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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软星七年-第5章

小说: 软星七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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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间。这一天,疲惫不堪的她来到山脚下,被一群山贼团团围住。恍惚之间,她看见了混在山贼中的男主角,将他错认为自己几百年前的男友,扑进他怀里痛哭起来,随后便因又饿又累而昏了过去。众山贼以为这名陌生女子与男主角之间曾有过一段感情纠葛,便将她接回山寨,有意撮合二人。女主角清醒后发现自己认错了人,不过众人也算有救命之恩,她便在山寨上暂时安顿了下来,帮大家做些家务之事,并在附近继续寻找那名被掳的男童。
  很快她就打探到了同伴的下落,将他从盗墓贼手中解救出来,准备带他一起返回始皇陵。临走前,男主角向她表明了爱意,却被她断然拒绝。虽然这些日子来,她也已对他心生爱意,但她却一直在压抑这份感情,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人生是没有终点的,在永生面前,爱情、亲情、友情,一切的社会关系都会变得毫无意义。即便两人结合,终有一天她也将不得不目送心上人先她而逝,自己则背上沉重的记忆,孤单地在天地之间苟活。与其如此,还不如现在就回到陵墓中去,独守黑暗。她悄然而去,不久,男主角也离开了山寨,四处漂泊,寻觅她的踪迹。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她居住的陵墓,却又不知该如何入内。与此同时,试图窃取长生不老药方的人也在寻找着进入陵墓的途径。为了不让心爱的人受到伤害,他独自一人与他们展开了周旋……
  姚壮宪说他更喜欢第二个版本,可惜这个版本与《仙剑》的世界观没有多大联系。“今后如果有机会自己去做,我还是想把它做出来。”他笑着说。不过,这样的机会或许要等到他退休之后了。


拾、三年巨变


  2001年是大宇突飞猛进的一年,其营收从上年的约5000万人民币猛增至1。2亿人民币,翻了一番还多。与此同时,公司的营业成本也翻了将近7倍,从上年的800万人民币增至5300万人民币。
  这一年的销售冠军非《大富翁五》莫属。《大富翁五》是唯一一款姚壮宪没有参与的《大富翁》游戏,也是这一系列中最具争议的一代。它将掷骰子决定前进步数的传统回合模式彻底颠覆,游戏中所有玩家都是同步实时进行,失去了原有的休闲娱乐的特色。即便如此,《大富翁五》的销量仍好得出奇,两岸三地共售出50万套以上。它也是《大富翁》系列中周边商品最多的一代,推出了矿泉水、拼图、铅笔盒、玩偶等外围商品,大宇甚至还与联邦银行合作发行了《大富翁》信用卡。
  《大富翁五》为2001年大宇的营收翻番作出了不小的贡献,而当年的另一重要功臣当属《轩辕剑三外传:天之痕》。《天之痕》虽然上市于2000年年底,但它的大部分销量发生在2001年。当年大宇还推出了《轩辕伏魔录》和谢崇辉领衔制作的《新仙剑奇侠传》,这也是唯一一年,《轩辕剑》、《仙剑》和《大富翁》三大系列同时有新作推出。
  2001年大宇在产品线方面的另一重要动作是与日本艾尼克斯(ENIX)签约代理《魔力宝贝》。事实上一年前,大宇就已经成立了大宇全球科技,负责网络游戏的运营业务。这一部门也是大宇在之后两年内运营成本急剧增加的主要源头。
  2001年到2003年是大宇的黄金三年,网络游戏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单机游戏也继续保持强劲。这三年台湾的游戏市场却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单机游戏在2001年达到鼎盛后,一路下滑。根据台湾地区资策会信息市场情报中心(MIC)的报告,2001年台湾单机游戏市场的规模为32亿新台币(约合7。4亿元人民币),之后便每况愈下,三年内萎缩了一半。萎缩的主要原因是网络游戏的冲击。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大陆这边,2001年,中国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为3。1亿元,首次超过单机游戏(2。3亿元)。2002年7月,《大富翁六》发售的同一月,盛大网络代理的《传奇》在线人数突破50万。与台湾不同的是,网络游戏的崛起并未立刻引发大陆单机游戏市场的溃败。2001年,大陆发售的单机游戏为313款,2002年这一数字增加到397款。
  此时的大陆已经成为大宇不可或缺的一块市场,单机游戏正值鼎盛,网络游戏也初露锋芒。2001年,大宇在大陆先后成立了三家子公司——上海软星、北京寰宇之星和网星艾尼克斯。8月,上海软星成立。11月,大宇与风雷时代、宇峻、弘煜和奥汀四家台湾游戏公司合资成立北京寰宇之星,作为这五家股东公司的游戏产品在大陆市场的唯一代理出口。同月,大宇同日本艾尼克斯合作,在北京成立网星艾尼克斯,进军大陆的网游市场。在当时的软星看来,在台湾已现衰落之势的单机游戏,在大陆似乎仍会有所作为。
  这一希望很快破灭了,2003年,大陆的单机游戏市场急转直下。这一年发售的单机游戏数量仅为194款,比上年减少了一半,市场规模也比上年减少了1/3。“人才、市场、资金、玩家的关注,到了2003年,仿佛一下子就消失了。”姚壮宪回忆说。2003年之后,随着中国政府对单机游戏的监管力度加大,单机游戏在大陆更是一蹶不振,2004年发行游戏数量为116款,2005年更是降至史无前例的35款。而盗版和伪正版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改善,从《大富翁》和《仙剑》的销售中,软星第一次体会到了大陆盗版的猖獗。张孝全在《仙剑三》发售后的一次访谈中说:“我们的仙三标准版卖出了30万套,研发人员有时候就会自我安慰,实际我们卖出了300万套,这样就有了继续努力的动力。……游戏的研发人员也要过日子,我们剩余的钱为了下一部作品还要做紧缩。”在刚刚上市的《仙剑四》的隐藏对白中,张孝全放入了一句措辞激烈的话——“众人皆醒汝独昏,人皆食毂君食屎”,就是送给盗版的。
  如果撇开监管和盗版的因素,2000年刚进大陆时,软星在市场方面的竞争对手是欧美单机游戏,人力方面的对手是本土的单机游戏研发商,这两者对当时如日中天的大宇来说均不足为惧。而到了2003年,软星的对手突然变成了网络游戏,其可怕之处不仅仅在于它对资源的大量吞噬,更是因为软星乃至大宇都对这个新对手一无所知。那一年,北软和上软流失了不少人才。


拾壹、无法慰亲旁


  《仙剑二》上市后所受的种种非议,也对上软开发中的《仙剑三》造成了无形的压力。事实上,从《仙剑》系列被交由上海软星开发之初,质疑声就接连不断,包括来自总部的质疑。“那时候上软还没有作出成绩,真的是每天挨炮轰。有人说张毅君的做事方法有问题,公司会垮掉;有人说张毅君没做过RPG,RPG会烂掉;还有人说内地开发人员水平不行,会把仙剑做垮掉。”谈起那段往事,张毅君仍有些愤愤不平。那时多亏姚壮宪向总部担保,上海软星一定能把《仙剑三》做好,才顶住了总部的压力。
  上软成立之初,总部拨了65万美元(约540万人民币)给张毅君,之后再也没有追加过任何资金。《仙剑三》的开发成本为300多万,之前的《汉朝与罗马》以及两款被取消的项目加在一起,成本有100多万,再加上开办公司时的各种开销,在《仙剑三》将要完工前,这540万元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压盘前一个月,张毅君心里一直七上八下。那时美术有很多样稿要打,一天,财务总监突然跑进张毅君的办公室,对他说:“副总,彩喷打印机的墨盒用完了,公司没钱买了。”张毅君叹了口气,心想:“终于走到了这一步。”于是自己掏钱买了墨盒,那一个月,公司的水电等开销都是他自掏腰包垫上的。眼看月底要给员工发薪水了,他的个人积蓄也已经花得差不多,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笼罩着他。终于熬到了同寰宇之星签约,拿到一笔定金,那个晚上,张毅君激动得几乎哭了出来,就像和强敌打仗,弹尽粮绝时,后方突然投了几箱弹药过来。
  2003年7月,《仙剑三》正式发售,本该松一口气的张毅君又开始了同台湾总部之间的另一场“战斗”。为了争取更多的营销预算,争取到更积极的支持,他与台湾总部的营销部门多次“短兵相接”。“那一年我在大宇黑得发亮。为了《仙剑三》卖得更好,我豁出去了,吵啊闹啊。后来总部的很多人一听到我的名字就觉得是个噩梦。”
  这一切努力没有白费,《仙剑三》的销量达到50万套,总收入约6000万人民币,扣除渠道等成本以及台湾地区的销售,留给上软的约有600万人民币,打平了之前的所有支出,还略有盈余。为了加速资金流转,《仙剑奇侠传三外传:问情篇》迅速投入研发,这是一个低成本项目,限定的开发周期为10个月。游戏的最初设计是基于当时上软一名程序员开发的随机生成3D迷宫的技术,设计方向类似“传说”系列的《换装迷宫》。但由于这名程序中途离职,游戏最后只能完全照搬《仙剑三》的引擎和编辑器,只是在外面套了一个新的剧情,而剧情部分又因创作人员的变动而完成仓促,这也是为什么《仙剑三外传》有着剧情苍白松散、迷宫庞大枯燥等缺点的原因之一。
  尽管《仙剑三》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由于它是上软的第一个盈利项目,一方面需要填平公司之前的诸多成本,另一方面张毅君也希望把尽可能多的利润留存下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础。因此,研发人员最终领到手的项目奖金并不多,加之上软一贯的高强度工作,导致《仙剑三》完成后,包括程序房燕良、美术张薇和张天冀等在内的部分骨干成员离去。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都是上软的元老人物,这次出走对团队的士气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在《仙剑忆往十二·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中,王世颖写道:“创作这个作品(编者注:指《仙剑三外传》)的时候,是我的心境最低沉的时候。仙三完成之后,公司走了很多人,不管工作中有多少摩擦和不满,但毕竟是合作过一个项目,曾经并肩战斗过,难免会影响到心情。”正是出于这样的心境,王世颖在《仙剑三外传》的剧情中描述了很多人的离开,除了主角南宫煌之外,最突出的就是徐常卿和司徒钟。
  在《仙剑三外传》的开发进入测试阶段后,王世颖也离开了上软。其间DOMO小组制作人贾卓伦曾驻扎上软,计划接管《仙剑》研发团队,但不久即因家事而被迫返回台湾。《仙剑三外传》完成后,它在大陆的发行又因审批问题而遭遇波折,最终错过了暑期的销售旺季,四个月后才得以上市。接着,上海软星又被王世颖推上了被告席。
  当《仙剑三外传》于2004年8月先期在港台地区发售时,王世颖即发现自己在游戏中的头衔变成了“创意企划”。于是她聘请律师,分别向台湾大宇总公司、上海软星和寰宇之星发出律师函,认为自己在游戏中的署名应该加上“主企划”和“剧情企划”,并要求三公司在简体版本中修正这个错误。2004年11月,《仙剑三外传》简体版发售,署名依然如故。王世颖便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寰宇之星和上海软星侵犯其署名权。此案最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上海软星侵犯了王世颖享有的主企划和剧情企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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