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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雪小禅酝酿十年经典之作:十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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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在聊毕加索和小津、达利,还有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
有人说索颜就像弗里达。
有片子吗?我问。
有有,看吗?
我一个人开始看片子,地上有水果,另几个人在聊戏剧和电影,我开始看《弗里达》。
我惊呆了。
这是怎样一部电影啊。
美术史上留名的女画家少之又少,而弗里达从小就有惊人的美貌和惊人的才气,她有黑色的长发,两条长眉毛就像鸟的翅膀,下面是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和中国的女画家潘玉良比起来,她显然在美貌和才气上更胜一筹。
美貌和才气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她有着非常暴烈的神经。所以,在电影开始,当我看到她一身墨西哥浓烈的民族服饰躺在床上时,当我看到那深蓝色的屋子有暗红到浓烈得喘不过气的窗户和门时,我知道,这就对了。这是我要的色彩、音乐、布景、服装,统统都是我挚爱的元素,包括那蓝屋中闲情逸致的孔雀。
那张美到极致的脸渐渐逼近,镜头拉到恰到好处时,一下转到十八岁。十八岁,她还是一个爱恶搞的少女,喜欢男装,和男友躲藏在柜子里*,叛逆的骨子从这时就显露无疑,所以,当她被里韦拉带到艺术家们常常聚集的酒会上时,她注定会成为焦点。
当弗里达与里韦拉的摄影家女友在舞会上相遇,两个女人翩翩起舞跳起探戈。在这场阴柔中暗藏刀锋的较量里,弗拉明哥节奏的歌曲仿佛把舞场变成了战场。我觉得里韦拉就是在这个细节上注意到了弗里达,弗里达好像一把剑,一出鞘就指到了里韦拉的七寸。
里韦拉无疑是墨西哥最成功也最让女人们崇拜的画家,他的激情流得到处都是,所以,爱上他的弗里达注定会成为悲剧人物,可是,她又无法逃脱——有谁能逃脱灵魂的控制呢?尽管她十八岁这年出了车祸,尽管那汽车的拉杆从她的盆腔中穿过,可是,她还是决定义无反顾地去爱了,尽管更多的时候里韦拉把性看成握手,并且到处留情。

十年 4(29)
她无法不爱他,纵然他是这样轻薄的男子。一个男子如果太有才情,也许情薄是可以原谅的。所以,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我看到弗里达近乎崇拜和痴情的眼神,她一身绿得要滴出水来的绿衣,围着红色披肩,最刺激的两个颜色在她身上如此和谐,我几乎*于这个娇艳女人对色彩的控制。她所有衣服无一例外全是这样刺激着你的视觉神经,完全的墨西哥式的魔幻色彩,好似一场幻术。
她的衣服,她的爱情,都像幻术。
弗里达,她深情地对里韦拉说,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但有什么用,他照样连弗里达的姐姐都要睡。
弗里达终于崩溃,她搬了出去,一个人,穿着男装,坐在镜子前,披头散发。她拿着剪子,很铿锵地剪着自己的头发,这节奏如此绝望,如此密集,又如此孤寂。音乐声响起,是典型的墨西哥式音乐,莉拉·唐丝(Lila Downs)唱着《Burn it B lue》,声音是哭泣。很浑厚的女中音,她亦是弗里达的化身,音乐的化身,一个诞生在墨西哥山城的女子,在美国明尼苏达州成长,父亲是美籍苏格兰摄影师,母亲是印第安歌手。莉拉十六岁时父亲去世,后来她一直逃避自己的混血身份,把黑发染成金色,追随“感恩的死者”(The Grateful Death)乐队,度过一段吸毒和沿街售卖首饰的混乱青春,她的演唱与弗里达如此贴切,那些纷乱的头发像碎掉的恋情,弗里达,她是黑夜里的花,如果还不够,她就是最黑的花。
演到这的时候,我流泪了。那音乐和那剪子剪头发的声音真是要人的命,如此地空洞,又如此地绝望,如此地冰凉,又如此地爱恨交织。
后来,她成了最纵情的女人。
在巴黎,和许多女人搞同性恋。那些美艳的女子给了她绝望的激情,她喜欢喝龙舌兰酒,喜欢举办狂欢的宴会,在宴会上,她会对着来宾唱黄色歌曲。她会对客人讲*笑话,使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深感震惊。这样的堕落带着自甘的性质,也许知道生命如此短暂,何况她总是在不停地手术手术,管子曾经插满全身,唯有绘画可以拯救她。爱情曾经能拯救她,但现在不能了,她有了自己的野心,爱情只能占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强势的女人会让人感到恐惧,如果,如果她再是个美貌而才情的画家。到最后,里韦拉开始崇拜她,他终于明白,他不如她。
我喜欢电影里弗里达那些画,浓烈的色彩好像一只只火鸟,即使死又如何?生都不怕,还怕死吗?弗里达有天生的*、任性和流氓派头,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得出来那放纵的野性,所以,她会得到毕加索的邀请,所以,她上了托洛斯基的床。托洛斯基是谁呀?苏联共产党的领袖。
她的声名显赫的画家丈夫再来求婚时,她的身体已经快崩溃,背部微驼,由于软组织坏死,不得不截去膝盖以下的右腿,到处是医院的帐单,可是里韦拉说“我们就是为对方而生的”。
此时,超越了性和爱。他们是灵魂的,是唯一的,既相互纠缠,又相互折磨。他们在床上,里韦拉给弗里达戴上一枚指,他说,“还有25天,我们就结婚25年了。”弗里达纠正他,“不,是17天。”
影片的最后仍然是触目惊心的,弗里达的画《根》燃烧起来,那是她画的自画像,蓝色的火焰烧了这短暂的一生,47年,真的好短,她曾经有过的爱或情,都刹那间灰飞烟灭,画面定格在最后的燃烧上,我喜欢屏幕上最后一行字“我希望我快乐地离开,并且永远不再回来。”

十年 4(30)
我想,这是弗里达的心声,一切的一切,去他的吧,就这样了,我要以最火热的方式离开,我不再回来了,再见。
这是弗里达的方式,决绝而艳烈,就像她的一生,总在用力地爱,好像她穿的一件件艳到极致的衣服,华丽而美艳,可是,谁都知道,那里面裹着一颗凉心。
如果弗里达的世界有一半是海水,可以吞没我,那么,她的另一半还是海水,让我沉溺,并且,再也不想浮上来。
我一直沉浸在弗里达的世界中,即使吃饭时都心不在焉,索颜仍然和人们频繁地喝着酒,她总是喝这样多的酒,有时,她会回过头看我一眼:妹妹,你要不要喝一点?
我摇头。
第一次抽烟是她给我的。
难道我第一次喝酒也是和她吗?
来吧,喝一点,薄醉的感觉非常好,女孩子喝一点酒会更妩媚的。
我抬头看了一眼楚江南,他笑了笑,喝一点吧,去寒,天下雪了,一会儿走的时候会冷的。
我接了过来,然后一饮而尽。
所有人为我鼓起掌来,那个耳朵上打眼的人叫尹未未,他说,真棒,楚江南,我早知你的女友是最棒的。他也带着女友来的,电影学院的新生,拍过一个小广告,穿着妖艳,可是她真的很美。
在这群美丽而风情的女子中,我无疑是最笨的最木讷也是最难看的。
你真的很棒,索颜说。
我感觉头很晕,提前离开了地上这堆看起来十分动人的食物,有沙拉有烧烤,还有水果,面包,果酱,中西结合,非常完美诱人。
这种小圈子聚会十分有情调,我去了卧室,倒在了床上。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喝多了,有睡地上的,有睡卧室的,楚江南和尹未未睡在了另一间屋,其他男女在地上打牌,我和索颜睡在了一张床上。
我昏昏沉沉地睡去了,快凌晨时,我感觉到有手在摸我。
我不清醒,只觉得是楚江南,可是,这手是软软的细长的。
激凌一下,我醒了。
是索颜!
你干什么?!我声音很大。
别嚷亲爱的,亲爱的,我喜欢你。你应该看得出来,从兰会所我就喜欢你,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邀请大家吗,我就是因为喜欢你呀。
我吓坏了,喜欢我?
怎么了?我就是喜欢你,你看你傻傻的那个劲儿,多干净多纯粹啊。你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身上没有尘烟,没有脂粉气,让我想起我的少年来。于北北,你喜欢我吗?
喜欢,我说,可是,可是我对你是妹妹对姐姐似的喜欢啊。
喜欢是一样的,她亲着我长长的眼睫毛,然后逼近我:于北北,跟我好吧。
我一下子蒙了,她,是拉拉!
不,不,我说,不,我还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楚江南。
没有让你不喜欢他啊,你可以喜欢他,也可以喜欢我啊,像我,就是双性恋,我男人女人都喜欢。
不不不……我慌张着拒绝着,浑身颤抖。这是怎么了?这是为什么?我赶紧说要去卫生间,她在我背后说,算了,不过,你别说出去,因为,我也喜欢楚江南,楚江南是我小老弟。
你放心,我说,我不会的。
我跑到卫生间,发疯一样地吐着,把胆汁都吐了出来。昨夜喝多了,今天早晨无比地恶心,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极度难看,我要回学校,一定要回去,一分钟也不想呆了。
我去把楚江南叫醒,然后说学校有课,必须早回去。
他揉着眼睛,才六点啊,你看,外面天还黑。
不,我要走,现在就走。
真任性,好吧,我们走。
我们悄悄地离开了这间充满了鬼魅之气的屋子,我内心装着巨大的秘密,感觉到又压抑又紧张。在地铁里,我紧紧地抓住楚江南的手,一直在说,楚江南,你一定要好好爱我,一定要!

十年 4(1)
又是周末。
不到四点,我就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不是楚江南的声音,我伸出头去,一股冷风吹进来,好像又下雪了。北方的雪就是多,雪中站着一个人,根本不认识,我关上窗户。
他继续喊我的名字。
这么讨厌,一定是临班的男生。他写过情书,我退给了他,怎么这么死皮赖脸啊。
我伸出头去,说,于北北不在!
你就是。他站在楼下说,四楼,远远望去,他快成了一个雪人,他认识我?正在犹豫,他说,于北北,你的前额还是那么大,眼睛还是那么小,脾气还是那么坏,还有,你说话的声音还是这么难听!
你是谁?我有些生气了,这是哪里跑来的人啊,怎么这么不客气?于是我穿上大衣出去,然后看到对面笑嘻嘻地站着一个人,他抱着胳膊对着我笑着:于北北,你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难看,我真没词了。
眼前站着的男子,说实话,蛮中看,虽然不及楚江南那么帅,可是,放在人堆里,照样是一扎眼的主儿。
他笑逐颜开地看着我,因为笑得暧昧,让人觉得十分窝火。
少废话,你是谁?
我是你老公啊。
你有病啊,找揍啊,哪凉快哪呆着去。我真是一肚子火,今天本来是和楚江南约会的日子,他一会儿就来了,怎么半路上杀出这么一个程咬金?
我真是你老公啊。
我转身就走,谁理这种疯子。
于北北,你别走啊,我是你青梅竹马的南瓜啊,你记得南瓜吗?记得我们照过一张合影吗?我至今还留着呢,我打听了半天才知道你也考到北京来了,才知道你在这所大学,这简直是天意啊,所以,我立刻就来了。
南瓜?他是那个尿过裤子流过鼻涕和我打过架动过手的南瓜?
天啊!
我立刻兴奋地说:你真的是南瓜啊?天啊,我的青梅竹马降临了。
南瓜也兴奋地说,党啊,于北北啊,我终于找到组织了。你就是我那指腹为婚的媳妇啊,苍天啊大地啊,我终于又找到你了。
我们看着对方,兴奋地说,要去喝酒,一定,一定,太高兴了,太兴奋了,我甚至把楚江南忘在了一边,我的发小啊,这纯粹是发小啊,我们从娘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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