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6年第11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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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末,我很感谢你信末所举的两个例子。一,我将“……甚至于比自己还要亲近”译成“较之自己较之别人,还要亲近的人们”,是直译德日两种译本的说法的。这恐怕因为他们的语法中,没有像“甚至于”这样能够简单而确切地表现这口气的字眼的缘故,转几个弯,就成为这么拙笨了。二,将“新的……人”的“人”字译成“人类”,那是我的错误,是太穿凿了之后的错误。(按:后面讲为什么会产生这个错误,略)在你未指出之前,我还自以为这见解是很高明的哩,这是必须对于读者,赶紧声明改正的。(《关于翻译的通信》回信1931.12.28,《鲁迅全集》第4卷,第379…386页)半年后,鲁迅将这两封信以《关于翻译的通信》为题,收入《二心集》,公诸于世。依我看,正是这两封信奠定了鲁瞿友谊的基础。
虚怀若谷,从善如流,闻过则喜,这就是鲁迅,真正的鲁迅。
1932年春,鲁瞿第一次见面。9月1日鲁迅夫妇第一次访问瞿秋白;14日瞿秋白夫妇回访鲁迅。从1932年11月到离开上海去瑞金前,瞿秋白曾经四次到鲁迅家避难。鲁迅亲笔书一副古联“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赠瞿秋白,瞿秋白则为《鲁迅杂感选集》写了序言。
据冯雪峰回忆,鲁迅非常看重瞿秋白的论文,“闲谈中有好几次微笑着说:‘真是皇皇大论!在国内文艺界,能够写这样论文的,现在还没有第二个人!”’。对瞿秋白的杂文,鲁迅的评价是:“尖锐,明白,‘真有才华”’,但也指出它“深刻性不够、少含蓄,第二遍读起来就有‘一览无余’的感觉,等等的意见。”(冯雪峰:《冯雪峰忆鲁迅》:“‘左联’时期”,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
瞿秋白罹难后,《鲁迅书信集》中有十多封提及此事。摘录几段:
它事极确,上月弟曾得确信,然何能为。这在文化上的损失,真是无可比
喻。(《致曹靖华》,见《鲁迅全集》第13卷,第132页)
《死魂灵》的原作,一定比译文好,就是德文译,也比中译好,有些形容辞
之类,我还安排不好,只好略去,不过比两种日文译本却较好,错误也较少。
瞿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即此一端,即足判杀人者为罪大恶极。(《致
萧军》,见《鲁迅全集》第13卷,第199页)
从去年冬起,数人集资为它兄印译著,第一本约三十万字(皆论文),由
我任编校,拟于三月初排完,故也颇忙。此本如发卖顺利,则印第二本,算是
完毕。(《致曹靖华》,见《鲁迅全集》第13卷,第293页)
从这几封信函中可以看出:事出之后,鲁迅营救不得,忧心忡忡。“人给你杀掉了,但作品是杀不掉的”。鲁迅决定以出版译著的方式表达对杀人者的反击和对烈士的纪念。他熬病以“诸夏怀霜社”的名义编印出版了这部《海上述林》,“托内山先生寄到日本印成”。鲁迅先生不仅亲编亲校,设计封面、装帧、题签,而且连广告也亲拟。全书670余页,玻璃板插图9幅,佳纸精装,皮脊麻布面,金顶,当时国内的出版界还出不了这样高档的书籍。鲁迅说:“这一本书,中国书没有像这样的讲究的出过,虽则是纪念‘何苦’——瞿氏别名——其实也是纪念我。”(许广平:《关于鲁迅先生的病中日记和宋庆龄先生的来信》,引自《十年携手共艰危》,第12…13页)
人谁无朋友?谁人能找到鲁迅这样的朋友?瞿秋白能交上鲁迅这样的朋友,何幸如之。
忆路遥
陈幼民
近日看电视,有一个观众互动节目,题目是“影响我的一本书”,观众短信踊跃,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
路遥去世已经十几年了,而他的作品还被这么多的人记着,真是应了那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勾起了我对路遥的回忆。
我不是文学圈里的人,和路遥只是普通的朋友,既没有能力评价他的著作,更没有资格以说他来表明自己的什么,我只是一个在远处默默注视他的人。
但我和他的相识,几乎贯穿了彼此前半生变化最大的年代。这些年代,对任何一个过来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和他从陕北同路走来,在每一个路口,都能看到他的突出成就,虽然我并不了解这行程中的细节,但总会感觉到他匆匆的脚步。
当我还在陕北当知青的时候,偶然间得到了一本小小的诗集,延川县编的,名叫《延安山花》。里面的诗要以现在的眼光看,激情而幼稚,饱含着时代的印迹,但它让我牢牢地记住了一个名字——路遥。
后来我考上西安美术学院,认识了同学邢仪,她是从延川县来的北京知青。聊天时,我提到了那本诗集,提到了路遥。不料她说,路遥,我很熟。
寒假回京,到邢仪家去串门,一进屋,见桌边坐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小伙子,脸庞黑瘦,穿一身黑布的棉袄棉裤,我以为是她们家从农村来的亲戚,便没在意。邢仪从厨房端茶出来,见我们僵着,便说,你不是想认识路遥吗,他就是。
于是热烈握手,我说了些向往已久的话。路遥很客气,但表情一直没有多大变化,既没有因为我先前的失礼而见外,也没有因为我后来的恭维而高兴。当时好像谈了一会儿诗,或者还有别的,反正是认识了。
第二次相见,是在延河边上,我跑到延安去写生,意外遇上的。我知道了他已经考上延安大学,由于双方都有事,匆匆寒暄了几句,便分了手。可我注意到了他的变化,面色依旧,但胖了许多,好像还高了一些。身上穿了一件灰色的长风衣,没系扣,风吹着飘起来,有了一些潇洒的感觉。
后来,延川的知青丁爱笛结婚,对象海娥是村上的女子。我跑去凑热闹,又见到了路遥,还有他的夫人——北京知青林达。那一次因为是办喜事,还可能是到了他的地面上,要尽地主之谊,路遥热情地接待了我。他兴致颇高,谈笑风生,麻利地指派别人干这干那,自告奋勇的写对联,虽然我对他的毛笔字不敢恭维,但也知趣地不扫他的兴。这是我见到路遥最高兴的一次。
路遥毕业后调到了西安,专职写作,我陆续见到他发表的小说,直至他写出著名的《人生》。路遥声名鹊起,一时成为陕西最具代表性的作家。
记得有一次坐火车回北京,广播里播放小说《人生》,喧闹的车厢里顿时安静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专注地听。一段完了,旅客们还不尽兴,有看过小说的,向别人介绍情节的发展,更多的,是对高加林这个人物进行讨论。我坐在边上,看到路遥的作品有这么大的反响,心里很为他高兴。
没有看过他的《平凡的世界》,所以在我心中,《人生》始终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我知道,不应该把作品中主人公的命运和作者等同起来,但可能是认识作者的缘故,在我的脑海中,路遥和高家林的形象,却始终是重叠着的。
《人生》不是爱情小说,选择巧珍还是黄亚萍,也早已超出了爱情的范畴。但爱情依旧有它独立存在的价值。我听说,路遥凭着自己的才干,曾赢得了一位女知青的芳心。但她的家长,不同意这家庭地位悬殊的恋爱,使她动摇了。要好的一群同学,也不愿意她嫁给一个农村出身的青年。她们说,如果你不好拒绝,那就由我们来办吧。于是,路遥就接到了一封措词尖刻的信,叫他不要想吃“天鹅肉”,生生地拆散了他们。如果说,城市与农村存在着诸多的不平等,在户口、上学、工作等方面,已经让高加林们体味到了人生的残酷,那么在爱情上,则会遭遇到更加的心痛。这次经历,极大地伤害了路遥的自尊,他发誓一定要娶个北京知青做婆姨,而且,他也真的做到了。
路遥的发誓,不管还有多少爱情的成分,都是可以理解的。为此,他也承受了巨大的困惑和矛盾。我不知道生活中是否真的有巧珍存在,但在路遥心中,“巧珍”可能一直在折磨着他。
我曾把路遥请到美院,让他给学生们讲《人生》的创作经历。当时的讲课费很少,我只记得给他买了一盒两块钱的好烟。
他讲起了对巧珍们的感情:那是十几岁孩子之间的,朦胧的,说不清道不明可又实实在在的情感。当山上的杏子还是青青的,你就会把它摘下来,放在裤兜里,握得满是汗渍,满山遍野地寻找那个女孩子,把那个青杏在裤子上蹭干净了,双手捧给她,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女孩子不说话,眼神里透着欣喜……
他忘情地描述着,我可以体会得到,什么才是埋藏在作家心底最珍贵的东西,那是在他远远走来的地方,一个不为人知的精神家园。这里有温暖他的第一缕阳光,有吹透到他血脉里的山风,还有一个啃着青杏的女孩。而悲剧在于,这最珍贵的东西,却与高加林们极力摆脱的环境,纠缠在一起,挣脱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永远也找不回来。
他讲到写巧珍出嫁时,心里异常难受,以至泪水打湿了稿纸,几乎不能继续。送走了巧珍,他将笔扔出窗外,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哭完了,又去窗外寻回了笔,接着往下写。
他强调在写作上,对他影响最大的是柳青,于是有人提问,《创业史》中的改霞和《人生》中的巧珍,在形象塑造上,有什么可比较之处。路遥说,改霞是改霞,巧珍是巧珍,她们之间没有关系。说罢,面有愠色。
我于是有点恐慌,生怕闹出些不愉快,好在众多崇拜者的热情,迅速淹没了这一小小的插曲。
我后来调回北京,在工人出版社做编辑,出版社的老总南云瑞、文学编辑部主任雷抒雁都是陕西人,再加上我这半个“老陕”,使出版社笼罩了一层浓浓的“陕西情结”。这个阶段,与陕西作家们接触颇多,我曾数次陪南总去西安组稿,和作家们一起吃羊肉泡馍,当然,路遥也在座。这时的相交,多了些场面上的客套,少了些私人的色彩。
我注意到陕西的有些作家,虽然作品已经有了广泛的影响,可他们本人,却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也许是在农村养成的节俭习惯,也许是写作在当时还不足以让他们衣食无忧,反正他们两根黄瓜一个馍,再夹上点辣子就算一顿饭的事,是常有的。他们的写作,像农民种地一样的诚实,一样的辛苦。他们的许多作品,厚实得有如乾陵上的石碑,然其代价,是熬干了心血,交换了生命。你看他们的样子,不是疾病缠身,就是骨瘦如柴,
最后一次见到路遥,还是在延安。那是1990年的春节,我在北京呆得憋闷,就跑到延安去散心。正值放假,偌大的延安宾馆里空空荡荡。突然听说路遥也住在这里,真有点“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忙跑去见他。
路遥一个人住在间大房子里,虽然天还没黑,可窗户上挂着的厚紫绒的帘布,把屋里变得昏暗暗的,床头灯黄黄地照着,被子乱堆在床上。他邋遢地穿着一身睡衣,动作迟缓。我觉得他苍老了许多,神情疲惫,甚至带有一丝沮丧。意外的相逢,使两个人都很高兴,他向我了解北京的事,谈到了完成不久的《平凡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