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女孩,追定你 作者:田小贱(凤鸣轩2013-12-18完结)-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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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这个时候,奶奶离开了我们,很平静。以至在很久之后,我仍习惯性地向她的茅草屋大喊,奶奶,帮我炒鸡蛋,可我再也没听见那句缓缓慢慢的“唉”。
爷爷说耍单儿的鸟飞不远。
他果真就没撑完这个冬天,没能看到我种的麦子的成熟。
但院子里却到处都留下了他的痕迹,斑驳的茅草屋墙。有缺口的青花瓷碗,矮木墩,拴牛橛,黄胶鞋。这些都是他活过的证据。
爷爷走后,清河村落了一场很大的雪。狗头岗上二人深的沟都被填平了,这是我记忆中最大的一场雪。
却不冷。这是爷爷留给我的最后一份温暖。
开春,父亲在院子里做了些改造,推倒了茅草屋。三个人住原先五个人住的地方。总显得空荡荡的。
原野添新绿的时候,麦地里的杂草也开始茁壮起来。丛生的杂草瘦弱了我的麦子。我拎出了农药,信誓旦旦。
父亲说,还是用镰刀剜吧,麦子是人吃的东西,有药在上面不好,再说把草割回来还能喂牛。
我以为我一个十八岁的壮小伙,有活蹦乱跳的生命,强健的臂膀,可以干所有农活,却没想到田里的这一点儿杂草我都难以奈何。
父亲翻箱倒柜找出了两把锈迹斑驳的镰刀。那是爷爷留下的,刀柄被他粗糙的手掌擦磨得很光滑。他曾用这把镰刀喂饱了牛,撑起了这个家。
父亲一边磨刀一边说,这镰刀都快勚没了,我们该买新的了。
我们确实该买把新镰刀了。
除完杂草,我的麦子开始昂首挺胸,我站在田塍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清明前后,我在麦地旁栽了棵小槐树。从村口移来的小苗。它或许会在若干年后遮天蔽日,泽被后世。当然这都是后话,我现在只想让它陪陪我的麦子,仅此而已。
除此之外,我还学表爹扎了个稻草人,我管他叫麦田守望者。倒不是为了赶麻雀,只是觉得麦田里立个稻草人很好看。至于麻雀们,应该以害虫为主食,也因此帮了我不少忙,如果偶尔换换口味嚼两粒麦穗也是应该的。
整个春天风调雨顺,虽然电视里的天气预报总不准确,但是雨下得很及时。
当第一声蝉鸣响起的时候,青蛙扑通入水惊醒了午睡的老水牛。我开始打扫麦场,扫掉陈年的腐草,发霉的鸟粪,沙石尘土。我常常花上大半天的时间重复这个单调而乏味的简谐运动,然而一阵狂风,一场暴雨,就可以即刻毁掉我半天的成果。大人们说人定胜天,我总觉得这只是安慰,我们永远都赢不了天,除非天自己塌下来,换句话说,我们也没必要胜天,赢自己就行了。
麦田旁的水沟里涨满了水。爷爷生前告诉我说这沟里的水是从东海引来的,是小龙女的眼泪,有灵性,浇了什么就丰收什么。我当时已经接受完了国家九年的培养,知道这是迷信,却还是噢了一声并使劲地点头。
我蹲在田塍上胡思乱想,麦子在旁安静地疯长。
初夏没什么农活,人们聚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打麻将。男人们聊钱,聊小麦的价钱,王五家的女人。女人们聊家,聊八毛钱一袋的酱油,集市上新来的布料,菜园里的那些辣椒、黄瓜、西红柿。慢慢流淌的时间里,麻将被搓得哗啦啦响。
我儿时的玩伴们开始陆陆续续登上南下的火车,逐梦或碎梦去了。我不想去,小六子卷了铺盖到我家连劝三天,我只回答了他一句话,我不会走的,我的麦子还没熟。
小六子说,你真是死狗托不上墙头去。
人各有志,我不喜欢摩天大厦。
我曾经看到过山沟里开出了比山坡上好看一百倍的花。
麦子慢慢黄了,我准备好了板车,麻袋,新买的镰刀和浑身的力气。
六月,麦子熟透。
收割前我在麦地里饱饱地睡了一觉。这是我最后一次亲近她们。
我以为我不会有收获,然而我的麦子真的熟了。
86。…第八十五章 晨光喜欢过我?
当初这篇文章觉得牛气得不得了,还讲自己是后刘亮程时代的乡村文学。如今看来是矫情得不得了,非得生拉硬拽一点感悟啊道理啊什么的往上靠,仿佛只有这样才是内涵深度。虽然只是过去了一年,也开始觉得羞于再看。其实这本身也是一种跟自己的过去对话的一种形式,你开始去审视自己的变化和发展,这应该是你逐渐成熟必经的过程。
只在家里待了两天就回学校了,当我看到孙炜学长和张萌在那条林荫道下漫步的时候,我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实在不能理解,难道这个女生的审美观里面。越是成熟越有魅力?不是说只有帅的才叫大叔。不帅的只能叫师傅的吗?前两天还被三金迷得神魂颠倒的张萌,如何变成如今模样又一脸崇拜看着孙炜学长的呢?
我就刚离开学校两天,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回到宿舍看到三金一直笑呵呵,没敢帮刚才看到的那一幕讲给他听。只是把从家里带来的煎饼递给他吃。
“李淳我得告诉你一件事儿啊。”三金漫不经心夹着菜放在煎饼上。
会不会是张萌和孙炜的奸情败露了?我小声犯嘀咕。
“我那天离开图书馆之后就没找过张萌,虽然她一直打电话给我,我直接拉黑名单了。”我完全不能理解当初那么极力表现自己的三金,为什么轻易放弃了,是对自己没自信吗?
“那你当时为什么留了号码,还让人家打给你?”我不解地问道。
三金狡黠地笑了,“我就是觉得电影里都是这么演,会比较帅嘛。”
“靠,图书馆就那几个人,你帅给谁看啊。为什么不想联络?”我夺了他的筷子,想让他好好说话。
“我是觉得她一直那么崇拜我,但是我讲的话她都回答不了,不能跟我对话,没有共同的话题,有意思吗?谈恋爱哎,又不是我一个人脱口秀或者搞百家讲坛。”这家伙之前跟我们不熟络不太讲话,还是因为隐藏的深,我怎么突然发现他有点大智若愚,而且口才很好。
“被我发配给孙炜学长了。”三金把脚搁在凳子上,然后抠着脚上的死皮老茧,这是他很喜欢的娱乐项目之一,可是下一个动作又拿起煎饼往嘴里送,是喜欢脚上死皮带来的类似豆瓣酱的味道吗?
“这种没内涵的女生,反而对于能滔滔不绝的人特别感兴趣,所以孙炜学长,只是简单讲了一下以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为标志,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蔓延的事情,刚讲完现象,还没说影响对策,那女的就崇拜到不行了。”
估计这女孩的偶像是袁腾飞吧,她显然对于巨能侃的男人情有独钟。
“关键是孙炜根本不能侃,这家伙前一天晚上背了一晚上。”三金露出鄙夷的神色。
“关键是你还真有高风亮节。就这么拱手相让了。”看来三金还不错,至少对于这种事情还是持谨慎态度的。这也是对彼此负责的态度。我这样的语气里含有玩笑语气,也有点称赞的意思。
“比较而言,我还是喜欢果果。”三金露出了一点羞涩。
“这就是日新月异吗?日新日异啊,我刚回家两天又冒出一个果果?”我真是惊讶于大学时代里的速食爱情。
“这就多亏了你的好朋友宋清诺了啊。”
“你怎么认识他的?”虽然我知道宋清诺的善于交际能力,三两句话就能让你感觉他和新交的朋友像是一起坐过牢嫖过娼一样。
“就是前天他来我们宿舍找你,说打你电话不通。”
“找我什么事?”
“新校区有个徐州同乡会的联谊,让你去参加。”
“然后你就跟着去了。三金你是有多寂寞。”我调侃道。
三金详细叙述了情况:宋清诺领着他去参加联谊,在当时的白炽灯照耀下,他发现有个忧郁的女子皮肤很白,他当时就动心了。我先插一句,白化病也能引起你的兴趣吗,况且那样的灯光下准吗?然后他找宋清诺问人家要号码。巧了这女的正是陆小雨的室友。“迟果果”。
“是儿歌里面唱的那个排排坐,吃果果吗?”这名字的确很有童年回忆。
“我就喜欢他那个劲儿啊劲儿的样子,我说什么她都说不好,我说什么她都不行,我感觉那样最好了,反而她什么都顺着我,才会觉得没劲呢。”我真没想到,这么一把年纪的三金,还有这么与众不同的爱情观,这好像还不算罕见,好多人都会有这么贱的时候。
“哦对了,我还差点忘了告诉你,你的高敏也去参加那个联谊了,身边那个帅哥不错嘛,你不会被绿了吧?”三金坏笑着说。
“滚你妹的,那个是她表哥。不跟你说,我该去找她吃晚饭了。”
拎上给她带的好吃的,然后发了条短信就跑到她们宿舍楼下等着她了,我们应该还没有确定关系,仅仅是暧昧的状态,她从没有表现出特别亲昵,好像保持的适当距离在考验我还是什么的。
“李淳你总算回来了,这几天在食堂吃饭都不习惯。”高敏的大眼睛望着我的时候,我都必须躲过目光,不然说话会结巴。她的淡淡洗发水香味随着微风吹过来,我有点沉醉。
“你是这么想我啊?”我有一点小开心。
“没有啊,我是觉得,没有人吃我不喜欢的肥肉,青椒,青菜啊,哈哈。”高敏笑着跑开了,那样的笑容就像是在这微风里盛开的荷花带来的亲吻一样。
“李淳,我表哥说他好喜欢你的那个女同学,你能不能帮帮他啊。”高敏跑在我前面,回过头的时候,头发乱了,眯起的眼睛和拨头发的动作都像是小说里写得那样唯美。
“你是说晨光?”我问道。
“对啊,不然还有谁,我表哥茶饭不思了。哎李淳,听说晨光以前挺喜欢你哦。”高敏弯起嘴角俏皮道。
“额,有吗,这个……嗯……不知道啊……”我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回答,抬头的时候看到傍晚的晚霞烧红了天。
87。…第八十六章 孙炜点首歌
“高敏,我差点忘了,今天我要去广播站了,你先去吃饭吧。”说完我就跑回宿舍拿了广播稿直奔广播站,幸好稿子是提前写好的。高敏到是从不介意我放她鸽子,一个人也欢快地去了食堂吃饭。这样的我们是独立的个体,不黏连,也不疏远。
李淳的广播稿:
《会长大的幸福》
小时候托腮望着天空的时候,盼着长大,想像气宇轩昂的自己有怎样的坚毅面容。长大后,长吁短叹,自怨自艾,惆怅落寞。才知道并不是所有花朵都怒放,水晶球摔碎了玩具熊哭泣,动画片里的善良美丽不见了。走走停停,说说笑笑,你就这样长大了,可是那年写在作文里的幸福呢,老师告诉我的,那会长大的幸福呢。
《记得要忘记》
喧闹的城市不适合看星星,就像张扬的我并不适合安静的你。说过的话,走过的路,一同收集过的琐碎情节都是没有结局的诗篇,只是我们都使用了最悲伤的韵脚,忘记了最幸福的章节。
记得要忘记,长长的生命,你还有更好的诗要写,你还有更美丽的画卷要缓缓铺开,请,坦然等待。
《如果我变成回忆》
看着自己变成越来越多人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