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6-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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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他脸上都是血,但他却笑了笑。
我没发现你这么厉害。我说,我都觉得不是你了。
我打点水,你洗洗脸吧。张建军说。
这事咱们知道就行了,不要说出去。往值班室走时我说。
是。
还有,这把匕首是哪来的?我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士兵没有理由私藏刀具。
李班长的。他去内蒙出车的时候买的,复员以前怕连里要点验,就让我帮他先拿着,结果他……
把它给我。我说,刚才你的动作太危险了,以后决不能再这样干,明白吗?
是。张建军说。他们要不动你,我也不会这样。
我拍拍他的脑袋。嘴巴很疼,但我还是笑了。
后来经过查证,偷羊的事是干部灶的几个兵干的。他们把肉留下,把剩下的头角蹄子之类拉到车场附近的戈壁滩上埋了,于是客观上造成了嫁祸于我们的事实。团里扣发了几个小子当月的津贴作为赔偿费用,给领头的上士一个警告处分了事。团里没人知道一只羊差点酿成一起严重的军民纠纷。被张建军扣作人质的那家伙还不错,专程骑着摩托车来连里向我道歉,并请我和张建军去他家里喝酒。起初我谢绝了,可这厮很倔,但凡在路上遇到他,必定会遭到他的邀请。事情都过去几个月了,有天我去团部开会回来时,又在路上遇到了他。
你们不去我心里咋也过不去,今天你们非去一下不行。他强调说,非去不行。
我同意了。那天是十一月一号,李二明的忌日。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接受了他的邀请。
那天我是开车去的,本来不打算喝酒,而且我发现他老婆做的羊肉面卷比饭馆里卖的好吃多了,我得腾出空间多装点这东西回去。但没想到在聊天的时候,女主人竟然说起了李二明。
你们那个姓李的小伙子不错,还给我们的摩托加过油呢。女主人说,最近咋不见他,是不是回家去了?
对。我停止了咀嚼,好一阵才回答。
他一直叫我给他兄弟找个对象。他说他兄弟腿不太好,小儿麻痹症还是啥,在家说不上对象,叫我在水青给他说一个。水青的女子都不想嫁到那么远的四川去,说那地方到处都是山,不如我们水青好,我到现在还没找上合适的呢。
女主人说完这句话,我端起杯喝了那晚的第一杯酒。
张建军依然滴酒不沾,人家最后都喊他“老哥”了,他仍然坚持着不肯端起面前的酒杯。
离开村子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我和张建军回去的时候,谁也没说话。我把车开得飞快,转弯时差点掉进沟里。酒精可以消毒止痒去伪存真把沉在心底的东西都泡出来,泡得我心里火辣辣地疼。我大声跟着录音机里的许巍唱《我的秋天》,唱得我皮肤发冷眼睛发热,只想找个人大打一架。张建军则坐在旁边忧虑地看着我,右手放在胸前,像一个悲天悯人的牧师。
我刚干指导员的时候,觉得四年的时光漫长得像四个世纪;当我知道自己即将离开的时候,觉得四年短暂得像四秒钟。这是感觉的相对论。军队的职务晋升人事安排永远都是热门的话题,所以在正式任命以前,我就已经知道自己将去政治处任保卫股长。这听上去是件令人高兴的事,然而我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连队是个奇异的组合,一张张命令把一群素不相识的人集合在一起,你必须要接受他们,适应他们,融入他们,然后学会爱他们。我觉得我接受了,适应了,融入了,也爱了,可是,就像我必须到来一样,现在,我必须离开。
那几天,我又轮流在每个班里睡了一晚。我也想去车场睡一晚,但车场只有一张床,只好作罢。住在班里的那几个晚上,我和士兵们躺在床上,小声地聊着天,这是我四年任期内唯一一次允许并参与他们熄灯后的谈话,放在以前,熄灯后讲话的宿舍会被我猛地推开,然后被我训斥。
不想睡了是吧?不想睡现在就起来去打扫猪圈!老兵们告诉我,这是我在发现他们熄灯后讲话时最爱说的一句话。听到他们惟妙惟肖的模仿,我们都不禁在黑暗中轻笑起来。
我听说军士们正在暗中策划我的欢送仪式,这让我觉得不安。因为我觉得自己四年的连队生活有太多缺憾,最主要的是,我还没有尽我所能地关心爱护他们,尽管他们都是些不求回报的棒小伙,而且我似乎也赢得了他们的爱戴,但我并不能就此认为自己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比如李二明。然而,这一切已然无法弥补了。
虽然没去车场睡一晚,但我还是专程去车场同张建军告别。现在的张建军已经戴上了漂亮的中士军衔,并获得了汽修班副班长的任命。虽然他是连里住得离我最远的一个兵,但我一直很喜欢这小子。
这次我真的要走了。我看着窗外湛蓝的天,对张建军说。
张建军没说话。
我没想到一直让你值了两年多的班,我不相信你真的愿意在这里值班。我说,来汽车连以后,你去过几次水青?
张建军依然沉默。
我好像告诉过你,我问你话的时候你应该回答。
我说着,又转回身看他。这时我才发现,张建军的眼睛红红的。
两次。他一说话,眼泪立刻涌了出来。我的心变得像戈壁上空的云一样柔软,从前我一直觉得他是我手下的兵,而现在,我觉得他更像是我的兄弟。
别那么没出息。我说。
是。他赶快擦掉了泪。
如果让你选择,你想干什么?
我?张建军沉默了一会儿,要是有仗打就好了,我想去打仗。我想跟着你出生入死,在最危险的时候,我要替你挡住一发子弹。我老是这么想,我觉得我最想死在战场上。我谁也没告诉过。
我想笑,可是没笑出来。我头一回听见张建军一口气说这么长一句话,也是头一回在我的士兵口中听到这样书面的语言,而且是语无伦次的答非所问的场合不适的无头无尾的书面语言。我觉得奇怪,也有点别扭。这他妈的不像是真话,但我却没有任何理由否认这就是真话。
以后没事可以给我打电话。我说。
是。
你干得不错,我希望你继续好好干。
是。
还有什么事吗?
你的大衣还在我这里。
拿来。我说。
我在大衣衬里写上我的名字,把它送给了张建军。
离开连队那天,士兵们披挂整齐,在三月初寒冷的漠风中列队,请我作告别讲话。那会儿我脑袋木木的,这可能跟我前一天晚上喝得太多有关。炊事班为我的告别会餐精心准备了极好的菜肴,可我只吃了几个花生,胃里的空间全被啤酒填满了,说不定我的血管都被灌进了啤酒。我跟连里每个人至少喝了一杯,活了快三十年没喝过那么多酒,最后喝得大醉,不知道怎么回去的。早饭时,连长笑说你挺能装,这几年我一直以为你没我能喝呢。我说我本来就没你能喝。连长说还装,昨晚喝那么多酒回来还在连部跟大家聊了一个多小时,还酸不溜秋地引用了一些大家都听不懂的唐诗宋词。我说扯淡,昨晚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时光宛如一架磨床,把长久以来堆积的附着层全部磨掉,剩下的只是记忆这种材质本身闪亮的光泽。连长请我在队列前作告别讲话,事实上,我在前几天也认真地准备了一篇自觉文字优美感情充沛催人泪下的演说稿,可当我站在我的弟兄们面前,望着这些无比熟悉无比亲切的面孔时,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记得当时我张了张嘴巴,没吐出一个字,眼泪却很不体面地流淌下来。我觉得比较丢人,可是,靠!我真的忍不住。那是我四年任期内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流泪,对我来说,这无疑是个值得纪念的细节。我张着嘴巴在队列前站了半天,最后敬个礼走开了,什么也没说出来。
老贾作为连队资深的专业军士,在队列前代表全连弟兄发言。他高度赞扬了我的英明神武丰功伟绩和高尚情操,听上去感觉即使没有上善若水最起码也准备厚德载物,搞得我几乎人将不人。最后,老贾真诚祝愿我早点找个善良美丽温柔贤惠喜爱做饭会生孩子的姑娘结婚,因为弟兄们都在同情我至今赤贫的爱情——真他妈的让人受不了。讲完后,他赠给我一本纪念册。里面有全连所有弟兄的照片和留言,遗憾的是,李二明加了黑框的照片下面是空白。队伍解散后,司机们把大大小小所有的车都开了出来,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车队送我。
我走了你们是不是很高兴啊?我说,跟他妈送瘟神似的。
我们要让你一辈子记住今天。老贾说。配合他的,是士兵们“嗷嗷”的起哄声。
他们成功地阻止了我的阻止。我坐在由连长驾驶的切诺基里,走在车队最前面。长长的车队以五公里的时速缓慢开进,先绕着连队营院转了一圈,又驶向车场,在围着车场绕行一周后,开往团部大院。经过车场时,我看到张建军以标准的军姿站在大门口,向车队敬礼。他的右手一直举在帽檐边,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切诺基的后视镜里。此起彼伏的喇叭声震碎了戈壁宁静的空气,所有的车载录音机反复播放着许巍的《在别处》,他们知道这是我喜欢的唱片,可我不知是他们中的谁想出的点子。车队经过时,三三两两的路人们驻足观看,那感觉仿佛是一场婚庆,抑或是一次葬礼。其实是什么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已成为我此生最为荣耀的一次出行。
离开连队,我正式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对我来讲,机关与连队的不同或许就在于:它不再需要我怕谁会在夜里跑出去,不再需要我担心晚归司机的安全而无法入眠,不再需要我每天午夜起来去查铺查哨,不再需要我惦记着给“副场长”带点肉骨头,不再需要我常常安慰或是训斥我的士兵……妈的,我不再需要一天到晚地去为谁操心了。我轻松,轻松得有些沉重。
一个月后的四月四日,星期六的早晨,我正在睡觉,电话响了。主任通知我立刻到会议室开会。我急匆匆地赶到时,会议室已经坐了好几位领导,居中的上校我见过一次,是军政治部保卫处长,他旁边的少校则是保卫处刑侦干事。此外,还有两个穿便装的陌生人。
王股长,政委问我,你是汽车连出来的,知道有个叫张建军的兵吗?
知道。我莫名地紧张起来。
是这个人吗?一个穿便装的陌生人递给我一张一寸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头发很长,穿着件领口松垮垮的T恤,嘴角挂着幼稚的冷笑。
是他吗,是张建军吗?处长焦急地追问。
是。
那就没问题了。他们相互交换眼色,处长说。
这个兵……妈的,他根本不能算是兵……平时表现怎么样?政委问我。
很好。我说。我想起不久前自己亲手给他换上中士肩章时,他浮现出的腼腆笑容。
这小子一九九四年涉嫌在北京参与了一起抢劫杀人案。杀死一个出租车司机,抢了两百块钱。之前没有前科,作案以后他就回了老家。其他人继续呆在北京。同案犯前段时间入室盗窃被捕,把他供了出来。
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这时我才知道那两个穿便装的陌生人,是北京某公安分局的刑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