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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博览群书2005年第02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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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化认同、文化保守主义,但中国自由的现代民族国家建设,才是近百年中国问题的核心。内政外交涉及到自由的个体以及共同体的国家利益,它们都是政治与法律相关联的问题,也都是这套书里面隐含的问题。我们国家这么大,而且有这么多年的政治传统,又是在二十世纪后进人现代民族国家的发育之中,这都涉及到中国目前政治、法律的关键问题。我认为,所谓中国问题,与德国问题类似,普通法是好的,普通法的宪政主义作为一种理论资源,我们十分需要,但我们没有英美国家那样幸运。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论宪法政治》里有专门的论述。
  基于上述种种考量,我们试图通过《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来展示两种资源和一个原理,具体说来,就是在经年的努力中使论丛在思想研究的路径上基本包含如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西方古典和现代政治与法律思想的研究。二是中国古典和现代政治与法律思想的研究,它们是从理论上解决中国问题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资源。三是一般政治学和法律学的原理研究或创新。通过对东西方现代和古典思想资源的讨论研究,寻找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一般政治与法律原理,为中国的实践提供理论基础。我想,这是每一个学者的愿望。具体说来,论丛不拘形式,有个案研究、人物专论、学派探索。每个作者都有每个作者的原理,论丛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大家都想追求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一般原理,需要各自结合中国的现实去寻找。“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我们主张社会缓慢的进步,缓慢的进步也是自生秩序,现实如此,理论也是如此。我相信只要坚持下去,三五年下来,我们就有四五十本书,那时再开会议,情形就不一样了。我们是学者,不是鼓动家,学者拿出的东西就是文章、书稿,它是我们的志业,比说其他的废话,干无用的事情更实在,更符合学者本性。
  
  季卫东(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
  我对《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在短时间内有这样的局面感到高兴。关于整体设想和筹划,高全喜的阐述很中肯、也很全面。在这里,我仅谈对这套丛书的意义和我们自己的责任的一点感想。
  中国正面临着社会转型期的各种极其复杂的问题。正因为要解决的问题极其复杂,有些还是史无前例的,特别需要平心静气、深思熟虑。然而,在各种力量的推动下,虽然采取渐进路线,社会主要领域的变化还是有如脱缰的野马。在许多场合,事态的推移过于迅速而让人来不及多想,实践往往走在思想理论的前面。但我们都知道,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决断很危险,没有理论创新的制度改革必然产生缺陷。这就需要有些人能够超越于躁动的现实来潜心思考,而这种思考又不是与现实绝缘的。总之,介于人世与出世之间的学术,超出自我与他者界限的话语,这些是中国目前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摆在我们面前的这套丛书,恰好填补了这个薄弱的环节,视角和立场都设定得不错。
  《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在选题和构成等方面主要与现代化的逻辑相吻合,主要涉及民族国家的建立和改进以及相应的理论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在制度改革方面的确还需要解决许多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就已经提出来了的课题。不过,在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看到中国目前的状况跟二十世纪初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这里想特别强调一下某些不可忽略的不同之处。
  首先是全球化使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虽然WTO体制遭到了挫折,国家间关系和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又重新凸显出来,但从交通、电讯等技术层面,从经济本身的市场运作过程来看,全球化还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人、财、物的跨境流动已经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但也必然会给中国未来的政治运作带来许多前所未有的风险。当然不光是对中国,对任何国家都是如此。这样的风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所以各国的历史经验和理论成果需要充分借鉴,也需要与各国一同探求思想和学术的新范式。如何应对全球化带来新的风险,这就对未完成的现代化国家建设,特别是法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其次还有一个不同,亚洲在经济方面的整合化提出了如何建构超国家的规范秩序的任务。中国的未来走向,中国在二十一世纪的命运,肯定是与亚洲整合,特别是东北亚和东南亚的一体化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1996年以后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方面协作和相互依赖已经是不可逆转了。但与经济相配合的政治方面的协调,包括对亚洲新秩序的基本架构以及各种制度条件的思考和设计却还远远没有成型。从经济上看,中国目前似乎还处于具有比较优越性的位置,并逐步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经济引擎。但从关于政治和法律的理论研究以及制度创新来看,却并不一定能充分适应历史进程的需要。在这个层面上,我们有很多事要做,正在承受很大的责任感的压力。我们能不能应对时代的挑战?能不能在思想理论上为亚洲整合提供正当化根据以及价值论基础?
  与此相关的还有第三个不同,中国政治与法律秩序本身的演进如何与金融自由化等新经济变局相适应。从今年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情况来看,从2005年起的几年之内,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金融资本主义全球体制所引起的问题以及社会深层结构中隐藏的固有问题会逐步呈现出来。根据韩国、日本的经验,在奥运会之前景气上扬,其后经济必然会明显下滑一段时间。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政治的稳定将成为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毫无疑伺,以全球化、区域化为背景来考察有关的内政发展,更需要全方位的制度创新以及相应的理论创新。
  总之,对中国而言,产业化和后产业化正在同时进行,民族国家建设和超民族国家的区域秩序建设也正在同时进行。这意味着不得不在政治和法律方面探求新的范式。一方面,中国在政治和法律的制度建设方面不得不面对许多老问题,与二十世纪初期的状况有很多相似之处。另一方面,中国正面临各种崭新的挑战,社会越来越变动不居、越来越复杂化,而且民族国家体制也已经发生动摇,并不像二十世纪初期那样有现成的模式可供遵循。与此同时,中国似乎还正在亚洲恢复传统的地位和作用,并在全球秩序的重构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不容许有任何犹豫、疏忽以及重大失误。在这里,确实存在着非常艰难的理论困境。《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的现有著述,对上述理论困境似乎还没有充分重视,还没有进行深入的探讨。最后指出这一点来,是希望我们今后共同努力来加以改进。
  
  王 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
  自启蒙时期以来,西方社会的政治学法学方面,无论思想观念还是制度实践,都已经有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方面,他们是先行者。所以,像当代美国的政治理论家罗尔斯等人,更多关注像分配正义这样的问题。国内有一些讨论追随其后,也偏重于这方面问题的讨论。但是有一点不应忘记,罗尔斯等人讨论分配正义有一个隐含的政治前提,而这一前提在中国却尚不具备,因此要讨论社会公正、分配正义,首先要关注要讨论的,还是政治学法学的理论问题。
  大约十年前,我们开始公共理论方面的讨论时,对于英美的普通法宪政主义研究评述比较多,特别是哈耶克一系的理论,觉得这方面的资源对于我们很有启发性,过去国人重视不足。现在看来可能偏了一些。普通法宪政主义在英国的辉格传统看来,是“一宗天降神物”,是英国特定政治历史的产物,也是其他国家难以效仿和移植的。当然作为一种学术资源,翻译和研究都是多多益善,但对于中国而言,我们可能还需要更多关注欧陆的传统。
  中国是东亚地区的一个大国,华夏文明是几千年来基本独立发展的文明。对于回应现代性的挑战来说,要比小国面临的困难更大,在国家构建方面也面临许多老大难问题。仔细反省起来,自戊戌变法以来这一百多年的历史,国人走的是另一条道路,这条道路更近似于欧洲大陆特别是法国大革命的道路,而不是英国那样的道路。二十世纪中国的几次革命,使作为普通法基础的那些制度的与文化的资源,在中国基本上被扫荡的差不多了。这些东西在日本、韩国可能保存的还很多,在中国则早已消失殆尽。如果说在清末民初,实现普通法宪政主义还有其基础的话,那么经历一个世纪的革命运动,那个基础今天已经不存在了,或者说已经失去了类似它在英国那样的社会得以成立的前提。相对来说,欧洲大陆的政治学、法学理论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或许更有启发意义。
  就法国学术传统而言,过去有所谓“政治法”(droit politique)或“国家法”(droitd’état),晚近似乎提的较少了,但是其政治理论和公法理论之间一直没有明确的区分,其边界是非常模糊的。这说明在公法和私法二元划分的欧陆法系中,这种政治法学传统一直延续至今。与公共理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与政治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古人说“徒法不能自行”。就宪法而言,需要制宪权的主体;而从宪法到宪政,则需要一个政治主体,两者都指向了国家。需要国家作为制宪、行宪与推动国家构建的主体,主动地去推动体制的创新,不断完善国家的构建。从这方面看,这套将政治理论与法学理论合一丛书,无论对于未来我们国家的政治实践还是学术创新而言,都是非常有意义,也是十分重要的。
  陈明《儒者之维》的第一篇文章中涉及到我写的《陈寅恪政治史研究发微》一文。我的那篇文章当初发表时,很多人还不大理解古典自由主义路向(如朱学勤就提出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能否兼容的问题,当然,现在他的观点已经改变了)。陈明也是这样。在我看来,我们需要了解古典自由主义的路向,不能单纯以为康德式的启蒙主义或美国的当代自由主义才是正宗。此外,我们还要了解贵族政治与自由宪政特别是普通法宪政之间的关系。可以说贵族政治的存在是普通法宪政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这方面国学大师章太炎尽管政治观念落后,但他也还指出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也”。梁启超的原文原本是“贵族政治虽平民政治之蟊贼,然亦君主专制之悍敌也。试征诸西史,国民议会之制度殆无不由贵族起。”(《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陈明为了证成己说,将梁氏的原文径改为“贵族政治固民主政治之蟊贼,亦专制政治之寇雠也。”“平民政治”与“民主政治”尽管中文里只有一字之差,实际指称却天悬地隔。前者是所谓Politic populism;后者则是politic democratie。《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解释前者说:“这种平民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立场,归根结底是迎和‘人民’,通常是反对精英分子的……迎和民众的效果可能是含混的。平民主义这个术语也适用于具有神授权力的专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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