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4年第07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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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汉字与汉语拼音研究室研究员。我从一开始就赞成江蓝生委员的政协提案。
对这次论争,社会与媒体上流行几个很有迷惑力的看法,我在这里就这些观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看法之一:“两本辞书总比一本辞书好啊。”
这次围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论争,不应仅仅着眼于一般的出版竞争问题。如果一定把问题放到这个层面上,那也是:我们要提倡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辞书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文化产品,不是流行服装,不是营养食品)。这里,并非《现代汉语词典》在维护自己在中型汉语言文字工具书市场上的“霸主地位”,“一山不容二虎”。如果真的能后来居上,编出一本高水准的辞书,无论是哪位主编,哪家出版社,都是对社会作出贡献。但王宁先生已经说了:那谈何容易!
看法之二:“编辞书,讲规范总比不讲规范好啊!”
就一般常识而言,这样说是不错的。倡导语言文字规范,本身是件好事;能够全面贯彻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当然也是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改会及后来的国家语委颁布的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文件,与辞书编纂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六个。如果说到贯彻规范,其实,目前被公认的权威的工具书,如《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即使这些工具书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它们都应被认为是规范的,是可以信赖的。就是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主编自诩《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词典”是不顾事实、极不严肃的说法。
这里必须郑重说明一点的是:从实际的情况来说,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文件到底是不是完全正确的、无懈可击的,完全照搬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文件到底可行不可行?事实是:文改会和国家语委五十年代以来颁布的这些语言文字规范文件,总体上是好的,对社会规范语言文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规范观的偏颇、工作环节的缺失、学术上的失查、修订的严重滞后,几乎每个规范文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误和不足。另外,这些规范文件基本上都是以字表这样极为简单的形式面世的,并没有把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综合体明确地加以诠释,甚至不自觉地把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人为地割裂开来。
这个问题,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前,由于往往把学术问题当作政治问题,学术界基本上是噤若寒蝉、讳莫如深的。改革开放之后,学术界争鸣的气氛开始浓了,但学者们从维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威望出发,在一般场合下,也不大愿意就这个问题展开来谈。
但是,对文改会和国家语委这些规范文件存在的许多问题,学术界是有共识的。就连“文革”后历届语委领导也都不否认这样的事实。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位前副主任就说:国家语委以往颁布的规范文件,没有一个不存在遗憾的。
看法之三:一位地位很高的先生说:“一直希望有一部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的词典。”
这话听起来好像很感人,但它是有问题的。
话外之音,五十年代以来出版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没有“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因此不是规范的。
严格(注意“严格”二字)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来编写语文工具书行得通行不通?
这里不准备泛泛谈论“规范”一词。“语言文字”所涵盖的内容太多,很多方面又十分复杂。所以,语言文字,有些方面可以有规范,有些方面不可能有规范(请注意,李行健就“开创性”地编写了《规范谚语词典》、《规范歇后语词典》);有些方面国家语委已经有了规范文件,有些方面目前并没有规范文件。
既然规范文件有若干失误,既然字表存在语焉不详的弱点,因此,先前出版的语文工具书的编者们在如何缜密而严谨地阐释汉字形音义关系,常常颇为踌躇。
我国语言文字学大家吕叔湘、丁声树、李荣等在编写《现代汉语词典》时,面对文改会、国家语委规范文件的失误,本着科学的精神,极为慎重地对文改会和国家语委的“规范”作了必要的疏通和调整(这也正是李行健要“纠正”过来以显示他恪守语委规范的地方)。近三十年来《现代汉语词典》这些正确的处理一直得到学术界的称道和认可。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要“标新立异”,一句话,就是采取“两个凡是”的做法,明知语委规定一些地方不妥,也要照搬。正如北京大学苏培成教授在评价《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时说的,“国家语委对了,他的词典也对了;国家语委错了,那是国家语委的错,不是他词典的错。”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宣传中一再向社会宣示自己的权威性,俨然是国家语委的“红头文件”。错了,根本没有那么回事!国家语委不会认定《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是代表国家语委的,语委任何一个领导也不敢这样宣布。虽然李行健是国家语委委员,《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什么“八五项目”,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只能算是一家之言。
辞书是否“规范”或“标准”,应让市场去选择检验
徐通锵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引起了学界的争议,发表了很多批判的文章,认为《字典》《词典》的书名不应该冠以“规范”。和“规范”的性质类似,现在还出了
一本《标准字典》。我没有看到这本字典,只看到《中国语文》2004年第2期封底上的广告,说这本字典有“权威性”、“规范性”、“针对性”、“创造性”、“实用性”五大特点。在“权威性”条下有“释义更准确、更深入、更贴切,也具有更高的权威性”的辞语;在“规范性”条下的辞语是:“《标准字典》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字形、注音、部首、笔画、释义等各个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语文规范和标准,并使之具体化,为读者正确使用语言文字提供规范性的依据。”我认为,“规范”和“标准”是属于同一档次的辞语,而且应该认为“标准”比“规范”还要高一个档次。现在它们都冠于字典、词典的书名上,但学界的态度似乎大有区别,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展开了“大批判”,而对《标准字典》,如以《中国语文》封底的广告为准,却似褒奖有加。这似乎在评价标准的天平上有失公允。我不知道国家有无明文规定,谁能用“规范”或“标准”,谁不能用“规范”或“标准”,如无规定,应该允许人们自由选择;只要你愿意,就有在书名上冠以“规范”或“标准”的权利和自由。至于这本或那本字典、词典是否“规范”或“标准”,就让市场去竞争选择,让读者去评判辨别,决定取舍。市场是无情的,想当年王同亿的《汉语大典》,首发式不可谓不隆重,层次不可谓不高,宣传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市场很快就将它淘汰。
任何广告,宣传过了头,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我是一个不大相信广告宣传的人,如果说,以往只是一种直觉,缺乏亲身的体验,那么现在倒增加了一点切身的体验。老实说,我很不愿意介入这次“规范”冠名问题的争论,但《新京报》记者3月9日或lO日的一个电话,却使我不得不介入。我跟媒体没有打交道的经历和经验,不知道现在的报纸发表人家的署名文章竟然如此随便,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和审阅,就强行发表以本人署名的《“规范”不是错误》的文章,实出意料。这种做法我自然要表明我的态度,去函反对报刊不经本人审阅就发表署名文章的做法,并更正有些与事实不符的话语。此文现已在全国多处转载,为纠正一些与事实不符的错误,我已在《语言文字应用》座谈会的发言稿中做了更正性的声明。现在再利用这个机会,照录如下,以正视听。
3月9日或10日,《新京报》记者打电话给我,征询我的意见。11日,该报以“徐通锵”署名发表了《“规范”不是错误》的文章。该文大致上反映了我的意见,但由于编辑部事前没有让我审阅原稿,因而文中有两处错误,不得不在这里声明更正。1、1994年出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为1998年……;2、“词典编写者不仅都是国内最权威的一些语言学家……”。“最权威”三字不是我的用语,原话当为“受过专业训练的退休语言学家”,是记者整理电话访问稿时弄错了我的意思,即使我再没有水平,也不致会讲出这种违背常识的话。看到报纸后我即去信《新京报》更正;如果由此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本人只能感到非常遗憾。
最后,再说一句话,辞书是否“规范”或“标准”,应让市场去检验。
词书出版与宣传炒作
李水根
出版社宣传自己出版的书是正常的事,不过,精神产品毕竟不同于物质产品,作为工具书的语文词典又不同于畅销小说之类书籍,以规范为己任、尤其是名称也打出“规范”旗号的词典尤其不同于一般的词典。出版这样的词典不能只考虑市场,而要把质量和社会效应放在首位,宣传这样的词典尤其要考虑这种宣传的社会效应。假如真是以规范为使命的词典,那推向市场本身就应当是慎之又慎的事。在没有经过专家和读者的广泛检验之前,是难以充分保证词典的质量的。在这种情况下不顾词典的质量、以赢利为唯一目的而使用一切手段来推销词典,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把一本错误率远远超过规定限度的词典套上“规范”之名,向读者大力宣传推销,还把宣传的目标直接锁定面向亿万中小学生的语文教学界,其产生的负面效果是决不可低估的。为了祖国的语言文字、为了广大的汉语使用者、尤其是为了尚缺乏辨别能力的亿万中小学生,甚至就为了汉语的规范化本身,我们都不能对这种有强烈负面作用的炒作等闲视之。
我们可以先来看一下《现代汉语词典》是如何出版的。这本词典肩负汉语规范化的历史使命、由集中了最强阵容的主编和编辑队伍参加编撰。虽然出版之初还不是市场经济时代,但主编和出版社对词典出版本身的严肃谨慎态度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从1956年受国务院之命开始编写,到1978年底正式出版,已经经历了整整22年。在这22年中,《现代汉语词典》先在1960年印“试印本”征求意见,1965年印出修改后的“试用本”,1973年在强烈的社会需求下再次印出“试用本”,继续征求意见,同时1973年起又对“试用本”进行修订,直到1977年完成修订工作。为什么这么一本有高质量队伍编写的高质量词典在二十多年时间里要一次次印上“试印本”、“试用本”的字样才出书呢?就是要告诉读者,尽管这是为词汇规范化为主要目的而编写的词典,但它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