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城不作虚君遁初志在首相-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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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权’,是制衡‘君权’的法宝,比现代西方的三权分立制还要完美。其实这是入者主之的夸大。中国相权哪能制衡(check & balance)君权?它只是君权的直线延伸和代理(deputy)。皇帝如是秦皇汉武,宰相就是皇帝的爪牙;皇帝如是阿斗,那么以重典治国的诸葛丞相,就是代理皇帝,他们之间没啥制衡也。洋汉学家之中,有人说中国帝王专制是东方的极权暴政(Oriental Despotism)或嫌过份,而中国古代帝王其权力之大远非西方(Occidental)任何帝王所可比拟,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
法国的路易十四,搞君权神授,说朕即国家,被历史家骂了数百年之久。试看咱中华统治者,自秦始皇以后,哪个皇帝,不认为他底皇权出自‘天命’(divine right)。在中国的二十四史里,国家二字,所指的往往就是‘今上’。朕即国家这个概念,在皇帝这一名词还未出现的春秋时代,早已就有了。有啥稀奇?所以中国古代的‘天子’,除授命与他的‘天’之外,谁也不怕。为使皇帝也有所畏惧,聪明人乃把一切然界的灾异,都说成‘天意示警’,要皇帝结束他自己的行为,庶几免遭天谴。宋神宗时代富弼为宰相时,就有人告诉神宗,自然灾界,是自然现象,他劝皇帝不要听‘天意示警’那些鬼话。富弼闻报,大为着慌说:‘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乃上书数千言,力辩天意示警,不可不信【见‘宋史,列传’卷七十二】,富宰相万言上书,岂为提倡迷信?他怕的是天子老爷,连他爸爸老天也不怕了,那如何得了?
我们现代中国的毛主席科学化了,真正是天不怕,地不怕了,事实也未必。据说唐山大地震时,重病中的毛主席也惊恐不已。他老人家倒不是怕菊香书屋被震塌了,会压死人;他怕的是‘天意示警’,皇帝要‘崩’了。这也是个转型的问题。毛公既然从皇帝转主席,未转得干津。因此古帝王所惧者,今主席亦惧之,如此而已,没啥深文大意也……。这还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事。民国初年古人的心理如何,就无待多言了。
总之,袁世凯当年是绝不可能做虚君的,不但袁氏不做,袁之左右,也不让他做,当时尽人皆知的故事就说,每次唐总理晋谒总统时,袁之左右就说:‘唐总理又来欺侮我们总统了。’‘欺侮’多了,袁曾向唐说:‘少川,我老了,以后还是你来做总统吧。’老友少川闻此言,如何受得了。
不特此也,甚至唐内阁之中的国务员,像财政总长熊希龄进士,也不可能只听总理的话,而不听总统的话。因此,在熊氏与六国银行团交涉外债时,他几乎事事请示总统,而目无总理了。钱借到了,指派用场,总统也就顾不得总理了。还有啥责任内阁呢!客观的形势已教老唐无法再干下去,再来个王芝祥案作导火线,总理面子扫尽,老唐就‘失踪’了……。王芝祥,直隶人,原是清末广西巡抚,附义革命,与同盟会比较接近。此时直隶都督出缺,王以人地相宜,为直隶参议会一致推荐,唐总理乃签请袁总统加委。袁已同意,后来忽然改变主意,未经国务总理依法‘副署’,便迳派王为宣慰使,回南京练邱,直隶都督由总统另行委派。这一来,民国政府就法制荡然了。袁总统既然‘和尚打伞’,唐绍仪不愿做周恩来,就只有微服出京,宣告失踪,溜之大吉,一去不返了。
关于这一事件的是非曲直,我想公正的历史家,和不偏不倚的读史者,都很难下绝对性的定论。‘虚君’这个制度,原是以同盟会为主的革命派,所精心设计的一套纸制枷锁,来锁住袁世凯这个实力派的大猴王。如今猴王一使劲,把这些纸枷纸锁,撕得粉碎,你说孙悟空‘违法’,岂非不切实际的书呆子之见哉?如今八十六年过去了。我们回头看看八十六年的史例,军阀们甭谈了,就谈孙中山、中正、毛泽东和邓小平,他们那一位不是猴王?不搞‘和尚打伞’?他们撕掉的纸枷纸锁有多少套,还能数得清吗?如果孙蒋毛邓这四人帮,也都是一字号的大猴王,我们怎能独怪老猿呢?
话说回头,朋友,法治要有深厚的基础,法律才会有效。在一个法治毫无基础的社会里,独裁者必然会无法无天。西谚‘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化’,此之谓也,要搞真正的‘法治民主’(我不说民主法治,因为法治在先,民主在后也),笔者认为在近代中国,至少需时两百年。最早也要在下一世纪中叶以后;在我们社会文化第二次大转型的最后阶段,才能实现,这还是笔者最乐观的估计呢。在那清末民初的袁世凯时代,那会有影子呢?我们怎能厚责于袁老四呢?
大略言之,袁和孙的不同之点是,孙专好搞理想;袁则专要抓实权。袁的错是他贪得无厌,做了终身总统,还要做皇帝,这就不是个政治家了。他搞人也要搞到底,睚眦必报,绝不中途罢手,与人为善,这就是流氓了。所以在袁和孙、黄的革命派斗争时,在黄留守,唐内阁双垮台之后,同盟会在中央之内,可说是扫地出门。袁对他们是连个冷衙门,也不留一个。地方二十二行省之中,同盟会员,只分到粤、皖、赣三省,实力微乎其微也。袁总统和当今的李总统一样,不把老K全部搞垮,誓不甘休也。同盟会在一败涂地之后,他们想卷士重来,就只有寄于唯一出路的国会了。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国会:
美国模式的中国国会
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十三条,‘在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之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袁临时大总统在就职之后,也急于要做正式大总统;那时中央与各省的大小政客和党人,也看好将来的国会,认为是英雄用武之地,也急于要参加这项近在目前的国会大选。因此当中山还在作其讲演旅行之时,中央与各省为着筹备这第一次国会大选,都已在紧张的进行之中。
按参议院制定,由袁大总统于元年八月二十七日所公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国会分上下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二十二行省,每省十名。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各设选举会,分别选出二十七名、十名和三名不等。另由‘中央学会’选出八名;各地华侨选出六名。各省参议员由各该省的省参议员,依法作选举人,其他也各有专法规定选举方式。
【笔者符注】:中央学会依法是一种由教育总长领导的专家学者,超然于一般政团政党之外的公会组织,享有八名参议员的名额,立意至善,然未成为事实,就胎死腹中了。见钱端升著「民国政制史’第一篇,第二章,第八节。
按法定名额,则参议员共有二百七十四人,仿照美国制度,六年一任,两年一选,以保持其新陈代谢。
至于全国众议员的名额,则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每人口八十万选众议员一人,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十人,但人口不足八百万之小省份亦照选。唯蒙古、西藏、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二十二行省中以直隶(今河北)人口最多,有众议员四十六人;人口最少省份如新疆、吉林、黑龙江,各选众议员十人。其他各省多寡不等,任期三年各一届,三年一选,选举法分初选和复选,条例滋多,不俱载。按法家名额全国共有众议员五百九十六人,参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八百四十一人;当时媒体戏称之‘八百罗汉’【见上引钱书。原档载民元发行之‘政府公报’六月份以后各期;最近复印汇编,见章伯锋、李宗一主编之‘北洋军阀’(1921…1928),武汉出版社,一九八○年初版,页六八○─七四七】。
这国会中只有罗汉而无观音,当时曾有少数女权主义者来闹场,争取男女平权。不幸那时去古未远,男好之间尚有其授受不亲之大防,女权转型尚在争取小脚放大时代。女强人中不但出不了吕秀莲、陈文茜,连男议员们所共同欣赏的甚么‘国大之花’之出现,这时都还为时尚早呢。他们闹了一阵,未闹出结果来,也就算了。
议员并无选民;政党随意整合
这‘八百罗汉’(且看他们在菩萨里那副尊容就知道)在民国初年的中国,大闹天宫。真是天翻地覆。近年台湾立法院里诸后辈,所表演的肢体抗争,和当年八百罗汉的功夫表演,不逮远矣。闲话不应多说,就此删去。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八百罗汉在民国初年是没有选民(constituesnts)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中国这时虽有人口四万万,但百分之八十是不识字的文盲,另外百分之二十虽认得或多或少的字,也不知啥叫民主?啥叫选举?这玩艺儿,五千年的列祖列宗都不知道,他们何能顿悟起来呢?他们之中也确有略通民主选举之皮毛的,但这种人就是孙中山先生所的‘先知先觉’了。一个文盲遍地的社会能产生几个先知先觉呢?因此这些罗汉们就只是一批徘徊于转型中期,从前朝(帝制的清朝)稍有新思想的半新人物,转到后朝(共和的民国),仍背著「入朝做官’底老包袱不放的,半旧的政客;但是这些半新半旧底转型政客(politicians under transformation),原是旧中国里职业客僚(professional bureaucrats)的候补人(office seekers),搞政治的目的是入朝为官。他们看重的只是自己的‘政治前途’,并不代表什么鸟阶级。以前入朝为官的捷径是参加科举,现在科举没有了,‘党’就变成科举的代替品了。入党做官,或组党做官,就是有志青年的‘正途’了。这是我们政治社会大转型,还未转完的一条大尾巴。孙中山先生劝告当时的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可是针砭时弊,但是他老人家还是在这‘大尾巴’上做文章。试问青年人个个都要立志做大事,那么小事谁做呢?做大官和做大事,基本上是一个铜元的两面。国父大人也是我们五千年中华大酱缸里出来的嘛,未能免俗也。所以‘入朝为官’和‘入党做官’(后者是刘少奇的话)这条大尾巴,一直绸着国共两党治下的有志青年,直至八九十年代,始被‘下海经商’所替代。呜呼,社会文化转型之难,有如此者。世纪末尚且如此,况且纪之初乎?所以在孙中山和袁世凯那个世代,入朝为官,是当时大小政治人物,排山倒海的主导思想。
总之,要搞政治,你就得组党,入党,毁党,造党,分党,合党……。一言以蔽之,万变不离其党,才是入朝为官的不二法门。据说一九八八年蒋经国在台湾‘开放党禁’后,不期年,宝岛便出现小党一百余个之多。民初国会选举时,据吾友张玉法院士的考据,大陆上竟有大小政团六百家【见张著「民国初年的政党’,台北市,一九八五年,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页二三】。何以如此之多呢?作者再引当时政论家黄远庸之言曰:
既已聚千奇百怪之人而相率为党,遂即铸成千奇百怪之党,蔓延于国中;乃复演为千奇百怪之拜政党论,或毁谤政党论,以相攻于一隅。于是乃有党与党之争,有党与非党之争,更有一党之中一部分与一部分之争。【同上,页一三,引远生遗者】
玉法这本五八四页之钜着,所谈千奇百怪之事是征引不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