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6年第05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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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己能捞到什么油水?他多少也是想帮钱高粱找条生计,都50岁出头的人啦,这种体力活还能干几天……
范五一的“计划”从龙师过世那天就在他脑子里萌发了。作为远近闻名的歌王,唱了一辈子跳丧鼓的龙师终于归天了,范五一寻思,不能让满肚子的歌也随龙师跟了去。要不他们这些徒弟也太没出息、太对不住龙师了吧!想到有的村子成立的那些农民乐队和花鼓剧团,范五一脑子一亮,他们何不也成立一支跳丧鼓歌队呢?这样既能赚一些钱,也可以团结起平时像一盘散沙的师兄师弟,把龙师和跳丧鼓这门行当传下去,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要成立歌队钱高粱是非参加不可的。龙师一死,能接替“跳丧鼓歌王”这一称号的就只有他啦。本来,范五一上次是想趁钱高粱回去给龙师唱跳丧鼓的机会,好好把这事儿合计合计的,可没想到在这节骨眼上,高粱却在城里把腿摔断了,害得那场跳丧鼓由于龙师这个平生最得意的徒弟的缺席,逊色了许多。
现在,面对伤腿溃烂散发着臭味的钱高粱,范五一觉得自己的计划也像钱高粱那样,随时有变成瘫子的危险。他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打官司?说得倒轻巧!你们以为官司是那么好打的嘛?还要告张大奎!那张大奎是什么样的人物?连乡领导都要巴结他,他从城里回去坐的小汽车是奥迪!奥迪懂吗?比乡长的车还高级呢,那是你们随便能告倒的吗?范五一觉得钱高粱除了唱跳丧鼓和干点力气活儿,简直太不了解这世道啦,不,这不怪他,是他那个混账儿子太不晓得深浅了。范五一想劝钱高粱趁早放弃了这个念头。可他说了半天,钱高粱始终扎着脑袋不吭声。直到范五一把在心里闷了好些日子的那个“计划”兜了出来,钱高粱才抬起头,暗淡的眼睛突地亮了一下,但很快就像萤火虫似的灭了下去。他叹了一口气说:“都找人借了2000块钱呢……”
范五一听了,暗自叫苦,心想:这父子俩是睁着眼睛往火坑里跳啊。人要是犯起糊涂来,神仙也拿他没办法,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再说,万一老天爷开恩,官司真的打赢了呢?那些电视剧不就是经常这么演的吗?到时候我岂不是好心作恶人么?罢罢,我还是少操这份闲心吧!范五一这么一想,心里就平坦了许多,但他又不能就这么离开,来之前,小乐妈再三托自己帮忙,一定要搞清楚钱高粱的腿什么时候能治好回家,他们家的那两亩晚稻都熟透了,就等着小乐回去帮着收割呢。还是等小乐从外面回来,把事情弄清楚了再走吧,他正好也可以和钱高粱唠唠那个“计划”的事儿,看得出,高粱对“计划”还是蛮有兴趣的。范五一这么想着,便打消了马上走的念头。他帮着把乱糟糟的屋子打扫了一下,就出去给钱高粱买酒精和草药。要是不把他那伤腿清洗清洗,敷点儿草药,没几天就会废了的……
第四章
钱高粱的腿肿得越来越厉害了,虽然范五一临走前帮着敷了些草药,但他的伤是在骨头上,碎裂的骨头没有愈合,黏在上面的皮肉又如何能好呢?随着疼痛的加剧,钱高粱常常整夜整夜地呻吟,疼得睡不着觉,真正尝到了那种痛不欲生的滋味儿。这时候,钱高粱就后悔不该跟着小乐提前出院的。要是还在医院,张大奎总会出钱替他把伤治好,再怎么也不至于弄成现在这样,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案子尽快有个眉目。他想,哪怕张大奎不能像小乐说的那样给10万块钱,多少赔一点钱让他先把腿治好也行啊。
但案子的事仍然没有什么进展。每次钱高粱催问,小乐总是说“快了快了”,每次都是这句话。若催急了,小乐倒不耐烦了,瞪他一眼:“催个么事?我比你还急呢!”
小乐的确比他爹还着急。那几天,他把钱高粱撂在那间臭气熏天的黑屋子里,每天天不亮就出门了。他当然没去别的地方,一个是法院,一个是包立民的律师事务所。他和法院的人一个也不认识,去法院其实毫无实际意义,去了也只是袖着手站在法院外面,远远地望着身穿法警制服的门卫和从开到法院大门口的小汽车内钻出来、面色冷峻、步履匆匆、胳膊下夹着公文包的法官模样的人,腿肚子忍不住一阵发软,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了。在这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心目中,法院始终是一种威严的象征,就像小时候他爹钱高粱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一样。当然,现在他爹钱高粱在他心目中的那种威严早已荡然无存了,但法院就像是他爹的另一个替身似的,总使他感到一种近乎本能的畏惧。他像一个在外面赌输了钱想回家找父亲要钱再回去扳本又害怕挨揍的孩子,拿着一张报纸蹲在法院外面的水泥地上,佯装看报纸,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眼睛滴溜溜地东张西望,形迹十分可疑,有点像电影中窥探情报的便衣特务。等两腿都蹲麻了时,小乐就走到附近的法院公告宣传橱窗前,将那些法院的宣判或案件开庭公告之类一张不漏地看过去,似乎想找到他爹的案子开庭的公告。当然,这只能是钱小乐的异想天开。如果开庭,法院肯定会发出正式的通知,或者通过包立民转告他们的。这点常识小乐还不知道?
相对于法院,钱小乐进出包立民的律师事务所就随便得多了。他三天两头地往包立民那儿跑,不管律师事务所有没有人,包立民忙还是闲着,小乐进去后,像当初还没有跟包燕分手时去老丈人家那样,一屁股坐在那只海绵絮都露出来了的旧沙发上,开头就是那句:“二叔,开庭通知下来了吗?”
包立民坐在办公桌后面,眼睛从厚厚的案卷上稍稍移开片刻,但目光其实并未落到小乐脸上,而是停留在半空中,“再等两天吧,快了快了。”
跟小乐回答他爹钱高粱几乎一字不差。
再或者是:“莫急么,你当法院只办理你爹这一桩案子?”
包立民的态度很是耐心,没有显出任何不耐烦,回答的也颇有说服力。是呵,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又不是他和钱高粱父子两个人的法院,怎么能只办这一桩案子呢。小乐自然不好再进一步催问下去,只好顺手从沙发旁边的报架上取过一张法制报,煞有介事地阅读起来。自从拿定主意拉着他爹打这场官司后,只要有机会,小乐总是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知识的。
这当然只是包立民不忙和办公室没别人的时候。如果有人来谈案子,钱小乐还这么大模大样地坐在本来就很小的办公室看报纸,或者一遍一遍地催问那句“二叔,开庭通知下来了吗”,包立民脸上明显地流露出了不悦之色,又不好当着人表现出来,不管怎么说,小乐现在还是他名义上的侄女婿嘛;再说,小乐也是他的当事人,催办案子也是正当权利么。但包立民还是有些受不了了,他微微皱起眉头,中止谈话,离开办公桌,对小乐招了招手,示意他跟自己到外面去一下。来到走廊上,包立民尽量压低嗓音,用“二叔”的口吻说:“小乐,我办的这案子可是个大案。你爹那案子算个么事,小菜一碟罢了,别担心嘛。”
小乐说:“二叔,案子再拖下去,我爹的腿就完了。”
包立民沉吟了一下,像驱赶蚊子似的,挥了挥手说:“这样吧,你先回去,我明天再去法院催一催,最多两三天就会开庭的。”
这是包立民嘴里第一次吐露出准确的开庭日期。小乐似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心满意足地离开律师事务所,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爹。“两三天”,这的确让在疼痛中一分一秒都倍受煎熬的钱高粱,看到了一线希望。
在这两三天期间,小乐破例没有外出,而是尽心尽意地照料起他爹来。他按照范五一开的方子,去药房买回草药,捣碎后给他爹敷上。现在,钱高粱的腿肿得已经没法上夹板了,连裤子也很难穿上去。每挪动一下都会引发一阵真正发自骨髓的疼痛。考虑到开庭时要去法院,小乐还亲手给他爹做了一副拐杖。这大概是他学木匠手艺以来做的最漂亮的一件东西。钱高粱试了一下,虽然疼痛使他不敢多走两步,但他对儿子的孝心还是觉得挺受用,自从摔伤之后一直愁眉不展的脸上居然破天荒露出了一丝儿笑容。他心里产生了一种和儿子患难与共的感受。瞧着小乐做拐杖时满头大汗的脸庞,他寻思,既然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自己也不能整日这么唉声叹气的,应该打起点精神来,就像《罗成显魂》中唱的那样:
开弓没有回头箭,噫呀呀;
我只能咬紧牙关往前冲……
这么想着,钱高粱嘴里就哼出了声,情绪也好了许多。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小乐,到了法院,咱和张大奎算是个么关系?”小乐像个内行那样不假思索地说:“到了法庭上,他张大奎就不是老板了,他是被告,咱是原告。原告,懂么?就是我们搞他狗日的!”钱高粱听了很新鲜。“被告,原告!”他反复品味着这两个怎么念都有些拗口的词儿,觉得小乐这些年也不是什么都没学到,至少比自己懂法咧……
到了第三天,小乐连早饭也没顾得上吃,早早地来到律师事务所,可还没到上班时间呢,小乐就在楼下等。等到了上班时间,还没见到包立民的影子。小乐有些纳闷,以前包立民上班都很准时的,有时甚至提前就到办公室来了,今天八成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这么想着,小乐就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他到附近的小吃摊买了两根油条和一碗豆浆,蹲在地上吃了,又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逛了一会儿,直到太阳晒得他身上有几分燥热起来,才回到律师事务所。可大门还是紧闭着,别说包立民,就是另外两个律师也没见来上班。今天真是邪了门了,小乐暗自嘀咕道。索性一屁股在紧挨着办公室的楼道上坐了下来。这样一直等到了中午,小乐才看见一个戴眼镜,跟小乐差不多年纪的律师扎着脑袋从楼梯那儿走来。
小乐眼睛一亮,赶紧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迎了上去,说是迎,其实是挡住了来人的去路。小乐记得包立民曾经叫他小郭,便叫了一声:“郭律师,我二叔呢?”那郭律师大概在想什么事情,小乐猛地这么一叫,几乎让他吓了一跳。他抬起头,诧异地看着小乐,虽然小乐经常来律师事务所,打过不止一次照面,但他显然一时没认出小乐来。“你二叔?你二叔是谁?”“我二叔是包立民呀。”郭律师这才认真地瞅了他一眼。“包律师出差去了,你找他有事?”他一边说,一边掏出钥匙开门。“是啊,二叔说让今天来听消息的。”“什么消息?”“我爹的案子呗。”小乐有些急了,跟进办公室,不甘心地问:“我二叔去哪儿出差呀,他没给我留个话吗?”郭律师摇了摇头说没有。小乐道:“这就怪了,二叔说这两天就要开庭呢。”郭律师道:“不可能。案子快开庭,我还能不知道么?”
小乐听了,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愣怔了一会儿,才想起什么,又问了一句:“我……二叔,他多久能回来?”郭律师思忖了一下道:“说不准,他这次去办的是个大案。大案,明白吗?很棘手的……”
小乐蔫头耷脑地离开了律师事务所,一路上心里还在忐忑犯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