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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心动没有道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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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回答,将她的唇移开寸许,低哑道:
  “你知道整栋大楼只剩我俩吗?”
  “又怎样?”她没有理解他眼中深沉的欲望。
  “我会想吃掉你。”
  她心抖了一下,紧张她笑了声:
  “欲望是你平复烦躁的方式吗?”
  灼热在身上流窜。方筝突然觉得冷气空调失去功用,汗水渗透了背脊所有面积,他身上迸发的热力是吓人的,她以往怎么会觉得他安全,并且无害呢?以为亲吻就是恋爱亲密的极致……
  怎么只消他一看,她身上火热因子就飞窜不止呢?
  “你不会强迫我,不是吗?”她又问,试图平复自己的慌乱。
  “我需要强迫你吗?”他低喃地问,不打算克制自己渴望拥有她的冲动。有多久了呢?
  在她而言也许只有四个月,但在他而言却是得再加上六年时光;他一直在等她接受他,而她也接受了不是吗?
  他不满意情况一直介于亲密朋友间打转。方筝向来少有女性的柔媚与自觉,允许他的抱搂亲吻,代表她承认两人之间是有情感的,但止于此之后,她便没有更多的自觉了——也似乎觉得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
  他误导她了吗?还是他太忙,太纵容她心中只占一半心思来容下他?
  有开始就永远不会太迟,方筝可以忙碌、可以永远没有柔媚的女性自觉,但她心中一定要有他,完完全全地将他摆在第一位!
  欲望来得突然,倒不如说他的耐心被家人耗光了;而他想要她,就是这样。她该是他的。
  他抱起她,踢开她休息室的门,阒黑的眼没一刻离开过她。
  “我不认为现在上床是好主意,我……”她紧张得快语无伦次了,双手死抓着领口,不知所措地看他赤裸裸的情欲在眼中流窜。
  他轻放下她,让他背贴在柔软床榻上。没有饿虎扑羊的狂暴;没有立即的欺压,他只是坐在床沿,抚着她难得绯红的脸蛋。
  “如果我让你觉得像色狼,请你原谅我已六年不曾尝过与女人交欢的滋味。”
  是吗?六年?她紧紧闭上眼。
  为什么他所指的时间,每件事的转变都一定是“六年”?每一次的提起都像被施恩似的,让她的心复加沉重。这辈子有还清他的一天吗?她还必须为每一次的“六年”感动几次?
  “你不公平!也许你爱了我六年、为我牺牲良多,但我都不知道,不要每次都拿这个来让我无措。你知道我已经觉得作牛作马都还不清了吗?”
  “我不是在给你压力,何况你的情感已归属我之后。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告诉你我的忠实,一如你的清白一般不容亵渎。方筝,对你对我而言,这才是该坦诚的;你的过往,我的过往,独立的个体所呈现对情感的忠实。”
  方筝半坐起来:
  “你没给我准备的时间,我没法子这么轻率与人裸裎相对,我没有心理……”
  他打断她:
  “你爱我吗?”
  突兀的问话让她愕住不已。爱?他们之间已进展到最深的那一步了吗?
  不,她不知道:
  “别问我无法回答的问题。太快了,别拿你的六年来压我,我认识你才四个月,正常人交往至少要一年以上,我不认为——”
  “我不接受拒绝。”他狂吻住她。
  男人野蛮起来都是堵住女人的嘴再上下其手吗?
  方筝直觉地伸手抵住他胸膛。她可以给他过肩摔的、她可以呼救、可以按下保全钮让一卡车保全人员前来,可是她被他撩起的火热,已让大脑丧失指挥的功能。
  也许她尚未深爱上他,但她的身体并没有拒绝他的触碰。这个认知令方筝讶然不已。
  难道她对男女之间的欲望也存着好奇吗?她迷惑了。任由他脱下她的上衣,他的挣扎全部停止,混沌地看着他邪恶的挑情。
  风御骋因她的静止而放开她的唇,在她耳边低喃:
  “来吧!看看你对我的情感能深到什么地步,如果你不试,又怎么知道你的身体愿不愿意让我占有?我发誓,只要过程中你发现自己并不喜爱,我可以立即停止。”
  方筝迟疑地看他,轻声道:
  “我从未有过这方面的幻想。”
  “那么,允许我来教你。”他完全退开,让他们之间有半米的距离,双手亦没有再碰她,面对着面,他等待她的应允或——驱逐;虽然在方筝看来比较像伺机而动。
  好吧,有何不可呢?
  就让这一夜来让她肯定自己爱不爱他了,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我必须先警告你,我的身材不会太令人满意。”
  “等我检查过再下定论如何?”
  他淡淡一笑,一把拉她入怀,初时稍歇的狂热烧得比刚才更狂烈,方筝终于是他的了……
  感觉并不糟,方筝必须承认。如果她不是个花痴,就想必对他有更深的情爱存在吧!否则不会轻易瘫软在他怀中。
  性是爱的完成吗?还是性是爱的证明?
  明天过后,她得想一想才是……此刻的燃烧灼烫,不容许她有思考的空间。
  她想,她可能会喜欢上这种刺激的运动,如果下次的疼痛可以少一些的话…… 

7

  相当好笑,前一刻方筝原本还在担心自己脖子上的吻痕无法见人,怎知在见到她的万能秘书之后,反而消除所有不安与羞涩,兴致勃勃地逗起了她的秘书来了,不小心抓开李乃君的领巾,才知道她脖子上的红印不比她少,真是值得安慰,昨天与男人鬼混的人不止一个。
  “谁是你的真命天子呀?”方筝一点地不掩藏自己脖子上的两点瘀痕,流气地调笑美人秘书,只见李乃君的脸已充血到快要发紫休克的地步。
  “那谁又是你的入幕之宾?风御骋?”
  “是呀。还会有谁?”
  李乃君看着方筝落落大方,自己也就力图镇定了,否则害上司笑到中内伤不是尽职下属该做的事。
  “他要我嫁他。”她苦恼地叹息。
  方筝脸色一整,如临大敌地戒备道:
  “嫁就嫁,没有关系,但他休想挖你去他公司做事,否则我不会让你嫁人。”
  李乃君娇嗔怒叱道:
  “你巴不得我嫁人呀!一点也不关心我爱不爱他。”
  “事实不就在那儿了,你不爱他怎么可能会给他碰一根寒毛?更别说全身上下给他碰光光了。”
  “我……是不得已的!我才没有!”
  方筝打量着李乃君的气急败坏,深思着相同困扰住自己的问题。上床与爱是有必然关联的吗?
  在旁观者的身分时,方筝看得一清二楚.相信李美人绝对逃不开陈颐允的情网了;否则倘若无情,就不会有机会开始。
  那么,同理可证之下,她的情况应该也可以做如是解吧?是吗?在相拥而眠至天明,乍醒的一刻没有悔怨就该代表她至少是爱他的?爱情有来得这么轻易吗?还是她一直认为千辛万苦得到的爱情才算真实隽永?
  她的爱情来得太轻易,无理由地被爱了六年。风御骋的付出是动人的,但单方面而言,她似乎只有被动的接受,看着有个男人拿她当做宇宙的中心点去珍爱。
  奇怪,她哪来的魅力?还是当初那张照片恰巧被下了咒,可以让人得失心疯?
  那她是爱他多一些,还是感动凌越一切?
  老天,大清早不该虐待大脑去想这种理不清的事!用她简单的二分法来谈,后悔不后悔如果可以代表爱与不爱,那她就只能暂时说是爱他的吧!目前为止,有这种粗率的结论就够了。
  “方筝,老板!你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
  李乃君的娇叱声只差没穿破她耳膜,方筝跳开一大步,故作惊惶道:
  “完了,母狮的原形毕露,居然正巧住在河的东边,这下子陈家才俊男没救了!”
  羞怒交加的李乃君开始考虑着K昏上司所须负的刑责;没有刀子可以磨,磨牙总成吧!
  “我才不嫁!我打算一辈子老死在方家,顺便A来一口上好的柳州桧木棺材来长眠。”
  方筝哈哈大笑,双手举高道:
  “OK!我道歉,下次记得提醒我,恼羞成怒的美人不能惹,更不该在美人失身的第二天调笑于她,哎呀!”不知死活的调侃,当然手脚要俐落一点,在美人扑杀而来时,她往右边跳开好大一步。
  收势不及的李乃君只能低呼地住门口跌去。完了,她的一世英名——这死方筝居然没拉她一把!
  一双有力的手臂承接住她所有的体重,并且搂她入怀。
  她低喘地抬头,见到的正是昨夜与她度了一整夜的男人。反应是立即的,她跳开好大一步,企图以公事公办的平板面貌对抗陈颐允的灼烫眼光。
  “总经理,我们九点十分与东升公司有个会议,这正是我刚才所报告的。”她丢过去一记死光。
  方筝搔了搔头发,抓过今天的行事历。果然有东升公司的会议要开,不过……方氏企业的总经理办公室不是任人随便上来的吧?这陈颐允就这么直捣了上来,未免太过失礼!是来英雄救美呢?还是思念难耐?
  “陈董事长,你是特地上来通知我下去开会的吗?这怎么好意思?”
  陈颐允冷冷看她一眼,倏地一把又抓回李乃君入怀,那种占有的气势真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如果你调戏我的女人够了,那么相信这个会议不会有人迟到。”
  “陈颐允,你……谁是你的女人!”李乃君直推着身后那具死抱着她的身体,却怎么也推不开。
  方筝翻了翻行事历:
  “你想先办公事,还是私事?我都有事要与你谈。”
  “真巧,我也有。我在楼下的会议室等你。”说完,死命搂着佳人挟持住楼下而去。
  挣脱不开的李乃君只好努力尽职地在挣扎中报告:
  “会议流程与文件都放在电脑桌上,今天与会的除了东升公司之外。尚有“远峻工程”
  的代表孙俪小姐,与东升公司有互利的合作关系,他们一同前来是为了谈八七0六档案的工程合作案……”
  她能说的也只有这么多了,电梯门关上。方筝掏出白手帕挥了挥,祝她一路顺风,虽然在自家公司看着秘书被鲁男子掳走,见死不救不像什么英雄好汉,但方筝决定放过这个小小的侮辱。恋爱中的男女少惹为妙,否则接下来她哪来的筹码去与陈颐允谈乃君的工作归属地?
  还有五分钟的时间供她浏览档案资料,得感谢万能秘书精简扼要的报告,让她能马上知道东升公司与远峻工程的背景与资产,及种种该知道的事供她评估。
  这个孙俪小姐,倒也真是个不得了的人物。远峻工程涉足的事业可不光是公共工程或建设而已,种种投资的事业可多了,并且目前为止没有一项亏损过;可见此姝的幕后想必养了一票厉害的智囊团。以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而言,当然会让人因这种成就而咋舌!
  如果她打一开始步入商界就挟着取之不竭的雄厚资金,那么她的来头必定是响叮当了。
  既然如此,台湾这一小块鸡肋之地,有值得她来投资的可观利润吗?尤其她手中这个小工程。
  为什么她会觉得内情并不单纯呢?
  *    *    *
  方筝的记忆力一向不差。所谓的“不差”,是只要她见过的文字或种种人事物,必定会留有七分的印象,不会忘掉,所以——她见过孙俪,这个美艳清冷的女子,也就是上个月在欧式自助餐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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