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印顺法师 >

第13章

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印顺法师-第13章

小说: 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印顺法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萨都不能相比。更“何况二乘”!金刚经说:释迦牟尼在然灯佛所得无生法忍,
胜前所行一切功德。大乘初学的有漏心行,不如得般若的无漏行;最后身菩萨,
不如佛;这是大乘经的共义。这不是权实或了不了义的问题,是初学、久行、圆
证的问题。二乘证涅槃,自以为究竟了,其实没有成佛以前都是不究竟的,所以
否定他,二乘非真实,佛乘是真实,会归于一乘。菩萨从来没有自以为究竟,以
成佛为究竟,这何须说权说实?怎能以初行为权教,久行为实教;或者久行为权
教,圆证为实教呢?那些自称实教圆教的学者,难道就没有初学久行等分别吗?
一般人每引此等经,明大乘不是究竟的,而说离大乘的一佛乘,实在不对!依上
面的三喻,可见摄受正法的大乘实证,胜过五乘共的人

  天法;三乘共的二乘法;而且也胜过初学菩萨的大乘。此三喻,文从舍身命
财的大精进来;然义与本章相关:如摄受正法即正法,今以大力士为喻;摄受正
法即波罗蜜,今以牛王为喻;摄受正法即摄受正法者,今以须弥山王为喻。

  壬三劝学‘是故胜鬘,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教化众生,建立众生。如是
胜鬘,摄受正法如是大利,如是大福,如是大果。胜鬘!我于阿僧祇劫,说摄受
正法功德义利,不得边际,是故摄受正法,有无量无边功德。’

  总结本章,劝弘通修学。“是故胜鬘!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教化众生,
建立众生”。法华经说:‘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即’欲令众生开示
悟入佛之知见’。法华经的佛之知见,本经名摄受正法,诸佛实知实见的,即此
摄受正法。所以应约法华四事,释此经三句。发明义理,或指示修行的方法──
开显正理,示如实行,名开示。教化,即化导众生而使悟解;建立众生,即法华
经的入佛知见,入即证入,住于果证。如来出世,唯以此四为大

  事因缘,所以要胜鬘以此三事化众生。次说:“摄受正法”,有“如是大利,
如是大福,如是大果”。大利,即利益,大福,即福报,大果,即果证。可以说:
开示众生使得大利,教化众生使得大福,建立众生使得大果。“我于阿僧祇劫,
说摄受正法”的“功德义利”,也“不得边际。是故摄受正法,有无量无边功德”。
摄受正法,既有这样的无量无边功德,所以菩萨应该开示、教化、建立众生于正
法中,而众生应欢喜修学。

  乙二如来究竟果德丙一一(大)乘道果

  上明菩萨的因行──归依、受戒、发愿,菩萨所修行事。今即说到如来的果
德,近于法华、涅槃赞叹佛果功德,会归一佛乘。胜果由于修因,所以学佛的,
不应以赞叹如来果德的究竟为满足。明果德又分二:一、一(大)乘道果,二、
大(一)乘道因。真实说来,大乘就是一乘。一乘道果,明佛的果德。显示究竟
的果德,即为了众生的起信修行,所以次明大乘道因。信佛果德,发

  心修行,即大乘菩萨道。在明如来果德中,点出菩萨道因,一切众生有如来
性──即是正法。一切众生无始来摄受正法,是修大乘道因,一切众生由此都可
成佛。所以统论全经,先归信,次受戒发愿,次修行,然后论如来果德;果即一
切众生都有此正法性的圆满开显;所以又依此正法而起信。信、愿、行、果,周
而复始的展转相成:…┌──果←─┐▽│信行│△└─→愿──┘注:此图应为
圆形,箭头方向为反时钟。

  丁一命说‘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

  一乘道果中分四,先命说。前面胜鬘受戒、发愿,是自动的,不由佛说:到
了说摄受正法时,由胜鬘请说,经佛允许而后说。现在将明一乘的果德,由

  佛命令胜鬘说,这不是没有理由的。发愿、受戒,应该自动发心的。摄受正
法,胜鬘虽已修已证,然也还有未曾究竟的,所以须启佛而说。现在将要说明的
是一乘果德,是佛自证;胜鬘虽也曾听闻思惟,但没有自证,所以要由佛的命令,
才敢宣说。

  丁二受说‘胜鬘白佛: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唯然”,是表示答应,唯命是从的意思。

  丁三正说戊一如来果德己一大乘出生会诸善

  正说中有三大科,初一乘章,总明佛果的功德──菩提涅槃,也即是明一乘。
自第六无边圣谛章到第十一谛章明如来境智,即佛知见的境界,也即是明一谛。
自第十一一依章以下明如来藏性。如来智境的一谛,即正法性,一切众

  生本自具足,而为佛果功德的因依;也即是明一依。于如来果德中有二:一、
大乘出生会诸善,二、如来究竟会三乘。

  庚一总会诸善辛一法说‘即白佛言:世尊!摄受正法者,是摩诃衍。何以故?
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说摄受正法,有正法、大乘、波罗蜜三事。上一章,明摄受正法即正法,即
波罗蜜,即摄受正法者;明摄受正法的广大殊胜,即意明大乘。到此,始明确点
出,所以,“摄受正法”是“摩诃衍”──大乘,可视为上来的结论,也据此以
生下文,为一乘一谛一依所本。“何以”要说摄受正法是大乘呢?“摩诃衍”是
大乘的梵语,大乘的所以名大,由于它能“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声闻、缘觉是二乘善法。世间是人天法;出世间是声闻缘觉菩萨法。这五乘善法
都依大乘──摄受正法而出生,如摄受正法即正法中说。

  辛二喻说‘世尊!如阿耨大池,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
世间出世间善法。’

  “阿耨”达“大池”,华语无热池,在雪山香山的中间。本经说“出八大河”,
与涅槃经同。但其他经论,都说出四大河。四大河是:恒河、印度河、缚刍河、
徙多河,这四大河都从阿耨达池流出。现在说出八大河,古来的解说是:每一大
河,又有四支流为眷属,所以阿含、婆沙,都说二十河。今以佛出东方,以恒河
为本,及恒河四眷属河为五;加余方的印度河、缚刍河、徙多河,即成八河。次
合法说:“如是摩诃衍”,如阿耨达池;“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如从大池流出的八大河。

  ‘世尊!又如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
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

  大池喻出生,此种子喻增长。“如一切种子”,种子有根茎等五种,喻五

  乘善法,“皆依于地而得生长”。根等的种子,如不安置在田地里,是不会
生长的。“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都“依于大乘而得增长”。
大乘法如地,世出世间五乘善法如五种子。

  辛三结说‘是故世尊,住于大乘摄受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一切世间
出世间善法。’

  世出世间善法,依大乘而得出生与增长,“是故”凡属修学大乘法的,能安
“住于大乘,摄受大乘”,于大乘法爱乐精进,“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
以及“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这可作二释:一、如依大乘法而住,声闻、缘觉
等五乘法,也自然能成就,如栽竹而鸟自然飞来一样。菩萨住于大乘法中,二乘
等善法也自然成就,不必另为人天二乘善法而修加行。二、大乘法出生一切善法,
菩萨住大乘中,大乘即含摄得人天二乘的善法。二乘等善法,即是大乘的初门。
如法华经,以趣宝所喻而说五百由旬。菩萨经历五百由旬;二乘的三百由旬,不
就是五百的前三百吗?所以从大乘菩萨道的观点,二乘法即

  是菩萨法。菩萨的功德智慧中,含摄了二乘的功德智慧。所以,不是说先学
小乘,再学大乘;而是说,学了大乘法,就含摄得二乘功德。同时,切勿以人天
善法,声闻缘觉法为不足学,这些善法,大乘法中必然具足。

  庚二别会六处辛一总明‘如世尊说六处,何等为六?谓正法住、正法灭,波
罗提木叉、毗尼,出家、受具足。为大乘故,说此六处。’

  这是于五乘正法中,别会声闻法的六处入大乘。有六事,为佛法起行生智处,
名为六处,这都是关于戒律方面的。说如来常住、究竟一乘的教典,都重视戒律。
如涅槃经、大云经等,这应该与重律的学派有关。勿以为大乘是可以轻视戒的!
在一乘中,戒与大乘法不相违。

  六处,是佛所曾说过的,所以说“如世尊说六处”。六处是:“正法住、正
法灭,波罗提木叉、毗尼,出家、受具足”。六处为三对:一、正法住与正

  法灭,为一双。正法,或与像法相对,如说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或总称如
来圣教,如正法灭尽经等说。正法住世,即佛法住世。依声闻乘学者说:出家者
能依戒律和合而住,如法羯磨、说戒等,即正法住世;若出家者不能如法如律而
住,即正法灭。二、波罗提木叉与毗尼为一双。波罗提木叉,译为别别解脱。如
比丘、比丘尼戒经,是一条一条的,能受持此戒,身口意的恶业,即得别别解脱。
如受不杀生戒,杀生的恶业即得解脱。持一一戒,即别别的解脱毁犯恶业,所以
名为别解脱。毗尼,译为调伏,或译为灭。如法律的修学,对于身口七支的恶业,
就能降伏而灭除了。波罗提木叉与毗尼,其义是相近的;不过,波罗提木叉约别
说,毗尼约总论。或波罗提木叉是止持,毗尼不但明止持,还说作持。波罗提木
叉狭,而毗尼含义宽。三、出家与受具足为一双。出家,指离开父母、妻子的家
庭关系;放弃家族的私有财产,从佛受归依,而度著乞食的生活。受具足,是受
比丘、比丘尼戒。具足是圆满的意思,圆满即涅槃,所以或译为受近圆戒。即受
了这种戒,就趋向邻近涅槃。佛说的六处,侧重于

  出家的声闻弟子,但不要以为局限于小乘,因为佛本是“为大乘”法而“说
此六处”的。六处依大乘法而来,为大乘而说,实为大乘的内容与方便,所以六
处即会归于大乘。

  辛二别释‘何以故?正法住者为大乘故说,大乘住者即正法住;正法灭者为
大乘故说,大乘灭者即正法灭。波罗提木叉、毗尼,此二法者,义一名异。毗尼
者即大乘学,何以故?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是故说大乘威仪戒,是毗尼,是
出家,是受具足。是故阿罗汉无别出家受具足,何以故?阿罗汉依如来出家受具
足故。’

  怎知为大乘说此六处呢?先约正法住灭说。正法的住世与灭尽,依大乘说,
“正法住”世,根本就是“为”了“大乘”而“说”的。世间有大乘法,有修学
大乘者,“大乘住”世,“即”是“正法住”世。同样的,“正法灭”,也是
“为”了“大乘”而说。如世间没有依大乘而修行的,“大乘”法即“灭”,也
就是“正法灭”。正法,本约佛的所证说:大乘即正法,大乘行者即正

  法的摄受者。所以正法的住与灭,实依大乘而说。出家的佛子,能依律而如
法修学,大乘法即能住世,并非离大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