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印顺法师-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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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法本来如此,所以能证得此无优劣的平等性,就能实现常住涅槃。如有优
劣,即有无常变化,即不是涅槃了。由于一切法的本来平等,所以能证的“智慧”
也就“平等”,称为平等大慧。平等有普遍的意思,智慧达一切法平等,遍一切
法而转,所以有平等智。以此平等大慧,断一切烦恼过失,得大解脱自在,所以
“解脱”也是平“等”的。约智证离垢所显的“清净”法界说,虽随智而似有分
满,而实本性清净,也是平“等”的。智慧等是般若德,解脱等是解脱德,清净
等是法身德。从此三德的平等,显得大般涅槃的常住究竟,所以大般涅槃经说:
涅槃是三德秘藏。这三德的平等,从法性平等无优劣而显。所以在无二的法性中,
一切智慧,一切解脱,一切清净,都圆融不二;不即不离,相摄相入,而名大般
涅槃。三德一一是绝对究竟不二的,所以如伊三
点,不一不异,不纵不横(宝性论引此文,明智慧解脱法界的不离”。“是
故、涅槃”是“一味等味”的,即所“谓解脱味”。一即不二,等即平等。不二
平等,也即是圆满究竟。味,显涅槃是安乐自在的。一切圣者,以证得此法味为
究竟;究竟,即是平等不二。如江湖河池的水,一经流入大海,即成同一鹹味。
众生流转生死时,千差万别;到得究竟涅槃,唯一平等的解脱味;涅槃即在此解
脱上显出。这本为阿含经旧说,但今从般若、解脱、法身的三德平等,以明涅槃
的一味等味。显示了究竟常住的涅槃,非二乘所见的灰身泯智可比。
辰二明无余断惑巳一不断之过失午一总说‘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
不得一味等味,谓明解脱味。何以故?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过恒沙等所应断
法不断不究竟。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故,过恒沙等法应得不得,应证不证。’
上文出究竟涅槃体相;但无明住地不断,即不能证得,要无余断惑的佛地,
才能圆成。所以说:“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的话,就“不”能“得一味等味”
的“明解脱味”。明就是般若。前文说解脱味,依宝性论所引,也是明解脱味。
本来,涅槃是不二而备三德的,所以或简说解脱;或说般若(明)解脱;或详说
般若、解脱、法身,意义并无不同。“无明住地”如“不断不究竟”,因为它是
烦恼根本,所以“过恒”河“沙等”的烦恼──“所应断法”,也就“不断”了。
如“过恒沙等所应断”的烦恼“法,不”能究竟“断”的话,那“过恒”河“沙”
数的一切功德“法,应”该“得”的也就“不”能“得,应”该“证”的也就
“不”能“证”。应得不得的是无量道;应证不证的是无量灭。烦恼与道是相违
的,道修成了,烦恼就灭;烦恼起了,道就不能修得。又烦恼与灭,也是相违的,
证灭必然断烦恼;烦恼不断,即不能证灭。所以,这里总括的说:无明不究竟断,
就不能断一切烦恼,也不能得一切(道与灭)功德。
午二别说‘是故无明住地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彼生心上烦恼,
止上烦恼,观上烦恼,禅上烦恼,正受上烦恼,方便上烦恼,智上烦恼,果上烦
恼,得上烦恼,力上烦恼,无畏上烦恼。如是过恒沙等上烦恼,如来菩提智所断,
一切皆依无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烦恼起皆因无明住地,缘无明住地。世尊!
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这里别说不断的过失,且重在烦恼滋生一边。
“无明住地”含摄一切微细的所知障种,烦恼习气,故称为“积聚”。经论
说阿赖耶无始来为一切过患所积集;说阿赖耶为过失聚,也与此意相同。过失聚
的无明住地,“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这句话,可这样的解说:生一切修
道断烦恼──上烦恼。简单的说,生起一切随烦恼;这一切随烦恼,为修道所断
的(唐译缺修道断烦恼句)。此中说的修道断,并非与见道所断相对的修道所断,
是泛指道谛应修的修道。修道与随烦恼相违,有随烦恼,即障修
道;修道即能断此随烦恼。约别义说,今不论一般凡夫所有的烦恼;然二乘
圣者,得无漏道,而有根障,定障,不能得佛一样的深定,大智。声闻学者称此
为不染污无知,今即说为从无明住地所起的随烦恼。使二乘及菩萨的修道,不得
究竟圆满,不得无余清净。这种障于修道而为大乘不共修道断的,即所知障。
“彼生心上烦恼”下,共有十一句。彼,即无明住地,上烦恼是随烦恼。心
上烦恼,是障心的烦恼。或可说,心本性净,修道时,障于自性心而不得究竟净
的烦恼。心上烦恼,为总说,因为一切随烦恼,都是随逐心而为烦动恼乱的。其
他十句为别,解义也准前可知。“止”为奢摩他,是寂静的意思。系心一处而不
散动,名止。“观”为毗钵舍那,即分别观察。止观与定慧略同,然古德说:
‘止观为定慧之根’,即止观重在初修。禅与正受,都是修止所成的定。“禅”
那译为静虑,指色界四静虑的根本定说。“正受”,梵语为三摩跋提,或译为等
至,指四无色定及灭受想定说。方便与智,都是修观所成的智慧
。“方便”,梵语沤和,即是智慧的善巧;“智”即般若。二者的不同是:
达诸法真性的是智,了差别事相的是方便。般若又名根本智或如理智,方便又名
后得智或如量智。“果”指声闻果,辟支佛果,以及菩萨的分证果,以道及灭─
─功德为体。“得”约能证能得的得说。也可说:果是道果,得是灭得。“力”
是十力,“无畏”是四无所畏,然菩萨也有十力等。如所说的十一种上烦恼,都
是属于修道的,与定慧修证有关,所以不妨说为修道所断上烦恼。这修道的“过
恒沙等上烦恼”,不是二乘果智及菩萨因智所能断的,唯有“如来”一念相应的
大“菩提智所”断。这“一切,皆”是“依”于“无明住地”所“建立”的;
“一切上烦恼”的现“起”,无不是“因”于“无明住地、缘”于“无明住地”。
总结这一切随烦恼的根源,以显示不断无明的无边过失。大树紧那罗王经说:紧
那罗王会作乐,大迦叶听了他的音乐,不期然的欢喜得起舞。天冠菩萨见了,便
对迦叶说:你是世尊的尊德上座,怎么听了音乐,喜跃得如小儿一样?迦叶说:
我是声闻,对三界的五欲,虽能不染著,但对大乘微妙
功德,还不能无染,这可作为二乘所知障习现行的明证。所以,二乘断三界
内的烦恼障,而于大乘无漏功德,还有随烦恼现行,古人或称之为界外烦恼。
“世尊!于此起烦恼”,这是呼应前文,结示无明住地与起烦恼的差别。上
文,初说住地烦恼有四,次说生起烦恼,四住地及四起烦恼,为二乘所断的;而
接著对论起烦恼与无明住地的差别──心相应心不相应。此中说无明住地及生起
过恒沙上烦恼,为如来菩提智所断,而为二乘所不断的。接著也对论起烦恼与无
明住地的别异。文义影显,实因为初期佛法,但明四住烦恼乃四起烦恼。次于四
住中,别出甚深细的无明住地;从此而又出过恒沙的起烦恼。阿含时举烦恼为见、
爱、无明。五住地说,似即偏据此特胜义,以二乘见道断为见,二乘修道断为
(三)爱,以如来究竟断尽的为无明。
巳二能断之功德午一一切悉断‘世尊!若复过于恒沙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
一切皆是无明住地所持所建立。譬如
一切种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长,若地坏者,彼亦随坏。如是过恒沙等如
来菩提智所应断法,一切皆依无明住地生,建立,增长,若无明住地断者,过恒
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皆亦随断。’
说明无明住地断而一切断,先承前依无明而建立说起。“过于恒”河“沙”
等,而为“如来菩提智所应断”的烦恼“法,一切皆是无明住地所持所建立”的。
建立,是安立的意思,持是持续不失的意思。接著,举喻说,“譬如”谷麦等
“一切种子,皆”是“依”于大“地”而出“生”而“建立”而“增长”的。所
以反过来说,“若地坏”了,从“彼”所生的种子、芽、茎等,也就“随”而失
“坏”了。“如是”下,合法。“过恒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的上烦恼“法”,
既然“一切”都是“依”于“无明住地”所“生”起所“建立”所“增长”,那
末,“若无明住地”究竟断了,从它所生起的“过恒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
自然也就“随”之“断”尽了。三乘所以不能断一切起烦恼,即因未断此无明住
地。
午二一切悉证‘如是一切烦恼上烦恼断,过恒沙等如来所得一切诸法,通达
无碍,一切智见。离一切过恶,得一切功德,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证一切法自在
之地。如来应等正觉正师子吼: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是
故世尊以师子吼,依于了义一向记说。’
上说二乘及菩萨,为无明住地所覆而不知不断,因此三事有余,四事有余。
现在反过来,先说能断才能见;“如是一切”住地“烦恼”及现起的“上烦恼”,
假使能“断”了,那末,也就能证得“过恒沙等如来所得”的“一切诸”功德
“法”。二乘及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所覆障,所以于一切法不能如实知觉;
如来断尽了,所以于一切法“通达无碍”,得“一切智见”,无所不知,无所不
见,成就一切种智。
次说三事无余:“离一切过恶”,即一切解脱;“得一切功德”,即一切功
德(般若);“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证一切法自在之地”,即一切清净──
法身德。王是自由自在;佛于一切法得自在,所以名为法王。主是作得主,
佛能转一切法,一切法随佛转,所以名为法主。如于一切法不得清净,被烦恼所
系缚,即不能为法主法王了。一切法自在地,是佛地,或称为涅槃山,或说为宝
所。法身有二义:约法性说,名一切清净。得最清净法界,由于具一切功德,离
一切烦恼所显,所以法身又即是白法所成身,功德聚名法身。离缚而成一切功德,
法身即一切自在义。
次说四事究竟:“如来应等正觉”,能如上所说的,圆证三德大般涅槃,所
以能真“正”的作大“师子吼”:“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这就是一切苦尽,一切集断,一切道修,一切灭证的四事圆满。三德为佛内证功
德,表示出来,就是宣说我生已尽等。“是故,世尊以师了吼,依于了义一向记
说”,总结如来的究竟。惟是佛,才能一向肯定的作此了义彻底的宣说。阿罗汉,
虽也如此说,其实是少分的,不了义的,还须要解说。上来,广明二乘的三事、
四事不究竟,佛的三事、四事究竟,根本在无明住地的断
与不断;不断无明住地,有变易生死,恒沙烦恼,不具一切功德;断无明住
地,就没有变易生死,断过恒沙上烦恼,得一切功德。无明住地是所知障,是声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