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典譬喻经全集(注释,今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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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就派遣一个使臣到邻国,去买祸。天神变为人,在市场上卖“祸”。“祸”的模样像猪,用铁锁链捆着。使臣问:“这是什么?”天神回答:“祸母。”使臣又问:“卖多少钱?”天神回答:“一千万。”使臣认真看了又看,又问:“它吃什么?”天神回答:“一天吃一升针。”使臣买回祸母,便挨家挨户地搜求针。这样,国民三三两两,见面都是互相索针。派出求针的人到处扰民,所到之处,民不聊生。
大臣报告国王:“祸母扰乱人民,百姓失业,我们想把它杀死扔掉。”国王说:“行”于是群臣把祸母拉到城外,刀刺刺不进,斧砍砍不伤,击打不死。堆柴草烧,祸母被烧地全身通红如同一团烈火,祸母就跑出去,逢村烧村,逢市烧市,入城烧城。就这样跑来跑去,国家被扰乱,百姓遭受饥苦。这就是不安于太平欢乐,买祸带来的结果啊。
'点评'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似乎道家“无为而治”就是针对这个多事的国王的。令人想起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件事——推行夏令时。本来什么事都没有,推行夏令时之后,打乱了人的生物钟,打乱了航空、航海的时间表,结果灾害与交通事故频发,医院人满为患,节电的初衷也适得其反。
(二十六)鹦鹉灭火喻
昔有鹦鹉,飞集他山中。山中百鸟畜兽,转相重爱,不相残害。鹦鹉自念:虽尔,不可久也,当归耳。便去。
却后数月,大山失火,四面皆然①。鹦鹉遥见,便入水以羽翅取水;飞上空中,以衣毛间水洒之,欲灭大火。如是往来,往来。
天神言:“咄,鹦鹉。汝何以痴!千里之火宁为汝两翅水灭乎?”鹦鹉曰:“我由②知而不灭也。我曾客是山中,山中百鸟畜兽皆仁善,悉为兄弟。我不忍见之耳!”
天神感其至意,则雨灭火也。
'注释'
①然:通“燃”。
②由:通“犹”,尚且。
'今译'
从前有一只鹦鹉,飞到一座山中。山中的百鸟畜兽,相亲相爱,不相残杀。鹦鹉思忖:虽然这里好,也不可久留,还是要回家的。便飞走了。
数月之后,大山失火,四面都烧起来。鹦鹉远远看见,便钻入水中,弄湿翅膀;飞向空中再把羽毛上的水洒下去,想扑灭大火。就这样,它一次又一次地往来救火。
天神看到这一情景,说:“喂,鹦鹉!你怎么这样傻!千里之火,难道能被你两个翅膀所带的水扑灭的吗?”鹦鹉说:“我知道扑不灭。可我曾坐客此山,山中百鸟畜兽都很仁慈善良,如同兄弟。我不忍心看着它们被大火烧死!”
天神被其真诚所感动,就降雨将火扑灭。
'点评'
这个故事最早载于《僧伽罗刹经》:“山火烧林,鹦鹉思林恩,取水洒林。天帝见而感之,降雨止火。”
第27节:旧杂譬喻经(23)
在印度人看来,鹦鹉属于善鸟、孝鸟、聪明鸟,传说它能宣说佛法,化导众生。用滴水灭大火,隐喻,无论正义多么微弱都敢于与强大的困难或恶势力斗争。
(二十七)展转相煞喻
佛与比丘俱行,避入草中。阿难问佛:“何因舍道行草中?”佛言:“前有贼,后三梵志当为贼所得。”
三人后来,见道边有聚金,便止共取。令一人还聚中市饭。一人取毒着饭中,煞二人,我当独得金。二人复生意,见来便共煞之。已,便食毒饭,俱死。三人①各生恶意,展转相杀如是也。
'注释'
①人:原本无此字。
'今译'
佛与比丘一起出行,躲到草丛中。阿难问佛:“为什么不走大路,躲到草丛里?”佛说:“前面有贼,后面的三位修行人会被贼抓获。”
三个修行从后边来了,见路边有一堆黄金,就停下来共同拾取。让一人回到村里买饭。买饭的人把毒药放到饭里,心想,杀死两个人,我可以独得黄金。那两个人也心怀鬼胎,见买饭人回来就一起杀死了他。杀死买饭人之后,他们便吃毒饭而死。三人都心怀恶念,展转相杀,都没有得到好结果。
'点评'
相对于隔世报,我更喜欢像这个故事所揭示的现世报。让恶得到恶报,而且是“立即执行”,正义得以伸张,让人感到痛快淋漓。
(二十八)妇与琢银儿相通喻
昔有四姓,藏妇不使人见。妇使①青衣作地窟,与琢银儿相通,夫后觉。妇言:“我生不行,卿莫妄语。”夫言:“当将汝至神树所。”妇言:“佳。”持斋七日,入斋室。妇密语琢银儿:“汝当云‘何汝诈’,作狂。乱投②于市,逢人抱持、牵引之。”
夫斋竟,便将妇出。妇言:“我生不见市,卿将我过市。”琢银儿便抱持、卧地,在所为。妇便哮呼其夫:“何为使人抱持我?”夫言:“此狂人耳。”
夫妇俱到神所,叩头言:“生来不作恶,但为此狂所抱耳。”妇则得活,夫默然而惭。妇人奸诈,乃当如是也。
'注释'
①使:原本作“值”。
②投:原本作“头”。
'今译'
从前有个四姓人,把妻子藏起来不让人见。妻子叫婢女挖地洞,与银匠私通,被丈夫发觉。妻子说:“我平生没有出去过,你别胡说。”丈夫说:“应带你到神树那里裁决。”妻子说:“好。”于是丈夫入斋室持斋七日。妻子秘密告诉银匠:“你就说‘你好奸诈’,然后装疯卖傻,到处乱跑,见人就抱住,拉扯。”
斋戒完毕,丈夫便带着妻子外出。妻子说:“我平生没有见过街市,你带我去街市吧。”到了街市,银匠便抱住她、倒在地上,为所欲为。妻子喊叫丈夫:“你为什么让人抱我?”丈夫说:“这人是个疯子。”
夫妇一起来到神那里,妻子叩头说:“平生没做恶事,只是被这个疯子抱过。”这样,妻子得以活下去,丈夫则默默不语,心中惭愧。妇人奸诈,乃至于此。
'点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神也有被瞒过的时候,有的罪过可以躲避神的惩罚。
(二十九)当嫁女到童子门喻
昔有一女,行嫡人①。诸女共送于楼上,饮食相娱乐。橘子堕地,诸女共观。
“谁敢下取得橘来。当共为作饮食。”
当嫁女便下楼,见一童子已取橘去。女言童子:“以橘相与。”童子曰:“汝临嫁时,先至我。许我,还橘;不尔,不相与。”女言:“诺。”童子便与橘,女得持还。众人共作饮食,送女至夫所。
女言:“我有重誓,愿先见童子,还为卿妇。”夫便放去。出城逢贼,女向贼求哀:“我有重誓,当解。”贼放去。适前,逢啖人鬼。女叩头,愿乞解誓,鬼放去。到童子门,请前坐。童子不干,为设饮食,以私金一饼送之。
师曰:“如是,夫贼、鬼、童子,四人皆善。虽尔,意有所在。或有言夫胜者,为持妇急;言贼胜者,为持财物急;言鬼胜者,为持饮食急;言童子胜者,为谦谦也。”
第28节:旧杂譬喻经(24)
'注释'
①嫡人:嫁人。
'今译'
从前有一女子,将要嫁人。许多女子在酒楼为她送别,一起吃喝娱乐。一个橘子落在地上,女友们都看见了。
有人说:“谁敢下楼把橘子取来,大家一起给她做好吃的。”
将要嫁人的女子下楼,看见一个孩子已捡起了橘子要走。她就对孩子说:“把橘子给我。”孩子说:“你出嫁前,先到我这里来。答应我,我就还你橘子;不然,我就不给。”出嫁女说:“行。”孩子便把橘子给她,女子拿着橘子回到楼上。大家一起给她做好饮食,并送女子到丈夫家。
出嫁女对丈夫说:“我有重大愿誓,答应先见一个孩子,回来再做你的妻子。”丈夫让她去。出城遇到贼,女子向贼哀求:“我有重大愿誓,我必须去兑现。”贼放她,让她去。再往前,遇到吃人鬼。女子叩头乞求放她让她去兑现誓言,鬼放了她让她去。到孩子家,请她前来就坐。孩子没有冒犯她,给她摆上食物,并送她一饼黄金。
法师说:“看来,丈夫、贼、鬼、童子四人都是善良的。虽说如此,他们的善意各有不同。有人说丈夫更善良,因为他本是急于娶妻的;有人说贼更善良,因为他本急于获取财物的;有人说鬼最善良,因为它本急于得到饮食的;有人说孩子最善良,因为他本是个谦谦君子。”
'点评'
说妻子、丈夫善良,这很容易被接受,说孩子善良也不足为怪,说贼与鬼善良有些新鲜。其实也不新鲜,蒲松龄笔下就有许多栩栩如生的善良狐狸精。至于贼,庄子早就说过“盗亦有道”。善,无所不在,人类中有,鬼蜮中有,三教九流中也有。推而广之,善良与否与社会角色关系不大,主要在于有没有一颗善心。
(三十)掷环无所亡喻
昔有妇人,常曰:“我无所亡。”其子取母指环,掷去水中。已,往问母金镮所在,母言:“我无所亡。”母后日请目连①、阿那律②、大迦叶③饭时,当得鱼。遣人于市,买鱼归治,于腹中得金环。母谓子:“我无所亡。”
子大欢喜,往至佛所,问:“我母何因有此不亡之福?”佛言:“昔有一仙人,居北阴寒。至冬天,人人悉度山南。时有老独母,贫穷不能行,独止为众盖藏器物。春,人悉来还。母以物一一悉付还其主,众人皆欢喜。
佛言:“时独母者是汝母。前世护众人物故,得是无所亡福耳。”
'注释'
①目连:梵名Maudgalya^yana,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佛弟子中,得大神通,故称神通第一。另据盂兰盆经载,佛陀弟子目连因母堕饿鬼道中不得食,佛令作盂兰盆,于七月十五日,具足百味五果于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而后其母始得吃食。目连告佛:“若未来世一切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此盂兰盆。”佛言:“大善!”至后世,犹因袭此一作法,遂为盂兰盆会。现今盂兰盆节仍是日本第一节日。
②阿那律:梵名Aniruddha,佛十大弟子之一,是佛从弟,获天眼通,故称天眼第一,能见天上地下六道众生。
③大迦叶:梵名Maha^ka^/syapa,摩诃迦叶波的简称。佛的十大弟子之一,被誉为“修行(头陀)第一”。又以“拈花微笑”之故事,至今传诵不绝。
'今译'
从前有一个妇人,经常说:“我没有丢失什么。”他儿子拿了母亲指环,扔到水中。事后去问母亲:“金环何在?”母亲说:“我没有丢失什么。”过了一天,母亲向目连、阿那律、大迦叶施饭,需要鱼。派人去市场买,买回鱼来收拾,在鱼肚子里得到金环。母对儿子说:“我没有丢失什么。”
儿子大喜过望,前去找佛,问:“我母亲因何有不丢东西的福分?”佛说:“从前有一个仙人,住在北山阴寒的地方。到冬天,人人都到山南去。当时有一位孤寡老妇人,贫穷不能离开,独自留下来为大家看护收藏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