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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6李敖杂文集-第19章

小说: 2006-4-10李敖系列之6李敖杂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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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历史:当最高局送《印花税条例》到议会,一个个老资格的议员成立表决大队,护航通行的时候,三十四岁的派垂克*亨利坚决反对,护航派议员群起攻之,说你简直造反了、造反了!派垂克*亨利忍无可忍,回答道:
  “如果这样也算造反,那就大反特反吧!”
  说这话后十年,派垂克*亨利又以“不自由,毋宁死”一句名言,给了爱好自由者无限的鼓舞。在他“不自由,毋宁死”后一年四个月,《独立宣言》通过了。派垂克*亨利认为,如果合理的要求还被曲解为造反、曲解为叛乱、曲解为大逆不道,那么从事这会种合理要求的人,就大可痛快一点。两百一十七年后重温这段历史、重读这段虎虎有声的话,真觉得有劲极了!
  从另一方面看,即使在独立战争的岁月里,赞成独立的,也只不过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反对独立,剩下三分之一没意见。约翰*亚当斯所谓人心里的革命,其实不过占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已,并不是全面的要求。只以祖国处理不当,三分之一最后也就决定大局了。设想祖国处理得当,不乱抽税,不乱藐视人权,不乱制造事件,自然人人都是爱国的,谁他妈的还要独立、还要革命呢?美国史家尼文斯和康麦格在《袖珍美国史》专论道:
  一个以争取“英国人的权利”和稍微改善处境而开始的斗争,经过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变成了争取独立的战争,这是非常自然的。大陆会议起初还热烈表示效忠英王,可是流血与破坏带来的痛苦,乔治第三的蛮横态度激起了愤恨,加上美洲人认为他们天生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遂一发而不可收拾。
  历史家的知人论事,是很无情的。有情人不要做历史家,只要读读历史,就好了。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有意栽花,当然要发/李敖
  受苦受难的中国人,禁不住老天爷一再开玩笑,最后喟然长叹——“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听其自然了、认命。
  可是有人反对。这个人硬说:
  无心插柳,尚且成荫;
  有意栽花,一定要发!
  这个人,就是被称为“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的中国思想家——胡适。
  胡适给人题字,喜欢写“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喜欢写“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喜欢写“功不唐捐”。
  “唐捐”是佛经里的话,意思就是泡汤了、白费了。“功不唐捐”就是努力绝不泡汤、绝不白费。一个人的努力,在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在看不见想不到的地方,会生根发叶,开花结果。
  人间万象,都深受“因果律”的支配,兴亡荣枯,强弱盛衰,都不是偶然的,都不能逃出因果的铁律。人们今天所受的痛苦,都只是过去种种恶因种下的恶果,人们要收将来的善果,必须努力种瑞的善因。种因的时候,要认清成功不必在我,但努力必不唐捐。你可能等不及了,但你无心插的柳、有意栽的花,却迟早一一兑现,给后人“寻花问柳”。
  
  头颅无价,师出有名/李敖1989。07。15
  今天路透社电讯说:「1789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代表法国王朝的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1989年7月14日,法国庆祝革命200周年的庆典上,法国总统密特朗公开表示,路易十六是个好人,把他处死是件悲剧,但也是不可避免的。」「路易十六是否罪当该死,一直是法国大革命历史中备受争议的焦点。许多同情皇室的人以为,革命激烈的手段并不可取,推翻王室可以,但不一定要处死路易十六。就像密特朗所说,路易十六领导的王朝虽是革命推翻的目标,但是谈到王朝的腐败,路易十六所要负起的责任还远不及他的前任者。」「事实上,现在大多数法国人也都这么认为。去年法国电视举办一场审判路易十六的仿真审判,百分之五十五的观众就反对处死路易十六。」「密特朗在1981年上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死刑。他表示,如果是他,他现在一定不赞成处死路易十六,况且目前法国法律中也禁止死刑。」「但密特朗以为,处死路易十六虽是个悲剧,但是处死他的人同时也成功地达成埋葬过去的愿望,因为路易十六的死亡代表与过去王朝时代一刀两断,新时代的来临。以1793年的时代背景而言,无疑是不可避免的。」
  法国总统公开表示「路易十六是个好人」,但在当年竟不得不被处死,因为处死他,使对手「成功地达成埋葬过去的愿望」。这一公开表示,使我忍不住一谈我的感想。
  「路易十六是个好人」,他是个仪态平庸的胖子,在国务会议上会打瞌睡。他爱国家、信宗教、对老百姓也不错。他的毛病在优柔寡断,即使在大臣堵哥(Turgot)提醒他英国皇帝查理一世(CharlessI)因优柔寡断而最后上了断头台,他也无法汰旧立新。法国大革命起来后,他在25个小时的表决中,以叛国罪定了死刑,曾经引起许多人们的不满。一个投赞成死刑票的议员圣法哥(St。Fargeau),晚上碰到禁卫军的军官,这军官当场用刀把他扎死,以示痛恨。
  1793年1月21日执行路易十六的死刑。死刑前一天,律师告诉了他这一判决。路易十六根本不相信,他说律师听错了。因为他一生并没做过对不起国家的事,何况法国大革命后,他无意恋栈王位,表示愿退隐国外、不问国事。可是,他却不知道,政治是没有是非的。正如罗伯斯庇尔所说:「判处路易十六死刑,是基于政治需要,非关任何法理与人道问题。」也正如崇拜罗伯斯庇尔的议员圣朱斯特(Juste)所说:「光凭路易十六是法国国王,就该判他死刑。」可见在政治挂帅之下,没有是非可言。要路易十六这个好人的具代表性的头颅,目的只在满足一些人的政治需要。在政治需要之下,好人又算老几呢?
  路易十六死后,38岁的皇后,7岁的小太子,后来也都不能自保。小太子在母亲也上断头台后,被关在小牢之中,一天只送一回食物给他,大小便就地解决,恶臭扑鼻,他蜷伏其中,背驼肢肿,头和身体都已化脓生虫。劳伦(Laurent)为监理人时,诉请国会请准小太子洗澡就医,可是国会拒绝,因为基于政治需要,把小太子虐待以死,是为原案。最后,这小孩10岁年纪就夭折了。
  这种基于政治需要,祸延无辜的局面,并非路易十六一家是倒霉鬼。古往今来,史例颇多。俄国革命后,末代皇帝尼古拉二世(NicholasII)在1918年7月17日,包含皇后、四个公主、一个小太子,都被惨杀并毁尸在政治需要之下。政治没有是非,此又一证。
  又如明朝的于谦,处理「土木之变」,于国有大功,对被掳皇帝明英宗的保全,也尽了大力。不料明英宗复辟之日,竟决定要杀于谦。一开始明英宗尚有点犹豫,他说:「于谦实有功。」可是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意思是说,不杀他,则反证我们复辟的理由,师出无名了。正因为杀于谦是基于政治需要,所以,好人又算老几呢?
  我生平不喜欢政治,因为一政治就没有是非。路易十六的惨死,使我们重温这类的史实与至理,在法国大革命200年后的今天,不妨从这一角度,吸取教训。
  我要评论
  
  朋友的没落/李敖1974。05。04
  时代变了,朋友的定义好象也不同了。对某些行业的人说来,朋友是奢侈品。
  古人说「大夫无私交」,只讲公益的人,几乎不需要私人的友谊,至少不需要较亲近的私人友谊。可以进你家门的朋友,一定会知道太多没有必要知道的,而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把你出卖。敌人永远不会出卖你,因为他知道你太少。所以敌人有一个长处--他不会使你伤心。
  有人认为保持距离是不够朋友的一种征象,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是不够味儿的,因而主张亲近。我认为:很多因亲近而发生的流弊都会一一发生,从大的观点、长远的观点看,是得不偿失的。
  老话说「富易交」,其实这不是势利眼,而是同一层次的人容易做朋友。当你水准愈高的时候,你的朋友的水准若老是很低,就会发生距离。真正的友谊一定要靠人格和公益结合,全凭旧情和私利,是对生命的浪费。
  基于人格和公益,无须彼此是朋友仍可成事而对国家人类有益,且在一个过于重视人情的社会,朋友反倒是种累赘和阻力,对某些行业的人说来,水准若不够,倒不如宁缺勿滥。
  清朝的学者说「交友以自大其身」,但「自大其身」的方法很多,朋友反倒是最不实际的一种。
  一个人需要朋友的真正原因,恐怕还是耐不住寂寞。耐得住寂寞的人,尤其以寂寞为他行业条件之一的人,在这种时代里,一定会承认朋友的没落。朋友是历史的遗迹,自己的朋友是自己历史的遗迹。时代变了,古典的交友方式,必须改正。时代往往把维系朋友情味的条件摧毁,这是必须承认的现实。
  皇帝好象从来不交朋友,至少跟朋友保持很大的距离。大概皇帝最知道朋友对他的超然地位有妨碍。
  
  革命以后干什么?/李敖
  國民党党營書店正中書局出版了一冊《宮崎滔天論孫中山与黃興》,第三十頁中明載孫中山答复犬養毅的話,說他生平的第一興趣是“革命”,第二興趣是“女人”,第三興趣是“書”。可見國民党党營書店對孫中山喜歡女人的事,尚予以梓行問世,當然,這极可能是國民党的一項疏忽。
  孫中山不掩飾他對“女人”的興趣,顯示了他至性的一面。
  他一直把第一興趣“革命”和第二興趣“女人”兼顧,在他早年革命中的陳夫人(陳粹芬),是革命党兼女人;在他晚年革命中的宋夫人(宋慶齡),是女人兼革命党。雖然,這种一貫作業,有時并不為人所贊同。陸丹林《革命史譚》中有這樣的故事:
  民國十年,總理親率大軍,出發廣西,實行北伐。此役孫夫人宋慶齡女士洠в匈尚小F湓騻鳛榱沃賽鹬G阻。蓋廖以中國古來出征,多不攜帶家眷,女子在軍,視為不祥,且恐惹起其他铡畷?偫肀敬鬅o畏之精神,打破一切對封建陋習思想,即答廖說,此為不可為訓的惡習,革命党人不該存此思想。并引梁紅玉輔佐韓世忠大破金兀術故事來說明女子在軍中的貢獻。但因部屬既存有此种思想,故亦勉從眾意,孫夫人乃暫留廣州,未即隨同入桂。
  由此可見,孫中山的“韓夫人”革命法,有時會給他惹來觀點上的歧見。
  我生平看了不少以“革命”為第一興趣的故事,他們在“革命”以后,有的轉入第二興趣,像富蘭克林(BenjainFranklin),他晚年派赴法國,折沖尊俎之余,与洋婆子尋歡以為樂,在溫柔鄉以終老;但有的卻轉不過來,像富蘭克林的朋友潘恩(ThomasPaine),他卻仍舊為第一興趣中風狂走,在美國革完命,又跑到法國去革命。我想這种“革命狂”未免興趣太窄了一點。又如格瓦拉(Ernesto‘che’Guevara)也是一樣。
  他在古巴革完命,放著“中央銀行總裁”和“工業部長”不做,又跑到玻利維亞去革命,最后被”美帝”派人來,予以圍捕槍決,其一生第一興趣過顯,第二興趣欠明,最后“大頭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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