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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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肘后》,其中有细碎单行经用者,或田舍试验之法,或殊域异识之术。如藕皮散血,起
自庖人;牵牛逐水,近出野老。饼店蒜齑,乃是下蛇之药;路边地菘,而为金疮所秘。此盖
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封矣。颜光禄亦云∶诠三品药性,以本草为
主。道经、仙方、服食、断谷、延年、却老,乃至飞丹炼石之奇,云腾羽化之妙,莫不以药
道为先。用药之理,一同本草,但制御之途,小异世法。犹如粱、肉,主于济命,华夷禽兽
,皆共仰资。其为主理即同,其为性灵则异尔。大略所用不多,远至二十余物,或单行数种
,便致大益,是其服食岁月深积。即本草所云久服之效,不如俗人微觉便止,故能臻其所极
,以致遐龄,岂但充体愈疾而已哉。今庸医处疗,皆耻看本草,或倚约旧方,或闻人传说,
或遇其所忆,便揽笔疏之,俄然戴面,以此表奇。其畏恶相反,故自寡昧,而药类违僻,分
两参差,亦不以为疑脱。或偶尔值瘥,则自信方验;若旬月未瘳,则言病源深结。了不反求
诸已,详思得失,虚构声称,多纳金帛,非唯在显宜责,固将居幽贻谴矣。其五经四部,军
国礼服,若详用乖越者,犹可矣,止于事迹非宜尔。至于汤药,一物有谬,便性命及之。千
乘之君,百金之长,何不深思戒慎邪?昔许太子侍药不尝,招弑君之恶;季孙馈药,仲尼有
未达之辞,知其药性之不可轻信也,晋时有一才人,欲刊正《周易》及诸药方,先与祖讷异
论,祖云∶辨释经典,纵有异同,不足以伤风教;至于汤药,小小不达,便致寿夭所由,则
后人受弊不少,何可轻以裁断。祖之此言,可为仁识,足为龟镜矣。按《论语》云∶人而无
恒,不可以作巫医。明此二法,不可以权饰妄造。所以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九折臂者,乃
成
良医。盖谓学功须深故也。复患今之承藉者,多恃KT 名价,亦不能精心研习,实为可惜。
虚
传声美,闻风竞往,自有新学该明,而名称未播,贵胜以为始习,多不信用,委命虚名,谅
可惜也。京邑诸人,皆尚声誉,不取实事。余祖世以来,务敦方药,本有《范汪方》一部,
斟酌详用,多获其效,内护家门,傍及亲族。其有虚心告请者,不限贵贱,皆摩踵救之。凡
所救活,数百千人。自余投缨宅岭,犹不忘此,日夜玩味,常觉欣欣。今亦撰方三卷,并《
效验方》五卷,又补葛氏《肘后方》三卷。盖欲承嗣善业,令诸子侄,不敢失坠,可以辅身
济物者也。
今按诸药采造之法,既并用见成,非能自采,不复具论其事,唯合药须解节度,列之如
下。
按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汉以前,当言列国。今郡县之名,后人所改尔。江东以
来,
小小杂药,多出近道,气力性理,不及本邦。假令荆、益不通,则全用历阳当归,钱塘三建
,岂得相似。所以疗病不及往人,亦当缘此故也。蜀药及北药,虽有去来,亦非复精者。且
市
人不解药性,唯尚形饰。上党人参,世不复售。华阴细辛,弃之如芥。且各随俗相竞,不能
多备,诸族故往往遗漏。今之所存,二百许种尔。众医都不识药,唯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
,皆委采送之家。采送之家,传习造作,真伪好恶,并皆莫测。所以钟乳醋煮令白,细辛水
渍使直,黄 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螵蛸胶着桑枝,蜈蚣朱足令赤。诸有此等,皆非事
实,俗用既久,转以成法,非复可改,末如之何。又根据方分药,不量剥除。只如远志、牡丹
,才不收半;地黄、门冬,三分耗一。凡去皮除心之属,分两皆不复相应,病家唯根据此用,
不知更秤取足。又王公贵胜,合药之日,悉付群下。其中好药贵石,无不窃换。乃有紫石英
、丹砂吞出洗取,一片动经十数过卖。诸有此例,巧伪百端,虽复监检,终不能觉。以此疗
病,固难即效,如斯并是药家之盈虚,不得咎医人之浅拙也。
凡采药时月,皆是建寅岁首,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
初津
润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今即事验之,春宁宜早
,
秋宁宜晚,花、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尔。岁月亦有早晏,不必都根据本文也。经说阴干
者,谓就六甲阴中干之。又根据遁甲法,甲子旬阴中在癸酉,以药着酉地也。实谓不
必然,正是不露日曝,于卷影处干之尔。所以亦有云曝干故也。若幸可两用,益当为善。(
今按本草采药阴干者,皆多恶。至如鹿茸,经称阴干,皆悉烂令坏。今火干易
得且良。草木根苗,阴之皆恶。九月以前采者,悉宜日干;十月以后采者,阴干乃好。)
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
斤。虽有子谷 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根据此用之。(臣禹锡等谨按唐本又云∶但古
秤
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
,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
者耳。)今方家所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尔。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
须,乃以意裁之。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根据度用之。汤酒之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
散取
不落为度。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
为一勺,十勺为一合。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
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药,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尔。今人分药,
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如黍粟亦然,以
十六
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是也,以二大麻子准之。
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
,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
准之。(唐本注云∶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
丸。今弹丸同鸡子黄,此甚不等。)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 (方汝切)咀(子与切)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
末,此于
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
者。乃得无末,而又粒片调和也(唐本注云∶ 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精尔。
臣禹锡等看详 咀,即上文细切之义,非商量斟酌也。)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
如天
门冬、干地黄辈,皆先切,曝,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逢阴雨,亦以微火烘(火
工切)之,既燥,小停,冷,乃捣之。
凡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称之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此也。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不泥。其
石药
,亦用细绢筛令如丸者。凡筛丸散药毕,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
为佳也。
凡汤酒膏中用诸石,皆细捣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筛令调,并以新绵别裹内中。其雄黄、
朱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根据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
此为
准。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用新
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鱼靳切)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铛器中有水气,于熟汤
上煮,令暖亦好。服汤宁令小沸热易下,冷则呕涌。
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势力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
必悉
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
不必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可当根据此用,皆
应先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祖对切,时者,周时也,从
今旦
明旦。亦有只一宿者。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
之,使沸静良久乃止,宁欲小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
亦令小黄色为度。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者弥佳。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
亦可酒煮饮之。可摩之膏,膏滓则宜以敷病上,此盖欲兼尽其药力故也。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毕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
使沉聚在下不调也。有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尔。
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作汤者,先以水浸令淹浃,密覆一宿。明旦煮汤,临熟乃
内汤
中,又煮两、三沸,便绞出,则势力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黄,旧皆蒸之,今不须尔。
凡汤中用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内余药,不尔,令人
烦。
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锉之;小草、瞿麦五分锉之;细辛、白前三分锉之;丸散膏中,
则细锉也。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栝蒌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破,山茱萸、五
味子
、蕤核、决明子之类是也。细花之物,正尔完用之,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
。米麦豆辈,亦完用之。诸虫,先微炙之,唯螵蛸当中破炙之。生姜、射干皆薄切之。芒硝
、饴糖、阿胶皆须绞汤毕,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烊尽乃服之。
凡用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杏仁、桃仁,汤柔挞去皮。巴豆打破,剥其皮,刮去心,
不尔
,令人闷。石韦刮去毛。辛夷去毛及心。鬼箭削取羽皮。藜芦剔取根微炙。枳实去其瓤,亦
炙之。椒去实于铛中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矾石于瓦上若铁物中,熬令沸,汁尽即止。
石皆以黄土泥包使燥,烧之半日,令熟而解散。犀角、羚羊角皆镑刮作屑。诸齿骨并炙捣碎
之。皂荚去皮、子炙之。
凡汤并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 灰中炮令微坼,削去黑皮,乃称
之
。唯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皮乃称之,直理破作七八片。随其大小,但削除处黑尖处令
尽。
凡汤酒丸散膏中,用半夏皆且完,用热汤洗去上滑,以手挪之皮释随剥去,更复易汤洗
令滑
尽。不尔,戟人咽喉。旧方云二十许过,今六、七过便足。亦可煮之,一、两沸一易水,如
此三、四过,仍挪洗毕,便曝干;随其大小,破为细片,乃称之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须
曝燥,乃称之。
凡丸散用阿胶,皆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
凡丸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若用熟艾,先细擘,合诸药捣,令散。不可
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