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玄义 性恶问题之探讨-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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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從「順」方向來論述「觀世音」「普門」,而十義中之第九義「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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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А6) 就餘九義言,悲、慧、真、藥、冥、實、本、了、智等皆代表
「觀世音」,而慈、福、應、珠、顯、權、□、緣、斷等皆表
「普門」。
(裕А7) 詳細資料請參大正34?877…892上。
(裕А8) 如《觀音玄義》云:「第二次第者,此有二意,一約觀明次第、
二約教明次第。。。。。約教則該括漸頓小大諸經。」(大正34?
877中)。由此可知《觀音玄義》是以十義來該括大小乘經典,
當然亦包括五時教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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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則是就「逆」方向來論述「觀世音」「普門」何以具有「人法」、
「慈悲」,乃至「權實」、「本跡」等種種莊嚴、方便,如《觀音玄義
》云:
九、明了因緣因者, 上來(案:指十義之前八義而言)行人發心
修行,從因剋果,化他利物,溕畈煌弧娜朔ㄖ琳鎽亲孕写
第,藥珠至本跡是化他次第。 此乃順論,未是卻討根本。今原其
性德種子, 若觀智之人,悲心誓願,智慧莊嚴,顯出真身,皆是
了因為種子。 若是普門之法,慈心誓願,福德莊嚴,顯出應身者
,皆是緣因為種子。( 裕А9)
此中首先說明十義之前八義是就「自行」「化他」方面來順論「觀世音
」「普門」(即以「人」「悲」「慧」「真」釋「觀世音」之自行,而
以「藥」「冥」「實」「本」釋「觀世音」之化他。再就「普門」之法
而言,是以「法」「慈」「福」「應」釋「普門」之法為自行,而「珠
」「顯」「權」「跡」為「普門」法化他)。如下圖表:
而此八義也只是順論「觀世音」「普門」之自行化他而已,並洠в羞M一
步卻討根本──即此八義之性德種子,而十義之第九義──「緣了」所
扮演的角色,即對「觀世音」「普門」人法之「慈悲」、「福慧」,乃
至「本跡」作一根本上探討,亦即觀世音菩薩為什麼於自行上有「悲心
」、「智慧」,以彰顯「真身」?而又為什麼於自行修行法門中有「慈
心」、「福德」,以彰顯「應身」?此是就自行上言。再就利他上言,
為什麼觀世音菩薩能如「藥品」似地「冥益」眾生?而普門法門能如「
摩尼珠」似地應眾生根機,「顯益」群生?為什麼觀世音普門能開「權
」顯「實」?為什麼能垂「跡」顯「本」?諸如此類問睿粗匪荩
則是「緣了」本身所要處理的範圍。換言之,是以「緣了」來說明「人
法」乃至「本跡」之根據所在,即以「緣了因」為「人法」乃至「本跡
」之性德種子。如文中以「了因」為觀智之「人」、「悲心」誓願、「
智慧」莊嚴、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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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А9) 大正 34 ? 877 下~ 878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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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身」等之種子, 而以「緣因」為普門之「法」,「慈心」誓願、
「福德」莊嚴、顯出「應身」等之種子,如文云:
今原其性德種子, 若觀智之人,悲心誓願,智慧莊嚴,顯出真身
,皆是了因為種子;若是普門之法,慈心誓願,福德莊嚴,顯出應
身者,皆是緣因為種子。(裕А10)
由此可得知,從悲心、智慧等來看,此是屬於三因佛性中之了因種子;
若就慈心、福德等來看,此是屬於三因佛性之緣因種子。緣了二因在於
說明八義之性德種子。這也是為什麼《觀音玄義》於「緣了」中來論述
性德善惡之問睿
然而,《觀音玄義》將特別對於人法等八義作根源性之探討,是屬
於五時教之涅槃時教。此可以從《觀音玄義》將十義與五時教的搭配中
可得知,整理如下:
(具)
1。 華嚴教──人法、慈悲、福慧、真應、藥珠、冥顯等六義。
2。三藏教──人法、慈悲、福慧等三義。
3。方等教──人法至冥顯等六義。
4。般若教──人法至冥顯等六義。
5。法華教──前六義及權實、本跡等八義。
涅槃教──十義具足。(裕А11)
由上得知華嚴、方等、般若教皆只具十義中之前六義,三藏教僅只具前
三義而已,而法華教具前八義,浬槃教則十義具足,即包括十義之後二
義──逆論根由之「緣了」與順論究竟果之「智斷」,此為前五時教(
包括法華教在內)所無。
五時教與十義之關係,為何會有如此之不同呢?對此《觀音玄義》
有作進一步之解說,如其云:
次約三藏教,但明人法、慈悲、福慧三義,無真應等七種。 何故
爾?二乘教中,但明灰身滅智,那得從真起應。既無真應,將何
益物。(裕А12)
此說明了三藏教所闡明的是「灰身滅智」之道理,所以無法從真身中起
應化身,化導眾生。故只具人法、慈悲、福慧等三義。接著論述華嚴教
何以具六義,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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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А10) 同上。
(裕А11) 大正34?878中。
(裕А12) 大正34?87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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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華嚴頓教, 教名大方廣佛華嚴,依睿趺魅朔ǎ巳吮ū鼐
慈悲, 菩薩修因,居然福慧,既入地位,必證真應,既能利物,
則辨藥珠, 物得其益有冥有顯,而未得別論權實、本跡、緣了、
智斷者……。 何故爾?佛一期化物,明於頓漸,頓教雖說,漸教
未彰,故不明四意也。 所以不明者,彼經明小隔於大(案:此為
「明大隔於小」之铡缑@如啞。 覆於此權,未顯其實……,
故言無權實也。 言無本跡者,彼經未發王宮生身之跡,寂滅道場
法身之跡,未彈指謦欬發久遠所得生法之本,故言無本跡。 言無
緣了智斷者, 不明小乘根性及有心之者本自有常住之因,當剋智
斷菩提之果,故言無也。( 裕А13)
由此中我們可得為何華嚴教只具前六義,其原因在於華嚴是屬頓教,於
有關漸教之內容則闕如,故不具權實、本跡、緣了、智斷等四義,可說
此四義皆因於漸教而說,華嚴未彰漸教義,故不明四義。至於何以不具
有此四義之詳細理由,文中舉例作了詳細之說明,如言華嚴只談大乘法
,而不談小乘法,即「明大隔於小」,所以不備權義;因覆於權,所以
也就無有於權中顯實,故不備實。合而言之,不具「權實」義。其它如
「本跡」、「緣了」、「智斷」何以華嚴教不具備,此可參引文部份,
不詳述之。倒是值得一提的,是華嚴教何以不具有「緣了」義,此在於
華嚴教並不闡述小乘根性及凡夫等人本自有常住之因。由此也可以看出
因涅槃教廣談眾生皆有佛性,本自有常住之因,因而五時教中唯涅槃教
具有緣了義(此部份於下列論述浬槃教時再細說)。
接著論述方等教及般若教何以只具六義,如《觀音玄義》云:
若約方等教, 對小明大,得有中道大乘,人法至冥顯兩益等六意
。然猶帶方便,眨毂娚什坏谜f權實等四意。(裕А14)
又云:
若明般若教, 雖未會小乘之人,已會小法皆是摩訶衍,但明人法
等六意,亦帶方便,未明權實等也。(裕А15)
上述兩段引文,第一段引文是就方等教而言,第二段引文是就般若教而
言。方等教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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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А13) 同上。
(裕А14) 大正34?878中。
(裕А15) 大正34?878中。
對小乘說明大乘法,然仍猶帶方便來眨毂娚圆痪哂惺x之後四
義。般若教雖已開會小乘法皆是大乘法,然亦帶有方便(即未明小乘人
乃大乘人),所以不具四義。此也可以看出方等、般若不具十義之後四
義與華嚴教情形是不同的,華嚴教在於未明小乘法,而方等教、般若教
雖已涉及了小乘法,然卻仍猶帶方便,未進一步開權顯實。
至於法華教之情形如何?如《觀音玄義》云:
法華教則會小乘之人, 汝實我子,我實汝父,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開權顯實,發本顯跡。了義決定,不相疑難。 故知法華得明中
道人法至本跡八意,前諸教所不明,法華方說。( 裕А16)
此說明了法華教之特色,在於「權實」、「本述」二義,於前四教所未
明的,將之開顯出來,即開權顯實,如《法華經》〈信解品〉等所說,
會小乘之人,汝實我子,我實汝父,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即將小乘法
一一開顯為一佛乘。所以是了義決定,不相疑難。此為法華教之特色,
具十義之前八義。
而涅槃教的情形又是如何?《觀音玄義》云:
若約涅槃,即有二種,所謂利、鈍。 (利根者)如身子(案:指
舍利佛)之流,皆於法華悟入,八義具足,不待涅槃。 若鈍根弟
子於法華未悟者,更為此人卻討源由,廣說緣了明三佛性。 ( 裕
17)
此段中,首先說明眾生有兩種根性──利根與鈍根。利根者於法華時教
開權顯實發本顯跡,就能悟入諸法實相。縱使鈍根者,聽聞了法華教義
,也能成為醍糊味,如《觀音玄義》云:「若法華八意,於鈍人成醍糊
」(裕А18)。然而,卻有一類的眾生未能於法華教 「開權顯實」「發本
顯跡」的教義中悟入實相。因此,佛於涅槃時,憐憫此類眾生,特為其
卻討源由,廣明三因佛性之道理,令眾生了知本自有之的性德種子──
了因種子、緣因種子,由之起修行,證得非緣非了的正因佛性──實相
之道理。故《觀音玄義》接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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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А16) 同上。
(裕А17) 同上。
(裕А18) 大正34?878下。
182 頁
若論性德了因種子,修德即成般若,究竟即成智德菩提。 性德緣
因種種子,修德成解脫,(究竟即成)斷德涅槃。 若性德非緣非
了即是正因,若修德成就,則是不縱不橫三點法身。 故知涅槃所
明,卻說八法(指八義)之始,終成智斷。( 裕А19)
此明顯地指出涅槃教之特色,在於說明八義(指人法至本跡等八義)之
始──「緣了」二因,以及八義之終──「智斷」二德。
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涅槃教提出三因佛性,以作為修德之依據,
如下表:
(性德) ─→ (修德)
即
了因佛性 般若──智德菩提
緣因佛性 解脫──斷德涅槃
正因佛性 法身
而以此性德(因)修德(果)之因果關係,來引領眾生修行,亦即以「
緣了」之因性及「智斷」之果德,明修行之始(原因)終(結果),以
便鈍根秉此而行,而悟入非緣非了之正因佛性,以及非智非斷之法身德
。
第三節 《觀音玄義》性惡之涵義
第一項 「緣了」所扮演角色之確定
從前節的論述中,得知對「觀世音」「普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