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6李敖杂文集-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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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尾署“绍兴二年”,是后人转抄抄错的,应该是“绍兴四年”,洪迈曾在王厚之(顺伯)那里看过这序的原稿,遂在《容斋四笔》里记为四年,也就是清人吴衡照《莲子居词话》所说的“绍兴甲寅”。序中说“至遇莲竣知非之两岁”,莲瑷(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可证李易安当时是五十二岁。)在序中李易安历数她从丈夫葬后,“无所之”的苫况,由于想投奔她丈夫的妹婿到投奔她的弟弟李迹迒,受尽了病困苦恼,这样一个可怜的老太婆,那里还改什么嫁?无怪乎吴卫衡照要在《莲子居词话》里说:
“岂有就木这龄已过,隳城之泪方深,顾为此不得已之为,如汉文姬故事?意必当时嫉(哲宗)元桔君子者攻之不已,而及其后(人);而文叔之女(敖按:李易安的父亲李格非字文叔)多才,尤适供谣诼之喙,致使世家帷薄,百世而下,蒙垢抱诬,可概也已!”
这些文件,可以成为她没有再嫁的第二个证据。
从李易安寡居后的作品中(如“感怀”诗、“晓梦”诗、“武陵春”词等),我们看不到她改嫁的原手史料。再从宋人朱烹、洪迈等的片语或著作品中,也看不到有关她再嫁
的微辞或记载。(寡妇再嫁在朱嘉眼中是何等严重的事!可是《词综》记朱嘉提到李易安,却只称赞她是“本朝妇人”中的“能文者”。我怀疑李易安若改嫁了,朱老夫子会
不揭她的疮疤!)又从《宋史》李格非的传中,更看不到她的女儿改嫁再适的证据。又如帮过李易安大忙的綦崇礼学士,他的女婿谢伋,在高宗绍兴十一年辛酉。(一一四一)写《四六谈尘》的自序时,李易安已五十九岁,谢伋还称她为“赵令人李”,她若再嫁张汝舟、怎么能有这种称呼呢?所以俞正燮认为:”若(綦)崇礼为处张汝舟婚事,伋(为)其亲婿,不容不知。”俞正燮又提到百年后、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张端义《贵耳集》中称“易安居士,赵明诚妻”的话,同样可证“易安为嫠行迹,章章可据”,因为张端义也是宋朝人,《贵耳集》也是不算太晚的史料,至少比《建灸以来系年要录》还早)。这些文证,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三个证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说:
“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清人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里细味这段话,怀疑“汝舟妻李氏”可能不是李易安,也许是李易安的本家,也许是一种讹传或牵合。李慈铭又说“讼其妄增举数”一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明发生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的九月朔,但《金石录后序》却明明还记着绍兴二年十月朔“易安室”的字样,“岂有三十日内,忽在赵氏为嫠妇,忽在张氏讼其夫”?其实这是李慈铭自己的错,他不知道《金石录后序》中的绍兴二年该是绍兴四年,所以这种反证,虽然在替李易安辩护,却不能驳倒李心传。驳倒李心传的办法,除了前面俞正燮举出的李心传有作伪行迹外,还可从社会史的观点来看这件事:原来赵明诚死的日子是建炎己酉三年(一一二九)八月十八日,李心传指出的李易安与后夫涉讼则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九月朔,前后不到三年。李易安死了丈夫,必得守“三年之丧”,她若不先守丧三年,改嫁不但要判“徒三年”的罪,而且婚姻是无效的,这种规定,“宋刑统”中著有明文,读书知礼世门望族的李易安绝不敢不守这种礼法,也不可能不守这种礼法。即使三年之丧按照二十六个月来算,则她为亡夫守
丧完毕时已在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十一月十八号了。从这天朝下算,直算到李心传所谓的与后夫涉讼公庭为止,前后不到十个月,在这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若照诽谤她的
人所描写的,她必须又要脱下丧服,又要疗养重病,又要找到新欢,又要听新欢“如簧之说”“似锦之言”,又要再婚燕尔,又要双双闹翻,又要整天挨打”,又要上达皇帝,又要“被桎梏而置对”,又要“同凶丑以陈词”,又要“友凶横者十旬”,又要“居囹圄者九日”,……不到十个月的日子,要接二连三发生或凑足这么多的事件,实在不能不说有点牵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些推断,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四个证据。朴人先生说:“张汝舟的身世无可考,读上面一段文字,知是易安嫁他,甚为勉强,是受了他的哄编和勒逼。所谓持官文书来辄信’,大约仍牵涉到诬明诚馈璧北廷一案,汝
舟的伪造文书,欺骗易安姊弟,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的。”据我所知,朴人先生这种结论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当时宋朝的法律,“官方”不但不会”命令”寡妇改嫁,甚至明文禁止主婚人以外的任何人来干涉寡妇再嫁与否的问题:“宋刑统”中硬件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这,徒一年,周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即使寡妇被“祖父母、父母”强迫改嫁,她若不肯,长辈们也无法可施,在宋人文集如毕仲游《两台集》、洪迈《夷坚乙志》,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乃至《宋史》列女传中,都叫以找到佐证。因此李易安“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张汝舟)”的说法,是站不住的。这是李易安没有再嫁的五个证据。再从常理判断,堂堂一个南渡偏安的朝廷,整天为女真人的侵略闹头疼,那里还有工夫来研究一对男女之间的隐私,研究这些“闺房鄙论”?俞正燮说得好:“夫南渡仓皇,海山奔窜,乃舟车戎马相接相时,为一驵侩之妇(敖按:造李易安谣言的人,说她上綦学士启中,有“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下才”的话。)(皇帝竟)从容再降玉音(旨),宋之不君未应若此!”这是很平允的议论,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六证据。
上面这些证据,还只是就外在的证据而言。从内在的证据来说,若仔细分析李易安的“人格品质”和她个人的成长背景,也极难令人相信她有改嫁的可能性:一个“素习义方,粗明诗礼”的女人,一个“文章落纸,人争传之”的女人,一个“忠愤激发,意悲语明”的女人,是很难不为旧社会“从一而终”的思想模式殉道的。关于李易安再嫁一,案,历史上谈论的人很多,除了上面所举的以外,如陈振孙、陆心源、沈寐史、刘声木等都有所论列。由于方法论的牵制,关于这段史实,闹错误的人大多了。即以相关年代一点而论,从俞正曼、吴衡照、李慈铭,到胡适。陈东原,人人都有不精确或失检的地方,因此更使我们觉得,做历史考据真是不容易!
李易安这件事,牵涉到的已经不止一个历史真相的问题,它还牵涉到一个道义的和观念的问题:一个女人,再嫁也好,守寡也罢,都是她个人的私事,别人没有用泛道德的字眼乱骂的权利,更不可造谣。再嫁并没有什么不得了,可是没再嫁却硬说她再嫁,这就太不对了。(五二、四、十五。)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文星》第六十七号(五十二年五月一日台北出版)。五月八号的台北《民族晚报》上,雍叔先生以“再嫁夫人”为题,也谈到李易安再嫁这个问题,他认为“这本是一件不确实的历史记载,虽然由李敖先生不惮烦劳地详细作了一番考证,但是总不能因此就完全廊清了许多人所已经造成的错误印象。李易安所受的谤诬,似乎还会继续传下去。这诚然是李易安的悲哀,也是女人的悲哀。”
(五二、五、二十。)
中国小姐论
论到吸收洋鬼子的文明,日本鬼子真有他们一套。他们对西方文明,一直有什么就学什么,学什么就像什么,明治天皇学会了西方的船坚炮利,斋藤秀三郎学通了英文的文法,原田康子也学到了法国的微笑与晨愁。
咱们中国总是个老大,汉家自有章法,根本就不屑学人家,何况东洋倭人学过的剩货,我们更不高兴再去学,所以我们一直能够保持中国本位,恪守华夏宗风。可是有一部分不争气的假洋鬼子却不这样想,他们一定要学洋人,起码要学东洋人,他们暗中酝酿,明白鼓吹,首先就把中国的女人说动了,太太小姐是最不顽固的,她们逐渐发现,洋婆子的一些玩意实在有模仿的价值。于是:新式高跟代替了三寸的小木屐;新式胸罩代替了杨贵妃发明的诃子;新式烫发代替引日有的堕马髻。虽然辜鸿铭那老怪物拼命劝阻“如何汉臣女,亦欲做胡姬”,但是他终于失败,他感慨,他诅咒,他悲叹“千古伤明纪,都固夏变夷”!可是大势所趋,群雌所好,又有什么法子呢?在巴黎香水面前,辜老头子不能强迫每个中国女人都多多爱用挂花油!中国女人的思想模式完全与咱们中国男人不一样。男人好吃,所以抢先吸收了西方的玉蜀黍、花生米;好抽,所以吸收了纸烟和鸦片;好看,所以吸收了眼镜和电影;好生病,所以吸收了六O六和奎宁;好曲线,所以吸收了欧几里德的几何学。……可是在另一方面,中国女人也在向洋婆子学习,她们逐渐知道:缠了一干年的小脚应该解开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大道理应该环疑了;“香钩”、“弓鞋”、“莲步”、“帘底纤纤月”的肉麻文学也应该滚蛋了。……民国九年的二月里,居然有两个女学生跑到北京大学上起课来了,这在“男女坐不杂”、“妇女无才便是德”的文明古国里,真不能不说是石破天惊的大事!在“摩登”和“日寸髦”的集体领导下,夏娃的后人不但扶摇直上,并且早就把我们亚当的子孙丢在后面了。在收音机刚传到中国来不久,北京大学就有过女学生抱着一个大收音机上课的妙举!现在她们虽用电晶体收音机代替了那个大号的,可是她们那种抱收音机的心理,却是从同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女人最大的功用是软化身性增加爱情,最大的使命是驭(不是“相”)夫教子,搞政治究非所宜,武则天的终于垮台和西太后临死前的仟悔可为殷鉴,娄逞虽然能诈为丈夫仕至扬州议曹,可是到头来终有“还作者抠”之叹。故女人之欲耍身手,必限于厨房之内、丈夫背后、婆婆面前,明矣!但是有些女人却不这样想,她们在控制男人一方面非常熟练,游刃有余之余,她们总想利用余暇出而问世,“公不出山,奈苍生何”?否则做了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笔下青苔石畔的紫罗兰,幽居空谷,芳华虚度,岂不太“那个”了吗?
生为现代中国的女人真是幸福,若在古代,多少美女,都在贫贱江头浣纱低泣,或在小茅屋里为他人作嫁衣裳,不知有多少个颜如白玉的吴姬越女都被埋没掉了,因风飘堕了。偶尔脱颖出了一个褒拟,可是不爱笑也不行,周幽王干方百计要使她发笑,结果只笑了一下,就把亡国的账都记在她头上了,三千年来,她一直背着狐媚魅主的恶名!还有些女人,也以姿色端丽,被皇帝的爪牙与特使当香女“选”到宫里去了,当时的选美只为天子一个人,若不幸碰到三千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