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爱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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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柰扬起眉,这个人真的是袁希珩吗?
「袁学长,我有自信,比谁都还要喜欢你。」
哼,这种自信我也有啊,央柰想。我的自信还比妳强呢……哎唷,臭蚊子,走开啦,不要一直绕着我转,很讨厌耶……
「爱情不是比赛,不能这样分的」
「我哪里比不上她了?」
「哪里啊?」袁希珩脸色终于比较好看了,「进驻在我心里的时间吧,我这个人很念旧的。」
「袁学长……」
「又柔,这件事情我们以前在社办就讨论过了,虽然经过了几年,但我不认为重复相同的话有什么意义,如果我能喜欢妳,早就喜欢妳了,到现在我还当妳是学妹,那就代表我们之间一点可能也没有。」
「我知道比起你的青梅竹马,我们认识的四年不算什么,可是,她没有接受你不是吗?」名叫又柔的女生很努力的说出心中的想法,「既然这样,袁学长你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也许我才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啊!」
什么、什么?比起你的青梅竹马……哎,手臂……有一只蚊子停在她的手臂上,央柰瞪大眼,但有不干拍,只好咬牙让蚊子在她的手臂上肆虐,早知道应该蹲过去一点,这边不太没有遮荫的地方,蚊子也多……
央柰在围篱外面躲来躲去,小心翼翼的将蚊子搧走,一面又觉得自己好胡涂,怎么会蹲在半棵树都没有的地方,好晒,她今天穿的是无袖背心,回去一定会脱皮的,还会发红疼痛……
「央柰。」一抹发笑的声音从旁边传出,「妳还要在这里蹲多久?」
「嘘。」央柰又拨了拨脚边的蚊子,「别那么大声……啊袁希珩?!」
「干麻叫那么大声?不认识我啊?」
央柰往旁边退了退,他什么时候跑到这里来的?那个女生呢?她刚刚神游了很久吗?
袁希珩笑着站起,顺势拉起她,「这么热,也亏你能在这里蹲半小时都不吭声,怎么?还不回去?」
「别、别拉。」央柰苦着一张脸,「我的脚麻掉了啦。」
他笑了出来,「笨蛋。」
然后他在她面前蹲下,「上来吧。」
要背她吗?公园离美丽街大概要走十分钟耶,中间还有一段不算短的阶梯,而且,她足足有五十二公斤……
见她没有动作,他补上了一句,「放心,不会摔到妳的。」
央柰微一犹豫,将手攀上了他,他一下站了起来,央柰的下颚紧靠着他的肩膀,感觉心脏在狂跳。
「袁希珩,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妳管我。」
天气好热,脚好麻,肩膀被晒得有点痛,手臂上有好几个蚊子咬的肿包,可是她却觉得好幸福。
那时,真的好希望他再走慢一点,回家的路再长一点……
***
帛琉的海边,海潮的味道隐隐约约。
央柰不知道袁希珩讲的是什么时候,可是,她的确想起了一些,介于往事与心事之间的事情。
那些她明明白白,但却被小心翼翼藏着的事情。
她看着袁希珩,有点迷惘,「你是什么时候长这么高的?」
「妳呢?」他笑着反问她,「又是什么时候长这么高的?」
「我忘了。」
他还是像以前那样,每次听到她说「忘了」的时候,总是笑笑就算,从来不会去计较,也不会去追问。
黄昏的海边,空气好悠闲。
天色渐渐转为橙色,他们就沿着已然染色的沙滩散步,什么都没做,可是,央柰好喜欢现在这样子。
在别人眼中,他们……很像情侣吧?
说不定,还会觉得他们很登对呢……
「怎么了,笑成这样?」
央柰看着袁希珩,觉得耳朵有点热。
「想什么事情?」他微笑着说:「进青天律师事务所之后,妳老是一副很烦恼的样子,这还是你最近难得露出的笑容呢。」
央柰脸一红,「没什么啦。」
怎么可能跟他说自己在想什么呢,就算心中的确隐隐约约有什么浮现了,她也说不出口啊。
「妳这样我很伤心耶。」袁希珩开玩笑似的,「一下妳重考,一下我当兵,我当兵回来妳又去屏东念书,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这样悠闲的散步了,可是妳居然半声不吭。」
「嗯……谢谢。」
「没事干麻道谢?」
「……衣服。」
夕阳的缘故,她的白色小洋装已经变成淡橘色的,群摆上以白丝线绣的茉莉在光芒之下有种绽开的感觉。
她十七岁时的想法,没想到他却一直放在心里。
海风袭袭,裙摆上的茉莉花摇曳生姿。
「央柰,我们来跳舞吧。」
「这里又没有音乐。」
「没关系。」他走到她前面,微一弯腰,做了个May I 的手势。
无人的海岸线上,央柰随着他的脚步轻轻移动,沙地很软,他们只能做很缓慢的移动,转圈,她的发在风中轻散。
然后,他唱起歌来
on the day that you were born
and the angels got together
and decided to create a dream e true
so they sprinkled moondust in your hair of gold
and starlight in your eyes of blue
央柰微笑起来,她记得这首歌,在星星花坊后面的玻璃屋中,那是她第一次跳舞,当时他们都有些笨拙,但现在,袁希珩已经很会带舞了,她只要跟着他的脚步就好,一点也不费力。
只要跟着他的脚步就好,一点也不费力……
「央柰,妳跟我去高雄好不好?」
「我……不要。」
她的答案似乎在他意料之中似的,他一点生气的样子都没有,只是顺着她的话语延续下去,「为什么不要?」
「我对高雄不熟,而且,我的家人都在台北。」
「我当妳的家人啊。」
「你当我的……家人?」
他在讲什么?他懂不懂家人的意思?要有血缘或者是法律的关系才能叫家人,他要当家人,怎么可能……啊!难道……不会吧?!
相对于央柰的惊愕,袁希珩显得自在多了。
「妳真的老是忘记重要的事情耶。」他神情愉悦的说,「小央。」
央柰睁大眼睛,小小小小央?!已经好多年没有人这样叫她了,那只有在很久很久以前,才有人叫过她小央,那个时候他已经搬到美丽街了吗?应该还没吧,这不该是他会知道的事情,除非他有去问过那些真真正正跟她从小玩到大的玩伴,但是他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那时不是跟妳说了吗,『央柰,等妳长大以后,要煮菜给我的小孩吃,别忘记喔』,妳还点头说好,可是才隔一天,妳就忘光光,好像没有这件事情一样。」
嗯……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
某年的夏天,他要她学煮菜,然后她乖乖的学了。某年的夏天,在花房里,他「疑似」真的说了这些话……
央柰皱起眉,可是,为什么是她呢?
看着袁希珩,央柰小心翼翼的问:「你其实是喜欢央樨的吧,她又漂亮、又聪明、又优雅。」
「我当央樨是妹妹。」
「可是我跟央樨长得一样啊。」
「妳跟央樨长得不一样,就算都坐着不动,我十公尺外就可以分出你们谁是谁,更别说习惯跟小动作都不同了。」
「为什么是我?」
「我就喜欢妳啊,央樨很优秀没错,可是,我跟你在一起比较轻松,妳记不记得我们常常在河堤旁边一坐就是整个下午,在别人眼里不讲话的我们很奇怪,可是我却不会那样觉得,我一直很珍惜那些时光。」
真的吗?
她可以相信吗?
央柰一直以为她与袁希衡的感情是分离的感情,她对他,他对央樨,然后各自存在,一辈子不会有交集,可是,现在他却告诉她「我就是喜欢妳」,「就是」耶,很肯定,完全不怀疑。
那感觉好像她跟老天爷说「给我两百万」后,天上突然飘下来一张与头奖号码完全一样的发票,那般的令人不敢置信,虽然是好事,但是因为太突然了,所以反而显得不真实。
「其实,你是追不到央樨才退而求其次吧!告诉你,我可没那么随便喔,我虽然不像央樨那么出色,可是我就是我,我不会当任何人的替身,就算对象是你也一样……」
央柰一边走,一边念个不停的时候,袁希珩突然抓过她的手臂,一个弯身,便往他的唇瓣吻去。
灵巧的舌探入她的唇间。
央柰呆呆的,只能任由他吻着、吻着、吻着……
海风咸咸的,海潮的声音在耳边翻覆,他的吻好温柔,微凉氛围里唯一的甜蜜温度……似曾相识的感觉……
央柰睁大了眼,她想起来了。
袁希珩吻过她,在、在……的时候。
10
在历经高五生涯后,央柰终于在二十一岁时勉强考上大学,圣玛莉学院的中文系。
一方面是分数不高,另一方面,简介做得很吸引人,艳阳、碧海,宽广的校园配上林荫大道,很像她对「飞越比佛利」影集中的那种华丽学校的印象,因此央柰没有考虑很久。
那时,央樨已经大四了,袁希珩也早当兵回来,并在教授的推荐下,进入一家近几年才崛起的律师事务所。
央樨有点小成熟,袁希珩……已经完全是社会人士了。
他不知道在忙什么,总是早出晚归,连沈老爹都感觉到了。
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沈老爹突然说:「袁希珩最近怎么这么少来我们家?以前不是一、两天就过来一次吗?最近在忙?」
面对沈老爹突然转过来的眼光,央柰有点莫名其妙,「干麻看我?」
「你们不是在交往吗?」
央柰正在喝饮料,一听,大呛起来,「我们……没有。」
「爸爸没有阻止你们的意思,袁希珩这孩子很好,我很喜欢。」
我比你更喜欢,央柰想。
但是没有就是没有,人可以有感情,但不可以自作多情,而且万一老爸一直嘴巴失控传出去,说不定她跟袁希珩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你们还以为爸爸真的不知道啊。」沈老爹露出一种「太小看我」的表情,「看他这么常来我们家就知道了,他对花艺又没有兴趣,如果不是为了追女孩子,谁会跑得那么勤快……」叽哩呱啦、叽哩呱啦。
正当央柰有点受不了的时候,门上的风铃响了。
央柰连忙藉此开溜,「有客人来了。」
跑到外厅,这才发现来的不是客人,是袁希珩—他这阵子很忙,央柰已经一个多月没见到他了。
四十天,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以前他当兵的时候,他们还有更久没见过呢,只是,现在的感觉很不一样。
袁希珩轻捏了她的脸,笑,「怎么?不认识我?」
「才不是呢,只是,」她看了看他的西装以及手提电脑,「感觉有点怪,很像别人耶。」
「什么别人,看清楚,是我。」
「我知道。你最近不是很忙吗?怎么有空过来?」
「来带妳去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