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历史-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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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送财神”,他们穿着较新鲜的衣赏,穿街走巷沿门扮演送财神的角色,每至一户,先大叫一声“财神到”、“迎接财神”,接着给了张红纸条,讨利钱。(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乞丐“送财神”的民俗表演遍及各地,形式各异,花样繁多,兹略举数例以窥其大概。
在四川新繁县,正月初一那天,“乡里无赖以粉墨涂面,持鞭为优伶状,立于庭中,主人必给钱乃去,谓之‘送财神’。或第以红纸刻印神高唱于门者,亦如之。”(《新繁县志》)而在成都地区,正月初二为财神日,是日,乞丐面涂黄铜粉末,头戴黑纸乌帽,扮作财神,沿街求乞。当地有一说法:“财神不开口,就能发大财,财神一开口,今年就倒霉。”因此,扮成财神的乞丐一到门口,人们不等其开口,就急忙送上若干钱物。(永尾龙藏《支那民俗志》)湖南的情形又有所差别,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都是送财神的时间,当地乞丐在这几日要忙煞一阵,他们把印有“赵玄坛骑虎”字样的小方红纸送到人们家中,一进门就唱“财神进门来,四季广招财,富贵多子孙,天选状元来……”主人赶紧施以钱物,将乞丐送来的财神像恭恭敬敬地接过来。(娄子匡《新年风俗志》)
各地的送财神活动被乞丐们扮演得各色各样,四川的乞丐们往往扮演成赵公明元帅的模样给每家每户送财致富。其状甚是有趣。
按中国民俗,赵公明元帅是民间崇奉的财神。据说主管着人间财富的分配大权,故士农工商都想得到他的青睐,常年家里都要供着他的那执鞭骑虎之像,时时给他焚香顶礼,献上雄鸡刀头。不知起于何时,乞丐们利用国人这样求财心理,在新春节年关时节,扮着“财神”去给大家“送宝”。为了扮演得逼真,乞丐们还专门找戏院里去租借盔、铠、官靴、金鞭,但大多情况下以简装行事,用纸牌扎个头盔,身上沾挂些筋筋吊吊的彩色纸条权作铠甲,金鞭则索性以一节红甘蔗充数。重要是手中那砣“元宝”,一边挥动“金鞭”,唱起“金银财宝滚进去,跳蚤臭虫滚出来”之类例行吉祥词曲,向主要祝福乞赏。旧时国人迷信,明知面前是个捧着“水货”金元宝的乞丐,但此时此刻,谁愿将“财神”拒之门外?于是主事家总是恭恭敬敬地奉上预先用红纸封好的钱包,以谢“财神”的惠顾,纵然“财神”联翩而至,主人不以为多,反以多财多喜而欢慰。
二雅俗互动的民俗表演(2)
乞丐有很强的文化适应性,民俗信仰什么,他们就扮演什么,财神具体的化身是谁,他们就扮成谁。于是“送财神”的民俗表演又有多种衍生变种,诸如“黄牛叫”、“摇钱树”等等即是,其中,乞丐又成了活动的主角。例如:无锡地区的乞丐在年关时节除扮演“贴财神”、“跳财神”、“跳狮子”等角色,还有一种“黄牛叫”,一乞丐装黄牛,用麻袋套头,袋底两角扎成牛角,另一乞丐牵着唱:“黄牛到,生意好,先生老板赚元宝……”袋中乞丐不时应以牛的叫声。
南方的泉州,乞丐在年关时节还有“摇钱树”的民俗表演。每出常两成群,提一带叶树枝,上用红线结四五串铜钱,摇之则响,挨户去摇。二三人齐声喊“摇钱树啊!”便往下共唱(边摇边唱)“钱树摇得直,红旒伞,金交椅!钱树摇得响,剩钱剩银可买田!一摇兴旺,二摇发财,三摇双生贵子,四摇四代两公卿,五摇五男二女,六摇六国苏丞相,七摇七子八婿,八摇八仙朝国老,九摇遥九尚书,十摇十子十媳妇——恭喜发财啊!”主人对此不吝给予二枚铜片。
年关时节还有一些极具谐趣喜庆的民俗活动,如“乌龟王八叫”,其中的主角自然又是乞丐。如无锡,年关时有“乌龟”上街头叫闹的民俗,乞丐头上套一柴圈,扎成头尖和四脚的龟形,脸上戴柴圈眼镜,手里摇着破薄扇,到店家门口跳着。嘴里唱着:“乌龟上街头,生意闹啾啾,我香鼻子,橄榄头,大乌龟出在四川峨眉山,小乌龟上海阴沟洞里吃泡饭,大乌龟哪哼叫?呷呷呷,小乌龟哪哼叫?叽叽叽,大小乌龟一道叫呷呷呷,叽叽叽,勿要叫,勿要闹,问老板先生讨个铜板卖药料,药煞乌龟勿来讨。”用吉利话来获取店主的欢心。
又如东北,乞丐们在年三十夜色里,也化装成一“王八”形象。或头顶龟头帽盔,或身披纸制的“王八盖子”,都涂上绿颜色。窜到街头,手拿算盘,来到商店门前,故意摇晃起算盘珠,哗哗作响,当着老板和学徒们面前,大声喊道:“东家算账来了。”意思是说,我家老婆与你(指掌柜)相好,已达一年之久,时至今日,该给我这个“王八头儿”一点酒钱了。人们见他这种打扮无不捧腹大笑。掌柜的更是喜形于色,煞有其事地叫着柜徒,快快多给一些钱,使其满意而去。人称此谓“王八大算账”。
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也是民俗活动的重要时节,龙灯是这一节令的重要活动标志,故又称“灯节”。元宵节一般由正月十三开始,持续到十八日,此间民间有挂灯笼、舞龙、玩灯、拔河等庆典活动,热闹异常。在元宵玩灯的活动中,“灯官”、“灯官娘子”是重要的角色,他形象滑稽、动作引人发笑,因此,这一角色照例又由乞丐来担纲。在“灯官”秧歌中引人发笑的是“灯官娘子”,他面敷脂粉,头佩鲜花,身穿大红棉袄,脚着破鞋一双;另有一个小丑身背龟形大圆盖,手拿着算盘,跟随“灯官娘子”屁股后转。每逢行近商店铺户门前时,坐在轿上的“灯官”指着他们二人向商店铺店求赏,名曰“算嫖账”,若得柜伙大笑起来,得到“赏赐”就跑。
此外,端午节、中秋节、孟兰节的民俗活动,也有乞丐们忙碌的身影。例如在四川地区,乞丐们在端阳节送粽子,其状大致与“送财神”相类,乞丐手中虽然提的是一两串真的糯米粽子,但那纯是“道具”。象征性地送上门,主人按例赏了钱后,绝没有把它收下之理,乞丐因得以反复送人。
中秋节送月饼,“烧鸭子”,这“烧鸭子”实则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由乞丐以自己的巧思用篾条做骨架,硬纸壳塑胚,外面再糊几层桑皮纸,上色后又蒙一层油封纸,最后再抹上一层香油而成,“鸭子”形、色、味几可乱真。故此,凡中秋节有送此物的乞丐登门者,主人家总不免提在手上审视把玩一番,复加赞叹一番,然后心甘情愿地给乞丐几个赏钱,把“烧鸭子”还给他,挥手打发其离去。
盂兰节的“群鬼会”也是乞丐们大显其能的时候,我国每年农历七月半,各地要办“五猖会”,届时城隍菩萨要出驾巡游。除了城隍夫妇的“銮驾”,还得有一大群阴曹地府的鬼官、鬼吏、鬼座和群鬼“护驾”,诸如鸡脚神、无二爷、无二娘、无二娃(小无常)、判官、小鬼、夜叉、牛头、马面等形形色色的鬼魂,都要由活人装扮,长长的队伍,有时要拉几条街。这其中间除少数由一般人(如顽皮少年,在神前发有誓愿者)充当外,大多数“群鬼”均由乞丐扮演,他们百无禁忌,只要有酒食充饥,什么角儿都可以充当。
乞丐假民俗表演之名以行乞讨之实的活动可谓是无孔不入的。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的精英阶层中有一种很强的无神论倾向,各种宗教意识因此难以在雅文化中立足。但在广大民众中却有较浓厚的宗教意识和宗教信仰,道、佛诸教因而在俗文化中拥有广泛的影响。民众相信神灵的庇佑,相信作为神灵媒介的巫师、道士、和尚的“特殊”作用。乞丐们便充分利用了民众的这一心理倾向和习俗,扮演成僧、道、巫师,以化缘之名行乞讨食。他们的化缘之名行乞讨食。他们假化缘行乞堪称是一场绝妙的民俗表演,乞丐则个个堪称是技艺高超的演员。为了让表演成功,乞丐们往往要作精心化妆,他们身着袈裟或道袍,剃成个光头,或戴个蓬松的假发髻,或头顶道士帽,一手持钵,一手执棕拂尘,于是,一个活脱脱的僧道便出现在你面前了。
二雅俗互动的民俗表演(3)
乞丐者流本是被主流文化排斥的亚文化边缘群体,在大部分时间和场合,他们与主流社会的文化活动是隔绝的,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时间与场合——传统的岁时节令的时间和民俗活动的场合,他们才被人们所正视,乞丐们也抓住这个时间和场合以尽情表演,通过他们别具匠心的民俗表演,乞丐不仅传播普及着民俗文化,并且婉转地表达了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文化存在。他们借民俗表演之契机执着地向主流社会靠拢,尽管主流社会并不会因此而向他们伸出热情的双手,但他们仍然从中获得了某种生存的权利和生活的欣快。
三边缘性的社会化服务(1)
乞丐的卑贱地位与边缘性身份决定了他们可能担当一些边缘性的社会工作,这些工作或服务多是主流社会人们不屑为或不曾为的工作,这些工作或服务不在社会生产服务的行业体系之列,不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业”或“本业”,但它又是社会所必需的不可或缺的工作或服务,如丧葬服务、苦力贱作之类。乞丐们不嫌其贱,不厌其苦,积极投入到这些无人问津的行当,向人们提供了一系列生老病死所必需的社会化服务,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维系与发展也算略尽了一份绵薄之力。
乞丐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多在边缘性领域或行业中展开,如前所述,所谓边缘行业,就是社会中为人贱视、忽视而无人问津的一些特殊生产性活动或服务性活动。在传统社会中,这些生产和劳务不在社会“正当体面”行业(所谓“七十二行”)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在国家控制机构管辖范围之内,故此,我们名之为“边缘行业”,之所以称为行业,因为这些生产和劳务虽不“正当”、“体面”,却也是人们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乞丐所从事后这些“边缘行业”都具有其相应的社会价值。
这些边缘行业所涉及的范围大体上包括:各种苦力贱役(替人推车上桥、为香客拂尘、收殓死尸、巡更)、操办殡仪的杠业,充当“海捕”、捉蛇卖蛇、当“保保”、做干爹等等。
先看看各种苦力贱役,乞丐最常充当的苦力是替人推车上桥(或坡),帮人搬运装饰货物。比如成都旧时四门城门洞,多是各路板车队伍的出发点,一些拉长途的大板车需要临时从这里雇佣一些“飞蛾儿”(拉两边的帮手),乞丐们便一大早带上背绊在这里守候待雇。
按规定,除了事先议定路途、工钱,一路上还由车老板管食宿,临出发前,还要先管饱一顿“牙牙饭”。此外,临时推车上高坡,过大拱桥,从杀远走高飞背后猪肉上案桌,在水陆码头上装卸货物,代人从米市上背米等等劳役,也常有乞丐们的身影。(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死尸为常人所忌,因而看守、收殓尸体便成为乞丐们当仁不让的行当了。民国时,吉林扶余县每逢衙门杀人,都要到花子房附近的杀人场来执行。有的哭主(死刑犯的家属)事前打好招呼,雇花子看护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