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华如烟 by grace-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这小圆子的认真样,纪令辉差点又想笑。但“刚刚”一词提醒他,他好像已经浪费不少时间了。这么一想,即刻恢复到冷淡的样子。
“你该回家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一边说,一边放她站到地上。
谁知,刚一松手,媛媛马上“哎唷”一声,顺势蹲下去。吓得他又一把抱她上来。
“怎么了?哪里痛?”
媛媛尚未出声,眼泪却先痛出来了。先前光顾着和大哥哥说话,这会儿,才觉得好痛好痛。
纪令辉见她不自觉地捂着腰,一时情急,掀起她上身的衣袄察看。
果然,一团大乌青块。
不知道哪里来的愤怒涌上心头。刚才那个混蛋他记住了!那人叫“阿盖头”,是邢老头的人。早知邢老头的手下常常无事生非,仗着青帮的名头胡作非为。平常他见着,往往睁只眼闭只眼,无非是买邢老头个面子。今天这件事,却实在叫他火大。那种一有事不顶屁用的饭桶,倒会拿个小丫头摆威风,不治治他,他肯定不记得家里头的规矩了。想来,邢老头也不至于为了那么个废物给自己脸色看。
下定决心后,纪令辉温和地问缩在他怀里的媛媛:“小圆子,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本来,媛媛已经不掉泪了,因为,大哥哥抱着她好暖,连痛也轻了。但被他这么一问,大颗大颗的眼泪又掉下来了。怎么回事?怎么一碰到这个大哥哥,她就变“小”了?还变得跟其佳一样爱哭呢!
于是,在媛媛抽抽搭搭的回答中,纪令辉明白了“寻亲”的事。
“……大哥哥,我,我一定要快点找到舅舅!舅舅是开药房的,一定有药能治好妈妈的病。如果找不到舅舅,我怕,我怕,妈妈会跟爸爸一样离开我。我不要。妈妈说,爸爸到天上去了,可是我知道她骗我,爸爸是死了,爸爸永远不会来看我跟妈妈了。我怕,……”
“好好,小圆子乖,不哭,大哥哥帮你找舅舅。”
纪令辉轻轻拍抚着媛媛,一种很奇怪的情绪,他居然觉得心疼。有多久没这种感觉了?自从出来“混”后,什么危险什么生死没看过、经历过?以为自己早就麻木了。可今天,居然被一个这么小的小丫头引出情绪来?!——也许,她让他想起自己孤儿的身世吧。他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早得他根本记不住什么,只有自己的名字,算是他们唯一留给他的东西了……见鬼,他怎么也婆婆妈妈起来?幸亏这条马路小,要不然,被平常的弟兄们撞见,脸都丢光了。要是传进老头子们耳朵里,不笑死他才怪!
想归这么想,纪令辉看着泪嗒嗒的媛媛,依然决定“好人做到底”,干脆帮她找到那家西药房。谁叫他哄人的话已经出口,总不好失信于小孩子吧。天晓得,青帮高手的他才当过几次“好人”?
从小圆子讲的线索,这家西药房并不难找。法租界里,大的西药房就那么几家,要找出是中国人帮法国人开的、而这个人又姓陈的,随便打听一下,不出三两回就问出来了。当然,这是针对纪令辉这样熟门熟路的“地头蛇”而言。要像小圆子这样昨天头次到上海,才11岁的小丫头,她今天敢出这个门就很令人佩服了。
……
上篇——重逢
(一)
史秀媛11岁初到上海的“寻亲记”,就这么意外地顺利落幕了。
十年后的现在,每当她回忆起当天,舅舅急匆匆地从药房后堂冲出柜台,气急败坏地将她一把搂进怀里,抱得她差点窒息,她马上自然而然的想起“大哥哥”温暖的怀抱——对今年已经21岁的史秀媛来说,那个怀抱已不仅仅只是温暖,仿佛还多了一丝温柔的情怀。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是真还是幻——当时,等她从舅舅怀抱里脱出身来,告诉他“大哥哥”的存在时,这舅甥俩才发觉,人家早在他们表现“亲情”的时候走干净了,就那么轻轻的走了,像他曾轻轻的抱起她,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抬一抬头,龙华寺外的桃花开得那么娇艳,一大片一大片的,好像一团团粉红的云彩。风轻轻一吹,就吹得落英缤纷,洒满了这片墓园,也洒了来祭奠亡父亡母的她一身。
今天,是陈若梅的祭日。而父亲去世的日子,秀媛没记住。因为那天,老家的爷爷奶奶来大吵大闹,当时年幼的她,急于维护被爷爷奶奶骂得直哭的妈妈,连日子是几号都忘记了。算来,她也算个不孝女吧。在父亲过世的日子里顶撞爷爷奶奶,难怪他们一直讨厌她,不肯收留她。
妈妈应该是高兴被葬在这里的吧,和爸爸的骨灰合葬在桃花林旁。
记得,爸爸曾说,妈妈的名字叫若梅,可是,妈妈的人却像桃花,那样娇美、温柔,只带来春天的和煦,丝毫无冬日的寒冽,让人只想好好的珍爱呵护。可是,爸爸却走得更早,来不及呵护妈妈,更来不及看到自己长大的样子。
不由想起当年,在下雪的天,和妈妈相依为命的到上海投亲,才11岁的媛媛就不知不觉担负起护卫妈妈的角色,搀扶病弱的妈妈、不顾妈妈的反对提行李箱、及至瞒着妈妈偷溜出去瞎找一气,如果不是碰见了“大哥哥”……真不知道当时自己哪儿来的勇气,又是哪儿来的运气,可能真是爸爸在天堂里保佑吧。——Michel神父一直是这样告诉她的,史秀媛也愿意去相信。
但是,妈妈还是早早就抛下她了,舅舅和Laurent伯伯的药,也只维持了妈妈数月的生命。冬天一过,在这个桃花盛开的日子里,妈妈含笑去了。
而她哭,穷凶穷恶地哭。怪妈妈、怪舅舅甚至怪Laurent伯伯。Michel神父安慰她说,是爸爸把妈妈接走了,从此他们在天堂幸福快乐的生活,作为女儿,应该为他们高兴才对。秀媛回想起,当时她红肿着双眼问:“那我呢?我怎么办?为什么他们不带我一起?爸爸坏,爸爸不接我,呜呜呜……”
“亲爱的孩子,爸爸接走了妈妈,可是,他们把舅舅送来了不是吗?从今以后,舅舅就是你的保护人,他会爱你、关心你、帮助你,在这世界上,你永远不会孤单一个人的。”
是的,因为Michel神父的这番话,小秀媛停止了哭泣,停止了责怪,让舅舅和舅妈拥抱了她。但是,奇怪的是,在舅舅、舅妈的怀抱里,她想起的却是“大哥哥”——那个她挨打时救了她,在她最茫然无助的时候帮她找到舅舅,又偷偷消失的人。在小时候的秀媛心里,“大哥哥”就像Michel神父说的天使,专门帮助人的天使。舅舅、他们一家的亲情、甚至妈妈一季冬天的生命,都是他送给她的。没有他,也许她将什么都没有。所以,“大哥哥”是天使。所以,那时起,史秀媛就信了天主教,成了和舅舅及法国来的舅妈一样热心于教会和慈善活动的人。直到今天也没有改变。
当然,人渐渐长大,也就渐渐明白,当年有些事并非自己想象的样子。
舅舅告诉她,妈妈早在老家就知道得了绝症,到上海千里寻亲,其实为了托孤。封建意识浓厚的爷爷奶奶从来没有原谅执意离婚娶妈妈的爸爸,爸爸病死后,更加恨妈妈,说妈妈是狐狸精,克死了爸爸。连带她,一个没什么用却倔头倔脑的女孩儿,也一起恨了。其实,老家的情况秀媛是懂的,只是她不知道妈妈也得了绝症,到上海来找舅舅,纯粹是为了那时年幼的自己;而妈妈也不晓得,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把大人间的恩怨看在眼里、放在心里了。
至于“大哥哥”和“天使”,则更扯了。在上海滩生活了10年,就算她从小念的是教会学校,接触的也是Michel这样教会中的人士略多,但知道的消息却不曾少过。尤其上海这样的花花都会,各种消息传得又特别快。傻瓜都不会不知道“青帮”是干什么的,更何况她这样别人眼中的名门闺秀。她清楚记得,当年那个欺凌她这弱小女孩的坏人,口口声声自称青帮的人,如果他是,那么“大哥哥”就在劫难逃了。只要是青帮的人,就休想与“天使”扯上边,那是肯定的。但为何每每回想过往,“大哥哥”的形象仍会和心目中的天使重合呢?有时,这种想法几乎让她觉得那一切都不是真的,而是她当年的幻觉。
呃,大概10年来,秀媛经常回忆的原因也在于此吧。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秀媛不知不觉中沉吟,“十年,十年后杜牧之的梦醒了,但我呢?我的梦何时将醒?还是我根本不想醒来?爸爸妈妈,如果你们知道,告诉我好吗?”
又一阵风起,漫天桃花飞舞,将一袭银蓝旗袍的秀媛衬托得如梦似幻。
只见轻轻蹙眉的她,于默默出神间,来不及拂去坠落发梢、眉角的花瓣,便执起一边小方几上摆放的纸笔,摊开在父母墓前,忽地双膝跪地,就这般伏下身奋笔疾书,丝毫不顾忌形象。
然而,如此专注的她,不仅未显得突兀失仪,反倒奇异地融入周围环境里——桃林、墓园;落花、美人;笔走游龙……,这一切,在不远处的一人看来,竟和谐的不似真的。
那人是纪令辉。
今天,他陪着帮里几个老头来龙华寺烧香。说也可笑,这几个老头子一辈子打打杀杀、无法无天,越临老反而越信佛。信归信,却从不曾真正“放下屠刀”。虽然,近几年帮里的事实际上都由纪令辉在处理,但老头子们顶着头衔撑撑门面,偶尔不甘寂寞,也要发号施令,甚至闹出点麻烦来。就像去年那次,邢老头在某个酒会上发脾气,当众开涮当局政要的贵公子,事后立即遭报复,被抓去吃了十几天牢饭。若非纪令辉大力散财,凭关系人情上下打通,只怕邢老头就真没得混了。
随着他们烧过一圈香,在佛祖面前以示诚意后,纪令辉就独自出来观赏桃花。一直听说龙华寺这边的桃花颇负盛名,他不知不觉也走得深了。不料,却在林径深处看到了另一幅景致。
起先,那位姑娘寥落的站立着,就像一张“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画卷,已经让他惊叹她的美丽;忽然,画里美人又那样随性自在的跪地而书,举止间既充满古意,又明显张扬着现代派;看似矛盾却恰到好处。这份挥洒自如,让看惯酒池舞会中各色美女的他瞬间出现看错的幻觉,不敢致信世上真有如此完美的综合的气韵。
待他看醒过来,姑娘也停笔了。如玉美人直起身,轻念一遍刚才泼墨的几张纸,突然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只打火机,一把火,将握在手里的纸就那样烧了。纸灰和落花一样随风飞散,未知撒落何处。
这算什么?民国版的“黛玉焚稿”?满眼一场飞花、飞灰。那亭亭玉立的身影正踞当中,手握一簇跳跃闪动的火焰,一并将纪令辉的思维焚烧殆尽。为什么会这样?仿佛是在梦中,不,梦中也不可能出现如此惊动他心弦的画面。这一刻,眼前的女子,竟不知是真是假。
就这样看着,直到有一个佣人闯进画里,叫她“大小姐”、为她披上挡风的外套,直到佣人收起一旁的矮几和杂物,随她一同离去,纪令辉都不知道自己呆站了多长时间。几分钟?十几分钟?还是几十分钟?忘记时间,对他而言,完全是不可能的事。但它就是发生了,莫明其妙,而且还是为一名远远的陌生女子,竟让他像青涩的毛头小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