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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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工业并非机器与技术手续的集体,乃为人的集体;并非事的组合,而为人的组合”,因而注意“应当之事”及工业责任的人的因素。哈佛大学教授梅约(EltonMayo)在西方电器公司的霍桑工厂(WesternElectric’sHawthorneWorks)从事调查,以研究在各种情形下各群人的工作态度与反应,提出良好的“人群关系”(HumanRelation)可以增进工作绩效来反驳泰勒(FrederickW。Taylor)重视“专业化、分工、改善工作环境以提高生产力”的“科学管理”。
行为科学者致力了解人类本性与行为,肯定人类乃为满足需要或追求目标而忙,于是马斯洛(A。H。Maslow)的“人类动机诱导论”(Asystemtheoryofhumanmotivation)把人类的需要,按其发生顺序或优势先后,分成五个阶层,称为“需要的层次”(Hierarchyofneeds),依序列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感及爱的需要、尊敬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氏因为研究人类这种“止于至善”(Manathisbest)的理论而获得“人格理论家”(PersonalityTheorist)的令誉。今日管理科学不断发展,“作业研究”(OperationsResearch)、“要径法”(CriticalPathMethod)、“计画评核术”(ProgramEvaluationandReviewTechical)以及“系统分析”(SystemAnalysis)、“经营情报制度”(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等等方法相继堆出,对于近代管理贡献甚大。但是,无论如何,现代管理者,实比过去任何时期更加依赖量少而质高的人员。这些人员比过去任何时期的追随者,欲望更多而且更不容易获得满足。所以对于人性的尊重与关心,仍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课题。
管理者如果认同马斯洛的需要层级理论,就不会断然以“利润”、“责任”、“绩效”或“安全”作为管理的目的。因为管理者和追随者都是人,不可能用某一层级的需要,来统一给予相当的满足。
在“利润”、“责任”、“绩效”或“安全”之上,应该还有更高层级的目的,才能够符合彼此不同的要求。
马斯洛的五个层级,可以用孔子所说的“安人”来加以包容。孔子说:“修己以安人。”但他立即指出“修己以安人”这等事,范围愈大,使越为困难。“安人”的意思,是使与我接触的人,莫不得到安宁;如果范围扩大到“安百姓”,那就是使全体老百性统统获得安宁,虽然圣如尧舜,犹恐不能完全做到。所以说:“尧舜其犹病诸!”安人范围有小有大,但是不论管理的辖度如何,其以安人为最终目的,则是不分轩轾的。
孟子对齐宣王说:“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他主张施行仁政,无非为了安天下的百姓。荀子疆国篇说:“故人莫贵乎生,莫乐乎安。”也明白地表示人生的根本要求在“安”。荀子最重视礼义,把它当做修身治国的最高准则,但他却说“所以养生安乐者,莫大乎礼义”,可以启发我们体认礼义的功用,亦无非在实现人生的安宁。孔子思想以道德哲学为基本,而儒效篇说:“言道德之求,不下于安存”,“安存”实际上即等于孔子所主张的“安百姓”。道德所求的,不外乎安存,正表示了道德的任务,就在于实现人生的安宁。
道德哲学适用于管理上,便是管理哲学。孔子的管理哲学,实际为其道德哲学的延伸。他指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管理应该“以德”,最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使组织成员,都能够“有耻且格”。“格”就是“正”的意思,孔子的管理哲学,以“正”为起点,任何组织,首先应该建立制度,以调整上下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以求“正名”,做到“君君,臣臣”。但是,孔子如果仅止于此一阶段,则不过是封建的后卫,未必遽能获得“贤于尧舜”的地位。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对于那些“德所不能化,礼所不能治”的少数人,我们固然不得不动用刑罚,遏止其所恶,以维持团体的秩序。我们也应该觉察这样刑罚的结果,虽然得以暂时抑制恶行而茍免于罪,却依然不知羞耻,恶行难免乘机窃发。因此不废刑罚,只能算是正名的治标工具,必须进一步提倡化导,以使成员悦服。孔子理想中的管理,乃是“近者悦,远者来”的境界,组织成员都能够“既来之,则安之”,获得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安宁。安宁之后自然喜悦,所以孔子管理哲学,以“安人”为管理的最终目的。
分析起来,“安人”是第一层次,有如太极。“安定”与“进步”则是第二层次,好象是两仪,“安人”包括了“安定”与“进步”,如图2…4…2。安定为了安人,进步亦须求得安人,否则俱不足取。请问“不能安人的安定,何以能安?”“进步带来不安,这种进步有何用处?”可见安定和进步同等重要,不可偏重。只是中国人喜欢把相对的两个概念,用“本、末”来加以区分,然后贯串起来,使其相辅相成,所以主张“从安定中求进步”。今天有些人强调“从进步中求安定”,不是盲目求“新”,便是本末倒置,不了解原来的用意。两仪生四象,安定和进步再往下层推去,便是“利润”、“绩效”、“责任”与“安全”。这些较低层次的目的,全都包容在“安人”之中,我们很容易了解:没有利润能安吗?绩效不佳能安吗?成员如果不尽责任,谁能安宁?假若不讲求安全,又何以能安?不过,在“安人”的大前提之下,我们才能够不贪图暴利、邪利、近利,以免造成不安;才不会一味强求绩效,以免大家专心玩短期把戏而危害未来,导致将来的不安;才不致鼓励成员以“愚忠”的心态来克尽职责,因为万一决策错误,愈尽责结果愈加可怕;也不敢贪图安逸,过份讲求安全而虚应故事或推三阻四,反而完全以饱食安居是求,却忽视了敏事、慎研及就正有道,以致“死于安乐”,招来更大的不安。
企业管理如果强调“利润”,不妨问以“假若利润带来不安,还敢要吗?”行政管理通常标榜“绩效”,亦可测以“若是绩效甚高,而后果十分不安,又将如何?”恐怕答案都是否定的。人生的根本要求是安宁,管理自须以安人为其最终目的,一切分目标无不包容在内。
三)、管理的方法是“经权”。
全世界的管理,事实上都离不开“经权”,但都没有儒家说得那么清楚而透彻。“经”即“常道”,为“不易”的原则,现在叫做“共识”。“权”是“权宜应变”,为“变易”的措施,通常叫做“变通”,含有“越变越通”的意思。管理的对象,无论五M(人力─Manpower、财力─Money、机械─Machine、方法─Method、物料─Material)、七M(加上市场─Market、士气─Morale)或者十M(再加上管理信息─ManagementInformation、管理哲学─ManagementPhilosophy、及管理环境─ManagementEnvironment),都随着时、空在变动,管理者必须随机应变,以求制宜。但是漫无目标地变动,或者一味求新求变,很容易走入“为变而变”的歧途,往往变而不能通,甚至越变越不通,反而失去“变通”的本意。这时“共识”的建立,也就是变动原则的确定,便成为当务之急,惟有彼此把握“不易”的共同准则,朝向既定的目标,才能越变越通。
孔子说:“可与共举,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共学、适道、立,在人生发展的阶段上,已经是不容易做到的工夫,孔子却认为行权比这些更难。“立”的意思,是一切言行都站得住,也都站得稳。而其所以立得住、站得稳的原因,则是由于切实遵守组织的典章规范,未曾有所违犯,亦未尝有所逾越。孔子说:“立于礼。”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正反合说,表示“立”与“礼”有着密切、不可分离的关系。所用以立的,实非礼莫属。儒家主张“克己复礼”,孔子始述尧舜为君之道,而申传表扬文武的法度,用意即在托古勉今,期能引起大家的自信力,不至于丧失志气。但是人皆有欲,有欲不能不求,如果求而没有界线,势必引起争乱。
孔子一方面要求“正名”,一方面也宣导“复礼”,使组织成员各有其分,各人的行为均应适合其分的所宜。“立”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制度化”,管理者了解“立”的意义,便应该审慎地依照组织内在的用意与外在的需要,建立合适的制度,以实施制度化的管理。
制度化是管理必经的过程,却不是良善的管理。任何制度,即使十分适合外在的需要与内在的用意,也不可能绝对有利而无弊。一切遵照制度办理,势难因应两可或例外事宜,同时行之日久,也不免官僚、僵化。管理确“立”制度之后,必须再赋予适当的弹性,这就是“权”。荀子不茍篇说:“欲恶取舍之权,见其可欲也,则必前后虑其可恶也者。见其可利也,则必前后虑其可害也者,而兼权之,孰计之。”“权”的意思,是详察事情的利害,审慎比较以定取舍,亦即衡定可否,以求权变能得其宜。
“权”包容了“求新求变”,却不限于“求新求变”。强调求新求变,原本就是一种偏道,令人误以为“新”即是“进化”,因而胡乱断定一切“旧”的都不如“新”的,以致盲目求变,失掉了根本。美国前国务卿杜勒斯在明尼苏达州百周年庆祝大会中便曾说过:“我们生存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变化已经成为人生的铁律,衡量事物以其变化的情形作为尺度,然而这并不意谓每件事都在改变,有些原则是永恒不变的。要使变化有纪律而且是向善的,我们就必须切实把握这些原则。”不错,变迁是不可否认,也不容忽视的事实,求新求变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活动。但是,那些没有时间性与不可更改的价值观念,同样也是不可否认也不容忽视的事实。管理者应该“有所变,有所不变”,秉持孔子提示的原则:“义之与比。”一切取舍,都应该决定在“义”。何者当为?何者不当为?那些应该变?那些则不应该变?“义”就是衡量的最高目标。朱子注释说:“可与权,谓能全轻重使合义也。”“权”可以说是管理的“合理化”,因为“义”者“宜”也,便是“合理”。
近世管理者,深受达尔文(Darwin)进化论的影响,几乎只知有变,而不知有常。因而重视“变的法则”,却严重地忽略了“不变法则”。管理者如果一方面强调“制度化”,一方面又力主“求新求变”,不免形成以制度管理员工,而管理者自己则拥有充分的自由来求新求变。假若如此,岂非口口声声“法治”,最后都变成“人治”了?“权”在“求新求变”之外,还应该“义”之与比,亦即所有“新”的改“变”,都必须合“义”。“一切权宜应变都应该合义”,这是不易的常道,我们称之为“经”。“义”则是随应变迁,没有定型,必须要用知虑来决定的。管理者在应变的时候,不能够像循礼那样,只要依照成规去行,所以“权”比“立”难。管理合理化,事实上要比管理制度化,更高一层次。
孔子把人分成中人以上、中人和中人以下三种,中山先生称之为“先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