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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丑小鸭也吃香蕉(晋江重生好文完结)-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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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天早上,周潇雅在米粥和面包香味中醒来,睁大双眼,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墙壁,熟悉的床单,咦,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摸摸头皮,她掀开床单爬下床,诶?连睡衣都换了?难道老妈提前回来了?她趿着拖鞋,扶着额头,缓缓地走出房间。
  离客厅越来越近,香味就越来越浓。摸索着走到客厅门口,她愣住了。
  桌子上,摆放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摆在它隔壁的,是燕塘草莓酸奶。在粥和酸奶背后,是面包和蛋挞,包装着它们的透明塑料盒,也遮挡不住香味四溢,熟悉的“采蝶轩”三字,十分显眼。
  然而,对于食物,周潇雅第一次失了兴趣,她的所有注意力,都停在桌旁,椅上,右腿幽雅地搭在左腿上,双手抓着报纸,头昂得直直的,悠然的目光正从手中的报纸落到她脸上的,那个男人身上。
  “醒了?”他开口问道,嗓音里的从容和淡然随之而出。
  她没有回答,傻傻地看着他。
  “当当当…”正好此时,墙壁上的古老木挂钟响了,每一次声响,下摆都要摇一下,扬起的尘埃浮到空气中,然后又慢慢地飘落。
  挂钟响了十声,当第十声消殆于空中时,周潇雅像离弦的箭一般奔向焦翔,他还坐在椅子上,她已经整个人压过来,“砰”的一声,她撞入他的怀中。
  猝不及防。
  一如她悄悄地进入他的生命,偷偷地进驻他的心脏那样,既猝不及防,又防不胜防。
  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熟悉的味道再次充溢于她的鼻孔。四肢像八爪鱼一样摊开同时抓住他的身体,他被迫向后挺,这个姿势,着实难受。
  但是,所有难受,都因为她下面的话,值了。
  她说:“我想你,好想你。”
  
  。
  
  甜蜜包围着他的心脏,欢乐萦绕着他的灵魂。
  他“噗嗤”一笑,所有的不忿,不安,不快,不满,都消弭于这句话之后。
  “倒让我想起了张艺谋的电影。”
  想起那句惊倒世人,惊鸿一瞥,惊才艳艳的“安红,我想你”。
  但某人却岿然不动,她以一个高难度的姿势趴坐在他怀里,没有回应,只是时不时地抖两下。
  直到焦翔感觉到肩膀处有点湿润,他才发觉,某人,好像哭了。
  “小雅,你怎么了?”抓住她的肩膀,把小雅移出怀里,焦翔大惊失色,对面的她,泪水涟涟。
  “小雅?”怯怯地再喊一声,周潇雅还在抽泣着,因为他的关心,她竟然觉得越发委屈,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有点像十多岁时,石靖堂骂她,她觉得委屈不忿,拉开嗓子大哭的情形。不过,石靖堂那时是直接忽视她,因为他经验丰富。而对此毫无准备得焦翔,则被她的狂吼狂叫吓了一跳,差点把她摔在地下。
  “你倒是说怎么了啊?”闷骚男被小白女一吓,都不敢闷了。
  周潇雅困难地吸吸鼻子,平复情绪:“都怪你!”
  “我?”
  “对”
  “那你说说,我哪里得罪你了?”焦翔大概猜到她哭的原因,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都怪你不把实情告诉我!”
  “那你现在不都知道了?”他飞快地说着,把焦点转移:“而且你知道后更不好受吧?”
  她垂下头,当是默认了他的话。的确不好受,十分不好受。从商场的角度而言,她既不能说焦翔错了,也不能说王梓达坏人,他们都有自己的价值选择,而她却不能用人情的角度去评价之。
  “你那天一声不吭丢下我就走!”她闷闷地说着。
  “小雅,如果那天我不走快点,我肯定会忍不住把实情告诉你。那你又该如何处理?怪我?还是责骂王梓达?还是帮助王梓霄?我说过,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被公事所影响。”他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周潇雅抬头看他,发觉他的眉角,有抹不去的疲惫。
  她的手爬上他的脸颊,手指轻柔地抚摸着他的皮肤。
  良久,她终于停下,重新倚回他怀里:“我只是想,可以和你分享和分担。”
  “你不知道,你的快乐和开心,就是和我的分享对我的分担吗?”
  他殷殷说道,耳朵磨蹭着她的额际,慢慢地,缓缓地,一下下地来回,说不完道不尽的柔情蜜意。
  一男一女,独居一室,耳鬓厮磨,暧昧渐渐地酝酿着,激情慢慢地燃烧着。
  “小雅…”焦翔沙哑着声音,喊道,呼出的气擦过周潇雅的耳边,痒痒的,很不好受。
  “嗯?”
  “还气么?”
  她摇头:“不气了,我…”
  “对不起…我…”还有两个字未说出来,焦翔就迅速地打断她:“太好了。”
  “那你起来吧,我的腰快断了。”
  &%¥¥#@*&%%!&@*!
  
  。
  
  周潇雅站起来后,被焦翔赶回卫生间换洗漱和换衣。出来的时候,脸色忽然变得很沉。
  “怎么了?”他把面包拿出来,讶异地问。
  “是你把我的衣服脱了?是你替我换的衣服?”
  顿时了然,焦翔眯眼一笑:“你说呢?”
  “你!”她气得扑过去,压在他身上,狠狠地抽打。可是,双拳难敌两手,好男不与女斗,焦翔一手抓住她挥动的两只拳头,一手把她圈在怀里,贴着她耳朵,笑:“别担心,我会负责的…”
  “你拿什么负责!”她说得气愤,可心里,谁知道呢?
  ╮(╯▽╰)╭
  就在两人把将动作推向更猛烈的时刻,周潇雅的电话,响了。
  “蒸糕包,蒸糕包,蒸糕on the way…”铃声欢快地唱着。
  “别闹~!”周潇雅推开焦翔,严肃道,焦翔的嘴角抽搐了好几下。
  “喂,梓霄!”
  过了一会。
  “你说什么!你要辞职!?”

作者有话要说:刺猬(xxxxx969) 18:56:20
圣诞节是别人的节日,我的折磨
阿锋(xxxxx795) 18:56:40
圣诞节是别人的节日,我的痛苦
张张(xxxxx374) 18:57:08
圣诞节是别人的节日,我的无语
OS:放到天涯,又是一强帖!

╮(╯▽╰)╭更新迟了,说声抱歉,但我爱你们哦。




番外三 月球上的人

  
  很小很小的时候,王梓霄就听说过小王子和玫瑰的故事。
  小王子很爱他的玫瑰,他们一起,每天看43次日落。后来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后来的后来小王子明白了玫瑰也爱着他,再后来的后来,小王子选择死亡,回到他独一无二的玫瑰身边。
  王梓霄知道他有很多,但却没有玫瑰。
  他有一个很有钱的家庭,有一个不爱笑的父亲,有一个很美丽的母亲,有一个很厉害的哥哥,他还有许多许多,可是,事实上,他却觉得其实什么都没有。
  7岁的夏天,父亲已经决定留在北京发展他的事业,母亲赴京照顾他,在王梓霄的观念里,他一直觉得他的母亲真是深爱着父亲,无论何时何地,她都要和他在一起,以至王梓霄日后长大成人,都对这类女生退避三舍——他敬佩这样的女子,却不欣赏这样的母亲。母亲走了之后,只留下哥哥和仆人照顾他。
  夏夜暴雨,哥哥自修未归,他一个人呆在偌大的客厅。狂风厉雨,雷鸣电闪,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的风景——树被风吹得快要倒下,雨水是“咚咚咚”地落下,声响巨大,王梓霄竟觉得十分自在快乐。他想,如果我是一尾鱼,那么此刻我必定撞破玻璃,跃身雨中,遨游天下。
  那晚直到雨停,哥哥才回来。他走到王梓霄身边,摸摸头,问:“梓霄,怕不怕?”
  怕?当然,不。
  王梓霄不爱说话,王梓达皱皱眉,转身就走。
  第二天,他带王梓霄去看医生,医生问了他很多问题,但王梓霄没多理睬。他不想回答。
  那个医生很烦。
  哥哥带他回家,不久,母亲就回来了。她抱着王梓霄,力道大得几乎要将他挤进她的身体。她的泪水沾湿了他的脸颊:“梓霄,妈妈不好。别怕,妈妈一定会让你好起来的。”
  王梓霄想,大人真奇怪。
  他们说他有忧郁症。
  什么是忧郁症?他觉得自己很好,有病的是他们。
  
  。
  
  哥哥去了北京念书,妈妈留下来照顾他。她爱带王梓霄去很多人很热闹的地方,这是他最讨厌的。他喜欢安静,他喜欢自己想自己的事情,他觉得一个人的世界最好。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几年,直到那日午后,周潇雅的出现才被打破。
  竹林里的幽静被一个怯生生的软绵绵的声音隔绝开去,王梓霄抬头瞄了她一眼,她拿着咖啡猫玩偶,用讨好的目光看着他。她长得很好看,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粉红的脸颊,笑起来像个洋娃娃,只是,衣服和手脏了点。
  她在邀请他一起玩。
  他想,如果她再干净一点,他就跟她说话。
  接下来几天,她依旧乐此不疲地找他一起玩。她带了故事书来,带了机器人来,可还是那么脏,手心里总是沾满泥,直到第三天,她递给他一本漫画书,他发觉她的手心粉嫩白皙,才接了过来。
  然后,她就成为了他一辈子、永不分离的好朋友。
  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一起闯祸,他们一起大笑,他们一起垂泪。
  20岁的时候,她即将高考。她牵着他的手,笑眯眯地说:“梓霄啊,要是我考不上大学,你怎么办?”
  彼时,他已经不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子。他也会淘气,他也会调皮,他终于成为了正常的爱说爱笑爱吵爱闹的男生。他反问:“你考不上?关我什么事?”
  “我妈说,要是我考不上就让我嫁人去…”她敛下眼皮,忧愁地说。
  嫁人?
  他震惊了,她才多大?
  “所以我一定要考上!”她信誓旦旦道。
  他沉默了。
  在这刻,他意识到,她终究会嫁人,也终究会离开他。那时,他和她,就再也不能像现在这般亲密了。
  他看着她,说:“小雅,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什么呀?”
  “如果你30岁还没嫁,那时我也还没娶,那我们就凑合吧。”
  这是一句夹带着玩笑的认真话。
  周潇雅愣了一下,过了一会,点头,微笑,翘起的嘴角流露出少女的童真。
  “好啊。”
  
  。
  
  但是,他和她的约定,永远也不可能成真了。
  周潇雅和焦翔,走到了一起。
  一开始,他之所以那么极力地反对,除了对焦翔的不信任外,私心更占了绝大一部分。他承认,他爱她,且他对她的爱,并不比焦翔对周潇雅的少,而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爱,并非如男女情爱灵欲般肤浅,却是渗满了他对她的情谊,亲爱,不舍,依恋,信赖和依靠。如果非要计算这份爱里男女之情所占的比例,他承认,有的,男与女之间,没有绝对的纯净的友情,只是这样的爱,并不多。所以,到后来,亲眼看到焦翔对她的好,对她的宠,他很自然地放手了。
  可是没想到,他睿智的,聪明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哥哥,竟然也爱上了她。
  王梓霄从不怀疑周潇雅的魅力,她实则是一个很有能力和潜力的女孩,但性格里的散漫和任性决定了她不会向女强人或者企业家等成功人士迈进。
  他喜欢她,更喜欢她的散漫和任性,不容人去破坏。
  他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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