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 1999年第四期-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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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出身”这东西,就像一块长长的烙铁烫在这些人的心上,剧痛和流血永无止期。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九年,仅此计算便横跨了三个十年,这是一个何等深重的伤口!这批先天的罪人,从识字开始,就害怕填写各种与出身有关的表格。在一生中,他们遭遇了太多的障碍:参军、招工、“提干”、求偶、进大学……一代又一代,像一群吃草的动物,天性驯良、柔弱,离群索居。在众人面前,他们总是保守沉默,不愿谈说自己的亲人,甚至回避自己。生活,由来这样教会他们认识自己的身份:异类,卑贱者,准专政对象。等到文化大革命起来,就又多出了一个称谓:“狗崽子”。他们期待我们什么呢?为什么要期待?难道真的存在着“人类之爱”?什么正义和良知,它们在哪里?有谁能说出它们在哪里?
一个叫遇罗克的说了!
这个孱弱的青年,内倾的青年,二十出头就开始变得驼背的青年,如果不是属于他们当中的一分子,不是过早地失去那么多,不是有着数倍于同代人的折磨一般的思考,他有勇气说出他意识到的一切吗?
他终于说了!当他伸手在《中学文革报》上点燃第一支火焰,那逆风千里的气势,顷刻间便惊动朝野。人们排着长队购买它,阅读它,读者来信从全国各地像雪片一样飞来,以致邮递员不堪负载,要他的伙伴蹬着三轮车到邮局领取邮袋;袋里的来信,每天都有几千封。《出身论》!多少怯弱的心灵因它而猛烈地跳动!多少阴郁而干涸的眼睛,因它而泪水滂沱!多少绷紧的嘴唇因它而撕裂般地号啕不止……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遇罗克不免要使用一种近乎狂热的语言,表达属于自己的思想。但是,他抨击的目标是明确的,那就是老红卫兵鼓吹的“血统论”,中国式的“新的种姓制度”。这是抗议的声音。他为他广大的同类向社会吁求,从“形‘左’实右反动路线”那里要回来应有的权利:平等的权利,“革命”的权利,用当时规范的语言说,就是背叛自己的家庭、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参加红卫兵的权利。
后来,我读到了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读到了卢梭、洛克、潘恩,我才知道什么叫作“人”,什么叫作“人权”。不曾拥有人权的人算什么人呢?法国人勒鲁在为百科全书撰写的关于平等的词条中说到,公民平等和人的平等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互不依赖的观念,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殊相罢了。也就是说,仅仅要求公民平等是不够的。他的结论是,要确立政治权利的基础,必须达到人类平等;在此之前,根本没有权利可言。人人生而平等,这个现代人权观念,大约已经写进各个民族国家的宪法里去了。然而,我们——连这个词也是虚构的,因为实际上只有遇罗克一个人——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还得为出身问题辩护。《出身论》说:我们是一批齿轮和螺丝钉,一模一样的齿轮和螺丝钉,并不生锈,让我们回到革命大机器那里去吧!
可怜的遇罗克!
他说的仅仅是这些。仅仅为了这些,当局便如此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而一个人,仅仅为了说出这些,便如此献出了青春的生命,惟一的生命。
在红卫兵运动进入高潮的时候,我的一位“右派”老师见到我,这样向我讲说达尔文的进化论:“人第一要能生存。要生存,就必须适应环境,不然就要被淘汰掉。至于改造,那是退一步的;因为没有适应,也就没有了改造。”可是,已经适应了的人还会想到改造么?后来挨了批斗,才知道老师的话,原来是经验之谈。关于国民性,我们说过许多,要而言之,其实无非“适应”两个字。原先在哪里,现在当然一样在那里,——这就是传统。
我们极力设法适应社会,从不要求社会适应我们;我们的所有个人为社会尽义务,从不要求社会为个人尽义务。所谓人权,本来是包含了社会的义务在内的。可是,在什么时候,我们曾经强迫过社会就范呢?
遇罗克,我们这一代的佼佼者,只要比较一下文集中的日记和文章,就会知道,这中间有着多大程度的区别。只要他跨出个人的房间,就会立刻变得拘谨起来。在日记里,他是一个怀疑论者,十足的思想者和革命者;而在公开发表的文字中,总不免要蒙上一具庸人的面具。他那么认真地划分“阶级论”和“唯成分论”的界限,指斥工作队抹杀了“阶级路线”,认为所有的青年都不能放弃“思想改造”;他以极其时髦的语言,鼓励自己的同类握紧“战无不胜的思想武器”,起而捍卫“革命路线”,紧跟一个人干革命。这就是“重在表现”的全部。什么叫革命?它首先是千千万万个人的内在风暴,是合目的性的出路要求,是源自底层的巨大的历史变动。“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从国家政要到草野小民,谁能确切地知道道路最终通往哪里?所谓“革命”,不过清扫一下塔楼而已。我们乱哄哄地帮忙清扫,然后有秩序地下来,回到原来的所在,一个依然满布污泥浊水的地方。革命,或者变换了温和的口气叫改革,无疑是一种主体行动,然而始终外在于我们。革命成了主体。我们匍匐在它下面,以奴隶的语言乞讨被接纳的资格,然后从这资格出发,去恩许给我们以资格的人或神,谋取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是谁?我们是狗崽子或者不是狗崽子有什么区别呢?临到最后,我们仍然遭到了拒绝。
人是一种乌托邦。人应当有无限发展的余地,但起点是有限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或反抗压迫。惟其是有限的、基本的,因而是最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所谓人权,称指的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的权利、社会的权利。现代人权观念意味着个人权利永远处于优先的地位,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容许借用“集体”、“人民”、“社会”、“国家”的名义,将它牺牲在某一个人或集团手里。的确,权利观念承认对权利的一定的限制,但限制必须受限制,而不能随意地,也即无限地扩大到足以吞噬权利的地步,尤其是生命权。
然而,社会是强大的。权力无所不至。作为受难的一代的代表——遇罗克,随着思想自由的丧失,竟是极其轻易地把生命权给失掉了!
遇罗克要做“革命者”,结果成了“反革命”。这是一个嘲讽。社会以不可违抗的意志翻云覆雨。我们的尊贵的学者总是诅咒革命,对于这样一个灭绝理性的社会,居心叵测的社会,草菅人命的社会,除了革命,在你们所有宽容优雅的疗治方案中,有哪一个方案可以使我们免于恐怖?
革命总是无法预期发生。在沙漠中酝酿一场雷暴雨也许容易,要在缺乏一定湿度的人文空气中爆发一场革命,则实在太难。世界革命是近代的事情。在中世纪以前,为史书所记载的所有的暴力行动都只能是造反、暴乱、政变,并非革命,如果没有但丁和薄伽丘,没有藐视教会的路德,没有多疑的笛卡尔,没有处心积虑引导人们把自己看作惟一合法的主人的卢梭,就没有法国大革命。什么叫“近代”或者“现代”?因为在那里有人的产生。首先,这不是一个时间概念问题。如果没有人,没有人的生存空间,现代也可以退为野蛮的往古的。真正意义上的革命,都是带有现代性的,为人立法的,是人的革命。革命只能给我们带来自由和平等,带来合乎人性的新秩序,而不是相反。遇罗克反驳“血统论”时,曾经辩护说社会影响超过家庭影响,这是正确的。正因为如此,人要成其为人,就必先改造社会。但是,他接着说,“我们的社会影响是好的。”好在哪里呢?“血统论”在一个共和的国度里居然成了问题。从四十年代开始,我们批判“人性论”;直至八十年代,人道主义仍然大倒其霉,不是异端的理论,就是“伟大的空话”。在一个普遍缺乏人权观念和个人道德的社会里,革命将从哪里获取它的资源?遇罗克,一个富于革命热忱的年轻的思想者,结果为一场号称“史无前例”的“大革命”所扼死。应当说,这是合乎逻辑的。
可以肯定,一个连生命权也得不到保证的时代,无辜的死者绝对不只一人。正当遇罗克饮弹死去的同时,大批的黑七类及其子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迅速陷入死亡,有如一场鼠疫。我的熟人圈子本来十分有限,其中,便有不少人死于这场无妄之灾:有枪杀的,有用棍棒打死的,有捆绑了推到河里淹死的;有活埋的,死后往往不见尸首。“革命”之前有法制,“革命”之际有权威,为什么都无法制止如此惨无人道的行为?长期以来,我们接受的惟有兽的教育,没有人的教育。仇恨和杀戮是受到鼓励的。我们只知道“阶级敌人”,不知道他们是“人类伙伴”,不懂得爱他们,甚至根本不懂得爱。生命是同爱连在一起的。在这个世界上,既不被爱,也不能爱,遇罗克居然还会想到要一张叫作“革命权”——其实是政治参与权——的入门券,现在回头看起来,未免太奢侈一点了!
此时临近除夕;在这个最深最黑的夜晚,读着遇罗克当年写下的灼烈的文字,想着他存在或不存在的意义,心里是无边的荒寒。
据说,当今社会已经消灭了阶级,那么《出身论》将继续以檄文的形式,还是以文献的形式出现?其中的原则是永存的,抑或只配封存于历史的记忆?那许多具有时代特征的话语,当变换了新的语境之后,是否仍然可以找到相对应的说法?在人类解放的道路上,我们到底走了多远呢?
“夜正长,路也正长。”我的脑际不断缠绕着鲁迅《为了忘却的记念》的结尾,眼前像有一个影子,渐渐向我走来。我看清了那是遇罗克。他那么孤独。他走在同时代人的前面,却又始终被西方世界抛在后头。他越来越近地走向我,仿佛是一种提醒或催促,苍茫间猛然记起他的诗句来:
千里雪原泛夜光,
诗情人意两茫茫。
前村无路凭君踏,
路也迢迢夜也长!……
本马非野
⊙林贤治
《书屋》今年第二期刊出丁东《中国思想界的三匹野马》一文,承蒙作者美意,把我也算作“三匹野马”中的一匹,读后很有点惶悚。
惶悚之余,不免觉得好笑:仅此一端,便知本“马”实在非“野”。
丁东回忆起一九九七年初我们初识时对我的“偏激”的印象,说:
当时他说,邵燕祥让他作序。他觉得,邵先生的文字绕弯子的话太多,有三分之二是废话,应该删掉。……
事情于我,别人如何笑骂倒也罢了,最怕的是因此伤及邵先生和喜爱邵先生的读者。应当承认,我不是一个守口如瓶的人,径直说是信口开河分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