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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世袭社会及其解体-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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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的共识,这也是与孔子同时代的人的共识,而且,它还是此后两千多年社会的共识或居支配地位的思想,我们想强调的是,孔子并没有改变这一古老的思想,而是基本上继承了这一思想。 
  我们在前面的第三章分析了春秋社会的等级分层,指出当时社会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等级∶包括大夫与士的贵族等级,与包括庶民与奴隶的非贵族等级;而作为居住地域之分的“国人”与“野人”,社会职能之分的“劳心者”与“劳力者”,也都含有等级差别的含义。这些等级差别,亦深深地渗透在人们的意识之中∶ 
  《左传》成公13年刘子∶“君子勤礼,小人尽力。” 
  襄公9年知武子∶“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 
  襄公13年君子曰∶“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农力以事其上”。 
  《国语》“周语”严公∶“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 
  “周语”内史过∶“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共上” 
  “鲁语”公父文伯之母∶“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 
  孔子无疑承袭了这些思想,他在评论昭公29年晋赵鞅铸刑鼎一事时说∶ 
  “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xliv 
  无等级,无差别即无以为序,而铸刑鼎明确使“民在鼎矣”,又使“刑上大夫”,已含有一种在刑法面前贵贱形式上一律平等的含义,所以,这种崇尚某种形式平等的法与实质上分别贵贱的礼是有矛盾的,而孔子是站在“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礼治立场上,他维护和怀念一种温情脉脉、彬彬有礼,尽量不诉诸法律,不撕破脸来,甚至不轻易说破的礼治秩序。 
  但礼治仍是一种等级秩序自然是无疑义的。学者们对孔子维护周礼和正名的学说已经有相当多的阐述和分析。扼要地说,礼是等级之礼(虽然不仅于此),名是等级之名(虽然也不仅于此),但其中心内涵有等级之意却已是勿庸多言了。孔子对等级差别的维护是敏感和全面的,他不仅注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社会鸿沟,对贵族内部的差别、名分也甚为(甚至更为)注意。他认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大夫、陪臣一级级约束,各守其名分才是“天下有道”。xlv 维护等级秩序最重要的是从上面做起,以避免上行下效逾越的行为。 
  客观而论,相对许多时人及后人,孔子对地位、尊卑的等级秩序并没有给予太多直接的强调,孔子对社会的其他方面以及个人非社会的方面,可以说倾注了更多的关心,但社会区分为上下两层,一个有德(或至少应当有德)的少数治理一个广大的多数的观念还是作为一种在其看来不必明言的常识流溢其各种言谈之间。我们试以孔子对“民”的论述为例,“民”自然是一个多数,构成一个国家的人口主体,孔子有关“民”的思想主要是∶首先要安民、养民、足民,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xlvi 圣王“其养民也惠”,xlvii 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xlviii 其次才是教民,使民,以君子之德感染、影响民俗,如风之吹草,使“民德归厚”xlix ,使“民与于仁”,l 使民“不偷”,li 统治者役使民众必须谨慎合理,要“使民如承大祭”,lii “使民也义”,liii “君子信而后劳其民”,liv 我们在此可以发现后来在孟子那里更进一步阐扬了的惜民爱民的“民本”思想,但在这些字里行间,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由民参政、多数裁决的“民主”的影子。相反,“上”与“民”的界限是清楚的,是不可逾越的,统治的目的是使民“服”,使民“敬”,使民“信”,使民“归心”,而决非使民主政,所以所述都是取一种居上而“临民”的姿态∶“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lv “上好礼则民易使也”。lvi 而这种姿态又是与一种对民众或多数人事实上的性质的看法分不开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lvii “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lviii “中庸之为德,民鲜久矣”。lix 但我们要注意,孔子的这些看法是在把民众或大众作为一个整体来说的,孔子决不否认出身庶民的任何个人,无论他出身多么低微,都有从众人中拔出的可能。 
  等级观念是为孔子当时及前后人们的常识、共识,我们还可以从比孔子稍后、颇有平民宗教教主特点的墨子的言论见出。墨子对当时的传统政治文化采取了一种相当激烈的批判态度,他否弃礼乐,反对世袭贵族,主张尚贤、禅让、选举,但是,他并不否认社会有立天子、王公、诸侯、将军大夫的必要,lx 并且说“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lxi 庶人由士政之;士由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由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由天子政之;天子由天政之。“义不自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智者出。”lxii 
  明此背景,我们就可知为什么孟子会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为“天下之通义”。lxiii 我们还有必要注意∶儒家上述立论并不是纯粹从统治阶层,甚至不纯是从国家的立场提出的,而主要是从天下,或者说社会的立场立论的,这一点在荀子的礼论中显示得最为明白。荀子首先明确地指出,礼基于等级制∶“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lxiv 但为什么要有这种等级制呢?或者说,礼是为何起源的呢?荀子认为∶人生而皆有欲,并大致欲望相同的东西,且欲望不易满足,如果放纵每个人的欲望,则必然“势不能容,物不能赡”,lxv 天下大乱,“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lxvi 此即“明分使群”,lxvii 正如书所曰是“维齐非齐”。lxviii“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故或禄天下而不自以为多,或监门、御旅、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lxix 各个等级各安其分,各尽所能,“不同而一”。所以,荀子亦言∶“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有人也,势不在人上,而羞为人下,是奸人之心也。”lxx 
  这种等级思想上接伊尹、周公、管仲、子产,中经孔、墨、孟、荀、商、韩,下历董仲舒、葛洪、韩愈、司马光、程朱、陆王、顾亭林、曾国藩、直到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之前,其核心内涵和支配地位迄未有实质性的改变。此正如曾国藩在《讨粤匪檄》中所言∶“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lxxi 此一等级思想并非孔子所发明,但却由其所承继,这可以说是他社会政治思想中基本上属于“承前”的一面。这也是孔子之所以能被变化了的后世,尤其是被后世君主接纳的一个重要原因。 
  至于孔子社会政治思想中“启后”的方面,创新的方面,当然并不是说在他之前就毫无这方面的思想端绪可寻,而是说孔子在这方面作为一个伟大的综合者的历史地位是无可替代的。这一启发了后人,塑造了后来的中国社会面貌的思想也就是孔子等级流动开放的思想。 
  古代早已有“贤贤”的观念。据《孟子》追述,齐恒公召集的诸侯“葵丘之会”,其中第二条盟约即言“尊贤育才,以彰有德”。lxxii 当时齐国有周天子所封的国、高两氏,世袭为齐国的上卿,但实际大权则由地位较低、曾迫于贫困而与鲍叔“为贾”的管仲掌握。《国语》载管仲佐政、又行考选制度,每年由乡长将子弟中之贤者报告给国君,国君召见,试以官职,成绩好的可以上升到“上卿之赞”,“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 “夫是,故民皆勉为善”,lxxiii 这似乎是说的从平民中举贤,职位并可上升到卿佐,但不知是否真的实行,实行的效果如何,坚持得怎样。在春秋有名有事可稽的人物中,罕见有庶民出身的人,更勿论平民出身的卿相了。《国语·齐语》又载管仲有使士、农、工、商各自分开居住,使“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但“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有司见而不告,且有罪。综上所述,似民之秀异者虽可被选拔,但主要是被选为士,士亦可上升,但很难越级,更难为卿执政或主政。lxxiv 春秋社会的流动性主要还是表现在贵族内部的流动,上层贵族有一个他人很难进入的圈子,重要的选贤举才都是在这个圈子里进行。相形之下,作为贵族下层的士阶层却相当活跃,不那么封闭,民之秀异可跻身其中,士之顽劣大概也会下降为民。葵丘之会的第四条盟约是“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lxxv 汉赵歧的注读“士”为“仕”,以为“士无世官”就是“仕无世官”,但恐怕还是原文更妥,赵歧是以后世之“仕”去理解春秋之“士”了。 
  贵族内部的“选贤”还可见之于晋文公复国后的举措,在“昭旧族,爱亲戚”之后即为“明贤良”,使“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lxxvi 又《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晋随武子赞扬当时楚国的政治说∶“其君之举也,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举不失德,赏不失劳。”《国语·晋语》载曹负羁所言∶“爱亲明贤,政之干也”。以上“明贤”均在“亲亲”之后。周富辰谏襄王说应当“尊贵、明贤、庸勋、长老、爱亲、礼新、亲旧”,但其“明贤”的例证是说襄王不应亲狄而蔑郑。所以,顾颉刚说,这里的所谓“明贤”还只是贵族的贤。lxxvii 子产在郑国执政后亦曾在贵族内部努力举贤用才,“择能而使”,lxxviii 并且强调从政之前先要“学”∶“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lxxix 但这学也还是贵族的“学”。 
  但是,“明贤”的思想毕竟确立了,问题是在于能否打破等级之间的界限,变封闭为流动,并指出一条实际可行的道路来,而这正是孔子的伟大贡献。如果说孔子所言“举直错诸枉,则民服”,lxxx “举贤才”,“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lxxxi 还是在一般的甚至传统的意义上强调选举的社会意义和个人方式,那么他的“有教无类”的思想与实践,则为社会开辟了一条新路。 
  时人多以“有教无类”仅仅作为孔子的教育思想,而很少从社会结构与好的生活的角度来认识此事。孔子反对铸刑鼎,颇不以在刑罚面前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为然,因为那毕竟是刑罚,是痛苦,而孔子的态度是对触刑之民“哀矜而勿喜”,lxxxii 其理想是“其无讼乎!”;lxxxiii 但在幸福、快乐,同时合乎正道地在社会地位方面上升和合乎尊严地在精神境界方面上升的问题上,孔子却希望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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