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4年第07期-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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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耷拉着脑袋,无心跟她纠缠,穿上衣服后他就去找马老二了。
马老二正和几个男人在喝酒,在他的旁边就坐着张燕。张燕一眼就认出了我叔叔,但她没理他。她朝我叔叔望了一眼,举着酒杯媚眼十足地跟一胖脸男人干了起来。张燕好像早闻到了我叔叔身上的霉气,不值得跟他抛媚眼。过去她见到我叔叔时,不光抛媚眼,还急不可耐地抛出嗲嗲声,装成一只冬天里的春猫。我叔叔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农民,竟把一个风尘女子假装出的一点骚情,看得十分金贵。他自以为是地认为,她对他的依恋,就是别人所说的爱情。我叔叔这个傻逼还曾在唐红的面前吹嘘说,你不爱我,自然有女人爱我。唐红不屑一顾,讽刺他说,别人爱的是你两颗金牙。唐红知道我叔叔在镇里泡了个女人,只是没跟他深究。我叔叔以为会激发她床上的激情,哪怕是愤怒的激情。但是唐红似乎早看穿了我叔叔一肚子的烂水,她既成不了春猫,也成不了愤怒的狮子,躺在床上,身子僵硬地等待我叔叔来使用她。这对一个感受过狐狸般女人的性爱关怀与情调的男人来说,无疑会丧失做爱的激情。因此我叔叔一点也没有干她的意思。
从某种意义上说,唐红跟我叔叔结婚,她爱的也只是我叔叔的两颗金牙。我叔叔的身体里面也就只有这两颗金牙值点钱。过去我叔叔两颗牙齿本来好好的,他把两颗好牙敲掉,镶成金的。对一个曾被别人看成一只土鳖而又好要面子的农民来说,想活体面一点,也只能想出这个歪招。
现在他的身上不光霉气缠身,浑身还冒出了昔日的土鳖气味,除此,还发出了一种酸溜溜的味道。霉气是因为他总是输;土鳖气味是因为他面对马老二,越来越有点直不起腰杆了;酸溜溜的味道显然是因为张燕已另栖高枝,燕子变成了孔雀,并且栖在他对手的高枝上。三味合一,使我叔叔的脸色变换着颜色,像是有一束旋转彩光打在他脸上。
马老二正跟一个瘦脸呲牙裂嘴、鬼哭狼嚎地划着拳,根本没朝我叔叔望一眼。不知是他旁若无人,还是根本就无暇跟他打招呼。我叔叔一言不发,十分委屈地在酒桌旁站了一会儿后,就干脆蹲在了门外。如同哭丧的划拳声从屋子里传出来,使他感到有点心灰。他不知道他还要等多久。他找马老二,不光要赢回一辆完整的翻斗车,还要把张燕也赢回来。我叔叔就是这么想的。他认为只有在赌桌上,才有可能赢回他的钱财;赢回了钱财,张燕也就自然赢回来了。所以他现在根本不去想他在张燕身上受到的伤害。张燕是个女人,女人就跟筹码差不多,你没本钱,是换不回筹码的。
我叔叔的想法里有种哲学味道,但是这味道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我叔叔的发动机变成了一沓比较可观的票子,还不至于灰心到走投无路的地步。他在耐心地等待着马老二。有耐心才会有信心。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但是道理归道理。在赌桌上,我叔叔缺乏的就是耐心和信心,他性子急躁,输了钱,就有点猴急猴急的,沉不住气,越沉不住气,就越输,越输就越缺乏自信心,所以到最后往往输得一败涂地。如果他偶尔赢了钱,就喝三吆五地请人喝酒,兴奋得好像中了大奖。从这点说,我叔叔的义气和面子也是害他的一个因素。而马老二是那种刀尖顶着脖子也要面带微笑的家伙,在赌场更是练就了一种狡诈而健稳的心理素质。我叔叔除了输在心理素质上,还输在智力上,他虽然也狡诈,但是在赌桌上光有狡诈是不够的,有时狡诈过了头,一把好牌也会打成一把烂牌,还得有欲擒故纵的智慧。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叔叔还根本算不上是个赌徒,因为他缺乏赌徒那种心狠手辣的赌性。
在门外,我叔叔一连抽了半包烟,划拳的声音才停息下来。最先出来的是张燕,张燕的脖子上还挂着我叔叔送给她的礼物——一条24K的金项链,耳朵上多了两只铜钱大的耳环,想必是马老二送给她的。张燕吃的用的穿的都是男人送的,我叔叔没少在他身上花钱,用我叔叔的话说,连她使用的卫生巾,都是他亲自给她买的。现在我叔叔看到一身珠光宝气、趾高气扬的张燕,比看见唐红拿着他的钱偷汉养人还难受。张燕说,你怎么还在这儿?我叔叔说,我在等马老二。我叔叔故意装出不看她的样子,实际上他用贼亮的余光把她的妖艳和傲慢看了个够。
接着出来的是马老二。马老二看见我叔叔一副熊样,故意一惊一乍、客气地跟他握了握手。这时我叔叔才感到面子上好看了一点,因为在外人面前,尤其是在张燕面前,让人感到他还是马老二的朋友。跟马老二扯上关系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就像现在的人跟某某县长、镇长扯上关系一样。其实,马老二这只狡猾的狐狸,早已等着我叔叔送上门来了。修理厂的老板当天就把我叔叔卖发动机的事情告诉了马老二。
马老二给我叔叔打了支烟,说,又卸掉翻斗车的哪个部位了?我叔叔没吭气。他不喜欢马老二这种口气。马老二又说,你上次卖给修理厂的两只轮胎我买回来了。我正想组装一台翻斗车呢,下次你直接把零件卖给我,我可以把价出高一点嘛。我叔叔以为他在戏弄他,讪笑着说,别开玩笑了,我还得把我输掉的轮胎赢回来呢。
马老二根本就没跟他开玩笑,他说的是实话。他早在打我叔叔的翻斗车的主意了。虽然他不能一次性把它赢过来,但是一点一点地赢,让我叔叔把它卸成零部件,由他亲自扛过来,更有赢的快感。他扛来一点,马上组装一点,像盖房子一样一砖一瓦地盖。马老二就是这么想的。他还想,由自己亲手组装一台翻斗车,比盖一座房子更有快感。
如大家所料想的那样,我叔叔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果真就把一台翻斗车拆得七零八落地、一点一点地给马老二扛过去了。他一连扛十多次。最后一次是马老二亲自来的,他觉得我叔叔的力气已经无法拖动翻斗车的拖斗了,他开了一辆拖拉机把拖斗拉了回去。
我叔叔输得只剩下了一只不值钱的破旧的备用胎,最后连一个不值钱的工具箱都作价抵了赌债。
我亲眼看见过我叔叔往镇里扛翻斗车零部件时的情景,晚上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他把卸下来的零部件,用一只麻袋装着,像个搬运工人一样,把铁疙瘩往镇里背,行为鬼祟,神态悲壮。在那时,我叔叔已经懒得搭理我不合时宜的问话了。他像一只中了农药的老鼠,恨不得赶紧找个洞钻进去。我叔叔的面子已经像一张破纸了,他还试图躲避我这个对他面子根本不关心的小孩。
可想而知的是,在马老二家的院子里,一辆组装完毕的翻斗车已经悄然诞生。最后一道工序是重新喷漆,马老二按照自己的审美意识,把草绿色的翻斗车喷成了鲜红的颜色,远远看上去像一辆消防车。
我叔叔又成了一只土鳖,即便他依然穿着皮衣,也是一只穿着皮衣的土鳖。他输掉了赚钱的机器,输掉了老婆、情人,关键还输掉了最后的面子。马村人再也不跟他套近乎了,他们说,是农民就应该种地,别指望游手好闲走歪路发财。最得意的是李奎,他说,你狗日的还是回马村挖土吧。
我叔叔肯定不会在马村修补地球了。一个已经被金钱把眼光提升起来的人,是决不会和泥土打交道的。我叔叔抱着一只废旧的轮胎哭吼了一夜后,又从马村消失了。
十年后,也就是到了1996年,我叔叔开着一辆奥迪轿车回来了。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打听马老二的下落。知情人说,马老二的坟上都长草了。我叔叔说,什么意思?我叔叔已经是满口的南方普通话了。知情人又说,他早被政府镇压了。他背了两条人命,打了两枪才断气。我叔叔沉思了一会儿,伤心而无奈地摇了摇头,谁也不知道他复杂的心事。他认为马老二还是个朋友,虽然他输在他的手里,但是马老二身上有种令他羡慕的性格魅力,是个敢作敢为的人物。我叔叔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说,如果不是马老二,他根本不可能混到今天这个地步。马村人已经无法琢磨一个开着奥迪回村的农民了,他们也失去了亲近我叔叔的机会。因为我叔叔当晚就住在了马镇新建的一家最牛逼的宾馆里。
我叔叔在马镇做的第二件事情是,他找到过去熟悉的一个老混子,准备在马镇宾馆大摆宴席。我叔叔叼着雪茄,把一沓票子往老混子手中一拍,说,麻烦你给我张罗几桌酒席,这是给你的辛苦费。老混子顿时哈腰点头,以为天上掉馅饼,刚好砸着了他,一瞬间就变成了我叔叔最忠实的仆人,只是嘴里叫的是老总而不是老爷。在十年前,我叔叔在马镇混的时候,他帮幺四经营过一家地下歌厅——实际上是个吃黑的色情场所,老混子还吃过我叔叔的所谓保护费。我叔叔接着说,你把镇里所有的“鸡”都请过来,有多少人就请多少人。老混子傻了眼,说,马老总,你这是何意?宾馆里有现成的,并且个个都长得水灵漂亮,要享受随喊随到。马老总说,你就按照我的意思去办,这些地方,暗的明的窑子想必你最清楚。老混子不再言语,哈着腰去请客人去了。我叔叔把宾馆的一处豪华饭厅全包了下来,吩咐老板酒菜往最名贵的上。宾馆自开张以来,我叔叔是他们接待的最有气派的客人,自然不敢怠慢。
一个小时之后,饭厅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妖艳而丑陋的女人,浑身冒着土腥味。我叔叔在心里感叹道,马镇的“鸡”比过去差远了。她们看见我叔叔闷着脸坐在那里,个个心里都有个谜:来这么多,你玩得过来吗?正当我叔叔内心充满感叹的时候,从他背后走来了三个穿制服的人。最先看到穿制服进来的是一个穿着皮短裙的女人,她尖叫一声后,很快就从另一个门洞溜掉了。我叔叔还没怎么回过神来,很快就被穿制服的人按在了地上。我叔叔没有叫喊,警察把他铐起来后,他一脸迷惑地笑着说,哥们,你们这是干什么?警察说,少啰嗦,跟我们走!
警察并没有理睬几个“鸡”,她们看了一会儿热闹,就自动离开了,想必他的问题不在宴风尘女人,准备搞集体嫖娼。我叔叔的用意也不在此,他是想通过她们找到张燕的下落报复一下这个只认金钱不认人的女人,根本没有嫖娼之意。
我叔叔根本不知道张燕早被马老二杀掉了。马老二杀张燕是因为他包下张燕之后,张燕和另一个男人胡搞,被马老二发现了。马老二先是杀了那个男人,后来觉得留下张燕等于留下了一个隐患,于是只好接着朝张燕的胸口捅了一刀。
我叔叔走出宾馆的一瞬间预感到,他的命将丢在马镇了。
我叔叔的预料是对的,据说他犯的是本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贩卖毒品罪。
我最后一次看见我叔叔是在一辆开往刑场的囚车上。在囚车上,我叔叔昂着头,表情平静,仔细看,还能看出某种得意之色。我说过我叔叔是个非常要面子的人,他不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让人们看见他萎靡不振、垂头丧气的样子。
那天是马镇最热闹的一天,人们拥簇着囚车,谈论的都是关于我叔叔的话题,他们都渴望最后目睹一眼我叔叔这个传奇人物。
我叔叔的尸体是李奎自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