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网络杂集电子书 > 雪小禅酝酿十年经典之作:十年 >

第9章

雪小禅酝酿十年经典之作:十年-第9章

小说: 雪小禅酝酿十年经典之作: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每年去国外的游历增长了我太多的阅历。我个性、极端、背叛、芬芳、唯美,从十三岁就开始有男孩儿喜欢我,而我不屑一顾,我有我非常独特的审美。

十年 4(19)
在看到楚江南时,我动心了。
那时楚江南刚刚转来,我和他在楼道里偶遇,楚江南的穿着和气质与杭州男孩儿截然不同。他的牛仔裤穿得松松垮垮,他的头发一直往前梳着,甚至快盖住了眼睛,他的白衬衣宽大而飘逸,这个男子如此地与众不同。
后来,我听到了楚江南唱歌。
在楼顶,我听到楚江南弹着木吉他唱歌。
我愣住了,因为这声音好似天籁,我站在楼下听着楼顶传来的声音,风吹起了我的短发,我久久地凝视着那楼顶上的男子,瞬间眼泪就充满了眼。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默默祝福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默默祝福
这是多么忧伤的黄昏。
这是多么钟情的黄昏。
好像有一万只蝴蝶在我的身边飞舞,我动心了,难过了,忧伤了,那楼顶上的男子,是我找了又找,寻了又寻的啊。
我开始找寻他的一切。
北京人,十八岁,校园民谣歌手,会写词作曲,身高一米八二,体重七十四公斤,喜欢穿白和黑,喜欢一个人骑着单车到处逛。他走路时,左胳膊总是幅度很大,因为高,显得分外帅。
喜欢就这样扑天盖地而来,我茫然了,没主意了。
我几乎天天跟着他,因为太过注意他,在梦里我喊过他的名字,当我们同台唱歌时,我几乎要失声了,要哽咽了,要亲口告诉他我的喜欢了。
可是,我却不敢了。
也许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害怕吧,我告诉了于北北。
于北北,我的好朋友,能理解我吗?
我写了情诗,让于北北送给楚江南,我让于北北陪着我去体育馆看楚江南打球,当看到楚江南摔倒,我居然失声叫出了他的名字。
这样的痴恋,只有我自己知道有多痴。
什么是痴啊。就是病态的痴啊,明明知道这是病态的,可是,还是要痴缠下去。
所以,我知道楚江南的家在哪里住,也看过楚江南的外婆,当楚江南的外婆出来倒垃圾时,我去拾那些垃圾。
那里面有楚江南的足球袜,还有用过的牙膏皮,还有过期的洗发液,还有楚江南用了一半的本子,总之,凡是楚江南的东西我都要拣回来。
我不嫌脏。
足球袜子上有洞,我洗干净臭袜子,然后看着那个洞。连那个洞都是亲切的,我也用了过期的洗发液,有淡淡的柠檬的味道,我想,自己是真的喜欢他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傻呢?
那本子上有楚江南的字,俊朗飘逸,像他的人一样。那些字好像在我面前跳着舞着,我几乎被那些字感动了。那些字,不过是些学习笔记,可是却让我看得很惆怅很心酸很喜欢,这就是爱情了吧?
是吗?我问自己。
没有一秒钟,我就给自己肯定了,这绝对是爱情。
我睡不着觉了,吃不下饭了,我瘦了,没魂了,学习成绩下降了,我没有心思唱歌听歌写歌了,摇滚的那些唱片都蒙上了灰尘。
什么都不重要了。
楚江南,楚江南是最重要的了。
我偷偷跟着他来到过楼顶,拿着录音笔给楚江南录音,他自弹自唱,我躲在暗处给他录,回来后我反复地听,直听到泪流满面。
不能再等下去了,我要告诉他,我有多爱他。

十年 4(20)
我拉着于北北去和他说,去了夜晚的灯光球场,我一个人走上前去。
他和我站在一起,那个时刻,我的心颤抖着,几乎是不由自主的,我说,我喜欢你。我一直喋喋不休地告诉他,甚至那些细节,甚至我的寂寞,可是,我等来的结果是,他不喜欢我。
我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哭了多久,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呢?
我不记得是怎么样过的那几天!
于北北跑来劝我安慰我,可是我听不进去,什么也听不进去。我是任性的骄傲的,我怎么能接受这样的打击?
我不准备放过他。
是的,我不想放弃。
于是,我出现在楚江南的外婆家门口。
可是,我没有等到他。
我等到了楚江南的外婆。
楚江南一直没有出来,外婆看到了我,也许早就留意了这个每天出现在门口的女孩子吧。
姑娘,外婆叫我,你是找楚江南吗?
我点点头。楚江南走了,回北京了,刚走……
后面的话我没听清,拔腿就跑,刚走,刚走……他走了,我要去找他,告诉他,我不能没有他!
我打车直接到火车站。在火车站,我寻问着北京的火车,然后一趟趟地找,在站台上像一个傻瓜一样叫着楚江南的名字,最后,我累倒在站台上。
没有楚江南,没有楚江南的影子。
他走了,就这样走了。
他没有坐火车,为了赶上新星选拔赛的报名,他坐飞机回的北京。
楚江南走了,也带走了我的魂。
而接下来是于北北的失踪。
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于北北居然是去找楚江南。我以为于北北是为我去找楚江南,没有想到,他们居然相爱了,喜欢了,暗渡陈仓了!
这怎么能忍受?
我简直愤怒,这愤怒是如此地嚣张,我几乎发了疯,在黑板上写了那六个字:于北北不要脸。
我还用唾沫啐于北北,是的,她谁都可以爱,谁都可以抢,为什么要抢楚江南?于北北明明知道我喜欢他啊,我不能容忍,我恨于北北,无比地恨,无比地恨,恨不得杀了她!我最心爱的东西,怎么能让她抢去!
于是我孤立于北北,用金钱和物质拉拢班上的女生,看到这些女生围绕着我,我并不高兴,我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于北北感觉到彻底的寂寞和孤单。
体育课。我和于北北从前最喜欢的体育课,现在成了我的表演场,我就要让于北北孤单到底,不允许任何女生理她,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跑步,就是不理于北北。
于北北的眼睛里有眼泪,一直想找我谈,不,不谈。
不仅不谈,我还不原谅。
我终于明白自己,我是个变态甚至报复心极强的一个女孩子,我无法改变自己了,因为我从小就为所欲为,还没有什么能让我得不到的!
所以,我不服气。
不论付出多大代价,我还要去抢楚江南。
现在,有多爱楚江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不能败给于北北。我怎么能败给这样一个灰姑娘?于北北一定是使用了手段把楚江南迷惑了,楚江南应该喜欢我才对啊,我和他是多么完美的一对。我有的是钱,可以包装楚江南,楚江南想出名简直是太容易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傻呢?
与于北北反目为仇之后,我能感觉到于北北的惆怅,可是,我不原谅于北北,不原谅!这是我的个性!
更让我不能容忍的是,我居然在杭州遇到了于北北和楚江南。
是他们俩。
在春天的街头,我开着车和妈妈一起去街头的超市,我突然看到了楚江南和于北北。
天啊,他和她,在一起!
他们笑着,好像是春天的两朵花,于北北笑得那么灿烂,如一朵美丽的雏菊,楚江南还牵着她的手,扶着于北北的腰。

十年 4(21)
愤怒和嫉妒一下子点燃了我。
我的眼睛好像一把刀子,一刀刀地割着于北北,是的,我要把于北北凌迟,我恨,恨!
这嫉妒是火,点燃了我。我和妈说,不去超市了,有事了。说着下了车,一个人在四月里狂走着,没有眼泪,我的手死死地拽着从法国买回来的包,那包几乎让我拽坏了。
头发乱了,步子也乱了,到哪里去,到哪里去?
到北京去!
是的,我要去北京找楚江南!
我知道楚江南是来看于北北的,那么我也去北京,去找他,既然于北北有这个胆量去找楚江南,为什么我不能?
我想好了,立刻去订飞机票,楚江南给我来过一封信,告诉我比赛的事情,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可以和学校请假,也可以和家里说,虽然有点任性,可是我决定了,去北京,一分钟都不能等了,马上就去,马上!
2
我是晚上到北京的。而此时,楚江南还在杭州。
我只是为了来北京等待他。按照楚江南给我的地址,我站在那条胡同口。是,如果喜欢这个人,会连这条胡同都觉得亲切。这灰灰的老墙,这古典的四合院,甚至门口卖卤煮的老头,点炉子的中年女人,啼哭的孩子,说着闲话唠着磕的老太太,这样的春天是多么好,凡是和楚江南有关的一切,原来都是这样生动,这样好。
我一直坐在楚江南家对面,坐到天黑。天黑下来,我在柳树的暗影里,看着那个门,忽然感觉到无比心酸。
此时,或许于北北和楚江南正在西湖边散步,或许他正搂着于北北的腰,或者牵着于北北的手,这样想的时候,我又感觉到了不能容忍的愤怒。
简直是太不能容忍了。
什么时候我变得这样可怜,要说谎来看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我的疼是我的刺是我的朱砂。
月光下,我的剪影投在墙上,分外孤单,我看着那个剪影,悄悄地哭了。
回到宾馆,我开始洗澡。我抚摸着自己修长的腿,这么光滑这么动人,我抚摸着自己纤细的腰,我抚摸着自己天鹅一样的颈子,一切如此完美,一切又如此凄凉。这身体是多么孤单啊,没有人来温暖,它只属于这个孤独的夜晚,太凉了。清凉如水的春夜,我的寂寞是这样的凉。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人爱我呢?我是多么完美,完美到没有丝毫瑕疵。我和于北北洗过澡,于北北的身材比我差太远了,那么平的胸,好像发育不全,而且腿也不如我的修长,什么都不如我,可是,为什么楚江南要去爱于北北?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样的*好似雕塑一样,雾气渐渐地上升起来,我蹲在浴室里,嚎啕大哭。
哭声很响地穿透了房顶,雾气包围了我,我在别人面前是多么骄傲,而在楚江南面前,我是多么自卑。是的,我是自卑的,因为他不喜欢我。这自卑只有我自己知道,当我喜欢另一个人,而这个人不喜欢我时,我的心理防线可以瞬间崩溃。纵然再有钱再有美貌又有什么用处?他不要我。
这是多么耻辱的失败啊,我都不明白自己败在了哪里,明明于北北只是传情书的人,可是,她把楚江南抢到了手。
怎可忍受?!
夜太长,我睡不着,刚刚睡着就梦到了楚江南。我去追赶楚江南,楚江南跑得很快,我越想跑得快越觉得挪不动步,最后我醒了,发现自己一身的汗,好像刚刚洗了澡一样。
我起来化妆照镜子,看到自己的眼圈都黑了。哎,都是楚江南搞的。
再去胡同口时,我感觉好像来这里好久好久了,昨天卖豆汁的老大爷和我打着招呼,姑娘,又来了。

十年 4(22)
我的穿着是与众不同的,军绿色的裤子,有很多的口袋,黑色的衬衣,上面有毕加索的画。这一向是我的穿衣风格,非常个性非常极端,我承认自己是个极端的女孩子,因为太过极端,所以注定是小众的。
是四月,柳树抽了新芽,我站在那里好像是一道风景,已经来来回回有几个骑车的男人向我打口哨,如果放在以前,我可能要冲过去骂人家,我知道自己是美的是出色的是招人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心思。我的全部心思,都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楚江南。
有些热,春天的风吹过来,扑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