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文集-余秋雨--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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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性的文人一站立,它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也就能哗的一声奔泻而出;文人本也萎靡柔弱,只要被这种奔泻所裹卷,倒也能吞吐千年。结果,就在这看似平常的仁立瞬间,人、历史、自然浑滩地交融在一起了,于是有了写文章的冲动。我已经料到,写出来的会是一些无法统一风格、无法划定体裁的奇怪篇什。没有料到的是,我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
其实这是不奇怪的。“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引发出人生沧桑感。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在山水历史间跋涉的时候有了越来越多的人生回忆,这种回忆叉渗入了笔墨之中。我想,连历史本身也不会否认一切真切的人生回忆会给它增添声色和情致,但它终究还是要以自己的漫长来比照出人生的短促,以自己的粗线条来勾勒出人生的局限。培根说历史使人明智,也就是历史能告诉我们种种不可能,给每个人在时空坐标中点出那让人清醒又令人沮丧的一点。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英气是以尚未悟得历史定位为前提的,一旦悟得,英气也就消了大半。待到随着年岁渐趋稳定的人伦定位、语言定位、职业定位以及其他许多定位把人重重叠叠地包围住,最后只得象《金色池塘》里的那对夫妻,不再企望迁徙,听任蔓草堙路,这便是老。
我就这样边想边走,走得又黑又瘦,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洗去了最后一点少年英气,疲惫地伏在边地旅舍的小桌子上涂涂抹抹,然后向路人打听邮筒的所在,把刚刚写下的那点东西寄走。走一程寄一篇,逛到国外也是如此,这便成了《收获》上的那个专栏,以及眼下这本书。记得专栏结束时我曾十分惶恐地向读者道歉,麻烦他们苦苦累累地陪我走了好一程不太愉快的路。
当然事情也有较为乐观的一面。真正走得远、看得多了,也会产生一些超拔的想头,就象我们在高处看蚂蚁搬家总能发现它们在择路上的诸多可议论处。世间的种种定位毕竟都还有一些可选择的余地,也许,正是对这种可选择性的承认与否和容忍的幅度,最终决定着一个人的心理年龄,或者说大一点,决定着一种文化、一种历史的生命潜能和更新可能。事实上,即便是在一种近似先天的定位中,往往也能追寻到前人徘徊的身影,那我们又何必把这种定位看成天生血缘呢?
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吗?所谓故乡不过是我们祖先漂泊旅程中落脚的最后一站。
杨明:《我以为有爱》
我抛弃了所有的忧伤与疑虑,去追逐那无家的潮水,因为那永恒的异乡人在召唤我,他正沿着这条路走来。
泰戈尔:《采果集》
既然是漂泊旅程,那么,每一次留驻都不会否定新的出发。
基于此,我的笔下也出现了一些有关文化走向的评述。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有可能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当然,希望也只是希望罢了,何况这实在已是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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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原隐泉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宁静。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20年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动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于觉得对于佛家,这种追问过于钝拙,掩口作罢。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然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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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洞
写完《柳侯祠》,南去20里,去看白莲洞。
先我30余年,两位古人类学家到这里作野外考察。他们拿着小耙东掘掘、西挖挖。突然,他们的手停住了,在长时间的静默中,3万年光阴悄悄回归,人们终于知道,这个普通的溶洞,曾孕育过远古人类的一个重要系脉。
今天,至少亚洲的许多人类学家都在研究他们的种族与“白莲洞人”的血缘关系。更浪漫的学者甚至把联系的长线拉上了南美洲的地图。
在我看来,诸般学问中,要数考古学最有诗意。难怪不少中外大诗人兼通此道。白莲洞要末不进,进去便是半个诗人。
我走进洞口。
不知是哪一天,哪一个部落,也偶然走进了洞口。一声长啸,一片欢腾。他们惊惧地打量过洞内黑森森的深处,野兽的鸣叫隐隐传出。他们疑虑地仰望过洞顶的钟乳石,不知它们会带来什么灾祸。但是,不管了,握起尖利的石块朝前走,这里是该我们的家。
洞内的猛兽早已成群结队,与人类争夺这个天地。一场恶斗,一片死寂。一个部落被吞没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又一个部落发现了这