大学校长,一个是著名作家。我自然痛恨他们,亲手把他们的一张很美好的合影照,一片一片撕成碎片。 
  除了感情上的隔膜之外,我跟母亲的矛盾也与我心胸狭窄,思想偏激,极“左”和幼稚有关。我是冀中人,看了很多反映冀中八路军的电影后,非常为自己家乡的八路军自豪。我回老家时,也遇见过不少当年的八路军。他们现在都是农民,黑黢黢的,说话有脏字,身上的衣服不那么干净。我被自己家乡的“土八路”迷住了。回到学校也不洗脸,不洗脚,以脏为荣。我在全育才小学是出了名的邋遢,新衣服非要在墙上蹭脏了才穿。我觉得越脏越土才越像八路军战士,那才漂亮。在女生面前特光荣。 
  母亲却喜欢干净,我自然不招母亲喜欢。我把母亲讲卫生,天天洗脸,养花养草,欣赏字画,当成资产阶级。潜意识里觉得母亲资产阶级化了。特别是在《青春之歌》成功之后,母亲成为名人,为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做了很多高级衣服,还穿高跟鞋,抹香水。我感到很丢人。因为电影里,只有那些资本家太太,反面人物才这么打扮。 
  有时候,老家或根据地的老乡来找她,她总让保姆或我问清楚对方是谁,来干什么?如果是求她帮忙办事的,常让我们说她不在家。而我却很可怜这些吃了闭门羹的人。觉得人家老百姓大老远来找你,你却骗人家。林道静对上门求助的穷苦人那么热情相待,你书上写的跟你实际做的不一样呀,所以对母亲有意见。 
  上高中后,回家次数越来越少,基本上是一个月回一次。母亲也无所谓,绝少流露出想念我的意思。所以,我对母亲越发不满,感到母亲心里没有自己,便憎恶这个家,觉得它散发着资产阶级霉气,充满虚伪和自私。 
  我崇拜解放军,也认为《青春之歌》小资产阶级情调太浓,不如《烈火金刚》好看。很不好意思她写了这种书。初中上语文课,讲到她的一篇文章时,我甚至想旷课。虽然她很有名,却羞于向人承认自己是她的儿子,很羡慕那些革军子弟。因此“文革”前,我与母亲的冲突,多是因为我的极“左”观念造成的。我受了当时左的宣传,总嫌她不革命,沾染了资产阶级生活习气。 
  而“文革”之后,经过多年的底层生活,我的思想观念大变。对比“文革”前,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变成“右派”,又嫌母亲左了。嫌她思想保守正统,对受苦受难的老百姓缺少同情,文章里总写光明面,套话官话太多。 
  如果说我在草原上被打成了反革命,母亲不与我来往是被迫的话,那么以后她还两次与我断绝来往,真寒了我的心。 
  1976年初,母亲发现我在写《血色黄昏》,表示坚决反对,说我写的这部书稿是“大毒草”,是“控诉无产阶级专政”。为不让我写《血色黄昏》,她唆使父亲偷走了我的手稿。这迫使我不得不靠着自己的记忆,从头开始重写。因为我去信索要手稿并责备他们的偷窃行为,母亲大怒,立刻声明与我断绝一切关系,还四处对人说我是白眼狼,品质恶劣,忘恩负义,不让人理我。 
  我想不明白,孩子的东西就可以偷吗? 
  差不多两年,母亲跟我一点没来往。当时我在大同当工人,过春节时,无家可归,我再怎么保密也瞒不住身边好奇的眼睛。很多周围的工人都认为我母亲肯定不是亲的,亲生母亲没这么干的。 
  我猜想,母亲内心深处可能不满意我对姑姑比对她好。她曾给过我一条天蓝色的毛裤。我嫌太漂亮了,送给了姑姑。她知道后,又从姑姑那里要了回来。 
  1967年6月我“抗美援越”失败后回到成都,此时钱全花光了。10月我从成都给姑姑寄过一封信,托她做父亲的工作给我些生活费。姑姑把这封信交给了父亲,此信一直保留到现在。信中说: 
   
  我永远忘不了在那最困难的日子,你是怎样饿着肚子让我吃饱的……尽管他们给我吃鸡鸭鱼肉,给我手表、自行车,可只有和你在一起,才感到自由、随便、舒服。可以不用再扮“骗子”的角色。和他们在一起总仿佛有一层无形的隔膜。 
  这封信父母看了肯定生气,认为对我再好也白搭。我平常在家里老老实实全是伪装,我不爱他们,只爱姑姑。所以母亲最常骂我白眼狼,说不理就不理。 
  直到打倒“四人帮”,我从大同市考进了北京大学,父母才与我恢复了来往。但我们的思想还是谈不到一块儿,共同语言少。我为张志新的遭遇难受了好长一段时间,母亲却没有我这么强的感受。她重用那个秘书,她为科研油子花那么大的精力,却没有心思为张志新呐喊两声。到北大后不久,开始批《苦恋》,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抓了人,因为看法不同,我与父母再次发生争论,他们又再次与我断绝关系。母亲甚至还在1979年4月8日给北大中文系写信,就我与外国记者接触,谴责了我一番,要求学校对我严加管教,如仍固执己见,可以给以必要的处分…… 
  幸亏班主任赵啧老师对我很好,告诉了我这一情况,并竭力保我。 
  我悲愤地想:当形势紧张时,母亲应该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哪有主动给学校去信表态,批判孩子,声讨孩子,从背后捅孩子一刀的? 
  如果儿子是卖国贼、贪污犯、杀人凶手、强奸了妇女,母亲应该深明大义,不护犊子,积极揭发检举。但只因与孩子的观点不同,只因为孩子跟法新社记者说了说知识青年和下层百姓在“四人帮”时期的苦难,怕给自己惹祸,就给孩子单位写信表态划清界限,这是母亲应该干的吗?连“马列主义老太太”都未必干得出来啊!母亲的这一刀,实在扎得太深了,让我刻骨铭心。她自己可能都不知道。我当然痛恨她,她的行为玷污了母亲的称号,太功利,我对她寒透了心。 
  这一次又断绝了很长时间来往。她不理我,我也不理她。她瞧不起我,我更瞧不起她。再怎么苦也不乞求她,寒暑假都住在学校。那段无家可归的日子,只有远在贵州的姐姐徐然给我来信,送来一缕缕手足的温暖。 
  后来经过徐然的说和,母亲跟我恢复了来往,可裂隙犹在。成家后很长一段时间(80年代大部分年月),我与母亲来往甚少,再也不敢沾她。《血色黄昏》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最后奋斗成功。 
  我常常感慨,自己这个反革命真不好当。别人在外面是反革命,回到家里还能得到亲情温暖。而我这个反革命在外面受冷遇,回到家里还受冷遇。 
  父母可是从不承认对孩子不好。你要稍稍抱怨一下他们对孩子不够关心,他们就大发雷霆。总认为他们生下我们,是对我们的大恩大德,我们的抱怨是忘恩负义,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直到《血色黄昏》出版后,母亲还批评我书里写的她不真实——主要是没有像别的吹捧文章,把她说得十全十美。其实,我已经把她美化了。 
  这个家给我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惨重的。 
  ——为什么自己崇尚暴力,一部分原因就是幼年总挨打造成的。我在美国常常感叹,年轻时如果把练块儿习武的劲头放在学英文上,自己的日子就要好过得多。父亲打我数不清有多少次。促使我从初一起就拼命练块儿、悠双杠、举杠铃、摔跤打拳……以为自己身强力壮,武艺高强,父亲就不敢再打我。 
  ——我的孤僻也与这个家庭有关。父母不和的家庭,孩子大都孤僻怪异。除了姑姑和老家的亲戚,我不相信任何人,连亲生父母都这样冷酷自私,我还怎么相信外人?对任何生人,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戒备,是警觉。我信奉人性恶是四海皆准的真理。遇见生人总往坏里想,不爱交际,从不主动跟人说话。在学校里,非常的不合群。老不见人的狗,见了人就会恶叫,非常凶狠。我也是习惯了自己的孤僻生活,见了生人就冷冰冰的,没有笑脸。 
  ——社交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极差。家里来了客人,从来不让我在场(可能是嫌我脏,嫌我嘴巴笨)。平时除了保姆,无人跟我说话。这样总不跟人接触,见了生人就紧张,手足无措,说不出话。父母也越嫌我不体面,越不让我见客人,结果毫无社交能力。上初中时,母亲让我去邮局寄东西,都得一遍一遍教我怎么跟邮局的人说。总不接触人,总不说话,说话能力就低下。肚里平时有的词儿一说话即忘得精光,所以跟人交往就爱用笔写。我有事向父母说时,即便在家里,也要写在纸上,面交给父母,用书面方式表达。 
  不过,母亲的冷漠也激发了我的奋斗意志。没有别的依靠,只能自己救自己。她疏远就疏远,我不哀求她。她多红,也不拍她的马屁。她瞧不起我,我越发憋一口气,非要干出点事,来证明自己!我锻炼身体,我磨砺意志,我犯了纪律不检查,我把憋在心中的话写成书,我一条路走到底……无非是在表现自己的独立和力量。 
  随着母亲一年一年变老,她在变化。 
  自从我的书《血色黄昏》1987年底出版,并获得很大反响后,对她是个震动。张光年告诉她,这本书是迄今为止写“文革”写得最好的一部。王蒙对她说,你儿子炸了一颗原子弹。冯牧为这本书热情奔走,还批评了评论界。——这一切证明她当初反对是错误的,对她有所触动。她开始承认了我,改变了对这本书的态度。当有人说《血色黄昏》粗糙时,她还挺身而出替这本书辩解。 
  到了80年代末,母亲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我们的共同语言大大增多,她常常来电话,关心我的处境。在那个难忘的夜晚,她数次给我家打电话,询问我的下落,为我担心……我们彻底消除了前嫌。 
  我去美国布朗大学做了访问学者之后,写信请她帮忙买一本学英文方面的书,她立刻托人去买,跑了很多书店也没买到,结果给我捎来了四五本别样的书,厚厚一大摞。 
  1991年9月1日她给我来信说: 
   
  儿子: 
  两年多不见了,时常想起你来。看见利利和肖肖,还有些安慰,现在他们也要走了,心里很有些怅惘。 
   
  1992年2月29日,她在日记中说: 
   
  这个儿子在美国的花花世界里,仍然过着勤俭朴素的生活。每天除了写书,就是学英语。从他寄来的照片看,仍然和在国内一样穿着皱兮兮的夹克衫,一脸的倔气,傻气。每天自己不做饭,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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